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官三

天官三

宮正,掌王宮之戒令、糾禁。以時比宮中之官府、次舍之衆寡,為之版以待,夕擊柝而比之。國有故則令宿,其比亦如之。辨外內而時禁,稽其功緒,糾其德行,幾其出入,均其稍食,去其淫怠與其奇衺之民,會其什伍而教之道藝。月終則會其稍食,歲終則會其行事。凡邦之大事,令于王宮之官府、次舍,無去守而聽政令。春秋以木鐸修火禁。凡邦之事蹕宮中、廟中,則執燭。大喪則授廬舍,辨其親疏、貴賤之居。

戒之字從戈、從廾,兩手奉戈,有所戒之意。令之字,從img[1]、從img,下[2]守以為節,參合乎上之意。糾之字,從系[3]、從丩,若糾絲然,糾其緩散之意。禁之字,從林、從示,示使知阻,以仁芘焉之意。然則戒,戒其怠忽;糾,糾其緩散;令,使為之;禁,使勿為也。小宰掌王宮之政令,凡宮之糾禁;而宮正“掌王宮之戒令、糾禁”,則王宮之政與后室之糾禁,皆非宮正所豫也。以時比其宮中之官府、次舍之衆寡,則以知其人名數也。次,蓋其所直;舍,蓋其所居;為之版以待,則版其名數以待戒令及也。夕擊柝而比之,則若今酉點;有故則令宿,其比亦如之,則若今坐甲。辨外內而時禁,則辨其外內,職所當守,法所得至,而時其出入啟閉之禁也。稽其功緒,則防其怠。糾其德行,則防其衺。幾其出入,則微察其出入。均其稍食,則平頒其稍食。去其淫怠與其奇衺之民,則凡在宮之民尚然,其吏士可知矣。奇,無常也。衺,不正也。奇則畸於人矣,是以謂之奇也。會其什伍而教之道藝,則會其人以為伍,合其伍以為什,使之相保,然後教之道藝也。月終則會其稍食,為小宰受其月要故也。歲終則會其行事,為大宰受其歲會故也。凡邦之大事,令于王宮之官府、次舍,無去守而聽政令,鄭氏謂“使居其處,待所為”也。春秋以木鐸修火禁,鄭氏謂“火以春出,以秋入,因[4]天時以戒”也。春秋修火禁,則若今皇城四時戒火矣。凡邦之事蹕,鄭氏謂“事,祭事也”,誤矣。凡邦之事,則孰非事也?何特祭祀而已。宮中、廟中則執燭,鄭氏謂“祭社稷、五祀於宮中,祭先王、先公於廟中則執燭”[5],亦誤矣。凡在宮廟中則[6]執燭,何特祭社稷、五祀、先王、先公之時。凡邦之事蹕,則以嚴於禁止為事。宮中、廟中執燭,則以明於照察為事。大喪則授盧舍,辨其親疎、貴賤之居,則宮正[7]平時以比官府、次舍、衆寡,辨內外為職故也。言偃曰:“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夫惟愛人,然後可使之近君;夫惟易使,然後可責以守衛;則教之道藝,宮正所急也。然欲[8]教之道藝,而不先會其什伍,則莫相勸督而務學。欲會其什伍,而不先去其淫怠奇衺之民,則或敘胥淪溺[9]而敗類。欲去其淫怠而不稽其功緒,則淫怠與敬孰分?欲去奇衺而不糾其德行,則奇衺與正孰辨?則稽其功緒,糾其德行,又宮正所先也。以稽其功緒、糾其德行為先,則不可不致察。幾其出入,則所以致察也。以會其什伍、教之道藝為急,則不可不致養。均其稍食,則所以致養也。均其稍食矣,然後稍食可會也。教之道藝矣,然後行事可會也。行[10]事可會矣,然後邦有大事,可責以聽政令而守也。於是無事矣,思患預防而已。

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掌其政令,行其秩敘,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舍之職事。若邦有大事作宮衆,則令之。月終則均秩,歲終則均敘。以時頒其衣裘,掌其誅賞。

