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论雄辩
人们在阅读历史书籍,考察人类在不同时代的嬗变时,会惊奇地发现一个令人神往、多姿多彩的世界,并惊异地看到,同样的一群人在不同阶段的行为方式、习俗以及观念,会发生如此大的变化。然而,应该指出,在民风民俗的历史上的一致性,要远大于知识与科学历史上的一致性;而且,在一个时代与另一个时代之间,战争、妥协与政治方面的相似性又大于趣味、智慧与思维方式方面的相似性。利益与野心、荣誉与羞辱、友谊与仇恨、感恩与复仇,是所有公共事务的最初动机。而这些情感与人的情操与理解力相比,前者更加根深蒂固、难以驾驭,而后者更容易通过教育与示范改变。哥特人不及罗马人的,主要是趣味与科学,而不是勇气与美德。
但是,不应该将差异如此巨大的民族相比较。应该指出,人类知识即便发展到了今天,在很多方面仍然带有与古代截然不同的特征;而且,即便我们在哲学方面有所进步,在行为举止上更加优雅,但在雄辩术方面,我们却远逊于前人。
在古代,人们并不认为天才的作品仰赖于庞大的分工和突出的才能,比如公共演讲。某些杰出人物已经写道,即便是伟大的诗人或者哲学家的那种天赋,也不及演讲这项工作所必需的才能。希腊与罗马都只造就了一位娴熟的演说家;其他的著名演讲者不论受到什么样的称赞,在这两位伟大的演讲楷模面前,总要逊色得多。值得注意的是,古代批评家很少发现同一个时代有两位演说家旗鼓相当,平起平坐。卡尔乌斯(Calvus)、凯利乌斯(Caelius)、库里奥(Curio)、霍滕休斯(Hortensius)、恺撒[1],一个比一个强。但是,在那个时代,最伟大的演说家,也比不上西塞罗,西塞罗才是罗马最为雄辩的演说家。然而,对于这位罗马演说家,以及那位希腊演说家,又有品味高雅之士评判说,虽然在口才方面,他们超过了所有前人,但是他们的演讲艺术,仍然远没有达到完美的境界。演讲是一门永无止境的艺术,不仅为人力所不逮,而且为人的想像力所不及。西塞罗本人声称对自己的表现并不满意;不止如此,他甚至对狄摩西尼(Demosthenes)的表现也不满意。他说:“我的耳朵是那样贪婪,那样不知餍足,总是渴望触及更宽广、更无限的领域。”[2]
在所有文明的、有教养的国家里,唯有英国拥有大众政府,或者说,允许如此众多议员——他们个个都可以说是能言善辩——进入立法机构。但是,就此而言,英国又有什么值得吹嘘的呢?当列举我国令人自豪的伟大人物时,我们会如数家珍般地说出我们的诗人和哲学家,但是,我们什么时候提到了演说家?我们在哪里见到人们为这些天才树碑立传?他们曾引导着议会的决断,我们在史书中也的确能读到几个这样的人名;但是,不论是他们自己还是别人,都没有费心将自己的演讲保留下来,而他们所一度享有的威望,似乎总是更多地得自于自己的经历、智慧、权力,而不是自己在演讲方面的才能。当今,在上、下两院,也不乏演说家,根据大众的评判,他们的口才都还不错,没有人会说谁在谁之上。对我来说,这恰恰证明,他们中没有谁的演讲艺术能摆脱平庸,而他们所热衷追求的口才,根本不是对人的高级思维活动进行训练的结果,而只是对普通的才能稍加运用而已。在伦敦,能制作好桌子、好椅子的木匠不下百人;但是,能写出那么热情而典雅的诗歌的,除了蒲伯(Pope),还能有谁?
