障碍、症状与恐惧

障碍、症状与恐惧

症状是欲望没有得到满足的标志和替代物,是压抑的后果。或许是受了超我的指示,自我拒绝参与本我的欲望占有过程,压抑由此诞生。借助压抑作用,自我成功地把那些代表不受欢迎冲动的认识排除在了意识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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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描述病理现象时,我们习惯于区分症状(Symptom)和障碍(Hemmung)这两个术语,但它们的区别又并不那么明显。要不是遇到了那些只有障碍现象﹐却没有症状出现的病例,又想弄清楚它们的条件,那我们也不会产生区分障碍和症状这两个概念的认识。

这两个概念有着不同的起源。障碍和功能(Funktion)联系紧密,它不一定是病态的。功能受到正常限制,也可以说是功能产生了障碍。而症状则是疾病过程的表现。所以,症状也可以是一种障碍。我们的语言习惯,在形容功能简单降低时用“障碍”一词。而在功能发生不同寻常的变化,或是导致新情况出现时,则使用“症状”一词。在许多情况下,人们的用词都十分随意,把一个病理过程称作“障碍”还是“症状”,取决于究竟强调其积极还是消极的一面。这其实没有多大意思,我们从这个问题出发,并未获得太多收获。

障碍在概念上与功能如此紧密的联系,促使我们借助它研究不同的自我功能。具体的做法,是考察这些功能受阻后会在单独的心理情绪中引发何种表现。我们挑选了性功能、饮食功能、运动功能和职业功能,进行比较研究。

a)性功能可能会遇到许多阻碍,其中大多数都是简单的障碍,我们把它们统称为心理性阳痿。实现正常的性功能,必须经历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其中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出现阻碍。最容易产生障碍的是男性,它可表现为开始阶段力比多的转移(心理性不快)﹑未做好生理准备(勃起无力)、性交时间过短(早泄,它也可被描述成一种积极的症状)、性交在自然结束前受阻(射精困难)和达不到应有的心理效果(感受不到性高潮的快感)。另外一些阻碍,还会出现在性功能和一些特殊条件相结合的情形下,如性倒错和恋物癖。

对于障碍和恐惧之间的联系,我们不能再视而不见。有些障碍显然是放弃某些功能的结果,因为一旦这些功能得到执行,就会引发恐惧。对性行为的直接恐惧,在女性身上更为常见,我们一般把它归为歇斯底里症的表现。同属此类的还有对性交感到恶心的防御性症状。起初,恶心是被动经历性行为的后续反应,之后,患者一想到性行为就会感到恶心。另外,许多强迫性行为都是提防和避免性经历的结果,也即具有恐惧症的特征。

在理解这些现象方面,我们尚未取得太多的进展。我们只是注意到,以下这些因素都会对功能造成阻碍:1)最初曾经现身的力比多发生了转移,这被我们称作“纯粹障碍”;

2)功能执行情况不佳;3)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功能难以执行,或被转移到了其他目标上;4)因安全措施的存在,功能未能执行;5)功能的执行在开始阶段突破了阻碍,却因恐惧的诞生被迫中断;6)在功能执行完毕后,某种后续反应对此表示抗议,并希望将已经发生的事情恢复原状。

b)最常见的营养功能障碍,是由于力比多消失引发的厌食症。同样,食欲过强也是常见的障碍。饮食强迫症的动机,是对饥饿的恐惧,但这方面的研究还只是凤毛麟角。我们知道,呕吐这种症状是对饮食歇斯底里式的防御。因恐惧而拒绝饮食的行为,也是一种神经症状态(中毒妄想)。

c)运动功能在某些神经症状态中受阻,具体表现为不愿步行或举步维艰。来自歇斯底里症的阻碍,也能造成运动器官的瘫痪,或是以某种特殊的方式让运动器官丧失某种功能(步行不能症)。尤为典型的情况,是某些条件的存在造成了运动困难,但它们假如不存在,又会诱发恐惧(恐惧症)。

d)工作障碍往往被当成独立的症状,成为治疗的对象。它表现为工作欲望不强﹑执行力不佳,如果强迫患者继续工作,还会出现疲劳、眩晕、呕吐等应激性反应。歇斯底里症还会以造成器官和功能瘫痪的方式,强迫人们停止工作。瘫痪状态的存在,也使人根本无法工作。强迫症也会对工作造成阻碍,它容易分散人们的注意力,不停地重复和停止也会耽误不少工作时间。

我们当然还可以把这一大致情况扩展到其他功能障碍上,但这样做无法让我们了解到更多的东西,因为它无法帮助我们超越表面现象。所以,我们不妨赶紧给障碍下一个定义,好让它不再显得那么神秘:障碍是自我功能受限的表现,它本身有许多不同的原因。一些放弃功能的机制和它的一般趋势是为我们所熟知的。

我们很容易识别一些特定障碍的倾向。如果弹琴、写字乃至走路都受制于心理障碍,那通过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是执行这些功能的器官(手和脚)受到过于强烈的性刺激的结果。我们大致发现,一个器官如果表现出性亢奋,也即其性意味增强,那它的自我功能就会受到损害。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如果家里的女厨子和雇主互生情愫,那她就不愿再下厨了。写字原本是把笔管里的液体挥洒在白纸上的过程,如果这一行为具有了性交的象征含义,或是走路象征着反复蹂躏大地母亲的身体,那一个人就没法继续写字和走路了,因为一旦做这些事情,就等同于发生了不被允许的性行为。自我放弃了这些属于它的功能,以防出现新的压抑,从而避免与本我产生冲突。

另一些障碍显然是为自我惩罚服务的,它常见于完成职业任务的障碍。自我被禁止做这些事情,因为它们为自我带来的功用和成就,是严厉的超我所不允许的。于是,自我不得不放弃这些成就,以免与超我产生冲突。

大多数自我障碍遵循另一套更为简单的机制。如果自我承担了一项十分繁重的心理任务,如深陷悲伤之中,面临巨大的情感压力,或是需要压制不断涌动的性幻想,那可供它支配的能量也会捉襟见肘。所以,它就像一个已经把所有的钱都用于投资的投机商一样,必须限制许多地方的能量使用。在短时间内,自我功能甚至会强烈、全面受阻;在一位强迫症患者身上,我就曾观察到这样一个十分有教益的例子。一遇到本应让他勃然大怒的情形,他便会表现出瘫痪般的疲倦,这一现象可持续一天乃至数天之久。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找到理解一般障碍的途径。这种一般障碍,也是抑郁状态及其极端表现(忧郁症)的标志。

最后,我们或许可以这样总结:障碍是自我功能受限的表现,这一限制或许是出于谨慎的目的,或许是因为能量的贫乏。这样一来,障碍和症状也就很容易区分了。症状不可能是发生在自我之中或作用于自我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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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早已研究过症状形成的基本特征,并将它以确凿的方式表述了出来。症状是欲望没有得到满足的标志和替代物,是压抑的后果。或许是受了超我的指示,自我拒绝参与本我的欲望占有过程,压抑由此诞生。借助压抑作用,自我成功地把那些代表不受欢迎冲动的认识排除在了意识之外。分析研究多次表明,这些认识成了潜意识的组成部分。目前为止,一切都再清楚不过,但很快,我们就遇到了尚未解决的难题。

我们迄今对压抑过程的论述,仅停留在强调其成功阻拦某些事物进入意识之中的阶段。但在另一些方面,疑问依然存在。例如,在本我中被激活的、追求满足的欲望冲动,最后命运究竟如何?我们只是间接地给出了答案:在压抑过程中,欲望不但没有如愿以偿地得到满足,反倒感到不快。于是,下一个问题就来了:不快怎么能成为欲望满足的结局呢?如果我们能证明,在压抑作用的干涉下,本我计划中的刺激过程根本没有出现,自我成功阻止了它,或是转移了它的目标。这样一来,问题将迎刃而解,压抑过程中的“情绪转变”之谜也就不存在了。但这意味着我们承认,自我对于本我中的过程有着深远的影响力。那我们就必须搞清楚,自我这种令人惊奇的力量究竟从何而来。

我认为,这种影响力来自自我与感受体系的内在关联,这既是自我的本质,也是它与本我产生分化的原因。我们称这一体系为感受―意识体系,它的功能和意识现象紧密相连。它同时感受内部和外部刺激,并利用由此产生的快乐和不快,参照唯乐原则引导所有的心理活动。我们总说自我在本我面前表现得懦弱无能,但一到了抵抗本我中欲望过程的时候,只需一个不快的信号,它就能在几乎无所不能的唯乐原则的帮助下,实现它的目标。假如我们暂时把这一情形单独看待,那就可以用另一个领域的例子来说明它。这就好比在一个国家中,一个小团体试图反对一项获得大众支持的决策。于是,这一小团体掌控了媒体,利用它制造了“主流舆论”,从而成功地让这项本是板上钉钉的决策未能获得通过。

这一回答,又引发了新的问题。生成不快信号的能量从何而来?在这方面,有一种观点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抵御一种不受欢迎的内部过程,遵循的正是抵御外部刺激的模式。自我采用同样的方法,防御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危险。在遇到外来危险时,有机组织会试图躲避。起初,它撤回占有能量,使它们不去感受危险。后来它发现,即便我们无法阻止危险的出现,也仍然可以通过肌肉活动,使身体脱离危险区域,从而不再感受到危险。压抑作用正是这样一次逃避的尝试。自我从需要被压抑的欲望代表那儿撤回了(潜意识的)占有能量,将它用于释放不快(恐惧)。恐惧如何在压抑过程中产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无论如何,我们应当坚持认为自我是恐惧的大本营,而不是像从前那样,认为作用于被压抑冲动的占有能量会自动转化为恐惧。我从前的论述,只能算是一种现象学的描述,而不是心理玄学的阐释。

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我们一直以为,不快和恐惧只可能因占有能量的提升而出现,那仅仅撤回或转移前意识中的自我占有能量,怎么就能引发不快和恐惧呢?这从经济角度该如何解释?我的回答是,这一切不应从经济角度去解释,恐惧不是压抑过程中新出现的现象,而是根据既有的记忆画面重新产生的情感状态。一旦开始追问恐惧乃至情感的来源,我们就已经离开了鲜有争议的心理学领域,转而进入了生理学的边缘范畴。情感状态作为原始创伤经历的印记,铭刻在精神生活之中,当遇到类似的状况时,它们作为记忆的象征物重新复苏。我把它们与后来出现在个体身上的歇斯底里症发作等同在一起,认为它们是歇斯底里症正常化的典范,这其实不无道理。在人类和相邻物种身上,出生的过程作为个体最早的恐惧经历,决定了这一情感表现的典型特征。但我们也不应高估这层关系的意义,在承认它正确性的同时,也不应忘记从生物学角度看,情感象征必然在危险场合出现,也必须出现。我也并不认为精神生活中的每一次恐惧爆发,都还原了出生的场景。虽然最初的歇斯底里症发作是创伤性经历的重现,但这种特征能否一直保留至今,其实我们并不肯定。

我曾在别处指出,治疗工作中遇到的大多数压抑,都是后续压抑(Nachdrängen)。在它之前,还存在着依然对当前状况保持吸引力和影响的原始压抑(Urverdrängen)。对于这一压抑的背景和初级阶段,我们几乎一无所知。所以,我们很容易高估超我在压抑作用中的角色。超我的出现,是否是造成原始压抑和后续压抑分离的原因,目前还不得而知。但人类第一次﹐也是十分强烈的一次恐惧爆发,无疑出现在超我分化出来之前。但可以肯定的是,量的因素(如过于强烈的刺激和刺激保护层的破裂)是诱发原始压抑的最直接原因。

“刺激保护层”这个关键词,也提醒我们压抑作用会在两类情况下出现:不受欢迎的欲望冲动,可能被外部感受唤醒,也可能在不受任何外部刺激的情况下在内部产生。稍后,我们还将继续讨论这一差别。无论如何,刺激保护层只能抵御外部的刺激,而不能防备内部的欲望诉求。

只要我们还在研究自我的逃避尝试,那就不可能接近症状的形成机制。症状源自被压抑作用损害的欲望冲动。假如自我利用不快的信号,达到了彻底压制欲望冲动的目的,那我们根本不可能知道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只有在那些或多或少失败的压抑过程身上,我们才能有所收获。

这种情况一般是这样的:欲望冲动虽然受到压抑,但依然找到了替代物。只不过,这一替代物已经发生了缩水、转移并受到阻碍,俨然不知何为满足。当这一替代性冲动完成时,人们不会感受到快感,所以它的完成就具有了强迫色彩。但在这种满足过程降格成症状的进程中,压抑作用还以另一种方式展现了它的力量。它令替代冲动无法以调动机体运动性的方式得到发泄,即便后者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也只能造成自己身体的改变,而不能作用于外部世界。也就是说,这一替代过程无法转化为行动。我们知道,在压抑的过程中,自我在外部现实的影响下工作,所以它必然会阻止替代过程对现实产生影响。

自我既把守着通往意识的门户,也掌控着对外界采取行动的大权,在压抑过程中,它在这两方面均行使了它的权力。无论是欲望冲动,还是欲望代表,都感受到了它的力量。这时候,人们不禁要问,我们现在承认自我的强大,这又该如何同《自我与本我》一文中所定义的自我地位联系在一起呢?在那里,我们描述了自我与本我和超我的从属关系,指出它在两者面前软弱无能、易生恐惧,并努力保持自己的优越性。随后,这一判断在精神分析文献中引发了强烈的反响。许多人迫切地强调自我在本我、理性在魔性面前的弱势地位,并把这句话奉为精神分析“世界观”的基柱。对压抑作用影响机制的了解,难道不更应该让精神分析师远离这种极端的态度吗?

