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南之妻

周南之妻

周南之妻者,周南大夫之妻也。大夫受命,平治水土,过时不来。妻恐其懈于王事,盖与其邻人陈素所与大夫言:国家多难,惟勉强之,无有谴怒,遗父母忧。昔舜耕于历山,渔于雷泽,陶于河滨。非舜之事而舜为之者,为养父母也。家贫亲老,不择官而仕,亲操井臼,不择妻而娶。故父母在,当与时小同,无亏大义,不罹患害而已。夫凤皇不罹于蔚罗,麒麟不入于陷阱,蛟龙不及于枯泽。鸟兽之智,犹知避害,而况于人乎?生于乱世,不得道理,而迫于暴虐,不得行义,然而仕者,为父母在故也。乃作诗曰:“鲂鱼頳尾,王室如毁。虽则如毁,父母孔迩。”盖不得已也。君子以是知周南之妻而能匡夫也。

颂曰:

周大夫妻,夫出治土。维戒无怠,勉为父母。

凡事远周,为亲之在。作诗鲂鱼,以敕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