“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則士,衛士也;庶子,國子之倅未為士者也。上言士,下言庶子,則包國子之未為士者矣。掌其政令,則士、庶子之政令。行其秩敘,則秩其掌[11]賜,敘其事治先後。作其徒役之事,則有役焉,作其徒也。授八次、八舍之職事,則授其王宮四角、四中、宿衛之職事也。若邦有大事作宮衆,則令之,則所令非特徒役之事而已。月終則均秩,秩酒、秩膳之類,日月有焉,故月終均之。歲終則均敘,勞逸劇易,宜以歲時更焉,故歲終均之。以時頒其衣裘,則若今賜春冬衣也。掌其誅賞,誅賞士、庶子也。士、庶子非王族則功臣之世賢者之類,王以自近而衛焉,故君臣、國家,休戚一體,上下親而內外察也。

膳夫掌王之食飲、膳羞,以養王及后、世子。凡王之饋,食用六穀,膳用六牲,飲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醬用百有二十罋。王日一舉,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樂侑食,膳夫授祭,品嘗食,王乃食。卒食,以樂徹于造。

“膳夫授祭”者,授王以所祭之物也。食有祭,所以仁鬼神,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焉。“品嘗食”者,養至尊當慎故也。其所防也微矣。事君左右,就養有方,則品嘗食,膳夫之事。“以樂侑食,卒食,以樂徹于造”者,無大喪、無大荒、無大禮[12]、無天地之烖、無邦之大故,則王可以樂之時,故侑食及徹皆以樂,所謂憂以天下,樂以天下者也。且人之養也,心志和而後氣體從之。食飲膳羞,以養氣[13]體也。侑徹以樂,則所以和其心志而助氣體之養焉。造,至也;致食於是,然後進而御王。及其卒也,徹於所致而置焉,是之謂徹于造。

王齊,日三舉。

孔子齊必變食者,致養其體氣也。王齊日三舉,則與變食同意。孔子之齊,不御于內,不聽樂,不飲酒,不膳葷,喪者則弗見也,不蠲則弗見也,蓋不以哀、樂、欲、惡貳其心。又去物之可以昏憒其志意者,而致養其氣體焉,則所以致精明之至也,夫然後可以交神明矣。然此特祭祀之齊,尚未及夫心齊也。所謂心齊,則聖人以神明其德者是也。故其哀、樂、欲、惡,將簡之弗得,尚何物之能累哉?雖然,知致一於祭祀之齊,則其於心齊也,亦庶幾焉。

大喪則不舉,大荒則不舉,大札則不舉,天地有烖則不舉,邦有大故則不舉。

大喪、大荒,喪、荒之大者也。“大喪則不舉,大荒則不舉,大札則不舉,天地有烖則不舉,邦有大故則不舉”者,王以能承順天地,和理神人,使無災害變故,故宜饗備味,聽備樂;今不能然,宜自貶而弗舉矣。

王燕食,則奉膳、贊祭。

王舉則授祭而弗贊,燕食則授而贊之。贊之,則以其祭不如舉之盛,然非祭朝之餘膳也。祭所以致敬也,祭而弗敬如弗祭,故禮餕餘不祭,奉餘膳而祭,則非所以致敬也。且王[14]舉之饋,膳用六牲,而人、掌畜以魚、鳥共膳,則燕食有魚、鳥之膳矣。

凡王祭祀、賓客食,則徹王之胙俎。

祭餘謂之胙,胙俎則祭餘之俎也。賓客食則亦必膳夫授祭。及卒食,又膳夫徹祭餘之俎,則重祭故也。故膳言授祭,於祭祀賓客言徹胙俎,相備也。

凡王之稍事,設薦脯醢。

謂之稍,則禮事之畧者,故膳夫設薦脯醢而已。

王燕飲酒,則爲獻主。

燕飲酒,則主[15]於羣臣亦有賓主之道焉,故不可以無獻主。雖然,君臣之義不可以燕廢也,故使膳夫爲獻主而已。蓋燕飲之禮,惟主於以食飲養賓,而膳夫以食飲養王之官也。使所以養王者養賓焉,則王之厚意也。

掌后及世子之膳羞。凡肉脩之頒賜皆掌之。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以摯見者,亦如之。

祭祀之致福者,歸王以其福也。以摯見歸王者[16],以其德也。歸王以其福,則愛之至;歸王以其德,則敬之至。且衆歸王以福,而王能享之,所以備多福衆。歸王以德,而王能納之,所以成盛德,故受而膳之。