我完全不赞成这种编造世界观的做法。这项任务还是交给哲学家们为好。毕竟离开了世界观这部万能的旅行手册,他们的生命之旅就失去了方向。哲学家们以其高贵的贫穷,居高临下地对我们表现出百般鄙夷,对此我们只能虚心接受。但我们的身上或许还留有些许自负的骄傲,所以我们就宽慰自己说,这些“生活指南”很快就会过时,反倒是我们这些目光短浅、见识狭隘的小论文,需要被反复重印。而即便是最新潮的“手册”,依然想要颠覆之前所有古老又完整的教义指南,妄图取而代之。我们其实很清楚,科学对于解开世界之谜还贡献甚少。哲学家们虽百般聒噪,也改变不了这一现象,只有潜心努力、求真务实地工作,才能令其渐露转机。当漫游者在黑暗中歌唱,他虽借此否认自己在害怕,但也没能因此看得更清楚。

3

我们再回到自我的问题上:我们在处理抽象概念时过于死板,在复杂的事实面前疲于应付,难以左右兼顾,才造成了这种矛盾的表象。一方面﹐自我和本我之间的差别,是我们根据特定局势得出的结论,看起来似乎无懈可击。但另一方面,自我和本我其实是统一的,它是由本我分化出的一个特殊部分。假如我们认为这一部分是和整体对立的,或者两者之间的确存在裂痕,那自我显然就处于弱势地位。但假如自我依然和本我联系紧密,无法与其分离,那它就会表现出强势的一面。自我和超我的关系也是一样;在许多情况下,两者都融为一体。只有当它们产生冲突时,才会出现紧张关系。在压抑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事实:自我是一个组织,而本我不是,自我是本我中有组织化的部分。所以,把自我和本我假设为两个不同的阵营,其实是没有依据的。自我借助压抑作用打压一部分本我,而本我的其他部分则向它的同伴伸出援手,前来与自我一较高下——这种情况当然可能出现,但肯定不是压抑作用最初产生的情形。一般情况下,被压抑的欲望冲动都是孤立无援的。压抑行为虽然展现了自我的强大,却也证明了它的软弱无能,同时也证明本我中的个别欲望冲动丝毫不受影响。因为那些因压抑作用转变成症状的过程,都存在于自我组织之外,并与它毫无关联。而且不只这些过程,就连它们的衍生物也享受着这种近似“治外法权”的特权。每当它们与自我组织的某个部分产生联想性联系,人们就不禁要怀疑它们想把这个部分拉过去,从而达到消耗自我、充实自身的目的。一个早已为我们所熟知的比喻,把症状比作一个持续不断地在其所身处的组织里制造刺激和反应现象的异物。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对不受欢迎的欲望冲动的反抗的确会伴随症状的形成而结束,但据我们所知,这种情况最容易在歇斯底里症的转换过程中出现。而且一般情况下,它的过程还有所不同。在最初的压抑行为过后,还有一段漫长而无休止的余波。与欲望冲动的斗争,还会以与症状做斗争的方式延续。

这种次级反抗展现出两面性,它有着矛盾的表现。一方面,自我因其本性,必须做些什么,我们判断这是让身体复原或与症状和解的尝试。自我是一个组织,它的运转有赖于各组成成分的自由往来和相互影响,它那去性欲化的能量,正是来自对联系和统一的追求,自我越是进一步发展,对结合的要求就越是强烈。这样一来,自我的一些举动就容易理解了:它不择手段,试图消除症状的陌生性和独立性,用某种方式将它与自己结合在一起,并借助这一纽带使其成为自我组织的一部分。我们知道,这样的追求也会影响形成症状的行为。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歇斯底里症的症状,我们现已知道,它是满足的需要和惩罚的需要相互妥协的结果。为了满足超我的要求,这些症状从一开始就参与到了自我之中。另一方面,它们又代表了自我组织中被压抑的事物和破裂的保护层。所以,它们是占有能量发生混合的边缘场所。初级的歇斯底里症状是否都由此而成,我们还需要仔细研究。在之后的发展中,自我似乎受到这样一种思想的左右:症状已经出现了,也无法被消除。我们能做的就是与之友好相处,并尽可能地从它身上获得好处。自我开始像平时适应真实的外部世界那样,适应这些以症状为代表的外来事物。这样做的机会层出不穷。症状的存在,肯定会阻碍自我满足超我需求、抵御外部世界无理要求的效率。于是,症状逐渐成了重要利益的代表,它开始有了自我价值,与自我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成了后者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在极为罕见的情况下,治愈异物的过程才能重复类似的内容。但如果我们说,自我故意创造了这些症状,只为享受它的好处,那就未免有些言过其实了。这就好比有人说,因战争致残的人故意让人锯掉腿,这样他就可以不用工作,靠伤残抚恤金过活了。

强迫症和妄想症的形成过程对于自我更有价值,这不是因为它能够给自我带去更多的好处,而是因为它们让自我获得了原本得不到的自恋满足。强迫症患者构建的体系,使他们误以为自己出类拔萃﹑与众不同,他们以此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妄想症患者完成的妄想,让他的洞察力和幻想得到了满足,让他们感觉自己很难被替代。为我们所熟知的“疾病的(次级)收益”,正是以上这种种关系的结果。它帮助自我实现把症状吸纳为自身一部分的愿望,也加强了症状的稳固性。等到再来分析自我与症状之间的对抗时,我们突然发现,自我和症状在对立之外,也发生了和解。而且一旦它们结合到一起,还很难分开。所以,自我对症状的这两种处理方式,的确存在矛盾。

另一种处理方式相对不太友好,它旨在执行压抑作用。但我们似乎不应就此指责自我表现的前后不一。自我性情平和,所以想把症状纳入自身之中,让它成为自己的一部分。阻碍来自症状一侧,它作为被压抑冲动的替代物和衍生物,想要继续扮演这一角色。所以,它一再要求获得满足,从而迫使自我反复发出不快的信号,对此做出反抗。

对症状的次级反抗有着许多表现,它在不同的场合发生,也使用各式各样的手段。如果我们不逐一研究症状形成的情况,就无法就这一话题讨论太多。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将有机会研究一直潜伏在背后的恐惧问题。我建议我们从歇斯底里症的症状入手,因为要研究强迫症、妄想症及其他神经症需要一些前提条件,我们还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

4

我们要研究的第一个案例,是一个幼儿歇斯底里式的动物恐惧症。“小汉斯”对马的恐惧,从各方面看来都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们只需看上一眼,就不难发现:与抽象的理论思考相比,真实神经症案例的复杂程度,远超我们的想象。我们需要花一些时间,才能大致找到方向,搞清楚哪些是被压抑的冲动,哪些是作为其替代物的症状,以及造成压抑的动机究竟是什么。

小汉斯因为害怕马匹,拒绝上街走动。这就是我们手头的原始材料。其中的症状是什么?是恐惧的诞生﹑恐惧对象的选择,是放弃行动的自由,还是多种情况的组合?他没能实现的满足,究竟是什么?他为什么必须放弃这一满足?

人们容易觉得这个案例很简单,并没有那么复杂。对马匹的恐惧虽然难以解释,但这就是症状。无法上街,这是障碍,是自我为了避免唤醒恐惧的症状所强加给自己的限制。第二点解释显然是正确的,所以在之后的讨论中,这一障碍就不再受到关注。但对这一案例的匆匆一瞥,并不能帮助我们明白其症状的真实含义。在仔细询问当事人后,我们发现他并非对马匹存在某种不确定的恐惧,而是有着某种特定的恐惧心理,即害怕马匹会咬他。但是,这一情节逃离了意识层面,转而被某种不确定的恐惧症所取代。在这其中,只有恐惧及其对象出现。那这些内容就是症状的实质吗?

随着精神分析工作的展开,小汉斯的整个心理状态被呈现在我们面前。假如我们不关注这些信息,就根本无法取得任何进展。当时,他正处于对父亲爱恨交加的阶段:他原本深爱着父亲,但因为母亲的缘故,他的情感出现了分裂,俄狄浦斯情结在对父亲的忌妒和憎恨中表露无遗。也就是说,一种矛盾冲突——有着充分根据的爱和几乎同样合理的恨,出现在了同一个人身上。他的恐惧症,极可能是解决这种矛盾的尝试。这样的矛盾冲突其实十分常见,我们都熟知它的另一种典型结局:在两股相互斗争的冲动中,一股冲动(往往是柔情)骤然增强,另一股冲动消失不见。只不过,这种过于庞大且具有强迫性的柔情,反倒提醒我们它不是唯一存在的冲动。它必须时刻留神,保持对对手的压迫,这一过程,被我们称作由(自我中)反向作用所引起的压抑。在以小汉斯为代表的这类案例中,并没有出现反向作用的情况,由此可见,矛盾冲突的出路其实不止一条。

同时,我们肯定也注意到了一些别的现象。被压抑的欲望冲动,是对父亲的敌意。在探寻“咬人的马匹”究竟有何所指时,分析结果为我们提供了依据。小汉斯曾看见马匹跌倒,也曾在跟小伙伴玩“马儿快跑”的游戏时,目睹对方跌倒受伤。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小汉斯可能有一种让父亲像马匹和小伙伴那样跌倒受伤的愿望冲动。他在一次动身时被观察到的表现,也不禁让人猜想,他有时候会毫不犹豫地表达让父亲消失的愿望。这样的愿望,其实也就意味着他具有俄狄浦斯情结中的谋杀冲动,想要除掉自己的父亲。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能在被压抑的欲望冲动和我们所猜测的马匹恐惧症的替代作用之间建立联系。我们不妨去掉幼年和矛盾这两个因素,简化小汉斯的心理状态。假设他是一位年轻的仆人,爱上了自己的女主人,也从她那儿得到了一些信物。与此同时,他对比他强大的男主人心怀恨意,一心想要除掉他。这一认识最为自然的后果,就是害怕男主人的报复,所以他会对男主人心生恐惧——这一心理状态和小汉斯对马匹的恐惧症极为相似。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把由恐惧症引发的恐惧视为症状,假如小汉斯是因为爱上母亲而害怕父亲,那我们就无权认为这是一种神经症或恐惧症。这无非只是一种容易理解的情绪反应。使之成为神经症的,恰恰是这个病例的另一个特征:用马匹来替代父亲。这一转移作用所产生的内容,才是真正的症状。这一解决矛盾冲突的另一种机制,并没有借助反向作用。它之所以能够成立,完全得益于在那个幼小的年纪里,与生俱来的图腾思维痕迹还很容易被重新激活。小汉斯还没有意识到人与动物之间的鸿沟,至少这一差别还不像后来那样被过于强调。在他眼里,让他感到羡慕和害怕的成人与那些大型动物并无本质区别,他虽然羡慕那些动物,但又被警告不许过于接近它们,因为它们太过危险。所以,矛盾冲突并没有同时作用于同一个人身上,一种冲动被转移到了另一个替代对象身上,从而巧妙地避免了冲突。

迄今为止,一切都一目了然,但在另一个方面,对小汉斯恐惧症的分析则很令我们失望。引发症状的扭曲,并不作用在需要被压抑的欲望冲动的代表(认识内容)身上,而是作用于与其完全不同的﹐只不过是对自身不受欢迎的事物做出反应的内容。假如小汉斯因为害怕马匹,出现了虐待、殴打马匹的倾向,或是明显表现出希望马匹跌倒、受伤乃至抽搐而死的愿望(参见小汉斯“用抖腿表示抗议”的行为),那我们的期望也算得到了证实。他的确有过这样的行为,但这在他的神经症中根本不重要。有趣的是,如果他真的表现出这种针对马匹而不是父亲的敌意,并将其发展成它的主要症状,那我们反倒不会觉得他有神经症。所以,肯定有什么东西出了问题:要么是我们对压抑作用的理解,要么是我们对症状的定义。有一件事很快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假如小汉斯真的在马匹面前有这番表现,那就意味着压抑作用丝毫没有改变欲望冲动富有攻击性的一面,而只是改变了它的作用对象。

可以肯定的是,在有些案例中,压抑作用只能做到这些;但在小汉斯形成恐惧症的过程中,还发生了更多的事情。从另一段分析中,我们还能猜测到许多东西。

我们已经说过,害怕被马匹撕咬的想法,构成了小汉斯恐惧症的主要内容。后来,我们又了解到了另一种动物恐惧症案例的形成过程。在这个例子中,狼是引发恐惧的动物,但同时也具有替代父亲的意义。在做完一个梦后,一个男孩害怕自己会像童话里的七只山羊那样被狼吃掉。后来通过分析,我们终于明白了这个梦的前因后果。小汉斯的父亲曾经跟他玩过“马儿快跑”的游戏,这一定是他害怕“马匹”这一动物的原因。同样,那位二十多岁才接受精神分析的俄国患者的父亲,在与他儿子玩耍时,曾经假扮过大灰狼,还作势要吞掉他。后来,我又有了第三个案例,主角是一个年轻的美国人。他虽然没有产生动物恐惧症,但正是因为这一点,反倒有助于我们理解其他案例。年幼时,从别人那儿听来的一个儿童幻想故事,引发了他的性冲动。这个故事的内容,是一个阿拉伯首领追捕一个姜饼小人,并准备将他吞食。他把自己看成了那个小人,而首领显然就是父亲的替代者,这段幻想故事成了他自体享乐的基础。被父亲吞食的想法,是典型、原始的儿童素材,无论是在神话(如克罗诺斯的故事)还是动物故事中,都能找到类似的情形。

尽管以上种种迹象都印证了我们的观点,但在我们看来,这一念头依然十分奇特,根本不像是小孩子会有的想法。我们不知道他所说的话是否的确想表达那层意思,也不明白他为何会患上恐惧症。但精神分析的经验可以为我们带来想要的信息。它让我们明白,被父亲吞食是一种被动的柔情发生退化式降格的结果。这种柔情追求的目标,是让一个人成为他父亲生殖器之爱的作用对象。对这一案例病史的追踪,也进一步夯实了这一解释的正确性。一旦温柔的目的被用从口腔力比多阶段到施虐力比多阶段这一过渡时期的语言表达出来,生殖器冲动自然不会再将它暴露在外。那么,这一切仅仅是用退化的表达取代了欲望的代表,还是作用于生殖器的冲动的确在自我之中发生了退化式的降格呢?这一俄国“狼人”的病例,恰恰为相对更严肃的后一种可能性提供了佐证。因为从那个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梦开始,患者就开始变“坏”,变得残忍,具有施虐倾向,直至最后患上强迫症。无论如何,我们发现,压抑作用不是自我抵抗不受欢迎的欲望冲动的唯一手段。如果它能使欲望发生退化,那么实际上还会对欲望造成比压抑作用更大的损害。只不过,在退化作用发生后,有时仍会紧接着产生压抑作用。

“狼人”的案例和相对简单的“小汉斯”的案例,当然也会引发一些别的思考,但我们已经取得了两项始料未及的发现。在这类恐惧症中,被压抑的欲望冲动肯定是对父亲的敌意。可以说,压抑的具体方法是使人物关系发生反转,父亲对当事人的攻击性(报复),取代了当事人对父亲的攻击性。由于这样的攻击性显然根植于施虐性的力比多阶段,它必须被降格到口腔性欲阶段。小汉斯被咬就暗示了这一过程,那个俄国人被狼吞食更是明显地体现了这一点。除此之外,分析还打消了各类疑虑,确定了一件事情:还存在着另一种遭到压抑的欲望冲动,它是反作用于父亲身上的被动柔情,已经达到了力比多的(男性)生殖器阶段。对于压抑过程,后者似乎有着更为重要的影响。它的退化更为彻底,所以也对恐惧症的内容起着决定性的影响。所以,当我们探究对欲望的压抑作用时,必须承认有两个过程同时出现。这两种欲望冲动——对父亲施虐般的攻击性和被动的柔情,构成了一组对立面。另外,如果我们对“小汉斯”的案例有着正确的评价,那我们就必须认识到,随着恐惧症的形成,它对母亲的对象占有也随之消失了——尽管恐惧症的内容中并未透露这一点。在“小汉斯”这个例子中,压抑过程涉及俄狄浦斯情结的几乎各个要素,包括患者对父亲的敌意和柔情,以及他对母亲的柔情。在那位俄国患者身上,这一切反倒并不明显。

我们其实只想研究压抑作用引发症状形成的简单案例,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到出现时间最早、看来再透明不过的童年神经症身上。但以上种种,反倒把事情给搞复杂了。我们发现的不是一种压抑作用,而是一堆压抑作用,还跟退化作用发生了联系。或许,我们把这两个动物恐惧症案例(“小汉斯”和“狼人”)一概而论的做法,也更加混淆了我们的视线。现在我们发现,这两个案例还是存在一定差别的。只有在小汉斯身上,我们才可以肯定地说,他的恐惧症是俄狄浦斯情结两大欲望(对父亲的攻击性和对母亲的过度依恋)所引发的后果。对父亲的柔情,当然也在他身上存在,它在压抑对立物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我们既无法证明它强大到足以引起压抑作用,也无法证明它后来消失了。小汉斯似乎是一个有着“正向”俄狄浦斯情结的正常男孩。当然,可能有一些我们没发现的因素其实在它身上起作用,但我们无法让它们现身。即便做了最为深入的研究,我们的素材依然存在空缺,我们的记录仍然不够完整。在那位俄国患者身上,缺陷存在于另一个地方。由于早年间曾遭人诱奸,他与女性对象的相处存在障碍,消极、女性化的一面在他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对其狼之梦的分析,显示出他很少对父亲表现出有目的的攻击性,而且证据确凿地表明,遭到压抑的是他对父亲被动的柔情。当然也可能有别的因素参与这个过程,但它们没有被发现。这两个案例有着如此之大的差别,几乎形成了对立面,但最后的结果都是恐惧症,所以我们必须从另一个角度寻找解释。这就是我们这一简单对比研究的第二项结论。我们认为自己发现了两个案例中压抑作用的动力来源,而且它的角色也可以在两个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得到证实。这两个案例的动力来源,都是害怕被阉割的恐惧。由于害怕被阉割,小汉斯放弃了对父亲的攻击性。他担心马匹会咬他,其实完全可以理解成马匹会咬下他的生殖器,也即将他阉割。同样因为对阉割的恐惧,那个俄国小孩也放弃了做父亲性对象、为他所爱的愿望。因为在他的理解中,实现这层关系的前提,是牺牲让他有别于女性的生殖器。无论是正常、活跃的俄狄浦斯情结,还是反向的俄狄浦斯情结,都受到阉割情结的制约。那个俄国人害怕被狼吃掉的恐惧念头,虽然并没有直接指向阉割——因为它退化到了与生殖器阶段相差较远的口腔性欲阶段——但对他梦境的分析,却毫无疑问地证实了这一点。阉割这层含义在恐惧症的语汇中不再出现,这也是压抑作用的功劳。

