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4章
我们是怎样徒然地随风摇摆的墙头草啊![1]我,当初已经下定决心要让自己摆脱所有社交往来,而且感谢冥冥天佑,终于找到了一处近乎人烟罕至的落脚点,——我,这意志软弱的可怜虫,咬牙对抗着沮丧与孤独,直到暮色来临,最终却被迫降旗投降;狄恩太太端来晚饭的时候,我假意想了解我起居安顿的必要事宜,请她在我用餐时陪坐在旁边,真心希望她原本就是习惯聊闲话的人,能让我打起精神,或是絮絮叨叨,让我放松入眠。
“您在这里住的时间挺久,”我开始说道,“您原先是不是说过有十六年?”
“十八年,先生;我来的时候,太太刚结婚,我是过来伺候她的;后来她死了,老爷留下我继续当管家。”
“是噢。”
话说到这里就断了。只怕她并不是爱聊闲话的人,除非说起她自己的事情,还有我基本不感兴趣的那些人。
不过,她琢磨了一会儿,两只手攥成拳放在膝头,红润的脸庞泛起了一层沉思冥想的疑云,忽然失声叹道——
“唉,从那以后这世道变化太大了!”
“是吧,”我说道,“您看到了许多的世事变迁,我估计是?”
“我看到了,还有许多的麻烦事。”她说道。
“噢,我得把话题转移到房东这一家人身上!”我心里想。“很好的攀谈由头——还有那位漂亮的孀居女子,我很想了解她的过往:她是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或许更有可能,她来自外乡,而那几位性情乖张的土著不肯承认她是自家人。”
带着这个想法,我问狄恩太太,希斯克厉夫为什么要把画眉庄园租给别人,而自己宁愿选择一个位置和居住环境恶劣很多的地方生活。
“难道他钱不够用,没办法维护保养这份产业吗?”我询问道。
“可有钱了,先生!”她答道。“他有钱,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来路,而且每年还越积越多。是啊,是啊,他钱多得足够住一栋比这更好的房子,但他差不多算是——抠门儿吧;而且,就算他原本想挪到画眉庄园,只要一听到有位好租户,就不忍心错过多赚这几百块钱的机会。真奇怪有些人怎么这样贪心,明明只是孤单一人在这世上!”
“他有过一个儿子吧,好像?”
“是的,有过一个——他死了。”
“那位年轻的女士,希斯克厉夫太太,是他的遗孀?”
“是的。”
“她原本从哪里来的?”
“哎呀,先生,她就是我那过世主人的女儿啊;她出嫁前名字是凯瑟琳·林登。我给她从小照看过来的,可怜的小东西!我当初还希望希斯克厉夫先生能搬到这里来,这样我们又能住到一起了。”
“什么?凯瑟琳·林登!”我惊呼了一声,目瞪口呆。但是仔细想了一分钟,我确信这并不是我见到的那个鬼魂凯瑟琳。“这么说,”我继续说道,“在我以前住这里的人姓林登?”
“是这样。”
“可那个恩肖又是谁呢?哈瑞顿·恩肖,跟希斯克厉夫住一起的?他们是亲戚吗?”
“不是;他是已故的林登太太的侄子。”
“也就是说,那位年轻女士的表兄弟?”
“是的;她丈夫也是她表兄弟——一个是她母亲的侄儿——另一个,是她父亲的外甥。希斯克厉夫娶了林登先生的妹妹。”
“我看到呼啸山庄的门头刻了‘恩肖’的名字。他们是一户古老家族吗?”
“非常古老,先生;哈瑞顿是这家人的独苗,就像我们凯茜小姐是我们家的一样——我意思是,林登家的。您是去了呼啸山庄?抱歉我想问您一下,我实在很想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希斯克厉夫太太吗?她看起来挺好的,长得也很端庄;不过,我觉得,她不是很开心。”
“啊呀老天,我猜都不用猜!您觉得那家主人怎么样?”