歲終則會,唯王及后、世子之膳不會。

所謂不會,非不會其出,不爲多少之計而已。王與后及[17]膳禽、飲酒及服皆不會者,至尊不可以有司法數制之。世子則惟膳正禮,不可以會。膳禽則燕食之膳也,與其飲酒及服皆會,則以防荒侈故也。

庖人掌共六畜、六獸、六禽,辨其名物。凡其死生、鱻薧之物,以共王之膳與其薦羞之物及后、世子之膳羞。

六畜,可畜而養者也。六獸,可狩而獲者也。六禽,可禽而制者也。以共王之膳與其薦羞之物及后、世子之膳羞,則庖人[18]所共后、世子者,膳羞而已。蓋薦則自后、世子之官屬共之。膳夫言“掌王之食飲、膳羞,以養王及后、世子”,其物備衆。而其言薦,則曰“王之稍事,設薦脯醢”而已,則薦所共設薄矣。

共祭祀之好羞,共喪紀之庶羞、賓客之禽獻。

“共祭祀之好羞”者,先王、先公及先后、夫人平生所好,祭祀則特羞之,事亡如存之意。夫齊則思其所嗜,則其祭也,可以不羞其好哉?雖然,求所難致,傷財害民。以昭其先之好僻,則君子亦不爲也。孔子為政於魯,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共簿正,則先王不肯求所難致以傷財害民可知矣。共喪紀之庶羞,共賓客之禽獻,則仁喪紀、賓客,故使共王膳羞之官共之也。或言喪事,或言喪紀之事,喪事,喪之在我者也;喪紀,喪之在彼者也[19];喪紀之事,喪在彼而我有事焉者也。喪在彼,我以禮數[20]以紀之,故謂之喪紀。

凡令禽獻,以灋授之。其出入亦如之。

掌客所謂“乘禽於諸侯,各如其命之數”;《聘禮》所謂“乘禽於客,日如其饔餼之數,士中日則二雙”,與此官所謂“凡用禽獻”者,灋也。令獻禽,則以此灋授之,使知所獻之物與其數。及其出以給用,受而入之,則亦以法焉。其法蓋詳矣,如上所言,則其存而可見者爾。

凡用禽獻,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鱐,膳膏臊;秋行犢麛,膳膏腥;冬行鱻羽,膳膏羶。歲終則會,唯王及后之膳禽不會。

春行羔豚,夏行腒鱐,秋行犢麛,冬行鱻羽,各以其時物所宜。鄭氏以羽爲雁,誤矣。謂之羽,豈特雁而已?魚謂之鱻,則以別於鱐故也。“膳膏香”者,膳用牛膏也;牛,土畜也;方春木用事之時,則宜助養脾故也。“膳膏臊”者,膳用犬膏也;犬,金畜也;方夏火用事之時,宜助養肺故也。“膳膏腥”者,膳用雞膏也;雞,木畜也;方秋金用事之時,宜助養肝故也。“膳膏羶”者,膳用羊膏也;羊,火畜也;方冬水用事之時,宜助養心故也。

內饔掌王及后、世子膳羞之割、亨、煎、和之事,辨體名肉物,辨百品味之物。王舉,則陳其鼎俎,以牲體實之。選百羞、醬物、珍物以俟饋。共后及世子之膳羞。辨腥臊羶香之不可食者。牛夜鳴則庮;羊泠毛而毳,羶;犬赤股而躁,臊;鳥皫色而沙鳴,貍;豕盲眡而交睫,腥;馬黑脊而般臂,螻。

《內則》以貍爲鬱,則氣無所泄,而其臭惡;蓋鳥皫色而沙鳴,則其臭如之;貍與鬱,文雖異,其義一也。先言辨腥臊羶香之不可食者,然後言羊泠毛而毳羶,犬赤股而躁臊,豕盲視而交睫腥,則所謂腥、臊、羶之不可食者也。

凡宗廟之祭祀,掌割亨之事。凡燕飲食亦如之。凡掌共羞、脩、刑、膴、胖、骨、鱐,以待共膳。

“凡掌共羞、脩、刑、膴、胖、骨、鱐以待共膳”者,此七物有掌之者,有共之者,有掌而共之者,各掌共其物以待內饔共膳也。蓋內饔掌王及后、世子之膳,則宜選取於羣有司以備珍膳故也。

