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论迷信与狂热
最好的东西一旦腐败就变成最坏的东西,这已经成为一句至理名言;有很多事例都能证明这一点,比如,正确的信仰一旦腐败,就会形成迷信与狂热,造成恶劣的影响。
这两种错误的信仰虽然同样有害,但本质却迥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人常怀有一种无法解释的恐惧与忧虑心理,它可能源于个人或公共生活的不幸、身体的病弱、精神的忧郁,甚至源于这一切祸不单行。在这样的精神状态下,从人对未知事物的恐惧中,出现了无限的、未知的邪恶事物。恐惧一旦没有实际的目标,加上人的思想又容易形成偏见,并且一意孤行,最后,人们就会找到一些想像的事物,并认为它们拥有无边的邪恶力量。由于这些敌人完全不可见、不可知,人们就采取一些不可理喻的制服它们的做法。在各种仪式、庆典、苦修、牺牲、供奉活动中,甚至在任何现实活动中,这类做法比比皆是。无论其多么荒唐、多么琐屑,愚人或者无赖之徒都极力向盲信而胆怯的人们推行之。因此,软弱、恐惧、忧郁,再加上无知,是迷信的真正源头。
但是同样不可理喻的是,人的思想还有一种狂妄自大的倾向,它源于人们事业的成功、身体的强健、精神的强大,或者源于刚愎自用的天性。在这样的精神状态下,人的想像力无限膨胀,整天胡思乱想,连天上的美景与享乐都不在话下。任何凡间俗物都不值得他们关注。他们的全部乐趣只在于那不可见的精神领域,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放纵地在想像中恣意驰骋;或许这才是最适合他们当前的趣味与性情的事情。于是,出现了狂喜、迷幻,以及奇异的欢乐思绪。另一方面,自信与狂妄又助长了这种迷狂,使它们愈加不可理喻,似乎超越了我们一切通常的感知能力的范围,到最后,这种迷狂被附会成他们所信奉的对象——神灵——的直接启迪。很快,这位被启迪了的人认为自己成了神的特定宠儿;一旦迷狂到这一步,这个人就达到了狂热的顶点,任何奇思怪想都能被他神圣化,人的理性,甚至道德都被视为误导而一概摒弃。这个狂热的疯子盲目地、毫无保留地将自己交付出去,交给想像中的精神堕落,以及那种自上而下的启迪。因此,希望、骄傲、臆断、丰富的想像力,再加上无知,是狂热的真正源头。
这两种信仰错误可以引发人们多方面的思考;但是在这里,我只想谈谈它们对政府与社会的不同影响。
我想到的第一点就是,迷信有利于僧侣权势的增长,而狂热甚至与真正的理性与哲学一样,不利于僧侣权势的增长。迷信建立在恐惧、悲痛、精神沮丧基础之上,给人带来的是一幅消沉的画面,使人觉得自己不配感知神意,最后只能求助于他人,认为他人更圣洁(其实可能更无耻、更狡诈)的生活才堪称配得上神的恩宠。迷信的人信任他人,将自己的祈祷、心愿以及牺牲都托付给他人,觉得自己冒犯了神,他人能替自己请求神接受自己的央求。这样就出现了牧师;其实,牧师是胆小与怯懦的迷信者的发明,他们缺乏自信,不敢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只是无知地想着牧师会把自己引荐给上帝——牧师是上帝的朋友和仆人。在所有的宗教中,特别是在那些迷惑性的宗教中,迷信占有很大的成分。因此,除了哲学,没有别的什么能征服这种不可名状的恐惧。于是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几乎所有的宗教派别里都存在牧师,迷信成分越高,牧师的威信就越高。
另一方面,我们发现,所有的狂热分子都不接受教职人员的摆布,他们蔑视形式、仪式和传统,在自己的信仰上表现出极大的独立。贵格会[1]是最狂热的教派,但同时也是迄今所知最天真的教派,或许,还是唯一一个不承认牧师的教派。在英国的所有教派中,独立教[2]在狂热与不受牧师束缚方面最接近贵格会。长老会[3]其次,它在这两方面也很突出。总之,我们的这种发现是以经验为基础的,并且似乎也以推理为基础,因为我们知道,狂热源于人的狂傲自大,狂热分子总认为自己最有资格接近神,而无需任何人为的中介。那些人的痴狂如此强烈,甚至觉得自己通过冥思和内心交流就真的通达上帝,并因此忽略一切外在的仪式与典礼。而在迷信之徒的眼中,牧师的协助是不可或缺的。狂热分子将自己献给神,由此为自己赋予神圣的品格,认为那胜过任何形式、任何礼仪制度所能赋予的一切。
对于这种信仰错误,我的第二个想法是,相比带迷信色彩的宗教,带狂热色彩的宗教在发轫之处都比较暴烈,但后来就慢慢变得更温和、更中庸。这种信仰上的暴力,当受到新奇事物的激发,以及敌对力量的刺激时,便表现出五花八门的形式,如德国的再洗礼派[4]、法国的新教[5]、英国的平等派[6]等狂热教派,以及苏格兰的“盟约者”[7]。宗教狂热以强大的精神为基础,以狂傲自大为特色,自然容易寻求极端的解决问题的办法,特别是它狂热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会用上帝的启示,用对理性、道德与审慎等普通原则的蔑视,去蛊惑狂热的信徒。