“挺粗糙的一个人,说句实话,狄恩太太。他是不是天生这种性格?”
“粗糙得像锯齿,顽固得像花岗岩!您跟他越少掺和越好。”
“他肯定经历过人生的跌宕起伏,才会变成这样粗鲁无礼的人吧。您对他以往的历史有了解吗?”
“一个布谷鸟占窝的故事吧,先生——从头到尾我都了解,除了他哪里出生、父母是谁、起初怎样挣钱发达的以外。现在,哈瑞顿反而像羽毛还没出齐的岩鹨被扔到了鸟窝外面!这个不走运的小伙儿,整个教区里,他是唯一猜想不到自己是怎样受骗上当的!”
“这个,狄恩太太,您要是能跟我聊聊这几位邻居的事,那可真是善事一桩了——我觉得我如果这会儿上床睡觉,估计也没办法歇息;那么,您就行个好,坐下来聊一小时吧。”
“哦,当然可以啊,先生!我这就去拿点针线活儿再过来。只要您愿意,我坐多久都行。不过您受了凉;我那会儿看您直打哆嗦呢,您得喝点儿燕麦粥,把寒气驱出来。”
这位可敬的女人匆忙离开了;我蜷起身子凑近火堆,感觉到脑袋发烫,身体其他部位却冰凉彻骨:不仅如此,我因为神经和头脑受到刺激而情绪兴奋,几乎到了要发癫的程度。它给我带来的感觉,并不是哪里不舒服,而是有些担心害怕今天和昨天这几桩事给自己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到现在还担心来着。
她很快就回来了,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粥,还拿来一篮子针线活儿;她把粥碗放在盘子上,把椅子拖近,显然很高兴发现我是这么容易相处的人。
我还没来这边住的时候——她不等我发出进一步的邀请,就开始讲述起自己的故事来了——我先前几乎一直在呼啸山庄,因为我母亲照料过辛德利·恩肖先生,就是哈瑞顿的父亲,而我经常跟这几个孩子一起玩儿。我还帮忙跑腿打杂、晒干草,没事就在农庄里转悠,随时等着有人给我派活儿做。
一个晴朗的夏季早晨——那是开始收割的时节,我还记得——老主人恩肖先生穿着出门的衣服下楼来了;他告诉约瑟夫白天要做的事情,又转身对辛德利、凯茜,还有我说话——因为我跟他们坐在一起吃麦粥——他对自己儿子说——
“好了,我的帅小伙,我要去利物浦,就在今天。你要我给你带点什么?你可以选自己喜欢的;只要东西小一点就行,因为我来回都要走路;单程就有六十英里,这段路可够长的呢!”
辛德利说想要一把小提琴,然后他又问凯茜小姐;她那时还不到六岁,可是马厩里所有的马都能骑,所以她选了一根马鞭。
他并没有忘记我,因为他心地善良,虽说在某些时候,也稍微有些严厉。他答应给我带一兜苹果和梨,然后亲了亲两个孩子作为道别,就出发了。
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这段时间可真够长的——他离家这三天——小凯茜不停地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到了第三天晚上,恩肖夫人估计他会在晚饭时候到家,结果这顿饭她推迟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仍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要进家门,最后就连两个孩子也懒得跑到大门外去查看了。后面天越来越黑,平常这时候她都让他们上床睡觉去了,可是两个孩子苦苦哀求说能不能继续等着。将近11点的时候,门闩悄悄地抬了起来,主人走进了屋。他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哈哈大笑着,累得直哼哼。他吩咐他们都闪开些,因为他命都快没了——整个英伦三岛都白送给他,他也不愿意这样再走一趟。
“而且走到最后,简直要被活活吓死!”他说话时,解开了裹成卷儿抱在怀里的厚大衣,“过来瞧瞧,老婆。我这一辈子也没扛过能把我累成这样的东西,不过你应该把它当作上帝的礼物,虽然这家伙黑得好像刚从魔鬼那边过来似的。”
我们都围拢到跟前。我从凯茜小姐的头顶上方瞟了一眼,看见一个脏兮兮、破衣烂衫的黑头发小孩儿;已经到了会走路说话的年龄——不过说实话,面相看着比凯茜小姐岁数还大——可是两脚刚刚落地站稳,就只顾瞪着眼睛往四下里看,呜哩哇啦一遍遍地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我吓坏了,恩肖太太险些把这家伙拎起来直接掷到门外:她真的发火了——她问他怎么好意思把这个吉卜赛熊孩子带进家,明明自己还有一堆娃儿要养活照看。他这样做是什么意思?他是不是疯了?