据说,当狄摩西尼要辩论时,所有的精明人都会从希腊哪怕最偏远的地方齐集雅典,就好像观看世界上最伟大的奇观一般。[3]在伦敦,当两院里正进行最重要的辩论时,你却看到人们在陈情法庭[4]之外闲逛。很多人认为,为了听那些了不起的演说家的辩论而错过了晚饭,真是得不偿失。当高莱·西伯[5]演出的时候,某些人的好奇心,却强于聆听首相为反驳那些罢免或弹劾自己的动议的辩护。
即使你不熟悉古代演说家的宝贵遗作,也能根据他们演讲中的片段断定,他们的雄辩术绝对要比现代演说家所追求的高级得多。狄摩西尼在为切罗尼埃(Chaeronea)战役的失败辩护时,突然插入说:“不,我的公民同胞们,不,你们没有错!这一点,我敢以那些在马拉松平原和普拉蒂亚平原为同样的事业战斗的英雄们的名义发誓。”[6]这种了不起的借喻(apostrophe)手法,连昆体良(Quintilian)、郎吉弩斯(Longinus)都大加赞赏,但若出现在今天这些中庸稳健的演说者们口中,却显得那么滑稽。当年,西塞罗用最具悲情的词描述了一位罗马公民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酷刑,然后说道:“我描绘这样令人恐怖的场景,即便不是对着罗马公民,不是对着我们的盟友,不是对着那些听说过‘罗马’这个名字的人,甚至不是对着人,而是对着野兽;更进一步讲,即便我是在最荒凉寂寥之地,对着岩石和高山大声疾呼,我也会看到,自然界里的这些最野蛮、冷漠之物,在听我描述了这段令人发指的行径后,也会深感惊骇和愤慨。”[7]这样大胆而富有诗意的修辞,如今谁还敢用?要想使这样的句式变得优雅,或者给听众留下强烈印象,需要用什么样的辩才?要恰如其分地逐渐唤起一种如此直接、如此充沛的情感,也就是说,要想点燃听众的热情,使他们跟随演讲者一道,进入强烈的情感之中,赞同如此高远的见解,还要将背后使这一切奏效的滔滔不绝的辩才、绝妙的手法都掩饰好,需要达到何等高超的艺术境界、具备何等高超的天赋!这类激情在我们看来似乎有点过度——或许的确是过度了,但是,它可以让我们略微知道古代辩术的风格。在那时,如此夸张的表达并没有被视为大而无当而遭鄙弃。[8]
与这种激烈思想与措辞相匹配的,是古代演说家们强烈的肢体动作。比如说,顿足(supplosiopedis),就是他们常用的一个最有用、也最温和的动作之一。但今天人们认为,不管是在议院里,还是在酒吧里、布道会上,这样的动作都是太强烈了;它只适合在剧院里,当剧中出现最强烈的感情时使用。
雄辩术在近世出现如此明显的衰落,究竟是什么原因,人们对此疑惑不解。从古至今,人的天赋可能一直相差无几。在现代社会,在艺术与科学领域,人们同样地勤勉,并且同样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比如,一个有教养的民族建立起一个大众政府,拥有充分施展这些宝贵才能所必需的那种环境。但是,尽管具备这些优势,比起我们在其他知识领域所取得的进步,我们在雄辩术方面的成就乏善可陈。
我们是否可以说,古代雄辩术的力量已经不再适合我们这个时代,不应该为现代演说家所效仿?不管人们提出什么样的理由来证明这一点,稍作考察,我宁可相信,那些理由都是不充分、不令人满意的。
首先,有人说,在古代,在希腊和罗马的繁荣时代,在每一个城邦,学问以及地方法律都很少,也很简单;对案件的判定,在很大程度上仰仗于法官的公平心以及常识能力。那时,研习法律并非一项苦差事,并非不同于其他研究或者职业,需要劳苦终生才能完成。古罗马人中伟大的政治家以及将军全都是律师;而西塞罗为了证明这门学问的容易,也曾声称,自己在忙于各种事务的同时,只要愿意花那么几天时间,就可以成为一个颇有造诣的法学家(civilian)。今天,一个辩护人在向法官寻求公道时,没有多少机会去施展自己的辩术,他必须把更多的时间花在援引各种严格的法律、法规以及前例上。在古代,人们必须考虑很多环境、很多条件——甚至在表面的公平之下,隐藏的是人们的好恶与倾向,演说者必须通过自己的口才与技巧去竭力调和它们。但是,一个现代律师哪有闲暇丢下他那繁重的工作,去采集“帕尔纳索斯山[9]上的鲜花”?他必须调用各种严格、微妙的论证、反驳和答辩,哪有机会去展示这些花朵?那些最伟大的天才、最伟大的演说家,在大法官[10]面前申辩时,必须说自己已经研究了一个月的法律;他们辛苦了一场,结果却把自己弄得这般滑稽。
