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与本我
自我与本我
病理学研究使我们的注意力过于集中在被压抑的事物身上。后来我们发现,自我中也存在确属于潜意识的内容,从此,我们希望对自我有更好的了解。从前,我们的研究仅围绕着意识或潜意识这一标签展开,但就在刚才,我们发现潜意识的意义有很多种。
其实,我们所有的认识都始终与意识相关联。甚至只有让“潜意识”进入意识之后,我们才对它有所了解。这个过程是怎么成为可能的呢?什么是让某件事物进入意识之中?它是怎么发生的呢?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已经有了一些眉目。我们说过,意识是心理装置的表层,也就是说,我们把它作为一个功能,归于一个体系,从空间角度看,它是最接近外部世界的一层。顺便说一下,这儿所说的空间角度,不仅是指功能的作用空间,更是解剖学意义上的结构空间。我们的研究,也必须从这个感知外部刺激的外表层出发。
从一开始,意识就是一切感受的集合,这其中既包括来自外界的感受(感官感受),也包括来自内部的感受,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感觉和情绪。那些被我们大致简称为思考过程的内部过程,又是什么情况呢?精神能量在执行动作的途中,在心理装置内的某个位置发生了转移,这就是思考过程的由来,那它们能否渗透到产生意识的表层呢?还是意识会到它们那儿去?我们注意到,一旦我们开始从空间、地域的角度认真研究心理现象,就会遇到许多问题,这就是其中之一。如果这两种可能性都不可考虑,那就必然存在第三种途径。
我曾在别处猜测,潜意识观念和无意识观念(思想)之间的真正区别,在于前者依靠我们所不了解的材料发生,而后者还跟言语认识[62]存在联系。我们的第一步尝试,是赋予前意识和潜意识这两个体系明确的、不同于其与意识关系的标识。所以,“一样事物如何进入意识”这个问题,更合理的表述应当是“一样事物如何进入前意识”。这个问题的答案是:通过与相应的言语认识产生联系。
这些言语认识是记忆的残留,它们曾经是一种感受,也跟其他所有记忆残留一样能够重新进入意识之中。在继续研究它们的特性之前,我们忽然有了一种新的认识:只有曾经是意识感受的事物,才能进入意识之中。除了内部情绪之外,其他事物若想进入意识之中,就必须试着变成外部感受。这一过程必须借助记忆残留完成。
我们认为,记忆残留存在于多个与“感受–意识”体系相毗邻的体系之中,所以它的占有能量能够很快从内部延续到这一体系的元素身上。我们很容易想到幻觉,以及最生动的记忆总跟幻觉及外部感受存在差别这一事实。但我们很快也发现,在记忆被重新激活时,占有能量依然被保留在记忆体系之中,而当占有能量不仅从记忆痕迹蔓延到意识元素,而且完全转入其中时,难以与感受区别开来的幻觉就诞生了。
言语残留最先来自听觉感受,所以前意识体系就有了一个特别的感官来源。言语认识的视觉部分来自阅读,它是次要的,我们可以先把它放在一边。同样可以暂时忽略的还有言语的运动轨迹。除了聋哑人要借助辅助字符阅读之外,这一点几乎不起作用。毕竟,言语只是人们所听到的言语的记忆残留。
但即便是为了简便,我们也不能忘记或否定对一样事物的视觉记忆残留的意义。我们完全可以用回归记忆残留的方式,让思维过程进入意识之中,这似乎也是许多人所钟爱的做法。根据瓦伦东克(J. Varendonck)的观察,对梦和前意识幻想的研究能让我们了解到视觉思考的特征。人们发现,在视觉思考过程中,进入意识的往往只有具体的思想素材。而对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即其中的种种关系,则不存在视觉的表达。所以,图像思考仅仅是一种十分不完整的意识化形式。它比言语思维更接近于潜意识过程,而且无论从个体还是种系起源的角度,都比后者有着更为悠久的历史。
我们言归正传。如果这就是原本潜意识的事物进入前意识的方式,那么“被压抑的事物如何进入(前)意识”这一问题,就可以这样回答:我们需要通过分析工作,建立一个潜意识的中间环节。这样意识就可以留在原位,潜意识也无须上升为意识。
