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趣味的标准
和千差万别的观念一样,世上流行的趣味,也是多种多样的,人人都会注意到这个明显的事实。[1]一些见识非常狭隘的人,也能说出一些他所在的狭窄的人际圈子中人们趣味的不同——即便他们在同一个国家接受教育,自小接受了相同的偏见。而那些视野开阔、思考远方民族、回溯遥远时代的人们,也仍然会对这些明显的矛盾和对立感到震惊。我们喜欢把那些和自己趣味和理解大相径庭的人们叫做“野蛮人”(Barbarous);但马上我们就会发现,这些指责别人的称呼又报复在自己身上。最后,就连最傲慢、最自信的人也震惊地看到:在这场情感的较劲中,周围所有人都同样自以为是,认为自己就是对的。
趣味的千差万别就连一个最粗心的观察者都能注意到,若要仔细观察的话,我们就会发现,这种差别实质比表面上看起来还要大。即便人们平常讨论的话题相同,但对于各种各样的美丑的情感却常常是不同的。每种语言中都有一些表示谴责和赞扬的固定术语;那些操同一种语言的人们在运用这些术语时必定是一致的。人们可以用各种词汇来赞美文章的典雅、得体、简洁、生气勃勃,谴责浮夸、矫饰、死气沉沉和浮艳。但是,当谈到一些具体的例子时,批评家之间这种表面上的一致便消失了,他们的措辞意义各不相同。但我们又发现,在涉及观点和科学时,情况却截然相反:人们意见的分歧常见于对待一般事物,而非具体事例,并且,实质性分歧没有表面上那么大。廓清各种术语的含义常常就能结束这些争论:争论者惊奇地发现,他们虽然彼此争吵,而实际上其判断却是相同的。
有人将道德规范建立在情感而不是理性上,他们喜欢在上述观察之下理解伦理规范,并且认为,人们在涉及行为和礼仪各种问题时的分歧确实要比看上去的要大。实际上,各个民族、各个时代的作家都会赞美正义、仁爱(humanity)、高尚、谨慎和诚实,谴责那些对立的品性,这是显而易见的。即便诗人和其他作家,虽然他们的作品大多数适宜让人想像,但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从荷马到费奈隆[2],一直都在向人们灌输道德训令,将赞美赐予美德,将谴责施于恶行。作家们明显的一致往往归功于清醒的理性:在所有这些例子中,理性让人们保留着相似的情感,以避免这些争论沦为抽象科学常常流露出的弊病。只要这些一致性是真实存在的,上述理由便能令人满意。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道德表面上的一致性也可以从语言的特性(nature)来解释。德性(virtue)这个词,在各种措辞中都有对应之词,它意味着赞美,而恶(vice)则意味着谴责;人们不能对一个极不得体、极其粗俗的人用褒义词来形容,给予赞美——这时按照习语需要给予非难之词。荷马所灌输的一般训令不容置辩,但显然当他在描述具体的世俗画面,表现阿喀琉斯的英勇无畏、尤利西斯的足智多谋时,就在前者个性中掺入了凶残,在后者加入了阴险和狡猾,但费纳龙不认可这种描写。在荷马这位希腊诗人那里,足智多谋的尤利西斯擅长说谎和捏造,经常在不必要的时候使用它们,甚至为了利益也会使用它们。而在这位法国史诗作家这里,尤利西斯那更为谨慎的儿子,即便自己陷入更紧迫的危险之中,也不会跨出真实和诚实的严格界线。