凡王之好賜肉脩,則饔人共之。

饔人者,內饔之属人也。使內饔共好賜肉脩,則王所好賜,親而私之故也。

外饔掌外祭祀之割亨,共其脯、脩、刑、膴,陳其鼎俎,實之牲體、魚、腊。凡賓客之飱饔、饗食之事亦如之。邦饗耆老、孤子,則掌其割亨之事。饗士、庶子,亦如之。師役則掌共其獻賜脯肉之事。凡小喪紀,陳其鼎俎而實之。

耆老孤子,蓋所謂死政之老與[21]其孤也。外饔言饗耆老孤子,而[22]士、庶子亦[23]如之。酒正言饗士、庶子,而後言饗耆老、孤子。外饔掌饔,饔以養之為主。酒正掌酒,酒以禮為主。

亨人掌共鼎鑊以給水火之齊。職外內饔之爨亨煮,辨膳脩之物。祭祀,共大羹、鉶羹。賓客亦如之。

荀況曰:“大饗,先大羹,貴飲食[24]之本也。”夫大羹,肉湇也,不致五味。凡所以薦鬼神、養賓客,則必共之,非特共之。又貴而先之者,古之時,禽獸嘗偪人矣,聖人教之田罟,則亦以除患故也。未知火化,非所以養生;修火之利,則使之免死而已[25]。當是時,人知食肉而飲其湇,其相養亦足矣。及至後世,阻[26]威役物,暴殄生類,以窮鼎俎之欲,雖聖人復起,亦無如之何矣。則亦因時之宜,為制貴賤之等,使無泰甚而已。然則庶具百物備者,豈以為吾心如是而後慊哉?其勢有不得已爾。故每於為禮,本始以示之,使知禮意所尚,在此不在彼也。

甸師掌帥其屬而耕耨王藉,以時入之,以共齍盛。祭祀,共蕭茅,共野果蓏之薦。喪事,代王受眚烖。王之同姓有辠,則死刑焉。帥其徒以薪蒸役外內饔之事。

公田謂之藉,以其借民力治之故也。王所親耕謂之藉,則亦借民力終之故也。王有王之藉,侯有侯之藉,故甸師所耕耨謂之王藉。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祭,而王必親耕以共齍盛者,以為祭弗自致焉,則猶不祭;以此率天下,則耕與養[27]知勸矣。“祭祀共蕭茅”者,蕭合脂與黍稷焫之以祭,《詩》所謂“取蕭祭脂”是也。凡鬼享祼鬯求諸陰,焫蕭求諸陽,索祭祝于祊。求諸陰陽之間,遊魂為變,無不之,無不為也,故求之不可以一處。茅,藉以縮酒者,藉何所不可而必以茅?則其為體,順理直柔而潔白,承祭祀之德當如此。“共野果蓏之薦”者,為其非場圃所出,故稱野焉。薦於王藉共之,則盡志而已。祭祀則致衆、致遠,盡物故也。“喪事代王受眚烖”者,人曰眚,天曰烖;受眚則以眚為在己,受烖則服烖而弗拒;使甸師代,則以方宅喪,不可接神,而甸師掌共祭薦之物,神所依故也。“王之同姓有辠,則死刑焉”者,刑于隱也;刑于隱而必於甸師,則亦以甸師共祭薦之物故也。共祭薦之物,所以事宗廟;宗廟之親而致死刑焉,則正法然後能保天下國家;能保天下國家,然後宗廟可得而事也;然則親而致死刑,乃所以事宗廟也。

獸人掌罟田獸,辨其名物。冬獻狼,夏獻麋,春秋獻獸物。時田,則守罟。及弊田,令禽注于虞中。

“冬獻狼,夏獻麋”者,冬,物成之時;狼,殘物之尤者;夏,田稼之時;麋,害稼之衆者,《春秋》書“多麋”,為是故也。各於其尤害物之時,罟而獻之,明設官主以除民物之害。“春秋獻獸物”者,雍氏“春令為阱擭之利於民者”,則春獻獸物,亦以除害,與雍氏“為阱擭”同意。大司馬“秋田羅弊”,則秋獻獸物,自其用罟之時。“及弊田,令禽注于虞中”者,令田衆以所獲禽置虞旗所植之中野;謂之注,則衆赴而投焉,若水之注也。

