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官二
肆師之職掌立國祀之禮,以佐大宗伯。立大祀,用玉帛、牲牷;立次祀,用牲幣;立小祀,用牲。以歲時序其祭祀及其祈珥。
祈,大祝[1]所謂“六祈”。珥,若小子所謂“珥于社稷”。
大祭祀,展犧牲,繫于牢,頒于職人。凡祭祀之卜日,宿為期,詔相其禮。眂滌濯亦如之。祭之日,表齍盛,告絜。展器陳,告備。及果築。相治小禮,誅其慢怠者。
“職人”者,謂職其事之人。“展器陳”者,器及陳皆展之。小宗伯告備于王,則肆師告備于小宗伯矣。禮有告具、有告備,具則有所不備焉,備則非特具而已。
掌兆中廟中之禁令。凡祭祀禮成,則告事畢。大賓客,涖筵几,築,贊果將。大朝覲,佐儐,共設匪罋之禮,饗食,授祭。與祝侯禳于畺及郊。
事畢于禮成,故禮成則告事畢。授祭,授賓祭也,蓋王祭則膳夫授之。侯以候之,禳以郤[2]之。于畺及郊,則遠或至畺,近止于郊。
大喪,大渳以鬯,則築;令外內命婦序哭;禁外內命男女之衰不中灋者,且授之杖。凡師甸用牲于社宗,則為位;類造上帝,封于大神,祭兵于山川,亦如之。
鄭氏謂“社,軍社。宗,遷主。”遷可以謂之祖,亦可以謂之宗;謂之宗,則以其繼太祖故也。類、造,蓋皆祭名。封于大神,則巡守方岳,因高封之,柴祭天也。祭兵[3]于山川,若《武成》“告所過名山大川”。類、造在行始封,及祭,兵在行後,此其言之序。
凡師不功,則助牽主車。
師以民用命有功,以神依之為助。不功,則掌邦政與立國祀者任其事,故大司馬奉主車,肆師助牽馬[4]。
凡四時之大甸獵,祭表貉,則為位。嘗之日,涖卜來歲之芟;獮之日,涖卜來歲之戒;社之日,涖卜來歲之稼。若國有大故,則令國人祭;歲時之祭祀亦如之。凡卿大夫之喪,相其禮。凡國之大事,治其禮儀,以佐宗伯。凡國之小事,治其禮儀而掌其事,如宗伯之禮。
國人[5]遭故,及[6]歲時祭祀,皆待上令,則其祀事節矣。
鬱人掌祼器。凡祭祀、賓客之祼事,和鬱鬯,以實彝而陳之。凡祼玉,濯之,陳之,以贊祼事。詔祼將之儀與其節。凡祼事,沃盥。大喪之渳,共其肆器;及葬,共其祼器,遂貍之。大祭祀,與量人受舉斝之卒爵而飲之。
“與量人受舉斝之卒爵而飲之”者,舉斝,《禮記》所謂“舉斝角,詔妥尸”也;卒爵,若《儀禮》所謂“皇尸卒爵”也。斝,先王之爵,唯王禮用焉。于舉斝也,量人與鬱人受其卒爵而飲之也。受舉斝之卒爵而飲之,明與之同其事,則與之同其福。必與量人者,鬱人贊祼,量人制從獻之脯燔故也。
鬯人掌共秬鬯而飾之。凡祭祀,社壝用大罍,禜門用瓢齎,廟用脩,凡山川四方用蜃,凡祼事用概,凡疈事用散。
大喪之大渳,設斗,共其釁鬯。凡王之齊事,共其秬鬯。凡王弔臨,共介鬯。
“大喪之大渳,設斗共其釁鬯”者,設斗,為渳也;共其釁鬯,則既以鬯渳,又以釁。
雞人掌共雞牲,辨其物。大祭祀,夜嘑旦以嘂百官。凡國之大賓客、會同、軍旅、喪紀,亦如之。凡國事為期,則告之時。凡祭祀,面禳釁,共其雞牲。
辨其物,鄭氏謂“陽祀用騂,陰祀用黝”。夜嘑旦以嘂百官,鄭氏謂“警使夙興”。
司尊彝掌六尊、六彝之位,詔其酌,辨其用與其實。春祠、夏禴,祼用雞彝、鳥彝,皆有舟;其朝踐用兩獻尊,其再獻用兩象尊,皆有罍,諸臣之所昨也。秋嘗、冬烝,祼用斝彝、黃彝,皆有舟;其朝獻用兩著尊,其饋獻用兩壺尊,皆有罍,諸臣之所昨也。凡四時之間祀、追享、朝享,祼用虎彝、蜼彝,皆有舟;其朝踐用兩大尊,其再獻用兩山尊,皆有罍,諸臣之所昨也。