外部感受和自我的关系一目了然,内部感受和自我的关系则需要好好研究一番。我们不禁要怀疑,把所有意识都与肤浅的感受―意识体系联系在一起,究竟是否正确。
内部感受包含心理装置中各式各样心理过程的感觉,其中自然也包含来自最深层次的感觉。我们对它们知之甚少,至今依然把快乐―不快的欲望当作解释它们的最佳模型。它们比外部感受更加基本和原始,即便是在意识模糊的状态下也能产生。在另一个地方,我曾经介绍过它们更大的经济意义及其心理玄学根据。这些感觉跟外部感受一样,具有多个来源——它可以同时从多个不同的地方传来,并具有不同乃至相互矛盾的性质。
快乐的感受没有任何压迫性,而不快的感受则有极强的压迫性。它要求变化,要求得到发泄,所以我们认为不快会导致占有能量的增加,而快乐则会造成占有能量的减少。如果我们把以快乐或不快的面目进入意识的事物,称作精神活动中的量和质上的异物,那问题就变成了“这样的异物是当场进入意识之中,还是必须先被传导到感受体系中”。
第二种观点得到了临床经验的认可。它表明,这一异物表现得就像被压抑的冲动。它可以在不让自我注意到强迫产生的情况下产生驱动力。只有当强迫遇到阻力、发泄过程受到妨碍时,这个异物才会当场变为不快,进入意识之中。与需求紧迫感一样,痛苦也可以停留在潜意识中。它是介于外部感受和内部感受之间的中间物,即便来自外部,也会表现得像内部感受。所以,感觉和情感只有通过意识体系才能成为意识;如果这条传导路线被阻断,那即便刺激活动中依然有同样的异物出现,它们不能成为感觉。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往往称它们为潜意识感觉,并将它们与观念作类比,但这种叫法其实不完全正确,这种类比也并非完全合理。区别在于,人们首先要为潜意识观念创造连接部分,才能让它进入意识之中。而潜意识感受可跳过这一过程直接传导。换言之﹐意识和前意识之间的区别,对于感觉毫无意义。前意识在这儿不起作用,感觉要么是意识的,要么是潜意识的。即便它与言语认识存在联系,也不是在后者的帮助下才进入意识之中的。它们可以直接完成这一过程。
这样,言语认识的作用就彻底清楚了。有它们居中调停,内部的思考过程才转变成了感受。这样看来,“一切只是来自外部感受”这句话似乎确凿无疑了。当一种思想的占有能量过度集中时,它的确会被从外部感受到,并被认为是真实的。
在解释完外部感受和内部感受与感受―意识体系这一表层体系的关系之后,我们终于可以扩展自己对自我结构的认识。我们发现,首先自我从感受体系出发,感受体系构成了它的核心;其次,自我包括依赖于记忆残留的前意识;最后,正如我们所知,自我中也存在潜意识的部分。
现在,我不得不说:假如我们遵循一位学者的思路,将会获得很大收获。虽然他由于个人原因,一直强调自己的作为不是严谨、崇高的科学。我说的这位学者就是乔治·格罗代克(Georg Groddeck)。他一再强调,我们所谓的自我,其实在生活中一直处于被动状态。用他的话说,我们仰仗某些未知的、不受控制的力量“活着”。虽然他的说法未能把其他观点彻底排除在外,但我们还是全盘采纳了它,并不遗余力地在科学界为它争取一席之地。我建议认真考虑格罗代克的观点,把从感受体系出发、最初属于前意识的事物,称作“自我”,而把由此延伸、表现得像潜意识的另一个心理事物按照格罗代克的用词称作“本我”[63]。
这一观点究竟能否给论述带来帮助并促进我们的理解,我们拭目以待。在我们现在看来,个体就是心理意义上的本我,它不为人知,属于潜意识。源自感受体系并将其作为核心的自我,包裹在本我的表层之外。如果我们执意将这一切形象化,那还可以补充说,自我并没有完全包围住本我,而只是在感受体系能够形成表层的地方出现。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像胚盘包裹着受精卵。自我与本我并非泾渭分明,它的末端与本我融为一体。
同样和本我融为一体的,还有被压抑的事物,但它只是本我的一部分。被压抑的事物由于阻力的存在,只能与自我分开,但可以通过本我与其交流。我们很快就发现,我们由于病理学研究所做的那些区分,其实都仅仅针对我们所能了解到的心理装置的表层。我们可以画一张草图来形容这层关系,但这张图仅是为了表述方便,不应被过度解读。我们还在图上加了些东西,给自我戴上了一顶“听觉的帽子”。根据大脑解剖学的研究,它仅存在于一侧,可以说是戴歪了。
