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的工程地质分类

二、土的工程地质分类

土的工程地质分类的核心在于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标准。从已有的土的工程地质分类方案来看,作为分类标准的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土体成因方面的特征;土体工程地质性质方面的特征(颗粒间连接、物理状态、力学性质等);土体矿物组成方面的特征。

大量的科学试验结果及生产实践均证明,土体的工程地质性质与其形成方式、发展变化的条件有着密切的关系。同一成因类型的土体,具有近似的工程地质性质,具有特殊性质的土体,其生成条件也不同。

土根据地质成因可划分为残积土(el)、坡积土(dl)、洪积土(pl)、冲积土(al)、冰积土(gl)和风积土(eol)等。

土按颗粒级配或塑性指数(I P)可划分为碎石土、沙土、粉土和黏性土。

(1)沙土和碎石土的划分应符合表3-5、表3-6的规定。

(2)粉土。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不超过总质量50%,且塑性指数I P≤10。

(3)黏性土根据塑性指数分为粉质黏土和黏土。当10<I P≤17时,定为粉质黏土;当I P>17时,定为黏土。

表3-5 沙 土 分 类

表3-6 碎石土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