朝踐者,籩人、醢人所謂“朝事”也。踐,踐籩豆,《詩》所謂“籩豆有踐”是也。再獻者,籩人、醢人所謂“饋食”也。以朝事為初獻,則饋食為再獻矣。朝獻即朝踐也,以籩豆言之,則曰踐;以爵言之,則曰獻;相備也。饋獻即再獻也,以序言之,則曰再;以物言之,則曰饋;亦相備而已。間祀、追享、朝享,禘、祫也。禘、祫非四時常祀也,故謂之間祀。禘及祖所自出,故謂之追享;祫自喪除朝廟始,故謂之朝享。彝皆有舟,尊皆有罍,為酒戒也。罍為雲靁之象焉,故謂之罍。舟所受過量則沉溺,靁能作陽氣以澤物,然作而不節,更以害之。
凡六彝、六尊之酌,鬱齊獻酌,醴齊縮酌,盎齊涚酌,凡酒脩酌。大喪,存奠彝;大旅亦如之。
縮酌,以茅縮而後酌也。涚酌,以酒涚而後酌也。鬱齊不縮也,獻之而已,故曰獻酌。醴齊不涚也,縮之而已,故曰縮酌。盎齊不脩也,涚之而已,故曰涚酌。
司几筵掌五几、五席之名物,辨其用與其位。凡大朝覲、大饗射,凡封國、命諸侯,王位設黼依,依前南鄕設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加次席黼純,左右玉几。祀先王、昨席亦如之。諸侯祭祀席,蒲筵繢純,加莞席紛純,右彫几;昨席,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筵國賓于牖前亦如之,左彤几。甸役則設熊席,右漆几。凡喪事,設葦席,右素几。其柏席用雈黼純,諸侯則紛純,每敦一几。凡吉事變几,凶事仍几。
莞筵紛純,皆成以全體,道之質也。繅席則加藻飾焉,而畫純則雜衆[7]色以章之,德之文也。次席則以次列成文,黼純則以斷割為義,事之制也。左右玉几,則左右所馮皆德焉。王德備此,故大[8]朝覲、饗射、封國命諸侯、祀先王受酢,壹用此而已。蒲筵則以柔從為體,繢純則采物有所受之。以柔從為體,則雖貴而不矯[9];采物有所受之,則雖富而不溢;此諸侯所以保其國而為祭主也。加莞席紛純,則致道之質焉,所以祀也。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則致道之質,以成祀事。成德之文,以受酢福,致道之質則信由中出;成德之文,則禮[10]自外作,故筵國賓于牖前,亦如之也。夫承賓事之大,則猶承神也,故大饗之禮,唯不入牲,他皆如祭祀。而大賓客不見凶服刑人,則亦如祭祀焉,用其至故也。然祭祀及昨異席,則其致道也,僅成祀而已。無黼依,無次席、黼純,則離於事然後能致道,非王德矣。夫繢純,繢而後純,則以諸侯采物有所受之。畫純,純而後畫,而諸侯昨席用焉,則諸侯雖以謹席[11]為孝,亦制節故也。右彫几,則以義為主;彫,刻制之文,所以成義;義,陰也,故右几。左彤几,則以禮為主;彤,文明之物,所以合禮;禮,陽也,故左几。筵國賓不設几,則几尊者所馮,嫌以尊加焉,祭祀則不嫌故也。甸役設熊席,則用毅以涖衆也。右漆几,則漆貞固之物;貞固所以幹事;幹事,知也;知,陰也,故右几。
天府掌祖廟之守藏與其禁令。凡國之玉鎮、大寶器,藏焉。若有大祭、大喪,則出而陳之;既事,藏之。凡官府、鄉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以詔王察羣吏之治。上春,釁寶鎮及寶器。凡吉凶之事,祖廟之中沃盥,執燭。季冬,陳玉以貞來歲之媺惡。若遷寶,則奉之。若祭天之司民、司祿而獻民數、穀數,則受而藏之。
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辨其名物與其用事,設其服飾。王晉大圭,執鎮圭,繅藉五采、五就,以朝日。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繅皆三采三就;子執穀璧,男執蒲璧,繅皆二采再就,以朝、覲、宗、遇、會同于王。諸侯相見亦如之。瑑圭、璋、璧、琮,繅皆二采一就,以頫聘。