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官五

天官五

大府掌九貢、九賦、九功之貳,以受其貨賄之入,頒其貨于受藏之府,頒其賄于受用之府。

九功,九職之功也。在大宰曰“九職”,則以任萬民故也。在大府、內府、司會曰“九功”,則大府、內府以受貨賄,司會以令財用也。頒其貨于受藏之府,則將以化之也,故使受藏之府藏之。頒其賄于受用之府,則將以用[1]也,故使受用之府有之。化之之謂貨,有之之謂賄。受藏之府,則若職內“掌邦之賦入”者是也。受用之府,則若職歲“掌邦之賦出”者是也。

凡官府、都鄙之吏及執事者,受財用焉。凡頒財,以式灋授之。

“頒財以式法授之”者,以式授之,使知所用;以法授之,使知所治。

關市之賦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賦以待賓客,四郊之賦以待稍秣,家削之賦以待匪頒,邦甸之賦以待工事,邦縣之賦以待幣帛,邦都之賦以待祭祀,山澤之賦以待喪紀,幣餘之賦以待賜予。凡邦國之貢以待弔用,凡萬民之貢以充府庫,凡式貢之餘財以共玩好之用,凡邦之賦用,取具焉。歲終,則以貨賄之入出會之。

角人、羽人、掌葛,皆徵財物于農,以當邦[2]賦之政令,則九賦宜皆聽民各以其物當賦,而所以待邦用,宜各因其物之所多,以便出賦之人。關市,邦中商旅所會,共王膳服及賓客所須[3],百物珍異于是乎在,故關市之賦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賦以待賓客。關市,邦中皆商旅所會,而獨以關市待王之膳服,則凶荒、札喪,關市無征;而王于是時,亦不舉而素服;所賦、所待,宜各從其類故也。喪紀所用,葦蒲、蜃物、荼葛、木材之屬,出于山澤為多,故山澤之賦以待喪紀。四郊于國為近,近者可使輸重,故四郊之賦以待稍秣。邦縣于國為遠,遠者可使輸輕,故邦縣之賦以待幣帛。稍秣、幣帛,夫家而有之,故便其遠近而已。邦都則其地尤遠,而公、卿、王子弟所長[4]也,王于祭祀,欲致遠物,且獲親貴之助焉,故邦都之賦以待祭祀。邦甸、家削[5],比四郊為遠,比縣都為近,匪頒工事,則雜出遠近之物,故家削之賦以待匪頒,邦甸之賦以待工事。賜予則用財之餘事,故幣餘之賦以待賜予。“凡邦國之貢以待弔用”者,哀邦國之禍烖,宜以其所貢焉。“凡萬民之貢以充府庫”者,王以治民為施,民以養王為報,則充府庫宜以萬民之貢也。“凡式貢之餘財以共玩好之用”者,惟玩好之用宜以餘財而已。然待弔用以邦國之貢,而邦國之貢非特以待弔用。充府庫以萬民之貢,而萬民之貢非特以充府庫。共玩好之用以式貢之餘財,而式貢之餘財非特以共玩好之用。蓋大府之藏,凡邦之賦用取具焉。則九賦之所待,亦猶是也。于玩好之用言共者,式貢之餘財以待邦之衆,故非以待玩好之用。有玩好之用,則于是共之而已。大府所待先後,與九式所序不同,則大府掌財用之官,知以其職嚴事王而已,故以待王之膳服為先。其餘則雜而無序,與內史八柄莫知先後同意。九式所謂羞服,凡羞服皆在是矣。大府所謂膳服,則唯王之膳服。又其所膳則六牲而已,羞不與焉。九式所謂芻秣,則非稍也。大府所謂稍秣,則有稍而無芻。芻式所用,則委人所斂是也。

玉府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貨賄之藏。共王之服玉、佩玉、珠玉。王齊,則共食玉。大喪,共含玉、復衣裳、角枕、角柶。

《考工記》:“玉人之事,大圭長三尺,天子服之。”服玉,則大圭之屬是也。佩玉,則珩、璜、琚、瑀之屬是也。珠玉,則珠也,玉也。凡以共王之用者,食玉則其食之蓋有法矣。北齊李預嘗得食法,采而食之,及其死也,形不壞而無穢氣,則食玉之所養可知矣。

