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故责任
普通年金和养老年金在身故(或全残)责任中的给付设置有所不同。普通年金方面,身故给付以“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两金取大”为主,且2020年相较于2019年有所上升;此外,“年金领取日前后进行责任划分[2]”与“退还已交保费”的身故设置则为普通年金中的次要给付方式,且2020年占比有所下降。养老年金方面,2020年相较于2019年有较大变化,“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两金取大”的身故给付方式占比大幅下降,72%的产品对年金领取日前后的身故给付进行了划分,更加适配养老金的现金流设置。具体见表1。
表1 年金保险身故责任主要给付方式统计[3](https://www.daowe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