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法典》中遗产管理人制度分析及其定位
2018年9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就已出现遗产管理人的相关规定;2019年7月5日发布的《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对其作了两处修改:一是进一步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职责;二是新增村民委员会为遗产管理人的“兜底选项”之一,该版本延续至2019年12月28日发布的《民法典(草案)征求意见》,并为最终正式颁布的《民法典》所采纳。
《民法典》明确了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的关系,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产生、对遗产管理人有争议时的解决方式、遗产管理人的职责、责任承担、有权获得报酬、继承开始后应通知遗产管理人、存有遗产的人的妥善保管责任。(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