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恭伯姬

宋恭伯姬

伯姬者,鲁宣公之女,成公之妹也。其母曰缪姜,嫁伯姬于宋恭公,恭公不亲迎,伯姬迫于父母之命而行。既入宋,三月庙见,当行夫妇之道,伯姬以恭公不亲迎,故不肯听命。宋人告鲁,鲁使大夫季文子如宋致命于伯姬。还复命,公享之。缪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劳于远道,辱送小子,不忘先君以及后嗣,使下而有知,先君犹有望也。敢再拜大夫之辱。”伯姬既嫁于恭公,十年,恭公卒,伯姬寡。至景公时,伯姬赏遇夜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伯姬曰:“妇人之义,保傅不俱,夜不下堂,待保傅来也。”保母至矣,傅母未至也,左右又曰:“夫人少避火。”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至,夜不可下堂。越义而生,不如守义而死。”遂逮于火而死。《春秋》详录其事,为贤伯姬。以为妇人以贞为行者也,伯姬之妇道尽矣。当此之时,诸侯闻之,莫不悼痛,以为死者不可以生,财物犹可复,故相与聚会于澶渊,偿宋之所丧,《春秋》善之。君子曰:“礼,妇人不得傅母夜不下堂,行必以烛。伯姬之谓也。”《诗》云:“淑慎尔止,不愆于仪。”伯姬可谓不失仪矣。

颂曰:

伯姬心专,守礼一意。宫夜失火,保傅不备。

逮火而死,厥心靡悔。《春秋》贤之,详录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