于是,我们得出了一个出乎意料的结论:在两个病例中,压抑的动力都是对阉割的恐惧。恐惧的内容(害怕被马匹吃掉或被狼吞食),都是“害怕被父亲阉割”这一思想经扭曲后的替身。被父亲阉割这一念头,才是真正被压抑的内容。在那位俄国患者身上,它表现为在男子气概面前不愿继续存在的愿望;在小汉斯身上,它表现为把攻击性转换为其对立面的反应。但作为恐惧症实质的恐惧情绪,不来自压抑的过程,也不来自被压抑冲动的力比多占有能量,而是来自压抑的实施者本身。动物恐惧症所表现出的恐惧,是未经转移的阉割恐惧,也就是说:它是一种现实性恐惧,恐惧的对象是真实存在或被视作真实存在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恐惧引发了压抑,而不是如我从前所说的那样,是压抑引发了恐惧。

虽然这样想可能给人带来不快,但一味否定它也没有什么益处。我曾反复强调:压抑作用将欲望的代表扭曲、转换,而欲望冲动的力比多则转变成了恐惧。我们研究恐惧症,原本是为了证实这句话,但它不但没有起到这个效果,反倒直接与它产生了矛盾。动物恐惧症是自我的阉割恐惧,较少被研究的广场恐惧症则似乎是一种诱惑恐惧,其形成机制与阉割恐惧相关。放眼望去,大多数恐惧症都是自我在力比多的诉求面前表现出恐惧的结果。自我的恐惧态度,一直是首要问题,也是压抑的推进力。恐惧从不来自被压抑的力比多。从前,我满足于主张一点:在压抑作用发生之后,恐惧取代了人们所期待的力比多表现。现在,我也不想收回这句话。这一描述是正确的:在将要受到压抑的冲动强度和最终的恐惧强度之间,可能存在我所声称的这种相似性。但我必须承认,当时我认为自己不仅仅是在进行描述,还发现了将力比多直接转换为恐惧的心理玄学过程。这一点,我现在不敢继续笃定坚持。何况,从前我也说不清这一转换是如何形成的。

那么,这种力比多转换为恐惧的想法究竟从何而来呢?它源自我们还在区分自我过程和本我过程的遥远时期,以及对现实性神经症的研究。我发现,性交中断、勃起乏力和强制禁欲等特定的性表现,都会引起恐惧的爆发和积聚。也就是说,这一过程往往发生在性冲动的满足受阻、中断或被转移的时候。由于性冲动是力比多欲望冲动的表现,那我们不妨大胆设想,力比多正是由于这些障碍的存在,转化成了恐惧。这一观察结果至今依然有效,另一方面,我们也无法否认:由于压抑作用的存在,本我过程的力比多遇到了阻碍。所以,我们依然可以说:在压抑过程中,欲望冲动的力比多占有可以生成恐惧。但恐惧症的恐惧是一种自我恐惧,它诞生于自我而非压抑作用之中,反倒引起了压抑作用。这又该作何解释呢?在它与前者之间,仿佛产生了一个不易调和的矛盾。将两种恐惧的来源合二为一,并不是一件容易执行的事情。我们只能试着假设:在性交受阻、勃起中断和禁欲的情况下,自我察觉到了危险,便以恐惧应对。但这样其实说不太通。另一方面,我们对恐惧症的分析似乎的确不容修正。真相实在扑朔迷离啊!

5

我们原本想研究症状的形成和自我对症状的次级反抗,但选择恐惧症作为研究目标,显然没能为我们带来好运。在恐惧症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恐惧,反倒起到了掩盖真相的作用。但也有许多神经症不会表现出恐惧。真正的转换性歇斯底里症就属此类,它的症状即便表现得尤为严重,也不会引发丝毫恐惧。这一事实提醒我们,不应把恐惧和症状的形成联系得过于紧密。在其他方面,转换性歇斯底里症和恐惧症其实十分相似,所以我认为可以把它们都归入“恐惧性歇斯底里症”的行列。但还没有人能说清楚究竟一个病例在何种条件下会发展成转换性歇斯底里症,又在何种条件下会发展成恐惧症,也就是说,还没有人弄清歇斯底里症中恐惧产生的条件。

转换性歇斯底里症最为常见的症状,包括运动性瘫痪、挛缩、行为或排泄失禁、疼痛和幻觉。它们都是固定或间歇性的占有过程,这也为我们的解释带来了新的困难。对于这些症状,我们其实所知甚少。通过分析,我们知道了它们替代哪些受阻碍的刺激过程。它们往往也会参与到过程之中,仿佛这一过程的所有能量都集中到了这一个点身上。压抑作用的过程伴随着疼痛,幻觉曾经也是一种直觉。运动性瘫痪是对每种情形下应该执行却遭到阻碍的行动的抵抗,挛缩通常是原本应该在另一处发生的肌肉刺激发生转移的结果,痉挛则是摆脱自我正常控制的情绪爆发。伴随着症状的诞生,各种各样的不快感受以惊人的方式交替出现。在某些永久的、影响机体运动性的症状中,不快却毫不存在,瘫痪和挛缩就属此类。自我表现出一副与它们毫不相干的样子。在那些间歇性发作或与感觉相关的症状中,人们通常能感觉到明显的不快,在疼痛中,这种不快将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在这些状况中,我们很难找出造成差异的原因,并就此给出一致的解释。在转换性歇斯底里症中,我们也很少观察到自我与症状做斗争的现象。只有当某个身体部位的疼痛感成为症状的时候,它才能发挥双重作用。当这一部位被从外部触摸时,疼痛症状肯定会出现。如果它所代表的病理状况因来自内部的联想而被激活,疼痛症状也会出现,自我会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症状被外部感受所唤醒。在转换性歇斯底里症中,症状形成的过程为何会如此模糊,我们不得而知,但这也促使我们赶紧离开这个毫无收益的领域。

我们把目光转向强迫症,希望借助它获得对症状形成更好的了解。强迫症的症状,通常表现为两种相对的倾向。它或显现为禁令、预防措施、处罚等消极行为,或表现出往往以象征形式出现的替代性满足。在这两种倾向中,消极、抵抗和惩罚的一面更为古老;随着病情的延续,无视一切抵抗措施的满足逐渐占据了上风。如果一个症状在形成过程中成功地把禁令和满足联系在一起,让抵抗的命令或禁令具有了满足的意义,这绝对是它的一大胜利。在这一过程中,它往往会使用一些人为的联系方式。这一成就也表明,自我存在综合的倾向,这一点我们之前已经提到过。在极端情况下,患者会让他的大多数症状保留原始的含义,甚至形成直接的对立,这也证明了矛盾心理的强大。不知为何,矛盾心理在强迫症中扮演着尤为重要的作用。在最极端的例子中,症状具有两面性,也就是说,在执行某一指示的行为出现后,紧接着又会出现第二种禁止这样做的行为。即便它不敢直接与前者对抗,那至少也会要求把一切恢复原状。

匆匆遍览强迫症的症状之后,我们大致有了两种印象。第一,针对被压抑事物的斗争仍在进行,但局势正在朝着不利于压抑实施着的方向发展;第二,自我和超我在很大程度上参与了症状的形成过程。

强迫症或许是精神分析最有趣、性价比最高的研究对象,但它也仍然是一个尚未被攻克的难题。要想对它的本质有更为深入的了解,就必须做出一些不确定的假设和未经证实的猜测。强迫症的起源正是歇斯底里症,它是对俄狄浦斯情结的力比多诉求做出必要反抗的结果。在每一种强迫症的背后,也都能找到极早时期形成的歇斯底里症症状。但在一种体质因素的影响下,接下来的发展出现了决定性的变化。力比多的生殖器阶段过于虚弱,缺乏抵抗力。所以如果想要追求反抗,就必须先从(男性)生殖器阶段全部或部分回归较早的施虐―肛门性欲阶段。这一事实性的退化,决定了接下来所发生的一切。

我们还可以考虑另一种可能性。或许,退化不是因为体质因素,而是时间因素。它之所以成为可能,不是因为力比多的生殖器阶段太过虚弱,而是因为自我的反抗出现得太早,它其实还发生在施虐阶段的鼎盛时期。在这个问题上,我还不敢做出肯定的判断,但精神分析的观察结果,其实对这一假设十分不利。它表明,在强迫症出现时,人已经开始进入(男性)生殖器阶段。强迫症爆发的年龄(潜伏期结束后的第二童年时期),往往也比歇斯底里症爆发的年龄要晚。我还曾研究过一个强迫症很晚爆发的案例,它清楚地表明:原本正常的性生活第一次真正受挫,才是导致退化和强迫症出现的真实原因。

我在“欲望的分离”中,找寻退化的心理玄学解释。也就是说,随着生殖器阶段的开始,性成分被从欲望中剥离,转而参与施虐阶段的破坏性对象占有。

强制进入退化状态,是自我在反抗力比多诉求过程中取得的第一场胜利。在这里,我们刻意把“反抗”这一普遍倾向和“压抑”进行了区分,因为压抑只是反抗的一种机制。与正常案例或歇斯底里症案例相比,我们在强迫症身上或许可以更好地认识到:阉割情结是反抗的动力,俄狄浦斯情结的追求是反抗的对象。我们所说的这一切,都发生在潜伏期开始之初,俄狄浦斯情结的沦落,超我的产生和加强,以及自我中道德和审美限制的出现,正是这一时期的标志。在强迫症中,这些过程表现得尤为强烈。为了毁灭俄狄浦斯情结,力比多出现了退化性的降格,超我变得尤为严厉和冷酷,而自我为了顺从超我的意志,形成了强烈的反向作用,变得尤为认真、仁慈和纯粹。在这种近乎无情﹐却也因此不能一直生效的严酷性面前,诱使人继续像幼儿时期那样进行手淫的想法遭到唾弃。于是,它一面依附于退化(施虐―肛门阶段)的念头,一面则代表着生殖器阶段中不可战胜的部分。这就好比为了保持男子气概(阉割恐惧),任何表现出男子气概的行为都要被禁止。这一内在的矛盾性,在强迫症中表现得尤为夸张,甚至已经与消除俄狄浦斯情结的正常方法结合在了一起。物极必反这个道理,也同样适用于强迫症:被压抑的手淫,反倒以强迫行为的方式,朝着满足的方向靠近。

我们认为,强迫症患者自我中的反向作用,是正常性格形成被夸张之后的结果。它可被视作继退化作用和压抑作用之后,一种新的反抗机制。它在歇斯底里症中似乎不存在,或是非常微弱。回过头来,我们可以对歇斯底里症的反抗过程做一番猜测。看起来,这一过程仅限于压抑作用,自我从一些令人不快的欲望冲动中离开,把它们交给潜意识过程处置,不再关心其命运。这一观点可能并不完全正确,因为我们知道在某些案例中,歇斯底里症状同时也是超我惩罚要求的满足。但是,它或许也反映了自我行为的普遍特征。

人们可以接受“强迫症中出现了严苛的自我”这一事实,或认为力比多的退化才是这一情绪的核心,并尝试把超我和它联系在一起。实际上,超我源自本我,也无法摆脱本我中出现的退化和欲望分离。所以,如果它比平常更加严厉、残酷、冷漠,也根本不足为怪。

潜伏期的首要任务,是抵御手淫的诱惑。这场战争引发了一系列症状,它在不同的人身上有着不同的典型表现。但总体来看,这些表现都具有仪式感。遗憾的是,它们尚没有被整理,也没有得到系统的研究。作为最早期的神经症表现,它们应当能为理解神经症的症状形成机制带来许多启示。在它们身上,已经出现了病情加重的征兆:它们往往停留在一些日常事务中,如梦游、洗澡、穿衣、走路等,并表现出反复和浪费时间的倾向。这一切如何发生,我们还不是很清楚,但肛门性欲要素的升华,一定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

青春期在强迫症的发展中写下了划时代的一章。童年时期中断的生殖器阶段,此时卷土重来。但我们也知道,儿时的性发展决定了青春期这一新开始的方向。也就是说:一方面,早期的攻击性冲动被重新激活;另一方面,新的力比多冲动或多或少——若情况不佳,甚至是全部——会通过退化作用,走上既定的道路,以攻击性和破坏性的面貌出现。既然性追求这般改头换面,自我的反向作用又如此强烈,与性欲的斗争便在道德这面大旗的指引下继续展开。面对从本我中涌入意识的残暴要求,自我在惊讶之余只得奋力反抗,却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与性愿望对抗,其中还包括那些支持其反对意见的愿望。因为性欲获得了令人不快的形式,严苛的超我继续不断打压它。于是,强迫症的冲突就在两个方向表现得尤为突出:反抗者越来越缺乏隐忍,被反抗的对象也越来越不堪忍受。这两种表现,都是力比多退化影响下的结果。

我们这一假设的前提,是冷漠的强迫观念基本处于意识之中,这一点,难免有自相矛盾之嫌。但毫无疑问,这些强迫观念此前已经经历了压抑的过程。在多数情况下,自我并不知晓攻击性欲望冲动的实际意图。经过大量的分析工作,我们才得以使它们进入意识之中。能进入意识之中的事物,通常是经过扭曲的替身——它要么具有模糊的、梦境般的不确定性,要么披着荒唐的外衣,不会轻易被人看透。即便压抑作用没有伤及攻击性欲望冲动的实质,那它也必然清除了与之相伴的情感特征。于是,在自我的眼里,攻击性并不表现为一种冲动,而像患者们所说,只是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念头”。最奇特的是,情况其实并非如此。

在感知强迫思想过程中被忽略的情感,又在别的地方出现了。超我表现得好像压抑作用不存在,仿佛它对攻击性冲动的内涵和情感特征均有充分的了解,并以此为前提与自我相处。自我一方面知道自己是无辜的,另一方面却也感受到了一种负罪感和难以名状的责任感。但是,这个谜团其实远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神秘。超我的行为很容易理解,自我的矛盾仅仅表明,它虽然通过压抑作用将自己与本我隔离了开来,却又完全受到超我的影响。有人或许会问,自我为何不尝试摆脱超我折磨人的批判?实际上,在许多案例中,自我的确在这样努力。一些强迫症患者的确没有任何负罪感,据我所知,自我通过一系列症状、惩罚行为和自我限制,成功避免了负罪感的出现。但与此同时,这些症状也是受虐欲望冲动的满足﹐正是在退化过程中,这些冲动得到了加强。

强迫症的表现纷繁芜杂。迄今为止,我们不能很好地总结这诸多分支的共性。我们努力强调一些典型的关系,却也生怕因此忽视了那些不那么重要的规律。

刚才,我已经总结过强迫症形成过程中的一些普遍倾向。它的目标,是以拒绝为代价,为替代性满足提供更多的空间。原本代表自我限制的症状,伴随着自我综合化倾向的出现,也开始具有满足的特征。毫无疑问,后一种趋势正变得越来越重要。这一过程的发展趋势,是让最初的防御追求彻底走向失败。这样做的结果,是极度受限、只能在症状中寻求满足的自我。为了便于获得满足,自我中的力量关系发生了转变,这最终将导致我们所不愿看到的自我意志瘫痪。因为自我每做一个决定,都会面临来自两方面、强度几乎相等的推动力的夹击。本我和超我之间无比尖锐的冲突,从一开始就笼罩在疾病之上,它的影响范围可以变得如此广泛,以致自我无法起到调和作用,它所做的任何努力也都不可避免地会被卷入冲突之中。