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兩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祼圭有瓚以肆先王,以祼賓客。圭璧以祀日、月、星、辰。璋邸射以祀山川,以造贈賓客。土圭以致四時日月,封國則以土地。珍圭以徵守,以卹凶荒。牙璋以起軍旅,以治兵守。璧羨以起度。駔圭、璋、璧、琮、琥、璜之渠眉,疏璧、琮以斂尸。穀圭以和難,以聘女。琬圭以治德,以結好。琰圭以易行,以除慝。大祭祀、大旅、凡賓客之事,共其玉器而奉之。大喪,共飯玉、含玉、贈玉。凡玉器出,則共奉之。
故書珍為鎮,當從故書以鎮為正。“王晉大圭,執鎮圭,繅藉五采五就,以朝日”者,圭之所象,道之用也;大圭杼上終葵首,則其用也,即其體而已,此其所以為大也,故王晉之;晉之,服之也;鎮圭,則四方鎮焉,萬物養焉,仁而已,故王執之;繅藉,則內玉之貞剛,而以柔順藉焉;五采,則備德之文;五就,則成德之事;以朝日,則王之朝日,猶諸侯之相見也;諸侯相見,以朝、覲、宗、遇、會、同於王之器,則王之朝日,以祀天、旅帝之器宜矣;言以朝日,則以祀天、旅上帝可知也。公執桓圭,則以仁為體,彊直有以立,上承而不下芘之,德歸之上;其立也,不孤焉,公之所執也。侯執信圭,則以仁為體,尊而不詘。伯執躬圭,則以仁為體,卑而不信;繅皆三采三就,則德之殺也。子執穀璧,則以善養人而已。男執蒲璧,則以順安人而已;繅皆二采再就,則德之殺也。以朝、覲、宗、遇、會、同于王,而诸侯相見亦如之,则君子自敵以上,皆用其至焉。瑑圭、璋、璧、琮,繅皆二采一就,以頫聘者,圭、璋、璧、琮皆瑑焉,則異於禮神之物;二采,則非二采不成為德;一就,則覲[12]成事而已。頫聘,臣之禮故也。四圭有邸,則四圭而宿一邸也。兩圭有邸,則兩圭而宿一邸也。祼圭有瓚,則以圭為柄也。圭璧,則以璧為邸也。璋邸射,則璋宿于邸,若射之貫焉。日、月、星、辰,以璧為邸,則四圭邸璧可知也;四圭邸璧,則兩圭邸琮可知也;兩圭邸璋,則璋邸琮亦可知也。自山川以上,皆稱祀神之也;神之,則其器所象,皆其所託而宿,故稱邸焉。圭璧不言邸而知其為邸,則以璋邸知之也。四圭所象,則天之利用,無所不達。兩圭所象,則地之利用,能地[13]而已。圭所象,則陽之生物。璋所象,則陰之成事。若射之貫,則山川通氣故也。旅上帝,旅四望,則會而旅焉,故所象與天地同德。國主山川而保之,故造贈賓客與山川同物也。祼圭有瓚,以肆先王,則羞其肆而祼焉,猶賓客之祼也。圭以致其用,瓚以贊其事,祼非正禮故也。土圭以測土深,故謂之土圭。以致四時、日月,則冬夏以致日,春秋以致月。封國以土地,則度地之廣袤焉。鎮圭,王瑞也;四方鎮焉,萬物養焉,故以徵諸侯,以恤凶荒。牙璋所象,陰之成事而有噬嗑之用焉,故以起軍旅,以治兵守。璧羨,為璧而羨之也。以起度,則度尺以為度;度在樂則起於黃鍾之長,在禮則起於璧羨;先王以為度之不存,則禮樂之文熄,故作此,使天下後世有考焉[14]。駔圭、璋、璧、琮、琥、璜之渠眉,疏璧、琮,以斂尸,則六物皆為渠眉,璧、琮文[15]疏焉;左右、手足、腹背,各以其物會而斂也。穀圭蓋如穀璧之文,以善為義,故以和難,以聘女。琬圭蓋圓其銳,以順為義,故以治德,以結好。琰圭蓋剡其末,有戈兵之象,故以易行,以除慝;易行,則威讓文告而已;除慝,則有誅伐之事焉。
典命掌諸侯之五儀,諸臣之五等之命。上公九命為伯,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九為節。侯伯七命,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七為節。子、男五命,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五為節。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亦如之。