掌王之燕衣服、袵、席、牀、笫,凡褻器。若合諸侯,則共珠槃、玉敦。

盟必割牛耳、取血,相與歃之,牛耳以示順聽;血則告幽之物,示信之由中也。珠槃、玉敦,蓋歃血之器也。珠,陰精之所化;玉,陽精之所生;以陰陽之精物為器,而[6]使掌王生服死含之物者共焉,則示諸侯以信之至也。

凡王之獻金玉、兵器、文織、良貨賄之物,受而藏之。凡王之好賜,共其貨賄。

玉府既言“凡王之好賜共其貨賄”,內府又言“凡王及冢宰好賜予則共之”者,凡[7]王以玉府所受好賜,則玉府共之;凡王以內府所受好賜,則內府共之。

內府掌受九貢、九赋、九功之貨賄、良兵、良器,以待邦之大用。凡四方之幣獻之金玉、齒革、兵器,凡良貨賄,入焉。凡適四方使者,共其所受之物而奉之。凡王及冢宰之好賜予,則共之。

外府待邦之用,則經用而已。內府待邦之大用,則大故、大事所用也。“凡王及冢宰之好賜予則共之”者,冢宰所予,有不可以言賜者,故謂之“好賜予”。

外府掌邦布之入出,以共百物而待邦之用,凡有灋者。共王及后、世子之衣服之用。凡祭祀、賓客、喪紀、會同、軍旅,共其財用之幣齎、賜予之財用。凡邦之小用皆受焉。歲終則會,唯王及后之服不會。

使外府“共王及后、世子衣服之用”者,外府所待邦用皆有法,欲王及后、世子非法弗服故也。《詩序》曰:“古者長民,衣服不貳,從容有常,以齊其民,則民德歸一矣”。其詩所言,主于都人士女衣服之一而已,然則王及后、世子衣服豈可以非法也?凡祭祀、賓客、喪紀、會同、軍旅,共其財用之幣齎、賜予之財用,疑“財用之”[8]三字為衍。幣則共以為禮幣,齎則共以為行齎。

司會掌邦之六典、八灋、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以九貢之灋致邦國之財用,以九賦之灋令田野之財用,以九功之灋令民職之財用,以九式之灋均節邦之財用。掌國之官府、郊野、縣都之百物、財用凡在書契、版圖者之貳,以逆羣吏之治,而聽其會計。以參互攷日成,以月要攷月成,以歲會攷歲成,以周知四國之治,以詔王及冢宰廢置。

以三攷之為參,以兩攷之為互。逆邦國、都鄙、羣吏之治而聽其會計,又考其歲、月、日成,則四國之治皆可知也。然後以所知詔王及冢宰廢置。

司書掌邦之六典、八灋、八則、九職、九正、九事,邦中之版,土地之圖,以周知入出百物,以敘其財,受其幣,使入于職幣。凡上之用財用,必攷于司會。

九正,九職之正也。九事,九職之事也。正也,事也,與《酒誥》有正有事同義。司書掌九職,則以大計羣吏之治,以知民財、器械、田野、夫家、六畜之數故也。掌九正、九事,則以凡稅斂者受法焉,凡邦治攷焉故也。敘其財,則敘掌事者之財,以知其所餘。受其幣,則受官府、都鄙凡用邦財者之幣,使入于職幣,則所餘及幣皆使入于職幣也。

三歲,則大計羣吏之治,以知民之財器械之數,以知田野、夫家、六畜之數,以知山林、川澤之數,以逆羣吏之徵令。

所謂大計羣吏之治,則計其所治民財、器械之數孰備孰乏。田野、夫家、六畜、山林、川澤之數孰治、孰廢、孰登、孰耗而已。故大計羣吏之治,則以知民之財、器械之數,以知田野、夫家、六畜之數,以知山林、川澤之數。凡在民者,皆知其數,然後知羣吏徵令有當否;知其有當否,然後可得而治正也。

凡稅斂,掌事者受灋焉。及事成,則入要貳焉。凡邦治,攷焉。

“要貳”者,物數之要,要書之貳也。

職內掌邦之賦入,辨其財用之物而執其總,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入之數,以逆邦國之賦用。凡受財者,受其貳令而書之。及會,以逆職歲與官府財用之出,而敘其財以待邦之移用。