6

在这些斗争中,我们可以在自我中观察到两种引发症状的行为。它们尤为值得我们注意,因为它们显然是压抑的替代物,所以也能反映压抑的倾向和技术。或许我们还可以强调一点:这些辅助和替代性手段的出现,恰恰说明正常的压抑作用正面临一些阻碍。何况相比歇斯底里症,强迫症中的自我更能体现症状形成的过程。它与现实和意识的联系更为坚固,并为此投入了它所有的智性手段。思考过程有着过于强大的占有能量,并表现出性欲化。凡此种种,或许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压抑作用的这类变化。

我所说的这两种技法,一是消除,二是隔离。前者有着广泛的应用领域和悠久的历史。它是一种消极的魔法,试图通过运动式的象征手法,不仅“吹走”一件事情(印象、经历)的后果,甚至也“吹走”其本身。我特地挑选“吹走”一词,是为了强调这种技法不仅在神经症中起作用,还在魔法行为、民俗习惯和宗教仪式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在强迫症中,消除首先表现为双相症状,即第二种行为抵消了第一种行为,从而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而实际上,两种行为都发生了。消除行为的目的,也是强迫症仪式的第二重原因。它的第一重原因是“谨慎”,即提防某些特定事情的发生和重复。两者之间的区别很容易理解:那些预防措施是理性的,而凭借消除行为实现的“抵消”则是非理性的,它具有魔法的性质。我们当然会猜测,后者更为古老,它源自人们对周围环境的泛灵论态度。当一个人决心把某件事情当作“从未发生”,那消除的努力就成了一项正常的追求。但是,人们通常不会矫枉过正,只会对一件事情及其原因置之不理。可在神经症中,患者想要抵消过去,并积极地用行动去压抑它。这一倾向也可以解释神经症中常见的强迫性重复,它的出现,也让一些相互矛盾的意图聚集在了一起。那些没有如期发生的事情,将会以另一种方式被重复,从而最终被消除。而所有的动机,都会在重复的过程中逗留。在神经症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消除创伤经历的倾向,往往是引发症状的头号动机。于是,我们出乎意料地了解了一种全新的、运动式的防御技法。假如我们置轻微的差别于不顾,也可称其为一种压抑技法。

我们所提到的另一种技法——隔离,是强迫症所独有的。它也涉及运动领域,其主要表现如下:在不受欢迎的事情,即对神经症有着重要意义的行为发生之后,出现了一个间歇期。在这一时期,什么都不允许发生,患者既没有感受,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这一行为初看十分怪异,但我们很快就会发现它与压抑作用的联系。我们知道,在歇斯底里症中,创伤性的印象可以被遗忘,在强迫症中,这一过程往往不会成功。创伤性事件没有被遗忘,但它被夺去了情感,它的联想关系遭到压制乃至中断。所以,它显得孤立无援,也不会在思想过程中再现。这种隔离作用的效果,与遗忘症的压抑作用毫无二致。压抑这种技法,在强迫症的隔离中再现,而且其不可思议的目的也得到了运动的加强。由此被分离开来的事物,正是被联想所维系在一起的事物,运动式的隔离,保证了思想中联系的中断。正常集中注意力的过程,为这一神经症行为提供了借口。那些受我们重视的印象和任务,不应被同时出现的其他思考过程或行动所提出的要求干扰。但即便是在正常情况下,集中注意力也不是为了远离那些无关痛痒的、不相干的事物,而是为了避免不恰当的矛盾。最容易给人造成困扰的,恰恰是那些从前联系在一起、后来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分离的事物。例如,在一个人与上帝的关系中,其父亲情结的矛盾心理突然有所表露,或者在爱情刺激的过程中,他的排泄器官突然感受到了冲动。因此,自我通常需要做许多隔离工作,来对思想过程进行引导,我们也知道,在执行精神分析技法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教育自我暂时放弃这一原本完全合理的功能。

我们都发现,强迫症患者很难遵循精神分析的基本规则。这或许是因为,由于其超我和本我冲突激烈,他的自我更为警醒,其隔离功能更为彻底。在思考过程中,自我需要抵御太多的东西,其中既包括潜意识幻想的干涉,也包括矛盾追求的表现。它不敢松懈片刻,随时做好战斗的准备。它以不可思议的隔离行动,对集中和隔离的强迫施以援手。这些隔离行动以症状的形式出现并引人注意,它们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但本身是没有意义的,更多只是一种仪式。

但自我既然要阻止思想中的联想和联系,就必须遵循强迫症中最古老也最原始的要求,即触碰的禁忌。那么﹐避免触碰、联系和传染为何能在神经症中起着如此重要的作用,并形成如此复杂的体系呢?答案是,触碰和身体接触的首要目标,就是具有攻击性或柔情的对象占有。爱欲渴求接触,因为它追求消除自我及其所爱对象之间的空间距离,让两者融为一体。同样,在远程武器发明之前,破坏也必须以近距离的身体接触,即用手去触碰对方为前提。在我们的语言习惯中,碰一个女人是将她当作性对象的委婉表达。禁止触摸生殖器,也就意味着禁止自体享乐。强迫症起初禁止爱欲接触,在退化发生后又禁止伪装成攻击性的接触,没有什么比接触更遭到它唾弃,也没有什么比接触更适合成为禁令体系的焦点。隔离却要消除一切接触的可能性,使得事物与外界断绝一切联系。如果神经症患者以引入间歇期的方式,隔离某种印象或行为,那就是在以象征性的方式告诉我们,他不想让自己的想法与其他思想产生任何联想性的接触。

以上就是我们对症状形成过程的研究。我们几乎无须花费时间对其进行总结。我们的研究几乎没有取得什么成果,且并不完整,也几乎没有揭示任何我们未知的新内容。再去研究除恐惧症、转换性歇斯底里症和强迫症之外的神经症症状形成过程,也没有太好的前景,因为我们对它们知之甚少。通过对这三种神经症的了解,我们已经遇到了一个至关重要、不能再拖延的问题。这三种疾病的后果,都是俄狄浦斯情结遭到破坏,其中自我的反抗动力,都来自阉割恐惧。但只有在恐惧症中,这种恐惧才浮出水面,并为患者所承认。那么在另两种疾病中,阉割恐惧又经历了怎样的变化呢?自我如何避免了这种恐惧?如果我们想到,恐惧可以通过某种“发酵作用”,从受阻的力比多占有中诞生,那这个问题未免又尖锐了几分。另外,我们是否可以确定阉割恐惧就是压抑(或防御)的唯一动力?联想到女性的神经症,我们不免要对此产生怀疑,因为虽然女性身上必然存在阉割情结,但她们阉割的过程毕竟已经完成,所以很难说她们依然具有真正意义上的阉割恐惧。

7

现在再回过头来看幼儿的动物恐惧症,我们必将对其产生更好的理解。在这种情况下,自我必须反抗本我(正向或反向的俄狄浦斯情结)的力比多对象占有,因为它很清楚,如果屈从于这股力量,就有被阉割的危险。我们此前讨论过这种情况,但留下了一点疑问有待澄清。在小汉斯的例子(正向俄狄浦斯情结)中,究竟是对母亲的柔情,还是对父亲的敌意(攻击性)引发了自我的反抗?从实用角度看,这其实并无差别,何况这两股冲动还经常相互扶持。但从理论角度看,这个问题却十分重要,因为只有对母亲的柔情是纯粹的爱欲情感。攻击性本质上与破坏欲望相关,而我们却一直认为,在神经症中,自我反抗的是力比多的要求,而不是其他欲望的诉求。实际上我们发现,在恐惧症形成之后,患者和母亲的柔情联系仿佛突然消失了,它彻底地被压抑作用所征服,而症状(替代物)则伴随着攻击性冲动的出现形成。“狼人”这一案例的情况更加简单:被压抑的冲动显然是爱欲冲动,即女性对父亲的态度,而症状也正由此形成。

说来惭愧,在做了这么多工作后,我们在理解最根本的关系时依然遇到困难,但我们已经决心不对任何东西进行简化和隐瞒。假如我们不能对一样事物具有清晰的认识,那我们至少应该弄明白我们所不清楚的事情究竟是什么。在这里对我们造成阻碍的,显然是力比多学说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磕绊。起初,我们回顾了力比多从口腔性欲阶段、肛门―施虐阶段到生殖器阶段的发展过程,并赋予了性欲望的所有成分同等的地位。后来,我们发现施虐行为代表了另一种与性爱对立的欲望。对于这两种欲望群体的新认识,似乎推翻了之前力比多渐进发展的模式。但摆脱困境的办法,其实唾手可得:与我们打交道的不是纯粹的欲望冲动,而是两种欲望以不同比例掺杂之后的结合体。所以,施虐的对象占有也可被当作力比多的对象占有看待。我们无须对力比多的发展阶段做出调整﹐对父亲的攻击性冲动也可以像对母亲的柔情一样,成为压抑作用的对象。但无论如何,压抑作用依然可能是一个与力比多生殖器阶段联系尤为紧密的过程,当自我需要对抗其他阶段的力比多时,它或许会采取一些别的抵抗手段——我们暂且把这一可能性放在一边,作为之后研究的素材。因为像“小汉斯”这样的案例,并不能帮助我们做出选择,攻击性冲动虽然在其中被压抑,但那是力比多到达生殖器阶段后的成果。

这一次,我们将时刻关注它与恐惧的联系。我曾说过,自我一旦意识到阉割的危险,就会发出恐惧信号,并借助对快乐―不快的掌控,抑制本我中颇具威胁的占有过程。与此同时,恐惧症也就出现了。阉割恐惧获得了另一个对象,并以扭曲的方式被表现了出来:它表现为被马匹撕咬(被狼吞食),而不是被父亲阉割。这种替代物的产生带来了两点明显的好处:一是避免了矛盾冲突,因为父亲同时也是被爱的对象;二是使得自我得以阻止恐惧的产生。恐惧症的恐惧具有选择性,它只在其对象被感知到时才会出现。这其实很有道理,因为只有这时候才会出现危险的场景。如果父亲不在场,那人们也没有必要害怕被阉割。只不过人们无法摆脱父亲,只要他愿意,就总能随时出现。但如果父亲被动物所取代,那人们只要避免看到这种动物,即不让这种动物在场,就能摆脱危险和恐惧。所以,小汉斯给他的自我施加了限制,他禁止自己出门,是为了不在街上碰见马匹。那个俄国男孩的境况则要好许多,他只是不想再翻阅某本图画书,这算不上太大的牺牲。要不是他的妹妹从中作梗,反复把书中画着一匹挺直身躯的狼的那一页摆在他面前,他原本也可以摆脱自己的恐惧,收获安全感。

从前,我曾说过恐惧症具有投影的特征,它用能被感知到的外部危险替代了内部的欲望危险。这么做的好处,是人们可以通过逃避的方式对抗外部危险,或是避免感受到它的存在,而他们在内部危险面前则无处可逃。我的这一评论并非不正确,但有些流于表面。欲望的要求本身并不危险,只有当它引发了真正的外部危险(阉割危险)后,它才成为一种危险。所以,恐惧症实际上只是用一种外部危险替代了另一种外部危险。在恐惧症中,自我以逃避或受症状阻碍的方式摆脱了恐惧,这恰恰说明恐惧只是一种情感信号,力比多的经济情况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

所以,动物恐惧症的恐惧只是自我对危险的情感反应,它所暗示的危险依然是阉割的危险。它与自我在正常遇险时所表现出的现实性恐惧唯一的差别,在于它的内容依然存在于潜意识之中,只是以扭曲的方式进入了意识。

在我看来,这一观点也同样适用于成人的恐惧症。虽然后者需要加工的素材要丰富许多,促成其症状形成的因素也要增加一些,但两者本质上是相似的。广场恐惧症患者对他的自我施加了种种限制,以逃避某种欲望危险。这种欲望危险,会诱使他追求性欲望的满足,从而让他像儿时那样,重新面临被阉割的危险,或是陷入类似的境地。我可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个年轻人因为害怕被妓女引诱并因此遭到报应(沾染梅毒),患上了广场恐惧症。

我知道,许多案例有着更为复杂的结构,许多其他被压抑的欲望冲动也是诱发恐惧症的原因,但它们只是旁的因素,后来才与引发神经症的本质因素产生了联系。在广场恐惧症中,自我不满足于回避某种事物,还要通过额外的努力,让危险从某种情况下消失,这就使得广场恐惧症的症状特征变得更为复杂。这番额外的努力,通常是在时间上退化到童年时期(在极端情况下,甚至还可以一路退回到身处娘胎之中、彻底不受外界威胁的时期),只有满足这一条件,逃避才不会发生。所以,广场恐惧症患者可以像孩子那样,在熟人的陪伴下出门。或者,出于同样的考虑,他只能在离开家特定距离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去他不熟悉、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在设立这些规定条件的过程中,儿时的因素产生了影响,并以让他患上神经症的方式控制着他。即便没有这种退化到童年的情况出现,恐惧症的意义也十分明显,它显然是害怕独处,这在本质上是想逃避独自手淫的诱惑。当然,退化到童年的前提,是患者在年龄上已经与童年相去甚远。

一般来说,当一个人在某种特定情况下(在街上、火车上、独处时)经历了恐惧的第一次爆发,恐惧症就出现了。后来,这种恐惧一度遭到禁止,但只要保护条件得不到满足,它又会重新出现。恐惧症的机制是一种很好的抵抗手段,它有着趋于稳定的强烈倾向。在这种情况下,反抗的斗争往往可以延续,但它已经把矛头对准症状,且并非必然出现。

我们对恐惧症中恐惧的理解,也同样适用于强迫症。把强迫症的情形简化为恐惧症的情形,并非一件难事。后来所有症状的形成动机,显然都是自我对超我的恐惧。来自超我的敌意,是自我必须摆脱的危险情形。这里没有任何投影的迹象,危险完全是内在的。但如果我们问,自我究竟为何害怕超我,那答案只能是:来自超我的惩罚是阉割惩罚的延续。正如超我成了非人格化的父亲,由它所引发的阉割恐惧也转化成了不确定的社会和道德恐惧。但自我只要遵从强加给它的要求、规定和惩罚,就能避开这种恐惧,将它遮掩起来。一旦在这一过程中遇到阻碍,它就会感觉到极度不适,从中我们可以观察到与恐惧相对等的事物,而患者本人就把它视为恐惧。所以,我们的结论是:恐惧是对危险情形的反应,如果自我能够以某种方式避开或逃离这一情形,那恐惧就可被避免。我们可以说,症状的出现正是为了避免恐惧的诞生,但这种说法经不起深入的推敲。更准确的说法是:症状的出现是为了避免危险情形,而恐惧的产生就是这种情形出现的信号。在我们研究过的案例中,危险均来自阉割,或是由此所衍生的事物。