我已经指出,法律的这种纷繁复杂性,对于现代雄辩术来说有害无益;但是,我敢说,这并不能说明这门高贵的艺术失落的全部原因。演讲术被逐出了威斯敏斯特大厦[11],但不会被逐出议会两院。在雅典,阿瑞斯山的大法官[12]明令禁止用雄辩术进行煽动,有些大法官甚至妄称,在希腊,案情记录中记载的演说词并不带有罗马那样胆大的修辞风格。但是,当雅典人商讨国事时,当共和国的自由、幸福与荣誉成为辩论的主题时,他们究竟运用了多少雄辩术?其实,这类辩论最能提升人的才能,最能展现人的辩术,这样的辩论在这个国家非常频繁。
其次,有人说,雄辩术的失落,原因在于现代人的判断力已经超过前人,现代人鄙夷和排斥所有旨在诱导法官的修辞技巧,在各种辩论与审议活动中,只接受证据确凿的论点。如果指控某人犯了谋杀罪,必须提供人证物证,然后才能根据法律判定惩处。绘声绘色地描述罪行的恐怖与残忍,传唤死者亲属,示意他们跪倒在法官脚下,用眼泪和叹息去恳求伸张正义——这些都可能是荒唐之举。出示画面以展现事件的血腥,展示场面的悲惨以打动法官,这些就更荒唐了。我们知道这些都是古代申诉人的技巧[13],现如今,我们在公共演讲中抛弃了悲情成分,让演说者使用现代演讲术,也就是说,只需恰当地表述,就能唤起人们好的判断力。
或许应该承认,我们的现代习俗甚至我们良好的判断力(如果你愿意加上这一条的话),能够使现代演说者在点燃听众激情、推动听众想像力方面,更加小心、更加收敛。但是,我却看不出,现代演说者有什么理由要彻底放弃这种努力。他们应该加倍提高其演讲术,而不是完全放弃它。古代演说家似乎也注意到了听众的戒心,但是他们采取了不同的规避方式。[14]他们滔滔不绝地说出一大堆庄严、悲情之词,听众根本无暇觉察到他们的技巧,在不知不觉中就被迷惑了——不,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他们没有用任何技巧迷惑听众;在自己的才干以及雄辩术的作用下,演讲者先是自己被愤怒、慷慨、怜悯、悲伤之情感染,然后再把这些强烈的情感传达给了听众。
谁敢说自己的判断力比尤利乌斯·恺撒还强?但即便是那位傲慢的征服者,也对西塞罗的雄辩术心悦诚服,最后不得不变通一下,改变了原来的意图和方案,释放了一个罪犯,而在西塞罗申辩之前,他还决心要处决那个罪犯。[15]
西塞罗无疑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一些人反对他,我想主要是因为这位罗马演说家的某些演讲段落。他过于追求华丽的辞藻,过于注重修辞;他的描述过去惊秫、过于逼真;他演说的起承转合主要依据的是学院规则;他的机智不能使他放弃双关语、押韵或者响亮的辞藻。那个希腊人所面对的听众远不像罗马议员或者法官有文化修养。主宰他的、判断其演讲得失的,是最底层的希腊平民。[16]因此他的风格要比他人更加朴素、简洁。如果能将这种演说复制到现代听众面前,那一定能获得很大的成功。它流畅和谐,完全符合听众的感受。它推理缜密,全无雕琢之痕。在连续不断的论证中,饱含着轻蔑、愤怒、果敢和不拘。在所有人类作品中,狄摩西尼的演讲接近完美,为我们提供了典范。
再次,有人会说,古代政府比较混乱,甚至大量的公民都会堕落犯罪,这为演说家提供了比现代多得多的素材。若没有维勒斯或者喀提林,就没有西塞罗[17]。但是很显然,这个理由没有多少说服力。在现代,找到菲利普[18]这样的人物不难,但如何能找到狄摩西尼呢?
