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人权规范
如前所述,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人权事业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较大进展。截至2011年底,中国已经加入28项国际人权公约,并且正在积极进行立法、司法和行政改革,使国内法更好地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已经签署)的内容相衔接,以便尽早批准这个公约。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首次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提高了保护人权的重要性。2012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增加了保障人权的提法,并且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并对75周岁以上的人犯罪适用死刑作出了限制性规定。2012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又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2008年11月,中国政府还决定根据联合国1993年《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要求,将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内容涉及完善政府职能,扩大民主,加强法治,改善民生,保护妇女、儿童、少数民族的特殊权利,提高全社会的人权意识等与人权相关的各个方面,以便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2009年4月,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中国政府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宪法原则的重大举措。2012年6月,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又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这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二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共同牵头建立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2013年11月,劳教制度被废止。
中国也以积极和建设性姿态参与联合国人权机构工作,参加人权国际对话与合作。2006年,中国当选首届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取代原来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成员国(2006—2009),并且在2009年成功连任(2009—2012)。2013年11月,第68届联合国大会改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中国以176票当选,任期自2014年至2016年。在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以及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等机构中,均有来自中国的专家。此外,中国还与美国、欧盟、英国、德国、挪威、日本等定期举行人权对话或磋商。[108]
但是,中国在对人权的认识上与西方国家存在分歧。中国强调集体权利,主张保护人权的主要责任在于主权国家,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人权的首要内容,人权状况和一国发展程度、历史与文化传统相关联。这和西方强调个人权利、关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人权观念显然是有所不同的。由于在人权的理解上与西方国家存在分歧,中国迄今为止尚未加入《世界人权宣言》,也没有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主动融入国际社会的过程中,与西方国家在人权等一系列问题上的争端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在21世纪初,崛起中的中国依然在人权问题上面临着来自西方世界的极大压力。西方国家就所谓的“西藏问题”(西方把它视为中国的人权问题之一)联合对中国施加压力,包括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提出所谓“中国西藏局势”的议案;流亡海外的达赖喇嘛多次获得西方国家政府首脑的会见,也给中国与一些西方主要国家的关系带来了负面影响。此外,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在缅甸爆发大规模反政府游行示威、苏丹达尔富尔流血冲突和人道主义危机等一些国际热点问题上,也同样面临来自西方国家的批评和指责。特别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在西方国家传递期间,中国与西方国家在人权、西藏等问题上的分歧更是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中西思想观念的强烈碰撞得到了充分展现。不少中国人在这一事件中,看到了自己的国家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并没有在国际社会中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对待,也感受到了中国融入国际社会过程的艰难。与此同时,中国人的自信心和民族主义情绪的增强,更让西方对中国崛起表示担心。[109]西方国家在人权问题上向中国施加压力的一个较近的例子就是,在2010年10月,诺贝尔和平奖被授予一位中国的持不同政见者。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曾批评挪威政府公开支持该错误决定,“破坏了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和合作氛围”。据2011年5月4日的《环球时报》报道,中国驻挪威大使唐国强在该国一个孔子学院会议上“用最严厉的措辞指责挪威诺委会向刘晓波颁发诺贝尔和平奖”,“质疑挪威作为中国经济合作伙伴的可信赖性”,并表示“除非挪威道歉,中挪经济合作谈判不会重启”。[110]此外,以大赦国际(Amnesty International)、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为代表的国际人权非政府组织长期关注和报道中国的人权状况,并持续对中国的人权问题(如死刑、言论自由、劳改制度等)提出尖锐的批评,给中国政府造成了很大的国际舆论压力。(https://www.daowen.com)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在人权问题上所面临的压力不仅仅来自西方国家。比如,中国在对待来自朝鲜的非法入境者方面长期遭到韩国的批评,双方的争论在2012年初公开化、正面化。当年2月21日,韩国外交通商部官员宣布韩国政府已决定将中国抓获的“脱北者”安全问题提到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次日,韩国总统李明博称,“脱北者”并非犯罪分子,中国政府应遵循国际标准处理。韩国学者Cho Young-nam在文章中专门论述中国与韩国的观念冲突,其中包括对民主、人权、法治等规范的不同态度。[111]2014年12月,联大以116票赞成、20票反对、53票弃权通过决议,谴责朝鲜境内长期持续存在有系统、普遍和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决定将联合国朝鲜人权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报告提交安理会,并鼓励将朝鲜局势问题移交国际刑事法院,对负有最大责任的人实施有效定向制裁。中国、古巴、俄罗斯等20国投了反对票。[112]2016年12月,应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9个理事国请求,联合国安理会就朝鲜人权状况举行公开会议,中国和俄罗斯等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均对安理会审议朝鲜人权局势表示反对。
可以预计,中国未来在人权问题上仍将继续面临来自国际社会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