主人尽量想把情况解释清楚,但他实在已经累得半死,我听她在旁边数落,大概只能拼凑出这么一个故事:他看见这小东西饿着肚子,一个人无家可归,在利物浦大街上快冻僵了,于是就给捡了回去,再四处寻查是谁丢的。他说,鬼都不知道这是谁家的,而自己的钱和时间都有限,所以想想还不如直接带回家,免得耽搁在那里白白浪费钱财,因为他主意已定,既然看见就不能甩手不管。
结果呢,我家女主人嘟囔埋怨了好半天才平静下来,而恩肖先生吩咐我给小家伙洗洗,换一身干净衣服,然后送过去跟两个孩子睡一起。
辛德利和凯茜有滋有味地看着听着,直到家里恢复安宁,然后两个人开始动手翻检父亲的口袋,找他答应给自己带的礼物。辛德利已经是十四岁的男孩子了,可是当他从充当包裹的厚大衣里取出已经被挤成碎片的小提琴时,立刻号啕大哭起来。凯茜听老爷说他在照顾那个陌生人的时候弄丢了她的马鞭,也开始发脾气,冲着那个愚蠢的小东西又龇牙又吐口水,结果尝到了苦头,被他父亲结结实实地扇了一巴掌,说是要教她学些像样的规矩。
他俩彻底拒绝这家伙跟自己睡同一张床,或者住他们屋里。我也不比他们更懂事,所以干脆把这家伙撂在楼梯平台,希望到明天他就不见影儿了。也许是出于巧合,也许是因为听见恩肖先生的声音被吸引了过去,这家伙居然爬到主人门口,等他一出房间时就被发现了。他仔细追究这小东西怎么会到那儿的,而我不得不向他坦白。为了奖赏我的促狭和冷酷无情,他把我撵到山庄外面住去了。
这就是希斯克厉夫刚被领进家门时的情形。几天过后我又回来了,因为我觉得自己还不至于遭到终生发配,这时我发现他们已经给他起了“希斯克厉夫”的名字。这是他们早年夭折的一个儿子的名字,从此这名字便跟随着他,既是名也是姓。
凯茜小姐现在已经跟他交情笃厚,但辛德利却讨厌他,说句实话我也一样。我们成天折腾他,满心屈辱地跟他继续共处,因为我那时不懂道理,不觉得自己那样对他有什么不公平。太太看见他受了委屈,也从不帮他说一句话。
他好像是一个阴沉、隐忍的孩子,也许因为受过虐待而变得很皮实:他可以忍受辛德利的拳打脚踢,连眼皮都不眨,也不掉一滴眼泪;我掐他拧他,也只会让他倒抽一口凉气,然后瞪着眼睛,好像他不小心伤到了自己,不能怪任何人。
当老恩肖发现自己儿子在欺凌这个没爹的可怜孩子时(他就是这么说的),这种咬牙隐忍的方式更让他火冒三丈。他对希斯克厉夫出奇地喜欢,不管他说什么都肯相信(不过也是,他说话少之又少,但通常都讲实话),这种宠爱程度远远超过了对待凯茜。因为凯茜太淘气任性,很难让人想去宠护她。
所以说,当初刚一开始,他就让全家人滋生了不和;恩肖太太的死,是不到两年后的事情,这时小少爷已经学会将他父亲当成压迫者,而不是朋友;希斯克厉夫是篡权者,不仅夺走了父爱,还有他的种种特权。他惦记着自己遭受的这些伤害,心里越发愤愤不平。