今天的演讲者认为自己无力达到古代雄辩家的高度,或者排斥那种做法,认为它不适合现代听众的精神;对此,我们除了怪他们缺乏天分、缺乏判断力外,还能怎样呢?在这方面,如果今天能有一些成功的案例,我们国家的天才就可能被唤醒,年轻人就可能会争相效仿,我们的耳朵就可能习惯于听到比我们今天听到的更崇高、更有激情的演讲。在任何国家,艺术的最初兴起和发展都带有某种偶然性。古罗马虽然学会了希腊的全部优雅风格,但却只是喜爱希腊的雕塑、绘画和建筑,而不是实践的艺术。但是,今天的罗马人只是受到古代废墟中的少数遗迹的激励,便能涌现出最杰出的艺术家。对此,我不知道如何才能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在内战时期,自由得到了完全确立,民众团体也开始进入大多数最具实质性的政府部门,这时,如果出现几个具有雄辩术的天才,就像出现沃勒[19]这样的天才诗人那样,我敢说,这种良好的开端将成为英国演讲术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转折点,我们今天也能达到那些古代典范的完美程度。到那时,我们国家将会因演说家感到自傲,就像因诗人、几何学家、哲学家感到自豪一样;我们会有一批英国的西塞罗、英国的阿基米德和维吉尔。[20]
在比较、思考诗歌和雄辩术时,一旦错误的趣味在人们心中占据主导地位,就很难或者说绝不会作出正确的取舍。之所以有这样的错误,通常只是由于人们不懂得什么才是正确的趣味,又缺乏完美的典范,以引导人们对那些天才作品作出更趋正确的理解力和更优雅的趣味。这些条件一旦出现,就会赢得全部欣赏者的选票,并用它们强大的天然魅力,令哪怕最偏执的人也热爱和欣赏它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基本的感情、情绪,在恰当的激励下,它们就走进人们的生活,温暖人们的心灵,唤起人们的满足感。这就是一部天才的作品与那种用怪才加奇想拼凑而成的美之间的差异。如果这种思考对于一切艺术来说都是正确的,那么它必然也适合雄辩术。雄辩术面对大众,面对现实的人,不论以什么为由,都不能要求人们具备更精确的判断力,而只能毫无保留、不受限制地接受公众的审查。不论是谁,若在普通听众的权衡比较之下,被认为是最伟大的演说家,那么他也应该理所当然地被学识渊博之辈宣布为最伟大的演说家。一个乏味的演说者可能频频得胜,甚至被俗众奉为完美,俗众对他的造诣心悦诚服,看不见他有任何缺陷。但是,真正的天才一旦出现,就会立即吸引每一个人的注意力,立即显得技压群芳。
根据这一原则判断,古代的雄辩术,即那种高亢热情的雄辩术,是一种比现代雄辩术,即那种重视论证和推理的雄辩术,更正确的趣味;如果运用得当,总能对人们产生更强的支配力和影响。我们满足于我们的平庸,因为我们从未体验过更好的事物。但是,最好的和最差的事物古代人都体验过,通过比较,他们作出选择,给我们留下了令人喝彩的典范。如果我没说错的话,现代人的雄辩术当属古代批评家称之为“阿提卡派”(Attic)的演讲术;它平和、优雅、机智,注重引导理性而不是渲染激情;它从不使语调高于论点和一般论述。持这种雄辩术的,是希腊人当中的吕西亚斯[21],是罗马人当中的卡尔乌斯。这种雄辩术在当时都很受推崇,但若比起狄摩西尼和西塞罗,他们就好比烈日下的烛光,黯然失色了。后者拥有同样的优雅、机智,论证同样有力,但是他们之所以享誉最高,主要是由于在论证中恰当地使用了悲情与庄严,紧扣听众的心弦。
在英国,我们很难找到这样的雄辩家,至少在公共演说家之中如此。但我们拥有一些这样的作家,他们颇受称赞,或许会激起年轻人尝试复兴古代雄辩术的决心,以争取同样的、甚至更大的光荣。博林布鲁克勋爵(Bolingbroke)的作品尽管在论点、方法和精细程度方面有着不足,但却包含着我们的演说家们很少去注意的力度。只不过,这样一种追求崇高的风格,用在演讲者身上显然要比用在作家身上会更优美,也一定能更快地取得更令人震惊的成功。带来这种成功的,正是优美的声音与优雅的动作,以及演讲人与听众之间的双向互动,而且,在集会中,一大群人专注于一个人的演讲,必然使得演讲人越发注意庄严与崇高,并配上自己最强烈的姿势和表情。的确,人们对事先写好了的演讲十分反感,如果一个人像小学生背课文那样去背演说词,全然不顾辩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那就难逃受人耻笑的下场。那么,演讲人为什么非得如此呢?一个发表公开演讲的人必须事先知道要辩论的问题。他应该想到所有的正面观点、反面观点以及答案,知道什么可以为自己在演讲过程中所用,一旦演讲中出现什么新情况,他就能创造性地加以运用;这样,精心准备的演讲与即兴演讲的差别在他身上就不会太明显。思想一旦运动起来,就会借助同样的“推动力”(impetus'force)去运作,这就好比一只船,在桨划动一下之后,即便不再加力,也会借助原来的推动力继续行进一段时间。