“執其總”者,執邦賦入之總數。“受其貳令而書之”者,受其副寫之令而籍之。

職歲掌邦之賦出,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出賜之數,以待會計而攷之。凡官府、都鄙、羣吏之出財用,受式灋于職歲。凡上之賜予,以敘與職幣授之。及會,以式灋贊逆會。

以敘與職幣授之,則《禮記》所謂“上先下後”也。

職幣掌式灋以斂官府、都鄙與凡用邦財者之幣,振掌事者之餘財,皆辨其物而奠其錄,以書楬之,以詔上之小用賜予。歲終則會其出。凡邦之會事,以式灋贊之。

“以式灋歛[9]官府、都鄙與凡用邦財者之幣”者,以式灋歛官府、都鄙與凡用邦財以為禮者所受之幣也。

司裘掌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中秋,獻良裘,王乃行羽物。季秋,獻功裘,以待頒賜。

致人功焉,故謂之功裘。良裘則非特致人功而已,又其質良也。大裘則非特質良而已,又以簡大取名焉。

王大射,則共虎侯、熊侯、豹侯,設其鵠。諸侯則共熊侯、豹侯,卿、大夫則共麋侯,皆設其鵠。

“王大射則共虎侯、熊侯”,“諸侯則共熊侯、豹侯”者,王及諸侯以正物為事,正物則以服猛毅為先,獨王共虎侯,則虎尤猛故也。“卿、大夫共麋侯”者,卿、大夫以養人為事,養人則以除患害為先故也。凡射以服禽獸,服禽獸然後得其皮以為裘,故司裘共侯也。“設其鵠”者,鵠棲侯中,以為的者也。鵠之為物,遠舉而難中,射以及遠中難為善,故的謂之鵠也。

大喪,廞裘,飾皮車。凡邦之皮事,掌之。歲終則會,唯王之裘與其皮事不會。

掌皮則歛皮者也,故會其財齎而已。司裘則用皮者也,故歲終則會其皮。

掌皮掌秋歛皮、冬歛革,春獻之。遂以式灋頒皮革于百工。共其毳毛為氈,以待邦事。歲終則會其財齎。

齎,行費也。歛之則用財,齎之則有行費矣。

內宰掌書版圖之灋,以治王內之政令,均其稍食,分其人民以居之。以陰禮教六宮,以陰禮教九嬪,以婦職之灋教九御,使各有屬,以作二事,正其服,禁其奇衺,展其功緒。

使各有屬,使屬於九嬪。

大祭祀,后祼獻,則贊。瑤爵亦如之。正后之服位而詔其禮樂之儀。贊九嬪之禮事。凡賓客之祼獻、瑤爵,皆贊。

不言后,以上文祼獻、瑤爵言后,從可知也。

致后之賓客之禮。凡喪事,佐后使治外內命婦,正其服位。

凡建國,佐后立市,設其次,置其敘,正其肆,陳其貨賄,出其度、量、淳制,祭之以陰禮。

次,其官之次,則司市所謂“思次、介次”是也。敘,其地之敘,司市所謂“各於其地之敘”是也。肆,謂陳物之肆,肆長所謂“各掌其肆之政令”是也。市,陰也,陰以作成,效法為事,祭之禮宜[10]象其事焉。

中春,詔后帥外內命婦始蠶于北郊,以為祭服。歲終,則會內人之稍食,稽其功事。佐后而受獻功者,比其小大與其麤良而賞罰之。會內宮之財用。

內人,王內之人。既均其稍食,歲終則會之。既展其功緒,歲終則稽之。小大比其制,麤良比其功。制中度,功中程,而又善,則在所賞。制不中度,功不中程,而又惡,則在所罰。會內宮之財用,為大宰歲終受其會故也。

正歲,均其稍食,施其功事,憲禁令于王之北宮而糾其守。上春,詔王后帥六宮之人而生穜稑之種而獻之于王。

內小臣掌王后之命,正其服位。后出入則前驅。若有祭祀、賓客、喪紀,則擯,詔后之禮事,相九嬪之禮事,正內人之禮事,徹后之俎。后有好事于四方,則使往;有好令於卿、大夫,則亦如之。掌王之陰事、陰令。