如果恐惧是自我对危险的反应,那我们很容易推断,常在死里逃生后出现的创伤性神经症,正是生存或死亡恐惧的直接结果。自我的从属关系及阉割这一因素,此时被抛在了一边。大多数人在观察世界大战后出现的创伤性神经症案例时,都倾向于认同这一观点。他们骄傲地宣称:有证据表明,无须性欲的参与,也无须考虑精神分析的复杂假设,自我保存欲望受到威胁就能引发神经症。迄今为止,对于创伤性神经症尚没有任何有价值的分析,这未免令人遗憾。这并非因为它会与性欲的病源性意义产生矛盾,自从引入“自恋”这一概念之后,对自我的力比多占有和对对象的力比多占有被放在一起考虑,自我保存欲望的力比多本性反复得到强调,所谓的矛盾早已不复存在。令我们感到遗憾的是,由于缺少这类分析,我们错失了彻底解密恐惧和症状形成之间关系的宝贵机会。以我们对日常生活中简单神经症结构的了解,它不太可能只由危险这一客观事实引发,而没有心理装置中更深层次的潜意识内容的参与。但在潜意识中,不存在任何与毁灭生命相关的内容。对阉割的设想,仅仅来自将粪便排出体外或是断奶时失去母亲乳房的日常经历。但与死亡相类似的事物,却从未被经历过,或是如同陷入昏迷时一样,未曾留下任何痕迹。所以我仍然坚持认为,对死亡的恐惧其实与阉割恐惧十分相似,自我要面对的情况,是与保护它的超我(命运的力量)分离,从而失去一切安全保障。此外,我们必须考虑到在导致创伤性神经症的经历中,外部的刺激保护层遭到破坏,过多的刺激量进入心理装置中,于是就出现了第二种可能性:恐惧不仅成了一种情感信号,也从这一情形的经济条件中重新生成。

我们曾经指出,自我通过反复失去对象,做好了遭阉割的准备。这也有助于我们重新理解恐惧。此前,我们一直把恐惧视作危险的情感信号,但因为它经常与被阉割的危险产生关联,我们也可以把它视作对放弃和分离的反应。虽然这一结论很快就会招致反对之声,但一种惊人的相似性很快引起了我们的注意:人类的第一次恐惧体验至少可以追溯到出生的过程。客观地说,出生就是与母体分离的过程,假如我们把孩子等同于阴茎,那它还可以被视作对母亲进行阉割的过程。接下来,如果恐惧作为分离的象征,在每一次分离的过程中反复出现,那自然是再理想不过。可惜,我们并不能这样利用这种一致性,因为完全处于自恋状态的胎儿根本不会把母亲作为一个对象看待。另一种顾虑在于,我们对分离所导致的情感反应有所了解,它带给我们的更多是痛苦和悲伤的感受,而不是恐惧。但我们也记得,在讨论悲伤问题时,我们也曾为它能给人带来如此多的痛楚感到困惑。

8

现在,到了静下心来思考的时候。我们的目标,显然是探索恐惧的本质,通过明确的结论,将真理与谬误区分开来。但实现这一目标有一定难度,因为恐惧并没有那么容易理解。到目前为止,我们仅仅发现了一些矛盾的现象,如果不求助个人喜好,我们根本无法在它们之间做出选择。现在,我建议换一种方法:不带任何成见地逐一罗列我们就恐惧所知的一切,而不奢望将这些内容重新综合到一起。

首先,恐惧是被感受到的事物。我们称之为一种情感状态,虽然我们其实并不清楚什么是情感。作为一种感受,它的不快特征再明显不过。但这显然不是它的全部性质,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不快都可被称为恐惧。另一些感受(紧张、痛苦、悲伤)也带有不快的特征,所以恐惧除了不快的特性之外,应当还有其他特点。于是问题就来了:我们有能力分辨不同不快感受之间的差别吗?

尽管如此,我们依然对恐惧感受略知一二。它的不快特征有自己的特点:它很难被证实,也并不引人瞩目,但的确可能存在。但除了这一很难分离的特征之外,我们还可以在恐惧现象中观察到与某些特定器官相联系的特定身体感受。因为我们不想研究恐惧的生理学,所以在此仅列举几种具有代表性的感受,如最为常见也最为明显的呼吸器官和心脏感受。它们恰恰证明,运动神经支配,也即释放过程在整个恐惧过程中起着作用。所以,我们对恐惧状态的分析,推导出了三样东西:

(1)特殊的不快特征;(2)释放行为;(3)对这些行为的感受。

其中,第二点和第三点正是恐惧和悲伤、痛苦等类似状态的差别所在。后者并不具备动作表现,它们明显与其他状态有别,一看就不是整体的一部分,而是它的结果或对它的反应。而恐惧则是在特定轨道上有着释放行为的特殊不快状态。按照我们一般的理解,刺激的提升是恐惧的基础,这种刺激一方面具有不快的特征,另一方面又能通过释放得到缓解。但我们不满足于这种纯生理学的解释。我们试图假设,某个历史因素将恐惧的感觉和神经支配紧密联系在了一起。换言之,恐惧状态重现了一次经历,这次经历又为刺激量提升、沿着特定轨道释放创造了条件。正是因此,恐惧才有了它的特性。人类的出生,就是这类经历的一个典型范例;因此,我们才倾向于把恐惧状态视作出生创伤的重现。

我们这番论述,并不是承认恐惧在情感状态中占据特殊地位。我们认为,其他情感也是古老、重要乃至个体出生前的经历的重现。我们把它们视作普遍、典型和与生俱来的歇斯底里式爆发,并将它与后天所得的个体歇斯底里症做对比。此前,我们已经分析过后者的起源及其作为记忆标志的意义。最理想的情况,当然是把这种相似性再类比到其他情感类型中,但我们离实现这一目标还相去甚远。

将恐惧追溯回出生的经历,必将招致许多非议,对此我们有必要回应几句。有人会说,恐惧是所有生物、至少是所有高等生物共有的反应,而出生的过程只有哺乳动物才能经历。何况这一过程是否对所有动物都意味着一次“创伤经历”,也是存疑的事情。所以,肯定存在不以出生为典范的恐惧。但这种反对意见已经超越了生物学和心理学的范畴。正因为恐惧是一种生物学意义上不可或缺的功能,是对危险状态的反应,它才在不同的生物体上有着不同的出现方式。我们也不知道,它是否在与人类相去较远的生物中有着与人类相同的感觉和神经支配方式。但这并不妨碍出生成为人类恐惧的典范。

如果以上就是恐惧的结构和起源,那新的问题又来了:恐惧的功能是什么?它会在什么情况下重现?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恐惧源自对危险状态的反应,只要这种状态再次产生,恐惧也会反复重现。

但我们还要多补充几句。正如歇斯底里症首次爆发时的肌肉活动那样,原始恐惧状态的神经支配,可能具有特殊的意义和目的。要解释一次歇斯底里症的爆发,人们只需找到会合理引发那些肌肉活动的场景。同样,在出生的过程中,神经支配的方向可能是让呼吸器官做好肺部活动的准备,同时提高心率以对抗血液中毒。后来,当恐惧状态作为一种情感重现时,这种合理性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歇斯底里症再次发作时也是如此。个体在新的危险状况面前的表现,可能不再具有合理性,他用恐惧作为回应——尽管这一状态其实是对早期危险的反应——而不是针对眼前的危险做出合适的反应。但如果恐惧的爆发警示了危险的临近,那一切又有了合理性。在这种情况下,恐惧很快就会被更为合理的措施所取代。所以,恐惧可能在两种情况下出现:一种是在新的危险状况下,以不合理的方式出现;一种是对新的危险状况起合理的警示和预防作用。

但“危险”究竟是什么?在出生过程中客观存在着生命难以维系的危险,我们当然明白它在现实中意味着什么,但在心理学意义上,这却不能说明任何东西。出生的危险还没有心理学意义上的内涵。我们当然不能假设胎儿知晓自己的生命可能走向终结,他只能意识到自己的自恋力比多在经济上受到了许多干扰。大量的刺激涌入他的身体,引发了新的不快,他的某些器官被迫提升了占有能量水平,这仿佛就像即将开始的对象占有的预演。在所有这些现象中,哪些可被称作“危险状况”的标志?

遗憾的是,我们对于新生儿的心理活动所知甚少,所以无法直接回答这个问题。我甚至都无法坚称,刚才所述的一切都合乎情理。在一切让他回忆起出生经历的场景中,新生儿都会重复恐惧的情感状态——这话说来容易,但重要的是说明这一事件如何引发他的回忆,以及回忆的内容究竟是什么。

除了观察恐惧在婴儿或稍微年长的孩子身上自然形成的过程,我们几乎别无他法。朗克在《出生的创伤》一书中,力求证明儿童最早期的恐惧症和出生经历所留下的印象之间的关系,但我认为他的努力并不成功。人们可以从两方面对他进行反驳:首先,其结论的前提,是孩童在出生时就具有了特定的感官印象,尤其是视觉印象。当这些印象重现时,孩童就会回忆起出生的创伤,从而引发恐惧反应。这种假设毫无根据,也不太可能与现实相符。除了触觉和一般的感觉之外,我们很难相信儿童在出生过程中还有其他感受。朗克认为,孩童日后害怕从洞穴中出入的小动物,是因为这一行为让他们感受到了某种相似性。但实际上,孩童们不会注意到这种相似性。第二,朗克在分析后来的恐惧情形时,根据不同的需要,时而让孩童回忆起在子宫内的幸福生活,时而让他们回忆起创伤性的阻碍,这就为解释的任意性开了后门,甚至是敞开了大门。一些儿童恐惧的实例,直接让他的做法失去了意义。例如,按照朗克的逻辑,一个孩子处于黑暗和孤独之中,相当于回归子宫内的幸福生活,应当感受到满足。而实际上,他却会表现出恐惧,也即回忆起了出生时幸福受阻的场景。由此可见,朗克的解释过于牵强附会,已是不争的事实。

我必须得出一点结论:即便是最早期的孩童恐惧症,也不能追溯到出生时期的印象,实际上,我们目前还根本无法对其做出解释。显然,婴儿对恐惧的诞生做了一定的准备。但这种准备并非刚出生时最强,随后逐渐减弱,而是伴随着孩童的心理发展逐渐显现,并在童年持续存在一段时期。如果这种早期恐惧症持续的时间超过了这一范围,那我们就会怀疑他遇到了心理阻碍,虽然我们并不了解它与儿童期后来出现的、确凿的神经症之间的关系。

能被我们理解的孩童恐惧表现,依然只是少数,所以我们必须把注意力集中到它们上面。例如,当孩子独处,位于黑暗之中,或是发现陌生人取代了熟人(母亲)的位置。这三种情况可以归为一个前提,即惦念所爱(所思)之人。从这时起,我们终于找到了理解恐惧、整合相关矛盾的途径。

起初,对被思念之人的记忆开始变得强烈,甚至会引发幻觉。但这一切没有取得成功。于是,这种思念突然变成了恐惧。我们发现,恐惧似乎是不知所措的表现,仿佛这个心智尚未成熟的小家伙在思念面前,不知该如何是好。恐惧表现为对对象缺失的反应,这不禁让我们联想到,阉割恐惧的内容也是与十分珍视的对象的分离,而且最初的恐惧(出生的“原始恐惧”)同样是在与母体分离时产生的。

但只要稍作思考,我们就不会再强调对象缺失的重要性。婴儿之所以想感知到母亲的存在,是因为过往的经历让他知道,母亲会立即满足他的所有要求。所以他所认为的“危险情形”,就是得不到满足的情况,是那种他所无能为力的迫切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在这种情况面前,他极力想寻求保护。我认为,从这个角度出发,一切都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在得不到满足的情形中,刺激量增长到了令人不快的程度,却不能被心理活动控制或得到释放。对婴儿而言,这种情况无疑与出生的经历类似,是危险情形的再现。两者的共同点,是亟须解决的刺激量不断增加所引起的经济性阻碍,这一因素,才是危险真正的“实质”。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会出现恐惧的反应。即便是在婴儿身上,这种反应也是合理的:他释放恐惧的方式,是像从前新生儿通过肺部活动释放内在恐惧那样,调动呼吸肌和发声肌呼唤母亲的到来。除了这种危险的标志,出生的过程在孩子身上并未留下更多的痕迹。

等到孩子发现,可被感知的外部对象可以为容易让人联想到出生过程的危险情形画上句号,危险的内涵就由经济性情形转向了对象的缺失。这时,母亲的离开就成了一种危险。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婴儿不等其所害怕的经济性情形出现,就忙不迭地发出恐惧信号。这一转变,意味着婴儿在自我保存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同时,它也意味着恐惧完成了从一种下意识、不自觉出现的现象到有意重现的危险信号的过渡。

恐惧无论作为下意识现象还是求救信号出现,都是婴儿心理无助的产物。与心理无助相对应的,自然还有生理上的无助。无论是出生的恐惧,还是婴儿的恐惧,其前提都是与母亲分离。这一明显的共性,根本无须心理学解释,因为它在生物学上就很容易理解:母亲先是用各种身体构造满足胎儿的一切需求,在婴儿出生后,又通过其他一些方式,尽量满足婴儿的需要。子宫内的生活和最早的童年生活,其实一脉相承,而不是像剖宫产所显示的那样一分为二。孩子在心理上把母亲视作对象,以此替代胎儿期的生理环境。所以我们也不应忘记,在宫内生活阶段,母亲对胎儿而言不是对象,而且当时根本就没有对象这个概念存在。

我们很容易发现,在这种情况下,出生的创伤没有发泄的途径。除了作为避免危险情形的信号,我们也找不到恐惧的其他功能。然而,对象缺失对于恐惧还有更为深远的意义。恐惧的下一种形式,也即在生殖器阶段出现的阉割恐惧,也是一种同一条件下的分离恐惧。这里的危险是与生殖器的分离。费伦齐十分正确的思路,使我们认识到了恐惧与早期危险情形所包含的内容之间的关联。阴茎具有高度的自恋价值,这是因为拥有这一器官,就有了与母亲(母亲的替代者)在性交过程中重新结合的保障。一旦被夺去了阴茎,就意味着与母亲再度分离,同时也意味着继出生之后,再次无助地暴露在不快的迫切需求之中。但这种不断增长的需求,不再是婴儿期那种随意的需求,而是特殊的生殖器力比多需求。我还要补充一点:性无能者(因遭受阉割威胁产生性障碍者)用幻想的方式回到母亲的体内,作为性交的替代。按照费伦齐的理念,个体原本希望让生殖器代表自己回归母体,但在退化过程中,他转而用自己整个人替代了这一器官。

儿童的不断成长,其独立性的增强,其心理装置分化成多个中枢的剧烈过程,新需求的出现,不可能对危险情形的内涵毫无影响。此前,我们已经追踪过危险从失去母亲这一对象到阉割的变化过程,下一步变化则来自超我的影响。一个人原本害怕被父母阉割,但随着来自父母的管控越来越非人格化,危险也变得越来越不确定。于是,阉割恐惧发展成了道德恐惧和社会恐惧。现在,已经很难说人们究竟在害怕什么了。“害怕分离,担心被驱逐出族群”的说法,只适用于后期借助社会榜样实现发展的超我,而并没有触及超我的实质——超我实际上是父母管控在内心中的投射。笼统地说,自我其实是把超我的愤怒和惩罚视作危险,它害怕失去超我的关爱,于是就发出恐惧信号作为回应。在我看来,对超我的恐惧最后的变形,就是对死亡(生活)的恐惧,也即害怕投射在命运力量中的超我。

从前我曾一度以为,在压抑过程中被撤回的占有能量可被用于恐惧的释放。但在今天看来,这一表述几乎没有被人知晓的必要。区别在于,从前我以为恐惧完全是下意识出现的经济性过程,而现在我也把恐惧视作由自我为了影响对快乐或不快的掌控有意发出的信号。这样一来,它就不一定是经济性的过程了。我这样说,并不是否认“压抑过程中撤回的能量被用于唤起恐惧”这一观点,只是现在再纠结于是何种能量让这一切发生已经毫无意义。