凡祭祀、喪紀、賓客,共其死獸、生獸。凡獸入于腊人,皮、毛、筋、角入于玉府。凡田獸者,掌其政令。

共其生獸,為或用鮮故也。獸人“皮、毛、筋、角入于玉府”,而人“凡征亦入于玉府”者,周之初,園囿沛澤多而禽獸至,人嘗患其偪矣;唯周有以勝之,然後中國之害除,而人更賴其所獲以共服食器用。然則獸人之官,修寧百姓之大者也。魚之為物,潛逃微,難及以政;方周盛時,乃能使之莘其尾,頒其首,浮沈小大,備得其性,則以有法度加焉而已。然則人之官,修養萬物之悉者也。以獸人之官修為寧百姓之大,以人之官[28]修為養萬物之悉,故使各入其物于玉府,以為王者仁民愛物。其施如是,然後可以兼百姓之奉,備萬物之養,以足其燕私玩好之欲也。然則冥氏、穴氏、翨氏,攻鳥獸之猛,而其所獻皮、革、齒、須及羽翮之類不入于玉府者,冥氏、穴氏、翨氏,特除其害。獸人凡田之政令掌焉,則其所修之利衆,所除之害悉,所賴之獲多,王政及人,於是為大矣。

人掌以時為梁。春獻王鮪。辨魚物,為鱻薧,以共王膳羞。凡祭祀、賓客、喪紀,共其魚之鱻薧。凡者,掌其政令。凡征,入于玉府。

春獻王鮪,則以其時物。王鮪,鮪之大者,王大[29]也,故物之大者多謂之王。《詩序》言“冬薦魚”,而此不言者,人以時為梁。凡祭祀共鱻薧,則冬薦在是矣。

鼈人掌取互物,以時簎魚、鼈、龜、蜃,凡貍物。春獻鼈、蜃,秋獻龜、魚。祭祀,共蠯、蠃、蚳,以授醢人。掌凡邦之簎事。

鼈及龜[30],字乳以夏,而蜃以夏、秋。春獻鼈、蜃,秋獻龜、魚,則避其字乳之時。獻龜以秋者,龜主以卜,全而用之,故取以其堅成之時。魚美於秋、冬,而冬為尤美,不以冬[31]獻,則鼈人所獻,以簎得之,故先為梁之時而獻。鼈尤美於夏,然以避其字乳之時而弗獻。唯王不以飯[32]食之養害仁政之法度,如此,然後能率天下之民,以成魚麗之功告神明矣。

腊人掌乾肉,凡田獸之脯、腊、膴、胖之事。凡祭祀,共豆脯,薦脯、膴、胖,凡腊物。賓客、喪紀,共其脯、腊,凡乾肉之事。

[1]img:經苑本、作“人”。

[2]下:經苑本作“卩”。

[3]系:經苑本、文津閣本作“糸”。

[4]因:經苑本作“用”。按此句。

[5]鄭氏原文作“邦之祭社稷、七祀於宮中,祭先公、先王於廟中,隸僕掌蹕止行者,宮正則執燭以為明”。

[6]則:經苑本、墨海本、文津閣本作“皆”。

[7]正:經苑本、墨海本、文津閣本作“中”。

[8]欲:經苑本、墨海本無。

[9]叙胥淪溺:經苑本作“致淪胥”、文津閣本作“致胥淪溺”。

[10]行:經苑本“若行”。

[11]掌:經苑本作“賞”。

[12]禮:經苑本、墨海本、文津閣本作“札”。

[13]氣:經苑本、墨海本、文津閣本無。

[14]王:墨海本作“正”。

[15]主:經苑本、墨海本、文津閣本作“王”。

[16]此句經苑本、墨海本作“以摯見者歸王”。

[17]及:經苑本、墨海本作“之”。

[18]人:經苑本、文津閣本無。

[19]喪紀,喪之在彼者也:經苑本、墨海本無。

[20]以禮數:經苑本作“有禮”。

[21]與:經苑本作“舉”。

[22]而:經苑本、墨海本作“而以”。

[23]亦:經苑本、文津閣本、墨海本無。

[24]飲食:《荀子》原文作“食飲”。

[25]已:經苑本、文津閣本、墨海本無。

[26]阻:經苑本、文津閣本、墨海本作“恃”。

[27]與養:經苑本作“養舉”。

[28]官:文津閣本作“政”。

[29]大:經苑本、文津閣本、墨海本作“大故”。

[30]龜:經苑本作“龜魚”。

[31]冬:文津閣本、墨海本無。

[32]飯:經苑本、墨海本作“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