閽人掌守王宮之中門之禁,喪服、凶器不入宮,潛服、賊器不入宮,奇服、怪民不入宮。

孔子見齊衰者,雖少必作,過之必趨,蓋內有感惻,則外為之變動。喪服、凶器不入宮,恐震動至尊。潛服、賊器不入宮,則嚴禁衞。奇服、怪民不入宮,則王宜非禮弗視,非義不聽。

凡內人、公器、賓客,無帥則幾其出入。以時啟閉。凡外內命夫、命婦出入,則為之闢。掌埽門庭。大祭祀、喪紀之事,設門燎,蹕宮門、廟門;凡賓客亦如之。

寺人掌王之內人及女宮之戒令,相道其出入之事而糾之。若有喪紀、賓客、祭祀之事,則帥女宮而致於有司,佐世婦治禮事。掌內人之禁令,凡內人弔臨于外,則帥而往,立于其前而詔相之。

內豎掌內外之通令,凡小事。若有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則為內人蹕。王后之喪,遷于宮中,則前蹕。及葬,執褻器以從遣車。

九嬪掌婦學之灋,以教九御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各帥其屬而以時御敘于王所。凡祭祀,贊玉齍,贊后薦,徹豆籩。若有賓客,則從后。大喪,帥敘哭者亦如之。

大喪,外宗敘內外、朝暮哭者,九嬪亦從后帥之。

世婦掌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帥女宮而濯摡,為齍盛。及祭之日,涖陳女宮之具,凡內羞之物。掌弔臨于卿大夫之喪。

世婦視大夫,故使弔臨于卿大夫之喪。

女御掌御敘于王之燕寢。以歲時獻功事。凡祭祀,贊世婦。大喪,掌沐浴。后之喪,持翣。從世婦而弔于卿大夫之喪。

“后之喪持翣”者,女御以蔽飾后為事故也。

女祝掌王后之內祭祀,凡內禱祠之事。掌以時招、梗、禬、禳之事,以除疾殃。

招以招祥,梗以梗災,禬以禬福,禳以禳禍。禬以禬福,而以禱祠[11]者,致天神、人鬼、地示、物鬽,以禬國之凶荒、民之札喪,則弭凶荒、札喪,所以會福也。

女史掌王后之禮職,掌內治之貳,以詔后治內政。逆內宮,書內令。凡后之事,以禮從。

“掌內治之貳”者,貳,內宰之所掌也。“逆內宮”者,治正后[12]宮也。“以禮從”者,以禮籍從焉,詔后故也。

典婦功掌婦式之灋,以授嬪婦及內人女功之事齎。凡授嬪婦功,及秋獻功,辨其苦良、比其小大而賈之,物書而楬之。以共王及后之用,頒之于內府。

典絲掌絲入而辨其物,以其賈楬之。掌其藏與其出,以待興功之時。頒絲于外內工,皆以物授之。凡上之賜予,亦如之。及獻功,則受良功而藏之,辨其物而書其數,以待有司之政令,上之賜予。凡祭祀,共黼畫組就之物。喪紀,共其絲纊組文之物。凡飾邦器者,受文織絲組焉。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典絲受良功而不受苦功,典枲受苦功而不受良功,則絲功之苦與麻功之良皆典婦功所受也。典婦功不受麻之苦功,則典婦功共王及后之用者也。麻之苦功,主共喪服而已。其不受絲之良功,則所以共王及后之用者,特燕私所給,非禮服、法物之正也。禮服、法物之正,則具於有司之政令,典絲之所藏而待者也。且典絲所共,則祭祀黼畫組就,喪紀組文之物,是乃王所以致美于黼[13]冕,致孝于鬼神者也。其受良功,不亦宜乎!“以其賈楬之,頒絲于外內工,皆以物授之”者,防其以賤貿貴。“凡上之賜予亦如之”者,所賜予貴賤不同,授之亦皆以其物也。玉府言“王之好賜”,內府言“王及冢宰之好賜予”,今此言“上之賜予”,則又非特[14]王及冢宰而已。

典枲掌布緦縷紵之麻草之物,以待時頒功而授齎。及獻功,受苦功,以其賈楬而藏之,以待時頒。頒衣服,授之。賜予亦如之。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齎,故書為資,當從故書,以資為正。以待時頒[15],則亦以待興功之時頒之於工。頒衣服授之,則亦以其物授之。賜予亦如之,則亦上之賜予。其不言,則以典絲見之也。典絲、典枲,歲終各以其[16]物會之,亦防其以賤貿貴也。