很容易看出,自我是在外界直接影响和感受–意识体系的调节下发生变化的本我部分,它在一定程度上是表面分化的延续。它试图让外部世界影响本我及其目的,力求用现实原则替代在本我中占据绝对地位的快乐原则。感受在自我中的作用,等同于欲望在本我中的作用。自我代表着常人所说的理性和审慎,而本我则包含激情。这也与人们最为常见的分类方式相符,却往往只被视作一般正确或在理想的情况下正确。
自我在功能上的重要性,表现在它通常掌控着一个人的能动性。所以它和本我的关系,就像一个旨在驯服马匹的骑手,而马匹的力量其实远大于骑手。唯一的区别在于,骑手用自己的力量去尝试控制马匹,而自我则要使用借来的力量。这个类比还可以稍加延续:自我跟骑手一样,不想和马匹(本我)分离,所以,它往往别无选择,只好随自我去它想去的地方。所以,自我往往也会把本我的欲望转化为行动,仿佛这也是它自己的欲望。
除了感受体系的影响,促使自我形成、将它与本我区分开来的还有另一个因素。一个人的躯体,尤其是它的表面,是一个能同时产生外部感受和内部感受的地方。它可以像其他对象那样被看到,在触碰之下却会产生两种感觉,其中一种感觉与内部感受相同。一个人的躯体如何从感受世界中脱颖而出,在心理生理学中已经有过充分的讨论。在此过程中,痛苦似乎也在起着作用。人们在身患疼痛疾病时,会对自己的器官产生新的认识,这或许就是我们对自己身体形成认知的典型方法。
自我首先是躯体的自我,它不只是表面的事物,更是表面的投射。如果非要将它与解剖学作类比,那它最容易让人联想到解剖学家所说的“大脑中的小人”。它们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倒立在大脑皮层上,脚跟朝上,脸朝后,支撑着大脑左侧的语言区。
我们反复讨论了自我和意识的关系,但这里还有一些重要的事实需要澄清。我们已经习惯了从社会和道德价值视角去审视一切,但对于低等的激情在潜意识之中活动并不感到惊讶。不过我们希望,精神功能在价值体系中排位越高,就越容易找到通往意识的安全道路。但精神分析的经验让我们颇为失望。一方面,有证据表明,一些细致和复杂的智力工作,即便要求审慎地思考,也可以在前意识中完成,而不进入意识之中。这类情况不容置疑。例如,它们可以在睡眠中出现,具体表现为:一个人在睡醒后解开了一道数学难题,或是得到了某个问题的答案。而就在前一天,他还在绞尽脑汁地思考答案。[64]
另一番经历则让人感到陌生。我们在分析过程中发现,有些患者的自我批评和良知,也即那些高级精神成就,完全处于潜意识之中,并作为潜意识的一部分起着最为重要的作用。阻力停留在潜意识之中,这在精神分析过程中绝非孤例。虽然我们一贯坚持批判性地看待问题,但认识到“潜意识负罪感”的存在,离不开这种新经历的帮助。这让我们感到更加迷茫,也抛给我们新的谜题。尤其是我们还意识到,这种“潜意识负罪感”在众多神经症的形成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的经济作用,并对治愈疾病造成了极大的阻碍。如果我们想回归自己的价值体系,那就必须承认:在自我中,不仅最低级的事物可以是无意识的,最高级的事物也同样可以。我们似乎要用这种方式证明此前所说的话:意识的自我首先是躯体的自我。
[62]译者注:弗洛伊德用“言语认识(Wortvorstellung)”和“事物认识(Sachvorstellung)”两个概念区分意识和潜意识。他认为,潜意识中的事物仅仅具有事物认识。只有它以某种方式进入(前)意识之后,才同时具有言语认识和事物认识。
[63]译者注:“本我”一词德语为“Es”,也有“它”的意思。尼采习惯于用“Es”这个语法成分形容我们本性中非人性和由自然所决定的一面。格罗代克可能也沿用了他的这套说辞。
[64]不久前,我刚刚听说了一个这样的案例。而且别人告诉我这件事,竟然是为了反驳我对“梦的工作”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