公、侯、伯、子、男之命,以九、以七、以五,皆陽數,人君故也。公、卿、大夫之命,以八、以六、以四,皆陰數,人臣故也。自三命以下則已卑,故雖陽數,亦以命人臣而已。
凡諸侯之適子誓於天子,攝其君,則下其君之禮一等;未誓,則以皮帛繼子、男。公之孤四命,以皮帛,眂小國之君,其卿三命,其大夫再命,其士一命,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各眡其命之數。侯伯之卿大夫士亦如之。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一命,其士不命,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各眡其命之數。
適子攝其君,則君或多疾故也。孤執皮帛,諸侯之適子未誓,則以皮帛繼子、男。公之孤以皮帛,眡小國之君,摯用帛,唯此而已。然《書》所謂“三帛”者,此歟其士不命,而曰“各眡其命之數”,蓋雖不命,亦眂一命之數焉。
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辨其名物與其用事。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則袞冕;享先公、饗、射則鷩冕,祀四望、山川則毳冕,祭社稷、五祀則希冕;祭羣小祀則玄冕。
祀昊天上帝則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者,大裘無經緯之文,無繪繡之功,其色則復乎至幽而已;羣而不黨,則又由天道而公焉;致恭以有禮,則事至尊之道也,故以祀昊天為稱,祀五帝則[16]如之而已。五帝之為德,則既有所分矣。裘不可徒服,蓋亦服袞,故《禮記》言“郊之祭,王被袞,以象天也”。冕後方而前圓,後卬而前俛,玄表而朱裏。後方者,不變之體;前圓者,無方之用;卬而玄者,升而辨於物;俛而朱者,降而與萬物相見。曰冕,則以與萬物相見名之也。夫璧以圓為體,而冕以方為體者,以方為體,則以圓為用;以圓為體,則以銳為用;以銳為用,非道之全也,故執之而已。“享先王則袞冕,享先公、饗、射則鷩冕,祀四望、山川則毳冕,祭社稷、五祀則希冕,祭羣小祀則玄冕”者,各稱其事而已。先公之尊也,而所服止於鷩冕,非卑之於先王,以為祭則各以其服授尸,尸服如是,而王服袞以臨之,則非所以為敬,故弗敢也。祭社稷、五祀,所服止於希冕,則亦非卑之於饗、射也,以為社稷、五祀之所上,止於利人,故衣粉米而已。以書考之,古人之象,凡十二章,蓋一陰一陽之謂道,道之在天,日月以運之,星辰以紀之,其施於人也,仁莫尚焉。無為而仁者,山也;仁而不可知者,龍也;仁藏於不可[17]知而顯於可知者,禮也;禮者,文而已,其文可知者,華蟲也。凡此皆德之上,故繪而在上。宗彝則虎、蜼之彝,虎,義也;蜼,智也;象之於宗彝,則又以能常奉宗廟為孝焉。柔順清潔可以薦羞者藻,昭明齊速可以亨餁者火;藻也,火也,則所以致其孝。米,養人也,粉之,然後利散而均焉,養人而已。而無斷以制之,非所謂知柔剛,黼則所以為斷也。用斷不可以無辨,黻則所以為辨也。凡此皆德之下,故絺繡而在下。然辨物者,德之所以[18]成終始也。至周登三辰於旗,而登龍於山,則作服九章而已。蓋於是時,其為王[19]也純矣,則其於天道也,志之而已。袞冕則九章之服,公所服也,而王亦服焉,故文從公衣而音[20]從,音[21]從,上下通也。鷩冕則七章之服,蓋自華蟲而下,故謂之鷩也。毳冕則五章之服,蓋自虎、蜼而下,故謂之毳也。希冕則三章之服,蓋其章粉米而已,故謂之希。玄冕則裳黻而已,其章不足道也,故稱衣之玄焉。凡六冕之服,其衣皆玄,其裳皆纁,德成而上,事成而下之意。以玄為德,則非所[22]以接事也。
