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官一

春官一

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春官宗伯,使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禮官之屬:大宗伯,卿一人;小宗伯,中大夫二人;肆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凡有族則有祀,祀則有宗。宗,典祀者也。宗伯掌天神、人鬼、地示之禮,故謂之宗。在四時之官為長,故謂之伯。

鬰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鬯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

雞人,下士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司尊彝,下士二人,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几筵,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天府,上士一人,中士二人,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典瑞,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典命,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司服,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

典祀,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守祧,奄八人,女祧每廟二人,奚四人。

守廟祧而名之曰守祧,守祧,則廟可知矣。

世婦,每宮卿二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二人,女史二人,奚十有六人。

內宗,凡內女之有爵者。

外宗,凡外女之有爵者。

冢人,下大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墓大夫,下大夫二人,中士四[1]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職喪,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大司樂,中大夫二人;樂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大胥,中士四人;小胥,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大師,下大夫二人;小師,上士四人;瞽矇,上瞽四十人,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眡瞭三百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典同,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典律同而名之曰典同,典同,則律可知矣。

磬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鐘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笙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鎛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韎師,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舞者十有六人,徒四十人。

旄人,下士四人,舞者衆寡無數,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籥師,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籥章,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鞮鞻氏,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2]。

典庸器,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征伐所得之器而謂之庸器者,庸,民功也,則征伐之功,凡以為民,非利其器故也。

司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大卜,下大夫二人;卜師,上士四人;卜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大卜以下大夫為之,而其官屬甚衆,蓋先王重其事故也。大卜掌其法,龜人辨其名物、體色,攻之取之以其時。上春則釁之,而祭祀先卜。及其卜也,卜師又辨其左右、上下、陰陽,授命龜者而詔相之,其爇燋以明火。其占也,君占體,大夫占色,史占墨,卜人占坼。既事,則繫幣以比其命。歲終,則計其占之中否。先王用卜如此,故卜可恃以知吉凶。夫木之有火明矣,不致一以鑽之則不出,龜亦何異於此?

龜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菙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占人,下士八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簭人,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占夢,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眂祲,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大祝,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祝,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喪祝,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甸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詛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司巫,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

男巫無數,女巫無數,其師,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神降之然後[3],在男曰巫,在女曰覡,故不豫為員數。

太史,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史,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馮相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保章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

內史,中大夫一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外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御史,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其史百有二十人,府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巾車,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工百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典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車僕,中士二人,下士二[4]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常,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都宗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家宗人,如都宗人之數。

凡以神士者無數,以其藝為之貴賤之等。

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以佐王建保邦國。

大宗伯之禮,或以神、鬼、示為序,或以鬼、神、示為序,或以神、示、鬼為序。以神、鬼、示為序,定上下也;以鬼、神、示為序,辨內外也;以神、示、鬼為序,明尊卑也。定上下,然後辨內外;辨內外,後然明尊卑,禮之序也。

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示,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嶽,以貍沈祭山、林、川、澤,以疈辜祭四方、百物。以肆獻祼享先王,以饋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嘗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謂之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則禮當自王出故也。謂之事邦國之鬼、神、示,則其所事非特王國而已。禋者,意之精也,無事於氣矣。血者,物之幽也,無事於形矣。實柴、槱燎用氣而已,貍沈、疈辜,則用形焉[5]。氣親上,形親下,則[6]各從其類也。柴而實牲,然後槱燎,天祀之所同也。或言實柴,或言槱燎,則相備而已。相備而言實柴於上,言槱燎於下,以先後為尊卑也。山林之受物也以貍,川澤之受物也以沈。以貍沈祭焉,則各以其物宜也。四方異體,肆而不全;百物異用,制而不變。以疈辜祭焉,則亦各以其物宜也。天祀用物氣而貴精,地祭用物形而貴幽,鬼享用人義而貴時。羞其肆而酌獻焉,則以祼享先王;其祼也,猶事生之有饗也。羞其熟而饋食焉,則以食享先王;其食也,猶事生之有食也。饗以陽為主,故禘以夏;食以陰為主,故祫以冬。春物生,未有以享也;其享也,以詞為主,故春曰祠。夏則陽盛矣,其享也,以樂為主,故夏曰禴。秋物成可嘗矣,其享也,嘗而已,故秋曰嘗。冬則物衆,其享也,烝衆物焉,故冬曰烝。冬辨於物之時而以冬祫者,惟辨於物,然後與其合故也。郊血、郊特牲,則天祀非無血,非不用形;王賓殺禋,蕭合黍稷,臭陽達於墻屋,則鬼享非無禋,非不用氣;然則祀也,祭也,享也,各有所主而已。祀有昊天而無五帝,有司中、司命而無司民、司祿;祭有社稷而無大示,有五嶽而無四瀆,有山、林、川、澤而無丘、陵、墳、衍;享有先王而無先公,與大烝之所祭者,則祀典所秩,於此不可勝言也。上下比義,從可知而已[7]。

