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与行政审批工作
■ 法治政府建设 印发《2016年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与任务。制发《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试行)》《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方式程序》,在局门户网站开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双公示”专栏,推动省局“双公示”工作开展。制发《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为做好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和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制度保障。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制发《全省第四批新闻出版广电(版权)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申报和命名确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共有 20家申报单位获得命名或确认。省局被评为2011—2015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 行政执法监督 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建立执法案卷评查管理制度。首次从全省各市、县(市、区)抽调10多名法制工作专家及执法工作负责人组成案卷评查小组,对全省上报参评的101份优秀案卷进行专项评查,评出行政处罚案卷一等奖5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5个;行政许可案卷一等奖5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0个,活动组织奖3个。提高案卷评查结果的运用效果,在全省范围的培训班上及时点评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实施新闻出版广电(版权)依法行政培训班。
■ 行政审批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下放新闻出版行政审批事项1项,即“举办国内区域性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审批”;上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即“承接海外母版盘刻录业务核准”。做好日常行政审批工作,实现原新闻出版和原广电窗口融合,由原来的4个窗口合并为3个。全年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6 703件,办结6 598件;经审批新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51家,出版物印刷企业18家,数字印刷企业4家,外商投资包装装潢印刷品企业 12家,吸引外商投资总额达1.6亿美元,注册资本7 105万美元。省局窗口工作得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多次表扬;省政府督查组对省局“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充分肯定。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准印证管理系统研发上线,实现各类准印证的全省统一编号、统一制式、统一管理,并初次尝试将信用承诺引入行政审批流程。探索并联审批,联合省宗教事务局制发《关于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等事项的审批流程优化方案》,对宗教内容准印证审批实施并联审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大大方便了行政相对人,获得省政府肯定。在权力清单标准化的基础上,编制省局审核转报事项清单、“零审批”清单及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完成省局342项权力事项和26项审核转报总局事项的办事指南编制工作,获得省审改办好评。与政务服务中心协调,积极推动省局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审批服务,为政务服务“一张网”做好前期准备。
■ 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出台《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行业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行业严重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着力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推动新闻出版广电行业改革发展。在此基础上,逐步构建信用平台,对违反新闻出版广电行业法律法规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的等严重失信行为进行重点监管,惩戒严重失信对象,强化新闻出版广电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 《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立法 《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确定的正式项目,同时是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2016年,省局先后赴苏州、无锡、泰州、淮安、徐州、盐城等五个设区市以及宜兴、常熟、铜山等三个县级市(区)密集调研,收到各方修改意见100余条。省局多次集中讨论修订条例草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对条例草案的起草和完善进行指导,并书面反馈修改意见。经过十余轮精心修改,《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草案)正式报送省政府法制办,提请省政府审议。
■ 规范性文件清理 对原新闻出版局和原广电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汇总。对原新闻出版局存有规范性文件91件,原广电局存有规范性文件16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进行归并,对上位法已有新规定的进行修改完善,对年代久远已不合时宜的进行废止。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并分发到人。
(省局政策法规处 张惠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