我曾经说过的另一句话,也需要在这种新观点的视角下被重新审视。当时我说,自我是恐惧的大本营。现在,我依然认为这句话言之有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超我曾表现出恐惧。而如果有人说“本我的恐惧”,那我们当然无法反对,只会对这一不恰当的表述做出修正,因为恐惧是一种情感状态,它只能被自我感知。本我不能像自我那样产生恐惧,因为它不是一个组织,没有判断危险情形的能力。相反,较为常见的情况是,本我中孕育和完成的过程,促使恐惧在自我中蔓延。实际上,最早的压抑作用及之后的大多数压抑作用,都是由自我对本我中某个过程的恐惧所引发的。在此,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将以下两类情形再做一个区分:一种情况是本我中出现的过程为自我激活了危险情形,从而促使自我发出恐惧信号,阻止危险的出现;另一种情况是本我中出现了与出生的创伤相类似的情形,于是引发了下意识的恐惧反应。假如我们强调,第二种恐惧对应的是最早出现、更为原始的危险情形,而第一种恐惧对应的是由此所衍生出的恐惧先决条件,那在两者之间就能建立更为紧密的联系。或者,我们也可以把它们与真实出现的疾病联系在一起:第二种情况在现实性神经症的病源学中起作用,而第一种情况则是心理性神经症的典型特征。

可以看到,我并没有彻底否定之前的结论,只是将它与新的观点联系在了一起。我们无法否认,在禁欲、性刺激过程遭遇不当阻碍或是性刺激被从心理加工过程中引开的时候,力比多会直接促成恐惧的诞生。也就是说,在过于强大的迫切需求面前,自我会陷入一种十分无助的状态,与出生时一样,这种状态必然导致恐惧的产生。这里,我们有必要注意一种无关紧要、但既成事实的可能性:大量未经使用的力比多,在恐惧形成的过程中得到释放。我们注意到,心理性神经症很容易在现实性神经症的基础上产生,也就是说,自我在学会将恐惧搁置了一段时间后,很可能想要消除它,或是借助症状的形成对它加以约束。“创伤性战争神经症”这一名称固然包含了多种症状,但通过对它的分析,我们或许会发现,它们中的一部分也具有现实性神经症的特征。

我们回顾了各种危险情形从出生这一范例中衍生的过程,但我们不能就此断言,随着恐惧在后期有了新的产生条件,从前的条件就不再适用了。但是,自我的持续发展的确令从前的危险情形失去价值,退居次要的地位,所以我们可以说:一定的发展年龄对应着相应的恐惧产生条件。心理无助的危险,属于自我尚未成熟的时期;失去对象的危险,属于尚不能独立的幼年时期;阉割的危险属于生殖器阶段;来自超我的危险属于潜伏期。当然,这些危险情形和恐惧产生条件也可以同时存在:自我可能超越自己所对应的条件,因为后期的某个条件产生恐惧反应,或者多个因素也可以同时起作用。另外,在起作用的危险情形和由此产生的神经症之间,可能也存在着更为紧密的联系。[74]

在这一系列研究的较早阶段注意到阉割危险对多种精神疾病的主要意义时,我们曾告诫自己不应高估这一因素,因为在体质上更容易患上神经症的女性身上,它反倒不是决定性因素。现在我们应当庆幸,没有把阉割恐惧当作诱发神经症的防御过程的唯一动力。我曾在别处研究过阉割情结如何把小女孩引向了柔情的对象占有。恰恰在女人身上,失去对象反倒是最有效的危险情形。所以,我们或许可以对女性产生恐惧的条件稍做修正,因为它不再是缺少或实际丧失某个对象,而是失去了来自对象的爱。既然我们可以肯定歇斯底里症常见于女性,强迫症常见于男性,那我们不禁要猜测:失去爱这一恐惧的产生条件在歇斯底里症中所起的作用,可能与阉割威胁在恐惧症和对超我的恐惧在强迫症中所起的作用类似。

[74]自从我们开始区分自我和本我之后,我们对压抑问题又产生了兴趣。此前,我们满足于研究它与自我相关的过程,如将事物隔离在意识之外,禁止它调动机体运动性,并形成替代物(症状)。对于被压抑的冲动本身,我们假定它会在潜意识之中停留一段时间,不发生任何变化。但现在,我们的兴趣转移到了被压抑事物的命运身上。我们发现,这种不发生改变或无法改变的情况,并非不言而喻,甚至有些不同寻常。无论如何,原始的欲望冲动的确受到压抑作用的阻碍,也被迫改变了它的目标。但它的缘由依然被保留在潜意识之中吗?它真的能够抵御不断变化、不断贬低它的生活影响吗?我们的分析证实了旧愿望的存在,但它们现在依然在潜意识中存在吗?准确的答案呼之欲出:被压抑的旧愿望必然还在潜意识之中继续存在,因为由此衍生的症状依然在起作用。但这一回答还不够充分,因为它无法让我们在两种可能性之间做出选择:旧愿望到底是把所有的占有能量都转移给了它的衍生物,只通过后者起作用,还是它自身也依然存在?如果它注定要在衍生物的占有过程中耗尽精力,那又出现了第三种可能性:即便它现在显得那么不合时宜,但在神经症发展的过程中,它可能通过退化作用重新趋于活跃。这番思考绝非多余,健康和疾病心理生活中的诸多现象,都促使我们提出这些问题。在《俄狄浦斯情结的灭亡》一文中,我对单纯的压抑作用和真正消除旧愿望冲动的过程进行了区分。

9

现在剩下的问题,就是症状形成和恐惧产生之间的关系。

在这方面,有两种观点极为流行。一种观点认为,恐惧本身就是神经症的症状之一;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两者之间的关系还要紧密得多。在持这种观点的人看来,一切症状的形成都是为了逃避恐惧。症状所约束的心理能量,原本应该以恐惧的形式得到释放,所以恐惧是神经症的基本现象和主要问题。

强有力的证据表明,第二种观点至少部分正确。如果一个广场恐惧症患者在别人的陪伴下上街,又被独自一人留在街头,那他的恐惧就会爆发;如果禁止一个强迫症患者在与别人接触过后清洗双手,他也会产生不堪忍受的恐惧,成为它的牺牲品。显然,有人陪伴这一条件和洗手这一强迫行为都是为了阻止恐惧的爆发,而且它们也成功地达到了目的。从这种意义上看,自我所强加给自己的每一重障碍,都可被称为症状。

既然我们认为危险情形是恐惧产生的原因,那就可以说,症状的形成正是为了让自我摆脱危险情形。如果症状形成受到阻碍,那危险就真的出现了。也就是说,出现了一种与出生类似的情景。在这种情况下,自我在持续增长的欲望诉求面前显得十分无助,而这种欲望诉求正是最早、最原始的恐惧产生条件。在我们看来,恐惧和症状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紧密,这是因为我们在两者之间插入了危险情形这一因素。我们甚至可以补充说,是恐惧的产生导致了症状的形成,前者是后者的必要条件,因为如果没有恐惧的出现,自我就不可能唤醒对快乐/不快的掌控,也就无法具备阻挡本我中生成的危险过程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有一种倾向十分明显:产生的恐惧必须被限制在最低水平,它只能被当作信号使用,否则,人们就只能在别的地方感受到欲望过程所造成的不快,按照快乐原则的本意,这绝不是一个成功的过程,但它的确经常在神经症中出现。

所以,症状形成的确可以消除危险情形。它具有两面性:一面是我们所不清楚的,它使得本我产生了变化,让自我借此摆脱了危险;另一面是我们所了解的:它形成替代物,取代受影响的欲望过程。

但我们要注意措辞,把我们刚才所说的症状形成过程都归为防御过程,并把“症状形成”和“替代物形成”作为同义词使用。于是我们明白,防御过程与自我在面对外来威胁时的逃避过程类似,它实际上就是在逃避欲望所带来的危险。对这一比喻的质疑,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澄清一些问题。首先,有人可能会反对说,对象缺失(失去对象的爱)和阉割威胁也是来自外部的危险,它更像张牙舞爪的猛兽,而不是欲望所带来的危险。但这两者其实不可一概而论。无论我们在它面前如何表现,狼可能都会向我们发起攻击。可若非我们怀揣着特定的感受和意图,所爱之人绝不会撤走对我们的爱,我们也不会感受到阉割的威胁。所以,这些欲望冲动是外部危险的前提条件,它们自己也因此变得危险,现在,我们可以通过对内在危险采取手段,达到战胜外部危险的目的。在动物恐惧症中,危险的感受似乎始终来自外部,正如危险引发症状,其实也是向外转移的过程。而在强迫症中,危险更加内在化:由超我引发的恐惧,也即社会恐惧,依然是外部危险的内在替代物。而恐惧的另一部分,也即道德恐惧,则完全位于心理内部。

第二种反对意见认为,在逃离外部危险时,我们的做法无非是拉大我们和威胁者之间的空间距离。我们不会冒风险进行抵抗,也不想改变危险的成分,所以并不会像另一些情况中所表现的那样,拿着根短棍朝狼冲去,或是用枪朝它射击。而防御过程所做的努力,似乎不只是单纯的逃离。它会对欲望过程进行干预,以某种方式压制它,使它偏离之前的目标,从而变得不那么危险。这种反对意见似乎不容反驳,我们有必要对它进行考虑。我们认为,可能有些防御过程的确可以被拿来与逃离的尝试作比较,而在另一些情况下,自我更加积极地进行反抗,甚至会更为果断地采取对抗措施。但是,防御和逃离之间的类比,的确存在问题:自我和本我中的欲望,其实是同一个组织的不同部分,它们并不像狼和孩子那样独立存在。因此,自我的任何行为都会引起欲望过程的变化。

通过对恐惧产生条件的研究,我们对于自我在防御中的行为,有了更为理性的认识。每一种危险情形,都对应着特定的生命时期或心理装置发展阶段,它也理应在这一时期出现。当一个人尚且年幼时,他的确没有做好在心理上克服来自外部和内部的大量刺激的准备。在特定的生命阶段,被所依恋的人关爱和照顾,的确是一个人最为重要的切身利益。当男孩开始把强大的父亲看作争夺母亲的对手,开始感受到自己对父亲的攻击性倾向和对母亲的性企图,那他理应对父亲产生畏惧。害怕遭受父亲惩罚的恐惧,也会在种系起源的影响下,表现为对阉割的恐惧。进入社会后,他必然会对超我、也即道德产生恐惧。这一因素如果不复存在,则会引发严重的冲突和危险。但这恰恰引发了新的问题。

我们不妨暂时用另一种情感,如痛苦,来取代恐惧。四岁女孩因摔坏娃娃悲伤落泪,六岁女孩因遭到老师训斥痛哭不已,十六岁少女因被恋人冷落潸然泪下,乃至二十五岁的少妇因丧子泪流不止,都可被视作极其正常的反应。每一种痛苦的出现都符合年龄,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唯有最后这种确定的痛苦可能持续终生。但假如这个女孩在长大成人乃至已为人母后,还因为弄坏了一件小摆设痛苦不已,那她就表现得像一个神经症患者了。在她的心理装置中,克服刺激的所有控制中枢早已成形,她应当已经足够成熟,可以满足自己的大部分需要,也早该清楚阉割不会作为惩罚出现。尽管如此,她依然表现得好像从前的危险情形依然存在,并受制于一切早期的恐惧产生条件。

这个问题可能需要较为详尽地回答。首先,我们必须回顾一下事实。在大多数情况下,旧的恐惧产生条件在引发神经质的反应之后,的确会就此消失。婴儿对独处、黑暗和陌生人的恐惧症,其实再正常不过,也会在日后消失,正如我们在谈论某些童年障碍时所说的那样,“情况会慢慢变好”。十分常见的动物恐惧症也有着同样的命运,许多儿童时期的转换性歇斯底里症,在长大后不会延续。仪式化行为在潜伏期极其常见,但只在很小一部分情况下,它才会在日后发展成全面的强迫症。至少根据我们对有着较高文化素养的白种城市儿童的观察,童年的神经症行为是成长发育过程中十分常见的一个环节,虽然我们对此的重视程度其实还远远不够。在成年的神经症患者身上,我们依然可以找到童年神经症行为的影子。但并不是所有表现出这类行为的儿童,日后都会成为神经症患者。在一个人趋于成熟的过程中,某些恐惧的产生条件必然被完全废止,一些危险情景也几乎失去了意义。另外,有些危险情形虽然延续到了后来的阶段,但它们必须审时度势,对其恐惧的诞生条件做出相应的修正。例如,人们虽然发现自己不再会因为纵欲享乐而受到阉割的惩罚,但放纵的生活也带来了罹患重疾的危险。于是,阉割恐惧可能戴上梅毒恐惧症的面具出现。另一些恐惧的诞生条件根本不会消亡,它们会一辈子伴随在人们身边,对超我的恐惧就属此列。神经症患者有别于常人的一点,就是他们对危险的反应尤为强烈。当创伤性的原始恐惧场景反复重现时,一个人即便再成熟,也无法为自己提供足够的保护。每个人的心理都存在一个极限,一旦超出这一极限范围,他的心理装置就无法应对亟待处理的刺激量。

这些细微的修正,不具有决定性,也不会撼动我们此前所讨论过的事实:许多人对危险的处理手段,依然停留在婴儿时期,他们尚未克服陈旧的恐惧产生条件。否认这一点,就等于否认神经症的事实性存在,因为我们所说的神经症患者正是这群人。但这是如何成为可能的呢?为什么并非所有的神经症表现都成为发展过程中的一环,在进入下一个阶段后宣告终结?在对危险的反应过程中,这一持续因素因何而来?为何恐惧情感能够享有其他情感所不具备的特权,能够独自引发不正常的反应,并以不合理的方式违背生命的轨迹逆流而生?换言之,我们在不知不觉之间,又绕回到了那个最为根本的谜题:神经症究竟从何而来?它最终的、最特别的动机是什么?在数十年的精神分析研究后,我们对这个问题依然像最初那样一无所知。

10

恐惧是对危险的反应。但有一点我们不能否认:恐惧情感能在心理经济中占据特殊地位,必然与危险的本质有关。但危险又是人类所共有的,它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我们所需要但又未能得到的,是帮助我们理解个体筛选标准的因素,它应当解释为什么有些人能在特殊的恐惧情感面前维系正常的心理活动,而另一些人却未能实现这一目标。为了发现这一因素,在我之前人们已经做了两次尝试。每一次,人们都满怀期待——这不难理解,因为它一旦成功,就能帮助人们摆脱痛苦的需求。这两次尝试互为补充,因为它们研究的是同一个问题对立的两端。第一次尝试是阿尔弗雷德·阿德勒(Alfred Adler)在十余年前完成的。他的理论简单说来,就是那些为器官缺陷所困扰的人,更容易在危险所带来的挑战面前败下阵来。假如“越简单越有理”这句话说得没错,那这样的答案肯定能为我们带来解脱。但恰恰相反,过去十年间的批评之声,已经强有力地证明了这一解释不足为凭,何况它还对精神分析所发现的诸多事实不闻不问。

奥托·朗克在1923年出版的《出生的创伤》一书中,做出了第二次尝试。除了以下要强调的内容之外,将它与阿德勒的尝试等同起来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朗克的努力停留在精神分析范畴之内,它是精神分析思想的延续,也是试图解决精神分析难题的一次合理努力。在个体和危险的关系问题上,朗克无视个体缺陷,转而关注危险的强度变化。出生的过程是最早的危险情形,它所引起的经济变动成为恐惧反应的典范;此前,我们曾一路追踪这一将最初的危险情形和恐惧产生条件与之后所有的危险情形和恐惧产生条件串在一起的发展轨迹,并发现它们具有共性,即都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与母亲的分离——一开始是在生物学的意义上,后来则表现为直接的对象缺失,直至最后成为间接的对象缺失。在揭示这曾普遍联系方面,朗克的结构体系无疑立了大功。现在,出生的创伤在单独个体身上表现为不同的强度,继而引发不同强度的恐惧反应;朗克认为,每个个体究竟能否掌控恐惧,究竟是成为神经症患者还是正常人,取决于恐惧在产生之初的强度大小。