以凶禮哀邦國之憂,以喪禮哀死亡,以荒禮哀凶札,以弔禮哀禍烖,以禬禮哀圍敗,以恤禮哀寇亂。

喪禮、荒禮,以彼喪、荒哀之也。弔禮、禬禮、恤禮,以我弔、禬、恤哀之也。哭亡謂之喪。死亡,斯哭之矣。又[8]亡而草生之,謂之荒,凶札斯荒矣。《禮記》曰“反而亡焉,失之矣,於是為甚。”始死也,哀其死;既葬矣,則哀其亡焉。弔以慰之,禬以補之,恤以救之。寇亂則及事時,故救之。圍敗則[9]在事後,故補之而已。死亡、凶札、禍烖,天事也;死亡為重,凶札次之,禍烖為輕。圍敗、寇亂,人事也;圍敗為重,寇亂為輕。此凶禮之序也。

以賓禮親邦國。春見曰朝,夏見曰宗,秋見曰覲,冬見曰遇,時見曰會,殷見曰同。時聘曰問,殷覜曰視。

以歲譬日,則春朝時也,故春見曰朝。夏則萬物相見,於是時也,有為之宗也者[10],故夏見曰宗。秋非萬物相見之時,於是見焉,可謂勤矣,故秋見曰覲。冬則物辨矣,莫為之宗,亦莫之宗,其見也,若邂逅然,故冬見曰遇。時見曰會者,將命以事,召而會之,有時而然,故曰時會。殷見曰同者,王不巡狩,會而見之,殷國所同,故曰殷同。時聘,以恩問之而已,故時聘曰問。殷覜,以事有所察治,故殷覜曰視。凡此諸禮,或大或小,或如常禮;惟其時物,故或言大,或言小,或不言大小。

以軍禮同邦國。大師之禮,用衆也;大均之禮,恤衆也;大田之禮,簡衆也;大役之禮,任衆也;大封之禮,合衆也。

用衆,用其命。恤衆,恤其事。簡衆,簡其能。任衆,任其力。合衆,合其志。地有定域,民有常主,則所以合其志也。用其命而不知恤其事,恤其事而不知簡其能,簡其能而不知任其力,任其力而不知合其志,非所以為軍禮。軍禮,以用其命為主,以合其志為終始。

以嘉禮親萬民。以飲食之禮親宗族兄弟,以昏冠之禮親成男女,以賓射[11]之禮親故舊朋友,以饗燕之禮親四方之賓客,以脤膰之禮親兄弟之國,以賀慶之禮親異姓之國。

“以飲食之禮親宗族兄弟”者,宗族兄弟,飲食之而已,致其愛故也。四方之賓客,則有饗燕之禮焉,致其敬故也。“昏冠之禮親成男女”者,昏以親之,冠以成之;冠以成之者,男也;而曰親成男女,則男帥女而成之也;成男也,亦所以成女;先昏後冠,則親之而後成之。“以脤膰之禮親兄弟之國”者,與之同福祿也;異姓之國,則不與同福祿矣,故以賀慶之禮親之。親宗族兄弟,然後親成男女,以尊及卑也。親故舊朋友,然後親四方之賓客,以近及遠也。四方之賓客,以禮來接我者也。兄弟異姓之國,則我以禮往加焉。此嘉禮之序也。

以九儀之命正邦國之位:壹命受職,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賜則,六命賜官,七命賜國,八命作牧,九命作伯。

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國:王執鎮圭,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穀璧,男執蒲璧。

以禽作六摯,以等諸臣: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鴈,士執雉,庶人執鶩,工商執雞。

其道足以衣被人,而飾之以炳,蔚之文章者,孤之事也,故孤執皮帛。羣而不黨,致恭而[12]有禮者,卿之事也,故卿執羔。進不失其時,行不失其序者,大夫之事也,故大夫執鴈。交有時,別有倫,守死而不犯分而[13]被文以相質者,士之事也,故士執雉。可畜而不散遷者,庶人之事也,故庶人執鶩。可畜而不違時者,工商之事也,故工商執雞。飾羔鴈者以繢,則卿大夫宜亦能衣被人而有文章故也。

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皆有牲幣,各放其器之色。

天之色蒼,則其始事之時。地之色黃,則其終功之時。璧,辟也;萬物親地而天為之辟。琮,宗也;萬物祖天而地為之宗。以蒼璧禮天,則天以始事為功。以黃琮禮地,則地以終功為事。赤,陽之盛色;章,陰之成事;赤璋者,以陽之盛色物之,以陰之成事名之。玄,陽之正色;黃,陰之盛色;玄璜者,以陽之正色物之,以陰之盛色名之。南北者,陰陽之雜故也。青圭則象陽之生而已,白琥則象陰之殺而已。東西,陰陽之純故也。以其陽之純,故成象[14]焉。以其陰之純,故效法焉。南,陽也;陰居其半,故半圭而已。北,陰也;陽居其半,故半璧而已。皆有牲幣,各放其器之色,則亦各從其類也。