人类社会绝大多数的严重混乱,都是由狂热导致的。但是,它就像雷电和风暴,在短时间里极度宣泄之后,留下的是一片更加清澈而平静的天空。当第一把狂热之火燃尽后,一切狂热教派都自然陷入对神圣事务的空前疏忽与冷漠,他们中再也没有什么人拥有足够的权威,依然一心支持宗教精神。没有什么宗教仪式、活动以及关于神的思考会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领域,以确保那些神圣原则不被淡忘。一方面,迷信渐渐地、在不知不觉中潜入进来,使人们变得服帖顺从,地方长官能接受它,人民似乎也不反感它。到最后,教士树立起牢固的权威,成为人类社会的乱臣暴君,引发无尽的论争、迫害与宗教战争。罗马天主教获取权力的过程是多么顺利,但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它又使全欧洲陷入多么可怕的混乱。另一方面,我们的非国教信徒们,以前是危险的独断分子,现在变成了十分自由的理性人;贵格会似乎开始接近自然神论[8]在这世上的唯一正规派别——士(the literati),或中国的儒教(Confucius)[9]。
我在这方面的第三点看法是,迷信是公民自由之敌,狂热是公民自由之友。迷信使人在牧师的专擅下呻吟,而狂热能瓦解一切教士权力;这就是我作此思考的充分理由。不用说,狂热者虽然有胆大妄为、野心勃勃的缺点,但天然地伴随着一种自由精神。相反,迷信却使人顺从而卑贱,最后只适合去做奴隶。英国的历史告诉我们,在内战时期,独立教信徒与自然神论的信徒虽然大多反对彼此的宗教原则,但在政治原则上却能统一起来,对于共和国同样满怀热忱。辉格党与托利党诞生伊始,辉格党的领袖们有的是自然神论者,有的是自由信仰者(latitudinarian)。也就是说,他们赞同宗教宽容,对任何基督教派一视同仁。而各种带有狂热色彩的宗教派别,都无一例外地支持辉格党,拥护公民自由。而具有迷信色彩的高教会托利党人与罗马天主教信徒则长期联合,共同支持大主教与国王的权力,只不过辉格党的宽容精神后来在实践中与天主教的普世精神相融合。
在法国,摩里纳派与詹森派一直互相攻讦,那些无聊的争端不值得后人思考。[10]但是,两派的原则分歧在于它们不同的精神气质,这一点倒值得关注。摩里纳派听从耶稣会士(the jesuits)的操纵,是迷信之友,墨守外在的宗教礼仪与成规,拥护教士的权威,主张回归传统。詹森派是狂热的信徒,极力提倡强烈的奉献精神,注重内心生活,很少受权威的支配;换句话说,他们是半个天主教徒。后来的情况恰好地验证了我这里的推论:詹森派是人民的暴君、宫廷的奴婢;而摩里纳派保存了热爱自由的星星之火,在法兰西民族后来的历史中不断被点燃。
[1][贵格会(the Quakers),又称“教友派”(the Society of Friends),由乔治·福克斯(George Fox)于17世纪中期创立于英国。其主要教条包括“心证”(the inward witness),或者说神性原则在人内心的体现;反对暴力与战争,崇尚言辞与服装的简朴,以及没有任命牧师的宗教活动。]
[2][独立教(the Independents)又称“公理教”(the Congregationalists),16世纪出现于英国,17世纪共和制时代影响甚大。他们认为地方信众集会是真正的教派活动,主张这些教派从其他一切市民与教会组织中独立出去。](译者按:在英文中,congregation有集会、圣会之意。)
[3][长老会(the Presbyterianism)源于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1509—1564),旨在恢复基督教最初教会组织形式的努力。英格兰与苏格兰的长老会都与公理教达成一致,反对主教制度,反对由未受国王任命的大主教掌管教会,但认为地方公理教选举的牧师与长老应得到更高级的教会或长老会的确认。]
[4][再洗礼派(the Anabaptist)运动兴起于欧洲宗教改革时期,在婴儿受洗问题上与路德决裂,坚持只有忏悔的成年人才应该受洗。由于强烈坚持彻底的政教分离,以及拒绝市民事务上的宣誓,再洗礼派遭到了各地世俗权威的普遍迫害。在1528年的农民起义中,德国的激进的再洗礼派在托马斯·闵采尔(Thomas Miinzer)的领导下,与世俗权威作战,试图用武力建立一个绝对平等、财产共有的基督教共和国。]
[5][法国新教(the Camisards)是法国的加尔文教。《南特敕令》曾许诺新教徒举行公共礼拜活动的权利以及获得市民职位的权利。路易十四1685年撤回《南特敕令》后,他们于1703年发动起义。]
[6][平等派(the Levellers),英国共和制时代的激进的平等主义派别,反对克伦威尔统治,理由是它没有与贵族真正决裂。]
[7][“盟约者”(the Covenanters),指17世纪中期苏格兰的一个政治派别,它支持长老会的教会治理形式。1662年,主教制度重新在苏格兰确立,反对派遭到迫害,“盟约者”发起武装暴动,被国王军队镇压。]
[8][在休谟的时代,自然神论(deist)这一术语被承认一神论的著述者广泛使用,但其信仰基础是理性而非宗教启迪。自然神论者在神的道德作用、天意、未来生活等方面也存在内部分歧。]
[9]中国的“士”没有牧师与教会组织。[孔子(Confucius,公元前551-前479年)是一位教育家、思想家,他关于美德与人伦的思想对中国的传统生活与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儒教的众多教义中,有一条就是,把“天”当作一种具有道德意义的普遍精神力量来敬畏。]
[10][17世纪天主教的这场内部争论的焦点在于自由意志与预定论。詹森派(Jansenists)认为人的救赎的基础在于神的恩宠,而不是人的劳作;而摩里纳派(Molinists)主张人的意志具有更强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