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太空安全的定义
目前,国际上关于太空安全没有统一定义。2014年,英国政府首次发布《国家空间安全政策》,将空间/太空安全定义为“安全、可靠、可持续地获取空间能力,有充分的抗毁能力应对威胁与灾害”,其实质包括两种空间安全,即空间生存安全与空间发展安全。2020年,加拿大等国出版的《太空安全索引》将太空安全描述为“安全、可持续地进入和利用太空,并免受来自太空的威胁”,这里的威胁主要是指由人造卫星解体产生的空间碎片。
在国内,一种观念认为,太空安全是指国家在太空活动过程中,可自由、安全地往返太空并合理利用太空,或者在需要时按照自己的意图控制太空,而不受或有能力免遭自然或人为因素的干扰或破坏。也有观念认为,太空安全是指太空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空间力量的生存与发展等利益不受侵犯和损害的安全状态,不仅包括空间资产安全、空间行动自由,还包括空间控制能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对太空安全有如下论述:“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综合各方观点以及长期研究工作,我们将太空安全定义为:国家能够合理利用太空资源自由地进行太空活动,灵活应对各种可能的威胁和破坏,有效维护太空利益的一种良好状态。
结合太空安全的定义,下面从太空资源、太空活动和威胁环境3个主要维度阐述对于太空安全的理解,如图4-1所示。
太空资源包括太空资产、轨位资源、频谱资源等。太空资产是进行一切太空活动的载体,主要涉及各类型应用卫星、试验卫星、空间实验室等。轨位资源涉及太空资产在太空中的部署问题,对太空资产的合理开发与利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频谱资源是太空资产选择何种频段、构建何种信息链路的关键因素。

图4-1 太空安全的内涵
太空活动首先包括自由地进出太空,这是进行其他太空活动的基本前提。其次包括充分地利用太空,具体包括遥感监视、通信中继、导航定位、科学应用等活动,是太空活动的核心内容,直接发挥应用效益。最后,太空活动包括有效地控制太空,面临到太空、在太空、过太空、从太空的各种威胁,采取相应的控制手段将威胁控制在有效范围内。
威胁环境是一切可能对太空活动和太空资源造成干扰或破坏的因素的统称。威胁环境主要包括自然威胁、人为威胁两大类别。自然威胁包括宇宙辐射、高能带电粒子、空间碎片等空间环境所造成的威胁。人为威胁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人类日益发展的太空活动导致太空变得日益拥挤,轨位和频谱资源变得更加珍稀,太空资产间的无线电干扰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另一方面是太空军事化、武器化,使太空活动面临严重的对抗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