內司服掌王后之六服:褘衣、揄狄、闕狄、鞠衣、展衣、緣衣,素沙。辨外內命婦之服:鞠衣、展衣、緣衣,素沙。凡祭祀、賓客,共后之衣服。及九嬪、世婦凡命婦,共其衣服。共喪衰亦如之。后之喪,共其衣服,凡內具之物。

褘衣,繢翬狄於衣。揄狄,繢揄狄於衣。翬狄,則《爾雅》所謂素質五色皆備成章者也。揄狄,則《爾雅》所謂青質五色皆備成章者也。素質,義也。青質,仁也。五色皆備成章,禮也。地道尚義,故后服褘衣為上,揄狄次之。言褘衣,則以知揄之為衣。言揄狄,則以知褘之為狄。闕狄或謂之屈狄,其名物不可知,知其屈於禕、揄而已。鞠衣,則其色象鞠。鞠之華以陰中,其色則陰之盛色。后蠶服鞠衣,則帥外內命婦而蠶,使天下之嬪婦取中焉,后之盛事也。展衣,則以禮見王及賓客之服,純白而已,無所用其采色,有誠信之道焉,故謂之展也。緣衣,則燕居及御于王之服,蓋衣正黑而緣以纁,《士昏禮》所謂“純衣纁袡”是也。純即緣也,謂之緣,則取於純,而以循緣為義。黑,至陰之正色,而纁有上達之意。婦人以至正為體,其上達,則循緣而已。六服皆以素沙為裏,則婦之德一欲其內之純白故也。

縫人掌王宮之縫線之事,以役女御,以縫王及后之衣服。喪,縫棺飾焉,衣翣柳之材。掌凡內之縫事。

“喪,縫棺飾焉,衣翣柳之材”者,王及后之喪也。蒙上言王及后,從可知也。縫人役女御焉,縫棺飾,衣翣柳之材,則女御當以婦事蔽飾王及后故也。

染人掌染絲帛。凡染,春暴練,夏纁元,秋染夏,冬獻功。掌凡染事。

夏,五色也。四時之夏,以其文明,故與中國同謂之夏;則五色謂之夏,亦以是故也。

追師掌王后之首服,為副編次,追衡笄,為九嬪及外、內命婦之首服,以待祭祀、賓客。喪紀,共笄絰,亦如之。

《禮記》“夫人副褘”,則副配褘衣,首飾之上。《昏禮》“女次純衣”,則次配緣衣,首飾之下。副次所配如此,則編之所配在中矣。衡也,笄也,蓋皆以玉為之,故謂之追。

屨人掌王及后之服屨。為赤舄、黑舄,赤繶、黃繶,青句、素屨,葛屨。辨外內命夫、命婦之命屨、功屨、散屨。凡四時之祭祀,以宜服之。

“服屨”者,服各有屨也。司服言弁,則曰弁服,弁在服上故也。屨人言屨,則曰服屨,屨在服下故也。謂之功屨,則與功裘同義。謂之散屨,則喪屨無絇故也。

夏采掌大喪以冕服復于大祖,以乘車建綏復于四郊。

謂之夏采者,其復以冕服,備采色焉。且喪則哀素,幸其生,故以采色名官。死者,人之窮也,窮則宜反本,故復之于大祖。反本則無不之也,故復之于四郊。夏采掌大喪之復而已,而特置一官,則其兼掌明矣。兼掌則不為冗,特置則專其事。專其事,則所使復宜致一故也。

[1]用:經苑本、文津閣本、墨海本作“用之”。

[2]邦:經苑本、文津閣本、墨海本無。

[3]所須:經苑本、墨海本作“所須者”。

[4]長:經苑本作“食”。

[5]邦甸家削:經苑本作“家削邦甸”。

[6]而:經苑本作“又”。

[7]凡:經苑本作“几”。

[8]財用之:經苑本、墨海本作“之財用”。

[9]歛:經苑本作“敘”。

[10]宜:經苑本、文津閣本、墨海本作“以”。

[11]禱祠:經苑本作“神祀”。

[12]正后:經苑本作“后正”。

[13]黼:經苑本、墨海本作“黻”。

[14]特:經苑本作“獨”。

[15]頒:經苑本作“頒功”。

[16]其:經苑本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