在此,我无意逐条批判朗克的论断,只想验证一下它是否能被用来解决我们的问题。从理论角度看,朗克的公式——出生时遭受过强创伤的人,将永远无法消除它,所以终将成为神经症患者——其实是有争议。我们不清楚他所说的消除创伤究竟指什么。如果从字面上理解,那我们必然会得出结论:神经症患者越是频繁、强烈地产生恐惧情感,就越是接近痊愈。这显然与事实不符,也正是因此,当初我放弃了这一在内心净化疗法[75]中起着重要作用的“消除理论”。朗克过于强调出生创伤的强度变化,并未在病源学上给遗传体质因素留出余地。与体质因素相比,创伤强度变化这一机体因素其实具有随机性,也受到很多偶然因素的影响,如出生时是否及时得到帮助。朗克的学说完全忽视了体质和种系起源因素。但假如我们把体质因素考虑在内,将朗克的理论做一番修正,认为一个个体是否患病取决于他在多大程度上应对不同强度的出生创伤,那朗克所引入的新因素就被挤到了次要的位置,他的理论也彻底失去了意义。这样一来,神经症是否爆发,又取决于一个我们所未知的领域了。

另外,人们和其他哺乳动物有着同样的出生过程,却有着患上神经症的特权,这一事实显然对朗克的学说十分不利。但更致命的一点在于,他的理论只是凭空想象的结果,缺乏观察得来的坚实依据。他没有认真研究过艰难或持续时间较长的出生过程是否会明显导致神经症的产生,这样出生的孩子是否会表现出持续时间更久、更为强烈的婴儿早期恐惧。如果说引产或顺产也会对孩童造成严重创伤,那一度导致胎儿窒息的分娩过程就更应当带来严重的后果。朗克病源学研究的优势在于,它提出的这一因素很容易通过经验素材进行验证——没有真正做过验证,就无法评判其价值。

但是,精神分析认可性欲望的病源学意义,而有人却认为朗克的学说与之相矛盾,对此我不敢苟同。因为朗克的理论只涉及个体与危险情形的关系,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认为,那些没有克服最初危险的人,也会在日后出现的性危险情形中失败,从而患上神经症。

所以,我不相信朗克的尝试能就神经症的起源问题给出答案。也就是说,它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帮助,我们尚不肯定。如果研究表明,艰难的出生过程不会对神经症的因素产生影响,那它的贡献也就不大了。我们当然希望为神经质找到一个明显、统一的“终极原因”,但这一愿望很可能落空。最理想的情况,是找到某种细菌,将其分离并经纯培养法繁殖,然后重新注入个体,进而观察到它引发相应的病症。这也是今天许多医学专家仍在不懈探索的东西。或者更现实一些的想法,是证明某种化学物质的存在可能导致或消除某种神经症。但以这种方式找到问题答案的机会却十分渺茫。

精神分析很少会给出这种简单但却很难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就这个问题,我也只能重复早已为人知晓的内容,因为的确没有新的内容可以补充。如果自我通过压抑过程等手段,成功地抵御了一种危险的欲望冲动,那它在对这一部分本我造成阻碍和破坏的同时,也赋予了它一定的独立性,并且为此放弃了自己的一部分自主性。这是由压抑作用的本性所决定的,因为它从本质上看是逃离的过程。被压抑的事物遭到放逐,它被排斥在自我庞大的组织体系之外,仅需遵从潜意识中生效的法则。现在,如果危险情形发生了改变,自我无须继续防御新的、与被压抑的欲望冲动相类似的欲望冲动,那它的局限性就暴露了出来。新的欲望过程依然受到惯性动作的影响——我更愿意称之为一种“强迫性重复”——它踏上了与从前被压抑的欲望过程相同的发展道路,仿佛早已被克服的危险情形依然存在。因此,压抑作用中的固置因素就是潜意识本我的强迫性重复。一般情况下,只有自我的自由运动功能才能将它消除。自我有时的确也能突破它给自身施加的压抑作用限制,重新夺回对欲望冲动的主导权,并将新的欲望过程引导到经过改变的危险情形上去。但实际上,它往往做不到这一点,无法把已经产生的压抑作用恢复原状。这场斗争的结局,或许取决于数量因素。在某些案例中,我们感觉结局具有强迫意味,被压抑的冲动发生退化所产生的吸引力和压抑作用本身的力量都如此强大,以至于新的冲动只能遵循强迫性重复的过程。在另一些案例中,我们发现有另一种力量关系在发挥作用:被压抑的榜样所产生的吸引力,又得到了现实困难所产生的推斥力的加强;后者使得新的欲望冲动完全不可能沿着其他方向发展。

以上这些,就是压抑作用固置和旧危险情形持续的结果,从看似平凡、却再怎么高估其理论意义也不为过的分析治疗事实中,就能找到相关的证据。如果我们在分析过程中,向自我伸出援手,使它得以消除自身的压抑作用,那它就能重新获得对被压抑的本我的掌控力,从而允许欲望冲动的发展,仿佛旧的危险情形已经不复存在。我们所取得的成功,其实和其他医学领域的成就并无二致。通常情况下,假如情况有利,好的结局也会自然产生,而我们的治疗只是以更快、更可靠、更省力的方式,促成这一结果。

综上所述,一种无法直接证明、只能通过间接推导得出的数量关系决定了旧的危险情形是否继续存在,自我的压抑作用是否会被保留及儿时的神经症是否会得到延续。按照我们的理解,引发神经症并为各种心理力量相互角力创造条件的因素共有三个,它们分别是生物学因素、种系起源因素和纯心理因素。

第一个因素,即生物学因素,表现为人类孩童长期的无助和依赖状态。与大多数其他生物不同,人在子宫内生存的时间较短,他尚未发育成熟,就匆匆来到人世。因此,现实外部世界的影响被放大,自我和本我较早出现分化,外部世界的危险有了更为深远的意义,对象的价值也得到了大幅提升,因为只有它可以对抗危险,取代一去不复返的宫内生活。这一生物学因素也引发了最初的危险情形,使人终生都有为人所爱的需求。

第二个因素,即种系起源因素是我们自己推导出来的,力比多发展过程中一个十分奇特的事实,促使我们做出了这种假设。我们发现,与其他近似动物不同,人类的性生活从萌发到成熟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它的第一个繁荣阶段持续到五岁,随后突然中断,直到进入青春期后才重新延续婴儿期的势头向前发展。我们认为,在人类的命运之中,必然发生了某些重要的事情,使得性发展遭遇历史性的打击,被迫半途中断。这一因素的病理学意义在于,自我将大多数童年性欲的欲望诉求视作危险,坚决抵制它的出现,所以青春期出现的性冲动虽然得到了自我的允许,但依然有被婴儿期的典范所吸引、从而遭到压抑作用排斥的危险。神经症最直接的病因,也正在于此。值得注意的是,与性欲要求的早期接触和与外部世界的过早接触,竟然对自我产生了相似的影响。

第三个因素,即心理因素存在于心理装置的缺陷之中,它与心理装置分化为自我和本我相关,最终也可以追溯到外部世界的影响。出于对现实危险的考虑,自我被迫抵制本我的一些欲望冲动,并把它们当作危险看待。但在内部的欲望危险面前,自我却不能像面对外部现实那样有效地保护自己。由于它与本我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它只有限制自身组织,并用症状的形成去代替对欲望造成的伤害,才能抵抗欲望的危险。如果遭到排斥的欲望又卷土重来,那所有的难题又被压在了自我身上,这就是我们所熟知的神经症。

除此之外,我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神经症的本质和起因,暂时还没有很好地了解。

[75]译者注:内心净化疗法是弗洛伊德在创立精神分析学说之前,与约瑟夫·布劳尔合作发明的心理治疗方法,它旨在通过催眠、暗示等外在手段,使患者发生行为的改变。“内心净化(Katharsis)”一词,可追溯至亚里士多德的同名悲剧理论,后来,弗洛伊德发现这种方法治标不治本,因此将它放弃,转为使用精神分析意义上的自由联想法。

附录

在论述过程中,我们提到许多话题,又不得不把他们暂时放在一边。现在,我们再把它们汇集到一起,给予它们足够的关注。

A 对早期观点的修正

a)抵抗和反向占有

压抑理论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压抑会带来持续的消耗,不是一个一次性的过程。如果这种消耗无法持续,而被压抑的冲动依然从源头不断涌来,那它们还将沿着曾被压抑的道路继续前进。压抑作用要么承认自己的失败,要么必须被无数次重复。所以,欲望绵延不断的本性,也要求自我不断地做出防御行动。这一为了保护压抑作用的行动,就是我们在治疗过程中所感受到的抵抗。抵抗的前提,被我称为反向占有,它在强迫症中尤为明显,具体表现为自我的变化,也即自我的反向作用。在这个过程中,那些与需要被压抑的欲望相矛盾的态度(同情、认真和整洁)得到了加强。强迫症中的反向作用,其实就是把潜伏期出现的正常性格特征夸张地表现了出来。在歇斯底里症中证明反向占有的存在则要困难得多,虽然从理论上看,它也是不可或缺的。在这类病症中,自我因反向作用发生了一些改变,在某些情况下,这一改变如此醒目,甚至成为引人瞩目的主要症状。例如,歇斯底里症的矛盾冲突就能以这种方式得到解决,对一个所爱之人的恨意,转而被对他的大量柔情和担忧所取代。

与强迫症不同的是,这类反向作用展现的不是性格特征的一般本性,它仅仅局限于一些特殊的关系。例如,那些因为极度憎恨自己的孩子、却对他们百般疼爱的歇斯底里症患者,绝不会比其他妇女更具爱心,更不会对其他孩子表现出柔情。歇斯底里症的反向作用只坚定地依附在某个特定的对象之上,不会成为自我的一般因素。而这种一般化倾向与对象关系的松弛性和转移的轻易性,正是强迫症的典型特征。

另一种反向占有似乎更符合歇斯底里症的特殊性。被压抑的欲望冲动,可以从两个方面被激活(重新占有):一方面它可以通过提升来自内部刺激源的欲望水平,被从内部实现;另一方面,它也可以通过感知受欲望欢迎的对象,从外部得到实现。歇斯底里式的反向占有,主要面向外部,针对危险的感知。它表现为高度警觉,这种警觉性通过限制自我,避免了某些引发感受出现的情景。或者感受出现了,它也会设法让它得不到关注。近来,法国学者拉弗格(Jules Laforgue)给歇斯底里症的这一成就取了一个特别的名字,将它称为“盲点化”。相比歇斯底里症,这种反向占有在恐惧症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因为后者的主要诉求正是尽力避免所担心的恐惧。歇斯底里症和恐惧症中反向占有的方向,和强迫症中反向占有的方向有所区别。这种区别虽然不是绝对的,但具有重要意义。它使我们相信,在压抑作用和对外的反向占有、退化作用和对内的反向占有(反向作用引起的自我变化)之间,存在着更为紧密的联系。另外,抵御危险感受是所有神经症的共同任务。强迫症中的各种规定和禁令,也为这一目的服务。

我们此前曾指出,精神分析过程所要征服的抵抗来自依附在反向占有作用中的自我。自我很难将它的注意力集中到感受和观念上,因为这正是它此前所极力避免的东西,它也无法认可那些与它所熟悉的冲动相对立的冲动。我们在分析过程中与抵抗的斗争,正是基于对它的这种认识。它常常受形势所迫,和被压抑的事物一道进入了潜意识之中。我们的工作,就是让抵抗重新进入意识,它进入意识之中后,我们试图用逻辑去说服它,向自我允诺如果它放弃抵抗,就能获得好处和奖励。所以,我们无须怀疑抵抗来自自我,也不必再对它这一观点进行修正。

我们要研究的问题,是分析过程中遇到的一切问题是否都可以用抵抗来解释。我们注意到即便自我下定决心放弃抵抗,它依然会在将被压抑的事物恢复原状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在做出了这个值得表彰的决定后,它依然需要孜孜不倦地努力,我们称之为“持续努力阶段”。使“持续努力”具备必要性,让它能够被我们理解的动态因素,其实就在眼前。它不是其他,正是在自我抵抗消失后仍需被克服的东西,包括强迫性重复的力量和潜意识典范对被压抑的欲望冲动的吸引力。将这些因素称为“潜意识的抵抗”,或许没有人会反对。我们无须为这样的修正感到沮丧,假如它们能促进我们的理解,那就是我们所乐见的;假如它们不跟我们之前所说的内容产生冲突,只是丰富了它,或是对过于笼统的观点加以限制,对过于狭隘的看法进行扩展,那就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

但是,我们虽然做了这番修正,依然不能自以为对在分析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抵抗有了充分的认识。继续深入研究之后,我们会发现要征服的抵抗力量有五种,它们来自自我、本我和超我三个方面,其中自我又是三种有着不同动力形式的抵抗力量的来源。这三种自我抵抗的第一种,是我们之前所研究过的压抑抵抗,我们在此没有要补充的新内容。第二种自我抵抗是转移抵抗,它与压抑抵抗本质相同,但在分析过程中有着更为明显的不同表现,因为它成功地与分析场景或分析师本人建立了联系,从而激活了原本只能停留在回忆之中的压抑作用。第三种自我抵抗的本质与前两者完全不同,它从“疾病的收益”出发,把症状纳入了自我的范畴,其实就是不愿放弃满足或宽慰的表现。第四种抵抗是本我的抵抗,我们刚刚说过,它导致“持续努力”成为一种必要的行为。第五种抵抗是超我的抵抗,它是我们最后发现的抵抗,也最为模糊不清,但并不总是最微弱的力量。它似乎源自负罪感或惩罚的需求,反对任何形式的成就,所以也试图阻止患者通过分析实现痊愈。

b)由力比多转换引起的恐惧

这篇文章对恐惧的理解,与我之前认为正确的观点有所差别。从前,我把恐惧视作自我在不快条件下的一般反应,试图对它的每一次亮相做出合理的解释,并根据我对现实性神经症的研究,猜测被本我拒绝或未被其使用的力比多(性刺激)会以恐惧的形式,得到直接的释放。不可否认,这种论断并不能被很好地联系在一起,至少它们没有环环相扣的必然性。另外,这种观点让人觉得恐惧和力比多有着尤为紧密的联系,这又与恐惧的一般特征(它是对不快的反应)不符。

随着我在《自我与本我》中将心理装置做进一步划分,直至倾向于把自我视作恐惧唯一的大本营,对旧观点的反对之声也开始出现。从前的观点认为,恐惧来自被压抑的欲望冲动所产生的力比多,而新观点认为自我才是恐惧的来源。所以,问题在于恐惧究竟是自我恐惧还是欲望(本我)恐惧。由于自我利用的是去性欲化的能量,在新观念中,恐惧和力比多之间的紧密关系也开始松动。我希望自己至少已将矛盾所在和不确定之处阐述清楚。

朗克和我从前所认为的那样,主张恐惧情感是出生过程的后果,是从前所体验的情形的不断重复。这促使我们重新审视恐惧问题。但把出生视作创伤,把恐惧状态视作释放反应,把每次新出现的恐惧情感视作彻底“发泄”创伤的尝试,都是他个人的看法,对此我不敢苟同。我们有必要绕过恐惧反应,研究其背后的危险情形。引入这一因素后,我们的观察有了新的视角。出生成为在形式改变、心理状况不断发展的新条件下出现的所有危险情形的典范,而它本身的意义也仅限于此。在出生时感受到的恐惧,成为某种情感状态的典范,这种情感状态与其他情感有着相同的命运。