在结束这篇文章之前,我还想说,现代演说家不能改进自己的风格,不敢奢望向古代演说家看齐,在他们的大多数演讲中,都有着根本的缺陷;但要克服这些缺陷,并不是要求他们放弃自己一贯的观点加推理的镇定作风。即兴演说的巨大魅力使他们排斥一切秩序和方法,但秩序和方法似乎是论证所必需的,没有它们,思想就几乎不可能有说服力。在公共演讲中,演讲人不必介绍很多分支话题,除非主题本身明显包含了那些话题。但是,在这种程式之外,还是容易找到另外的方法,并使它们为听众所接受的。当听众看到一个论点自然而然地导出另一个论点,他们就会乐于接受它们。这种做法的说服力之长久,远胜于将一堆哪怕最有力的理由混在一起的做法。
[1][均为公元前1世纪罗马人。]
[2][狄摩西尼(Demosthenes,公元前384—前322年),希腊的伟大演说家。此句原文为拉丁文:Ita sunt avide & capaces meœaures,& semper aliquid immensum,infinitumque desiderant.见Cicero,Orator 29.104,Loeb版,H.M.Hubbell英译。]
[3][Cicero,Brutus 84.289,Loeb版,H.M.Hubbell英译:“他们甚至没有看到,不仅那段历史被记载了下来,而且事实也的确如此,即:狄摩西尼即将演讲时,所有希腊人都来聆听。可是,当我们这些阿提卡人演说时,好奇的民众却不屑一顾,更丢脸的是,连演讲人的赞助人的朋友和支持者也不来听。”]原文为拉丁文:Ne illud quidem intelligunt,non modo ita memoriæ proditum esse,sed ita necesse fuisse,cum DEMOSTHENEQ dicturus esset,ut concursus,audiendi causa,ex tota GRECIA fierent.At cum isti ATTICI dicunt,non modo a corona(quod est ipsum miserabile)sed etiam ab advocatis relinquuntur.CICERO de Claris Oratoribus.
[4][陈情法庭(court of requests)是指18世纪英国审理小额债权纠纷的地方法庭;两院是指国会的元老院和平民院。]
[5][高莱·西伯(Colley Cibber,1671—1757),英国剧作家和演员,1730年被封为“桂冠诗人”。]
[6]狄摩西尼《论王权》(On the crown,sec.208.),转引自昆体良(Quintilian,35?-100?)《雄辩术教育》(lnstitutio Oratoria,9.2.62)、郎吉弩斯(Longinus)《论崇高》(On the Sublime,sec.16)。
[7]原文为拉丁文:Quod si hæc non adcives Romanos,non ad aliquos amicos nostræ civitatis,non ad eos qui populi Romani nomen audissent;denique,si non ad homines,verum ad bestias;aut etiam,ut longius progrediar,sl in aliqua desertissima solitudine,ad saxa & ad scopulos hæc conqueri & deplorare vellem,tamen omnia muta atque inanima,tanta & tam indigna rerum atrocitate commoverentur.CIC.in Ver.[Agamst Verres,2.5.67.Loeb版中,atrocitate写作acerbitate.]