凡兵事,韋弁服。眂朝,則皮弁服。凡甸,冠弁服。凡凶事,服弁服。凡弔事,弁絰服。
韋弁,違物性而制之,質而已矣,故兵事韋弁服;其染赤為之,則以宣布著盡為義。皮弁,順物性而制之,文質具焉,故眂朝皮弁服;其用鹿皮為之,則以知接其類為義。冠弁,玄冠也。兵則有事矣,故尚赤。甸則未有事,故尚玄。
凡喪,為天王斬衰,為王后齊衰。王為三公、六卿錫衰,為諸侯緦衰,為大夫、士疑衰,其首服皆弁絰。大札、大荒、大烖,素服。
為天王斬衰者,王臣及諸侯也。謂之天王,則以王為天故也。明不以王為天,則弗服矣,故諸侯之大夫自天其君,則為王緦衰而已。
公之服,自袞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如孤之服;其凶服,加以大功、小功。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如大夫之服;其凶服亦如之;其齊服有玄端、素端。凡大祭祀、大賓客,共其衣服而奉之。大喪,共其復衣服、斂衣服、奠衣服、廞衣服,皆掌其陳序。
典祀掌外祀之兆守,皆有域,掌其禁令。若以時祭祀,則帥其屬而脩除,徵役于司隸而役之。及祭,帥其屬而守其厲禁而蹕之。
鄭氏謂“外祀,所祀於四郊;域,兆表之域。”守則守其兆域也。
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廟祧,其遺衣服藏焉。若將祭祀,則各以其服授尸。其廟則有司脩除之,其祧則守祧黝堊之。既祭,則藏其隋與其服。
世婦掌女宮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詔王后之禮事,帥六宮之人共齍盛,相外內宗之禮事。大賓客之饗食亦如之。大喪,比外內命婦之朝莫哭,不敬者而苛罰之。凡王后有事於婦人,則詔相。凡內事有達於外官者,世婦掌之。
內宗掌宗廟之祭祀;薦加豆籩,及以樂徹,則佐傳豆籩。賓客之饗食亦如之。王后有事,則從。大喪,序哭者。哭諸侯亦如之。凡卿、大夫之喪,掌其弔臨。
世婦言掌“弔臨于卿、大夫之喪”,則王或使焉,乃往。內宗言“凡卿大夫之喪掌其弔臨”,則凡喪皆往,亦同族故也。
外宗掌宗廟之祭祀,佐王后薦玉豆,眂豆籩。及以樂徹亦如之。王后以樂羞齍,則贊。凡王后之獻亦如之。王后不與,則贊宗伯。小祭祀,掌事。賓客之事亦如之。大喪,則敘外內朝莫哭者。哭諸侯亦如之。
內宗同族,故薦加豆籩。外宗異族,故佐贊后及宗伯而已。內宗“大喪序哭者”,則與宮中之哭者序焉。外宗“敘內外朝莫哭者”,則敘內女、外婦之序哭也。世婦言“掌弔臨于卿大夫之喪”,則王或使焉,乃往;內宗言“凡卿大夫之喪掌其弔臨”,則凡喪皆往矣。掌弔臨則亦同族故也[23]。
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為之圖,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為左右。凡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後,各以其族。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凡有功者居前。以爵等為丘封之度與其樹數。