它在最初的危险情形下作为合理的反应形式出现,之后沦为不合理的反应形式,在与原始场景相类似的情形下不断自动重复。或者,自我从这种情感中获得了力量并令它重现,从而将它作为对危险的警告和唤醒快乐–不快机制的手段。通过承认恐惧是对危险情形的一般反应,我们也赋予了恐惧情感生物学意义。既然自我能根据需要产生恐惧情感,它作为恐惧大本营的地位也就得到了确认。所以,日后生活中的恐惧有了两种来源方式:当危险情形和出生的情形类似时,会产生一种不自主的、下意识的、符合经济原则的恐惧;当危险情形只是造成威胁,需要被避免时,自我则会生成另一种恐惧。在第二种情况中,自我就像接种疫苗一样,自愿承受一定的恐惧,从而通过轻微的疾病发作,避免它全面的爆发。它积极地设想着危险情形的出现,但只希望把这一痛苦的经历限定在一个暗示或一个信号之内。这些不同的危险情形如何接二连三出现,如何相伴而生,此前我们已经逐一介绍过。或许通过研究神经症式的恐惧和现实恐惧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将对恐惧的理解再往前推进一步。

此前“力比多直接转化为恐惧”的主张,对我们来说已不那么重要了,但如果我们思考这个问题,还是可以区分出多种情况。那些自我作为信号诱发的恐惧,显然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自我在一切危险情形下为了引入压抑作用而引发的恐惧,也不属于此列。被压抑欲望冲动的力比多占有能量,尚有别的用途,也不会转化为恐惧释放——这一点在转换性歇斯底里症中表现得最为明显。相反,在关于危险情形的后续讨论中,我们还将遇到一类需要另加评判的恐惧产生情形。

c)压抑和防御

为了讨论恐惧问题,我又重新启用了仅在三十年前研究开始之初用过、后来逐渐被我放弃的一个概念——或者说得谦虚一些,是一个术语,这就是防御过程(Abwehrvorgang)。后来,我用压抑作用替代了它,但一直没有定义两者之间的关系。现在我认为,回归“防御”这个旧概念,能为我们带来确定的收益,因为我们发现,它是自我在有可能导致神经症的所有冲突中所使用技法的一般性称谓,而压抑作用只是其中一种特殊的防御方式,随着研究的深入,我们方才对它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

即便仅仅只是换了个术语,我们也有必要证明它的正确性,而且它应当能为我们带来新的观点或是拓展我们的认识。我们重新启用“防御”一词并对“压抑”这一概念做出限制,是出于对一个事实的考虑。尽管我们早已知晓它的存在,但新近的发现才令它重新变得重要起来。通过对歇斯底里症的研究,我们对压抑作用和症状形成有了最初的认识。我们发现,对刺激经历的感受和对致病思想的看法都容易被遗忘,而且无法在记忆中重现。所以,我们把与意识隔绝视作歇斯底里式压抑作用的主要特征。

后来,我们又研究了强迫症,并发现在这种疾病中,致病的事件并没有被遗忘。它们存在于意识之中,却被以某种我们所无法想象的方式“隔离”开来,所以最后的结果,跟歇斯底里式的遗忘症大致相同。但两者的差别已经大到足以佐证我们的如下观点:强迫症消除欲望诉求的过程,绝不可能与歇斯底里症相同。

进一步研究表明,在强迫症中,欲望冲动受到自我反抗的影响,退化到了早期的力比多阶段。这虽然不能取代压抑作用,但也起到了和压抑作用相同的效果。我们还发现,在歇斯底里症中出现的反向占有作用,在强迫症中也以反向自我变化的形式扮演着保护自我的重要作用。我们注意到了“隔离”过程的存在,发现它引起了直接的症状表现,但并不清楚它的作用方法。我们还注意到了可谓神奇的“消除”程序,它显然是一种抵抗的倾向,但与“压抑作用”又完全不同。这些经验给了我们充足的理由去重新启用“防御”这一概念,将所有具备同一倾向、旨在保护自我免受欲望诉求干扰的过程,都称作防御过程,而把压抑作用归为它的一个特例。如果考虑到随着研究的深入,我们或许可以把特定的防御形式与疾病结合(如压抑作用和歇斯底里症)起来,那这样的命名方式或许会显得更有意义。另外,我们还期待着发现另一种可能的相关性。心理装置在剧烈分化出自我和本我,但又没有形成超我之前,很可能采用与超我形成之后完全不同的防御方法。

B 对恐惧问题的补充

我们有必要对恐惧情感的一些特征做进一步解释。恐惧显然和期望相关联,毕竟它的对象是可能发生的某件事情。它具有不确定性,也不具有对象。一旦恐惧有了对象,那正确的用词就应该是畏惧(Furcht)。恐惧除了和危险相关,还和神经症相关,这也是我们所一直想要解释清楚的现象。问题在于,为什么并非所有的恐惧反应都是神经质的?我们为何认为许多恐惧是正常的?最后,我们也有必要全面审视现实恐惧和神经症恐惧的区别。

我们从最后一个问题说起。我们已经成功地把恐惧反应的来源追溯到了危险情形之中。假如以同样的方式看待现实恐惧,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现实危险是我们所知晓的危险,现实恐惧正是对已知危险的恐惧。而神经质恐惧是对未知危险的恐惧,我们经过一番寻找,才发现它的危险来源——分析表明,它是一种欲望危险。我们把这一自我所未知的危险引入意识之中,相当于抹去了现实恐惧和神经质恐惧之间的差异。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将两者同等对待了。

处在现实恐惧之中的人,会出现两种反应:一是情感反应,也即恐惧的爆发;二是保护性行为。在欲望危险面前,情况可能也是如此。对于两种反应合理共存的情况,我们已经有所了解:一种反应发出信号,召唤另一种反应的到来。当然,在某些不合理的情况下,恐惧也会导致瘫痪,一种反应彻底消失,从而使另一种反应得以广泛出现。

在有些情况下,现实恐惧根据和神经症恐惧的特征是混合的。这时候,危险是已知的,也是现实的,但由此引发的恐惧却出奇地强烈,远远超过了我们的预期。这一过量的恐惧,正是神经症的因素在作怪。从本质上看,这类案例其实并没有什么新的内容。分析表明,这是因为一种未知的欲望危险与已知的现实危险产生了联系。

如果我们不满足于把恐惧反应的来源追溯到危险情形,还会获得进一步发现。危险情形的本质和意义是什么?显然,我们在估算了自己的力量并将它与危险程度做对比之后,不得不承认自己在危险面前显得无助——这包括在现实危险面前的物质无助和在欲望危险面前的心理无助。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判断受到真实经历的左右,它是否做出了错误的估计,对结果而言并不重要。假如我们把所经历的这一无助情形称为创伤情形,那我们将有充足的理由,将它与危险情形区分开来。

如果我们不是静待创伤情形的到来,而是能够预见它,对它有所准备,那我们的自我保存能力将得到明显的提升。为这种期待成分创造条件的情形,就是危险情形。恐惧的信号正是在这种情形下发出的,它仿佛在说:我在期待着无助情形的到来,或者说,目前的情形让我联想到早先的创伤性经历。所以我期待它的到来,并表现得像它已经到来了那样,假如时间还来得及的话,我将尽力避开它。所以,恐惧一方面是对创伤的期待,另一方面也以温和的方式重复了创伤的过程。我们在恐惧身上发现的这两个特征,有着不同的来源。它与期待之间的联系属于危险情形,它的不确定性和无对象性属于危险情形所预见的、无助的创伤情形。

循着“恐惧–危险–无助(创伤)”这一发展轨迹,我们可以总结如下:危险情形是人们认识到、回忆起或预料之中的无助情形。恐惧最初是对创伤经历中无助感的反应,后来则作为求助信号,在危险情形中重现。现在,被动经历过创伤的自我开始以弱化的方式,积极地重复创伤情形,并希望能够自主掌控这一过程。我们知道,小孩子正是用类似的方式,靠在游戏中重复悲伤的印象来达到将它消除的目的。他通过从被动到主动的转换,试图在心理上克服这些不快的生活经历。如果这就是“发泄”创伤的意义所在,那我们没有必要就此提出反对。但将恐惧反应从最初的无助情形转移到预示它到来的危险情形之中的过程,才更具决定性意义。随后,又发生了一系列从危险到危险产生条件、从丧失对象到其修正措施的转移。这些措施的内容,我们此前已经讨论过。

对小孩子过于“宠溺”,可能会带来始料未及的后果:由于对象会在一切无助场景中为他提供保护,一旦丧失对象,就会带来比其他危险更为严重的后果。

迄今为止,我们觉得没有必要将现实恐惧和神经症恐惧区别对待。我们当然明白两者之间的区别:现实危险来自外部对象,神经症危险来自欲望诉求。只要这种欲望诉求具有现实性,那神经症恐惧也可以被视作具有现实根据的恐惧。我们明白,恐惧和神经症之所以看起来关系如此紧密,是因为自我正是在恐惧反应的帮助下抵抗欲望危险和来自外部的现实危险。但是,由于心理装置并不完美,这种抵抗行为往往会以神经症告终。我们也开始相信,欲望诉求之所以成为(内在的)危险,是因为它的满足会引发外部危险。也就是说,这种内部危险代表着一种外部危险。

另外,外部(现实)危险如果对自我十分重要,也会被内在化。这时候,它会与过去经历过的某个无助情形发生关系,从而被注意到。[76]但人们对外在危险的直觉认识,其实只停留在极其有限的范围之内。小孩子不停做会给他们带来生命危险的事情,所以一个为他们提供保护的对象是不可或缺的。让人们感到无助的创伤情形,其实是外部危险和内部危险、现实危险和欲望诉求相结合的结果。自我可能在一类情况下感受到无止境的痛苦,在另一类情况下感到需求无法被满足,但两者的经济情形是一样的——运动性的无助表现为心理上的无助。

在此,我们有必要再来审视一下婴幼儿时期出现的神秘恐惧症。它的部分形式,如害怕独处、黑暗和陌生人,可被视作害怕失去对象的反应;但另一些形式,如害怕小动物、雷电等,则可能是对现实危险先天有所准备的残迹,这一点在其他动物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对人类而言,唯有与丧失对象产生关联的这一部分远古遗传才是合理存在的。分析结果表明,如果这种儿童恐惧症发生固置,变得越来越强烈,甚至一直持续到长大以后,那说明它的内容已经和欲望诉求发生了联系,成为内部危险的代言人。

C 恐惧、痛苦和悲伤

对于情感过程的心理学研究并不充分,所以以下这些试探性的评论如有不当,还望诸位海涵。我们的问题出现在以下这个地方:我们说过,恐惧是对丧失对象的危险的反应。但我们已经知道一种对丧失对象的反应,那就是悲伤。那对象的丧失什么时候诱发恐惧,什么时候导致悲伤呢?我们从前也研究过悲伤,但有一个问题一直让我们迷惑不解,那就是它为何表现得尤为痛苦。当然,我们也认为与对象的分离理应产生痛苦。所以,问题就变得更加复杂了:与对象的分离,何时导致恐惧,何时导致悲伤,何时又仅仅导致痛苦呢?

我们不妨直说,这个问题不可能有答案。我们只能给出一些限制和暗示。

我们的研究仍将从我们自以为了解的场景出发,那就是婴儿看到陌生人而不是自己母亲的情景。这时,他会表现出恐惧,我们认为这与失去对象的危险相关。但这种恐惧其实更为复杂,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婴儿无疑感到恐惧,但他的面部表情和哭泣的反应,不由让我们猜测他也感受到了痛苦。日后单独出现的事物,似乎在他身上混为了一体。他还不能区分暂时的离别和永远的失去,所以一旦母亲离开他的实现,他就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她。只有在经历一次次失而复得的慰藉之后,他才明白母亲消失之后还会重新回来。母亲往往会跟孩子玩一个游戏,在他面前用手遮住自己的脸,然后再露出脸将他逗乐——这有助于帮助孩子完善他的认识。经历过这些之后,孩子开始感受到想念,而不是绝望。

由于孩子的误解,思念母亲的场景不是危险情形,而是创伤情形。或者更准确地说,当孩子在那一刻感受到了某种必须由母亲来满足的需要,那它就是创伤情形;如果这种需要不存在,那这一场景就变成了危险情形。自我给自己设定的第一个恐惧产生条件,正是丧失感觉,其效果等同于丧失对象。这个时候,还没到失去爱的地步。后来的经历让孩子明白,对象可能依然在场,但却对他充满恶意。于是,丧失爱继丧失对象之后,成为另一个更加持久的危险和恐惧产生条件。

母亲离开的创伤情形和出生的创伤情形有一点不同。出生时,尚没有对象可供失去,所以恐惧是唯一出现的反应。此后,一再重复的满足场景让孩子把母亲视作对象——当孩子有需求时,就会强烈、迫切地想要占有母亲。痛苦正是这一新情形所引发的反应。所以,痛苦才是对丧失对象的反应,而恐惧是对丧失对象所引发的危险的反应。进一步推导,恐惧也是对丧失对象的危险的反应。

对于痛苦,我们知之甚少。我们仅对它的一般诞生过程有所了解:作用于外表皮的刺激突破了刺激防护层,开始造成持续的欲望刺激。原本应该将刺激从被刺激的部位移除的肌肉活动,却突然丧失了行动能力。于是,痛苦就出现了。即便痛苦不来自外表皮,而来自内部器官,也不会改变大致的情况,只需要用内部的边缘部位去取代外部的边缘部位即可。婴儿显然有机会获得这类与其需求经历无关的痛苦经历。痛苦的这一产生条件,似乎与失去对象不同。“边缘刺激”这一造成痛苦的根本因素,也并不在孩童思念母亲的情景中存在。但在我们的语言中,既存在内心痛苦这样的概念,又会把失去对象的感受形容为“切肤之痛”,这肯定是有其道理的。

在身体出现痛苦时,疼痛部位会出现一种强烈的、近乎自恋的占有能量,它不断增长,可以说起着把自我掏空的作用。众所周知,在内脏器官出现痛苦时,人们会对这些身体部位产生空间和其他方面的想法,而这些念头平时不会出现在意识之中。当其他因素引发了心理性转移时,即便是最为强烈的身体痛苦也不会被感受到(这里,我们不能说它停留在潜意识之中)。这一奇特的事实,或许可以这样解释:占有能量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心理替代物而不是发疼的身体部位上。

痛苦感受之所以能在心理领域发生转移,是因为一种相似性:渴望得到思念(失去)对象的占有能量由于得不到满足,变得越来越强烈。它与受伤身体部位的痛苦占有能量,创造了相同的经济条件,使得身体疼痛不再受到边缘刺激的限制。从身体痛苦到心灵痛苦的过渡,正对应着从自恋式占有到对象占有的转换。深受需求影响的对象观念,正扮演着面临刺激增强威胁的身体部位的角色。占有过程的持续性和必然性,引发了同样的心理无助状态。由此产生的不快感受之所以具有独特的、无法进一步描述的痛苦特征,而不是采用恐惧这种反应形式,是因为另一个我们很少关注的因素在其中起着作用:引发不快感受的过程,伴随着较强的能量占有和连接关系。

我们知道,丧失对象还有另一种情绪反应,那就是悲伤。但这一点其实不难解释。悲伤的出现受到现实考量的影响,它要求人们必须与对象脱离,因为对象本身已不复存在。悲伤的任务是从已经倾注了许多占有能量的对象身上撤离。这种分离的痛苦正可以用我们刚才所说的理论来解释:人们重复各类情形,试图切断和对象的联系。在这个过程中,渴望获得对象的占有能量由于得不到满足而变得越来越强烈。

[76]一种常见的情况是,在一个得到正确估计的危险场景内,除了现实危险之外,还会出现一些欲望危险。针对自身的受虐性破坏欲望,正是吓得自我不敢将它实现的欲望诉求。或许,这一新增的欲望危险可以解释为何有些恐惧反应过于强烈、不合情理﹐甚至造成瘫痪。恐高症(害怕窗户、塔楼和深渊)可能就是这样产生的。它和受虐行为一样,具有女性化的意义。

自我与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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