我有一阵子很能体谅这种心情,可是,当孩子们都得了麻疹病,我必须护理他们,还要立刻承担起一个女人应当关照的事务时,我的想法就变了。希斯克厉夫的病情很危急,他卧病不起,情况最糟糕的时候,总要我陪在他床头;我估计他觉得我为他做了很多事,但他脑子不够灵光,没猜到我是迫不得已才这么做。不管怎样,我想说,他在所有保姆照看过的孩子里是最安静的。他跟其他孩子的差异促使我不再那么偏心。凯茜跟她哥哥把我给折腾得够呛;他却像小绵羊似的毫无怨言,虽然他极少给人添麻烦,只是因为倔强,而不是出于温良。
他硬挨了过来,而医生肯定地说这在很大程度要归功于我,还夸奖我照料得好。我因为他这样夸赞而生起了虚荣心,对那个帮我赢得夸赞的人也态度温和起来。辛德利就这样失去了最后的一支同盟军,但我对希斯克厉夫仍然喜欢不起来,也经常怀疑我家老爷能从这位性格阴郁的小子身上看到什么值得大肆赞赏的东西。在我记忆里,他从来没对这份溺爱表达过一丝感激。他对自己的恩人并非傲慢无礼,说白了就是麻木不仁,虽然很清楚自己在他心目当中的地位。他意识到自己只要一开口,全家人就不得不顺应他的心愿。
比如说,我记得恩肖先生曾经从教区集市上买回来一对公马驹,给这两位小伙各分一匹。希斯克厉夫挑了匹最漂亮的,可是没过多久它的腿摔跛了,当他发现后,就对辛德利说——
“你得跟我换匹马;我不喜欢我这匹,你要是不肯换,我就告诉你父亲,说你上星期抽过我三顿鞭子,再给他看我的胳膊,现在从肩膀往下还都是紫的。”
辛德利冲他吐舌头,还扇了他几记耳光。
“你最好赶紧办,”他不依不饶地说着,一边逃向门廊(他们在马厩里),“你没得选,如果我再算上这几下子,你就得连本带利偿还。”
“滚,狗东西!”辛德利喊道,手里抄起了一个称土豆和干草的铁秤砣吓唬他。
“扔啊,”他立定在那里回答道,“然后我就讲你怎样吹牛,说等他一死你就要把我撵出家门,看他会不会给你直接撵出去。”
辛德利顺手一扔,正好砸中他胸口,他仆倒在地,却立刻晃晃荡荡爬起来,呼吸急促,脸色煞白。如果不是我出面阻止,他就会这副模样去找老爷告状,向他揭发说是谁干的,替自己报仇雪恨。
“得了,小吉卜赛,把我的马驹牵走!”小恩肖说。“我要祈祷它摔断你脖子;带上它,下地狱去吧,你这讨饭的长爪子!把我父亲的东西全都哄走骗走,就是好让他最终看清你的真面目,撒旦的小鬼崽子——拿走吧,我希望它把你脑瓤子踢出来!”
希斯克厉夫走过去解开缰绳,想把它换到自己的马槽边。他从马身后走过的时候,辛德利一拳将他击倒在马脚下,然后停止了咒骂。他顾不得检查自己的心愿有没有实现,便飞也似的跑走了。
我感到诧异,因为我亲眼看到这孩子怎样冷静地挣扎起来,继续做自己想做的事,换马鞍什么的,然后又坐到一捆干草上,努力平息刚才这一记重拳造成的不适,过后才进到屋子里面。
我没费气力就说服了他让我把他身上的瘀伤都归罪于那匹马;他根本不在乎故事该怎么编,因为已经拿到了自己要的东西。确实,他很少为这些小打小闹去告状,我也真以为他不会怀恨在心——我彻底上当了,您再听听后面的事情吧。
[1] 原文比喻为“风信鸡”(weather-c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