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和全残责任

(五)身故和全残责任

身故(全残)责任,即被保险人身故(全残),得到身故(全残)保险金赔付。

2020年统计的重疾险产品中,约85%的产品包含身故责任,其中身故返保额的重疾险比例为79%。身故责任设置一般为“等待期内身故,退还已交保费;意外或等待期后身故:18周岁前,退还已交保费;18周岁后,给付基本保额”。(https://www.daowen.com)

2020年统计的重疾险产品中,约35%的产品包含全残责任。全残责任一般随身故责任出现,且绝大多数产品责任设置与身故责任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