以天產作陰德,以中禮防之。以地產作陽德,以和樂淫之[15]。以禮樂合天地之化,百物之產,以事鬼神,以諧萬民,以致百物。

天產養精,故以作陰德。陰德,所以行陰禮者也,以中禮防之,則使其不淫。地產養形,故以作陽德。陽德,所以行陽禮者也,以和樂防之,則使其不怠。天地之化,是謂大和;百物之產,則亦天地之和而已。中禮和樂,所以合之,合而與天地同流,然後可以事鬼神,諧萬民,致百物。

凡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帥執事而卜日,宿,眂滌濯,涖玉鬯,省牲鑊,奉玉齍,詔大號,治其大禮,詔相王之大禮。若王不與祭祀,則攝位。凡大祭祀,王后不與,則攝而薦豆邊徹。大賓客,則攝而載果。

“大賓客攝而載果”者,亦王后不與而攝也。

朝覲、會同則為上相,大喪亦如之,王哭諸侯亦如之。王命諸侯,則儐。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

相,相王。儐,儐諸侯。

王大封,則先告后土,乃頒祀於邦國、都家、鄉邑。

“王大封,則先告后土,乃頒祀於都家、鄉邑”者[16],建邦國而封之,所謂大封;其頒祀,則及其都家與其鄉邑。蓋諸侯之卿與其子弟所食采亦謂之都,《書》所謂“簡恤爾都”,《左氏傳》所謂“邑有先君之主曰都”是也。言告后土,則告於社可知。后土,配食於社者也。不告稷,則大封土事,稷無豫焉。禮之道,施報而已。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示,則施報之大者;以凶禮哀邦國之憂,則施報之急者。能務施報以主天下之平,則能賓諸侯,一天下。有不帥也,軍禮於是乎用矣。無敢不帥,然後人得各保其常居,而嘉禮行焉。此五禮之序也。禮之行,有以賢治不肖,有以貴治賤;正之以九儀,則尚賢以治不肖,貴貴以治賤也。等之以六瑞,則又各使之上同;等之以六摰,則又各使之自致;人各上同而自致,則禮出於一而上下治。外作器以通神明之德,內作德以正性命之情[17],禮之道於是為至。禮至矣,則樂生焉。以禮樂合天地之化、百物之產,則宗伯之事於是為至。夫然後可以相王之大禮而攝其事,贊王之大事而頒其政。

小宗伯之職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兆五帝於四郊,四望、四類亦如之。兆山川、丘陵、墳衍,各因其方。掌五禮之禁令與其用等。辨廟祧之昭穆。辨吉凶之五服、車旗、宮室之禁。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其正室皆謂之門子,掌其政令。毛六牲,辨其名物而頒之於五官,使共奉之。辨六齍之名物與其用,使六宮之人共奉之。辨六彝之名物,以待果將。辨六尊之名物,以待祭祀、賓客。掌衣服、車旗、宮室之賞賜。掌四時祭祀之序事與其禮。若國大貞,則奉玉帛以詔號。大祭祀,省牲,眂滌濯。祭之日,逆齍,省鑊,告時於王,告備於王。凡祭祀、賓客,以時將瓚果。詔相祭祀之小禮。凡大禮,佐大宗伯。賜卿、大夫、士爵,則儐。小祭祀掌事,如大宗伯之禮。大賓客,受其將幣之齎。若大師,則帥有司而立軍社,奉主車。若軍將有事,則與祭有司將事於四望。若大甸,則帥有司而饁獸於郊,遂頒禽。大烖,及執事禱祠於上下神示。王崩,大肆以秬鬯渳;及執事涖大斂、小斂,帥異族而佐;縣衰冠之式于路門之外;及執事眂葬,獻器,遂哭之;卜葬兆,甫竁,亦如之;既葬,詔相喪祭之禮;成葬而祭墓,為位。凡王之會同、軍旅、甸役之禱祠,肄儀,為位。國有禍烖,則亦如之。凡天地之大烖,類社稷、宗廟,則為位。凡國之大禮,佐大宗伯;凡小禮,掌事,如大宗伯之儀。