[8]原文为拉丁文:Ubi dolor?Ubi ardor animi,qui etiam ex infantium ingeniis elicere voces & querelas solet?nulla perturbatio animi,nulla corporis:frons non percussa,non femur;pedis(quod minimum est)nulla supplosio.Itaque tantum abfuit ut inflammares nostros animos;somnum istoloco ⅵⅹ tenebamus.CICERO de Claris Oratoribus.
[9][帕尔纳索斯山(Parnassus),希腊南部山峰,靠近特尔斐城(Delphi),传说为缪斯所在地,这里比喻文学,特别是诗歌。见Robert Allot,England's Parnassus:or the choycest Flowers of our moderne Poets(1600).休谟在此指现代律师无暇自修文学和诗歌。]
[10][大法官(Chancellor),英国衡平法院首席法官,根据衡平法判案。]
[11][伦敦的威斯敏斯特厅曾是多种法庭的所在地。]
[12][阿瑞斯山的大法官,是雅典最高法院法官成员,雅典法庭的最高裁判者。](译者按:阿瑞斯山(Areopagite),位于雅典卫城西北,古代雅典最高法庭所在地,被视为现代西方法庭的发祥地。)
[13]见QUINTILL.lib.ⅵ.cap.Ⅰ.
[14]见LONGINUS,cap.15.
[15][公元前45年,西塞罗在恺撒面前演讲,为加拉太国(Galatia,罗马的昔日盟友)国王迪奥塔鲁斯(Deiotarus)求情,因为此人被指控暗杀恺撒。恺撒暂缓处罚,去东方实地了解全部案情后才作出判断。]
[16]是演说家造就了雅典人的品味,而不是雅典人造就了演说家的品味。高尔吉亚·李昂提纳(Gorgias Leontinus,公元前483?-前376?年)曾一度使雅典人非常着迷,但后来雅典人找到了更好的演说方式。西西里的狄奥多罗斯(Diodorus Siculus)说过:李昂提纳的修辞法、对照法等演说技巧一度对听众影响巨大,现在却遭轻视。[见Loeb版,Diodorus Siculus,Library of History 12.53.高尔吉亚是那个时代最了不起的雄辩家,首次发明了雄辩规则,曾于公元前427年出使锡拉库扎(Syracuse),作为使团首领向那里的雅典人发表演讲。]现代演说者以听众趣味为借口,为自己蹩脚的演讲开脱,这毫无效果。有人为了推崇古代的雄辩术,而不承认英国国会的判断力和优雅趣味天然优越于古代雅典大众,这又是一种奇怪的偏见。
[17]维勒斯(Verres)曾任古罗马治下西西里执政官,任职期间他滥用权力,搜刮财富。西塞罗提出控告,其成功的控告使维勒斯流亡,也为自己赢得了极大的声誉。喀提林(Catiline)曾阴谋推翻罗马共和国,西塞罗为此发表了四次言辞激烈的控告演说,最终喀提林及其同谋者被处以绞刑。
[18][菲利普,这里指马其顿国王菲利普二世(Philip Ⅱ,公元前359-前336年),亚历山大大帝之父,马其顿-希腊帝国的奠基人。]
[19][埃德蒙·沃勒(Edmund Wallet,1606-1687)。]
[20][阿基米德(Archimedes,公元前287?-前212?年),古希腊数学家、发明家;维吉尔(Virgil,公元前70-前19年),古罗马诗人,著有史诗《埃涅阿斯纪》(Ieneid)。]
[21][吕西亚斯(Lysias,公元前450-前380?年),生活在雅典的演说家和诉讼词作家;卡尔乌斯(Calvus),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诗人和演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