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节女
京师节女者,长安大昌里人之妻也。其夫有仇人,欲报其夫而无道径,闻其妻之仁孝有义。乃劫其妻之父,使要其女为中谲。父呼其女告之。女计念,不听之则杀父不孝,听之则杀夫不义。不孝不义,虽生不可以行于世。欲以身当之,乃且许诺曰:“旦日在楼上新沐东首卧则是矣。妾请开户牖待之。”还其家,乃告其夫,使卧他所。因自沐,居楼上,东首,开户牖而卧。夜半,仇家果至,断头持去。明而视之,乃其妻之头也。仇人哀痛之,以为有义,遂释不杀其夫。君子谓节女仁孝厚于恩义也。夫重仁义、轻死亡,行之高者也。《论语》曰:“君子杀身以成仁,无求生以害仁。”此之谓也。
颂曰:
京师节女,夫仇劫父。要女间之①,不敢不许。
期处既成,乃易其所。杀身成仁,义冠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