右,陰也;地道之所尊,故右社稷。左,陽也;人道之所鄉,故左宗廟。位宗廟於人道之所鄉,則不死其親之意。兆五帝於四郊,尊之也。兆山川、丘陵、墳衍各因其方,賓之也,以尊而遠之也。知宗廟之為親,以賓而外之也。知社稷之為主,各於其郊,各因其方,則猶鬼、神、示之居以方類也。辨廟祧之昭穆者,昭以察下為義,穆以敬上為義。正室謂之門子者,以其當室,故謂之正室;以其當門,故謂之門子。毛六牲,辨其名物而頒之於五官,使共奉之者,六牲,天產故也。辨六齍之名物,使六宮之人共奉之者,六齍,地產故也。辨六彝之名物,以待祼將,辨六尊之名物,以待祭祀、賓客者,尊彝皆以待祭祀、賓客。於彝言祼將,於尊言祭祀、賓客,相備而已[18]。言彝祼將,則尊酌獻可知也。尊酌以獻,居其所而爵者從之,故謂之尊。彝酌以祼,求諸陰而已;陰有常而無變,故謂之彝。冪人先尊後彝,彝卑而尊尊故也。今此先彝者,以言其用,用則先彝矣。若國大貞,則奉玉帛以詔號者,大貞,卜大事而貞之貞與《書》所謂“我二人共貞”同義。饁獸於郊者,還舍於郊,以獸饁田衆也;言獸,則饁衆宜用大焉。小宗伯之職,始於建社稷、宗廟、諸神之祀,節莫差於僭,僭莫重於祀,故以季氏而旅於泰山,孔子病之。掌五禮之禁令與其用等,則以防僭故也。用等之不同,有尊卑焉,於是乎辨廟祧之昭穆;有貴賤焉,於是乎辨五服、車旗、宮室之禁;有親疏焉,於是乎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尊卑、貴賤、親疏,分守以明,然後人得保其祭祀。祭祀有宗,所謂門子是也;於是乎掌門子之政令。門子,以族得民者也;得其門子,斯得其民矣;得其民,然後王之禮有與共其物、奉其事;於是乎辨牲、齍、尊、彝之名物,以待祭祀、賓客。上有以共其物、奉其事,則下亦宜有焉,於是乎掌衣服、車旗、宮室之賞賜。上下皆有以共其物、奉其事,則以時秩其事、用其禮而已;於是[19]掌四時祭祀之序事與其禮用。其禮則亦有序事矣,既建社稷、宗廟、諸神之祀,於是乎詔號;既辨六牲之名物,於是乎省牲;既辨六齍之名物,於是乎逆齍。若夫滌濯、省鑊,告時、告備,則各附其事時言之而已。既辨六尊六彝[20]之名物,於是乎將瓚果。若夫爵之事,則有宰尸之,故不列於此。既掌四時祭祀之序事與其禮,於是乎詔相大祭祀之小禮。凡大事,佐大宗伯;小祭祀掌事,如大宗伯之禮。既掌衣服、車旗、宮室之賞賜,於是乎王爵卿大夫則儐。儐列於小祭祀掌事之上,則小祭祀之禮卑於爵卿大夫故也。既待賓客以六彝以時將瓚果,於是乎受大賓客將幣之齎。禮之道,務施報而已,受將幣之齎,則邦國享王,而施報之禮成矣。大師、大甸、大烖之禮,則以待變事而已。大肆、斂葬、喪祭之禮,則以待終事而已。夫禮以事天地、鬼神,建保邦國,防害[21]、弭災為終始,故以禱祠及類肄儀為位終焉。又曰“凡國之大禮,佐大宗伯,小事掌禮[22]如大宗伯之儀”,則事多故矣,禮多儀矣。惟其[23]時物也,小宗伯之禮事,不盡於上所言,故凡以該之。

[1]四:經苑本、文津閣本作“八”。

[2]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文津閣本無。

[3]然:經苑本無。

[4]二:經苑本、文津閣本作“四”。

[5]焉:文津閣本、墨海本無。

[6]則:經苑本、文津閣本、墨海本無。

[7]而已:經苑本、文津閣本、墨海本作“矣”。

[8]又:經苑本作“人”。

[9]則:經苑本、墨海本無。

[10]也:經苑本、文津閣本、墨海本無。

[11]射:文津閣本作“客”。

[12]而:經苑本、文津閣本、墨海本作“以”。

[13]而:經苑本無。

[14]象:經苑本、墨海本作“衆”。

[15]淫之:經苑本、文津閣本、墨海本作“防之”。

[16]都家、鄉邑:經苑本、文津閣本、墨海本作“邦國、都家、鄉邑”。

[17]情:經苑本、墨海本作“精”。

[18]而已:經苑本、文津閣本、墨海本作“也”。

[19]於是:經苑本作“於是乎”。

[20]六彝:經苑本無。

[21]害:經苑本、文津閣本作“患”,墨海本作“思”。

[22]小事掌禮:經苑本作“小禮掌事”。

[23]其:經苑本作“其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