死政者,養其老孤而又饗之,所以勸也。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則死政與絀[24]焉。蓋勸之以明其有義,絀之以明其非孝,欲人兩得之而已。必於葬絀之,則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然後為孝故也。以昭穆為左右,各以其族,尚親也。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尚德也。凡有功者居前,尚功也。以爵等為丘封之度與其樹數,尚貴也。蓋先王所以治死者如此。
大喪既有日,請度甫竁,遂為之尸。及竁,以度為丘隧,共喪之窆器。及葬,言鸞車象人。及窆,執斧以涖,遂入藏凶器。正墓位,蹕墓域,守墓禁。凡祭墓,為尸。凡諸侯及諸臣葬於墓者,授之兆,為之蹕,均其禁。
凡祭為尸,皆取所祭之類,故宗廟之尸,則以其昭穆之同;山林之尸,則以山虞;竁墓之尸,則以冢人。“言鸞車象人”者,言之於匶,使知有焉。正墓位,則正其所居左右、前後。蹕墓域,則若墓大夫之巡墓厲。守墓禁,則若墓大夫居其中之室以守之。授之兆,則死自竁窆。均其禁,則均地守焉。
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為之圖,令國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正其位,掌其度數,使皆有私地域。凡爭墓地者,聽其獄訟。帥其屬而巡墓厲,居其中之室以守之。
墓大夫徒二百人,豈不多哉[25]?然邦墓地域、禁令、度數皆掌焉。帥其屬巡墓厲,而居其中之室以守之,則與夫後世人自求地,家自置守,富則僭而不忌,貧則無所於[26]葬,掘墓盜尸斬木之獄不絕於有司,其為利害煩省異矣。
職喪掌諸侯之喪及卿、大夫、士凡有爵者之喪,以國之喪禮涖其禁令,序其事。凡國有司以王命有事焉,則詔贊主人。凡其喪祭,詔其號,治其禮。凡公有司之所共,職喪令之,趣其事。
有司以王命有事於諸侯,則謂之國有司。言國,以別侯國也。以公物共私喪,則謂之公有司。公有司之所共,則非國矣。職喪[27]無三公之喪,則上言諸侯下言卿、大夫[28],又言凡有爵者,包三公矣。
[1]大祝:經苑本作“若大祝”。
[2]郤:經苑本、文津閣本、墨海本作“卻”。
[3]兵:文津閣本、墨海本無。
[4]馬:經苑本、墨海本作“焉”。
[5]人:經苑本、文津閣本、墨海本作“之”。
[6]及:經苑本、墨海本作“其”。
[7]衆:經苑本、墨海本作“種”。
[8]大:經苑本作“夫”。
[9]矯:經苑本、文津閣本、墨海本作“驕”。
[10]“文以受酢福致道之質則信由中出成德之文則禮”一段,此句經苑本無。
[11]席:經苑本作“度”。
[12]覲:經苑本、墨海本作“僅”。
[13]地:經苑本、墨海本作“載”。
[14]焉:墨海本作“意”。
[15]文:經苑本作“又”。
[16]則:經苑本、墨海本作“亦”。
[17]可:文津閣本無。
[18]以:經苑本、文津閣本無。
[19]王:經苑本作“正”。
[20]音:經苑本作“章”。
[21]音:經苑本作“章”。
[22]所:經苑本、墨海本無。
[23]世婦言‘掌弔臨于卿大夫之喪’,則王或使焉,乃往;內宗言‘凡卿大夫之喪掌其弔臨’,則凡喪,皆往矣;掌弔臨則亦同族故也:此句經苑本、墨海本無。
[24]死政與絀:經苑本作“絀于死政”。
[25]哉:墨海本作“者”。
[26]於:經苑本作“歸”。
[27]職喪:經苑本、墨海本作“職”。
[28]大夫:經苑本作“大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