《古兰经》[3]的崇拜者和信徒们坚信那些充满粗野和荒谬行为的道德训令是卓尔不凡的。不过,应该看到阿拉伯语中也有与英语相对应的词汇,如平等、正义、节制、温柔、仁爱,自阿拉伯语运用以来,也必定在褒义中被理解,这是理所应当的。若没有以什么修饰语提到这些词,包括喝彩和称赞这些词语,那只能是道德上的愚昧,而非语言上的无知。但是,我们想知道,所谓的先知是否真的获得了一种正确的道德情感?我们来听听这些叙述就会马上知道,先知将赞美赐予那些背信弃义、残暴、凶狠、报复和偏执的行为,而这些与文明社会格格不入。看来没有什么不变的正义原则可以聆听,每种行为都可能遭到谴责或受到赞美,只要它符合虔诚信仰者的利益。
由此可见,遵守伦理规范中普遍真实的训令的确没有多少价值。无论谁提出怎样的道德德性,其实不过是这些术语本身所蕴涵的意思。创造“仁慈”(charity)并在褒义上使用该词的人,比那些虚伪的将这格言写进其书中的立法者或预言家,将“要仁慈”的训诫灌输得更清楚、更有效。在所有的表达中,这些意思和其他意思一起表示一定程度的谴责或褒扬,很少引起误会或错误。
对我们而言,寻求一种趣味的标准是很自然的,它是一种能够协调人们各种不同情感的原则;至少,它是一种判断,能够肯定一种情感,谴责另一种情感。
但有一种哲学斩断了这种尝试成功的希望,它声称永远不可能找到趣味的标准。这种哲学认为,判断和情感之间的差异非常广泛。所有的情感都是对的,因为情感只关涉它本身,并且,只要人们意识到它,它就是真实的。但所有理解力(understanding)的判断则不全对,因为它们还涉及自身以外其他一些情感,即外界真实的事物。因而情感并不总是和这个标准一致。一千个人对同一个对象有一千种不同的观点,但是,有且只有一种观点是正确和真实的,唯一的困难是选定并搞清楚这种观点。反之,由同一个对象激发而生的一千种不同的情感也都是对的。因为没有一种情感能代表这个对象的真正含义。它只是表示在这个对象和各种知觉器官或机能之间有一种确定的一致或联系,但如果这种一致并不是真实存在的,那么这种情感也将不可能存在。美不是事物本身的任何特性:它仅仅存在于能够思考它们的心智之中,每种知觉都能感知一种不同的美。一个人认为那是丑,而另一个人却认为是美。每个人都应该服从他自己的情感,而不是声称要纠正别人的情感。寻找真正的美,或真正的丑,就像声称获知真正的甜或真正的苦一样,是徒劳无益的研究。根据知觉器官的特性,同样的事物既可以是甜的,也可以是苦的——所谓“趣味无争辩”,这句谚语给出了正确的结论。这句公理用于精神趣味和饮食口味非常自然,也十分必要。因为,这种常识与哲学、尤其与怀疑论哲学并不一致,但人们发现,至少在一种情况下,这种常识在同一判断上是一致的。
虽然这句公理以格言形式似乎得到了常识的认可,但至少还有一类与之相反的常识,可以修正或限制这一公理。无论是谁,若他将奥吉比[4]和弥尔顿、班扬[5]和艾迪生(Addison)的天才和教养等同起来,就像把小土堆说成特内里弗山峰[6]一样高,认为小水池和大海一样宽广,会被当作恣意的夸张。即便有些人更喜爱前两位作者,但没有人在意这种趣味的不同。我们毫不犹豫地宣称,这些所谓的批评家的情感是荒唐和滑稽的。如此看来,趣味天生相同的原则可以完全抛弃;不过,某些时候我们还要承认这一点,比如有些表面看上去极不相称、非常滑稽的事物放在一起比较,却近似雷同。
显然,任何写作规则都不是靠先天的推理确定下来的,也不是那些被尊称为知性的抽象结论——它来自对习俗和观点之间那些永恒不变的联系的比较。写作规则的基础也是所有实践科学即经验的基础,它们不过是对各个国家、各个时代的作品进行思考而得出的一些一般性结论。很多诗歌甚至演说的美都来自谎言和虚构,来自夸张和比喻,以及对各种词汇本来意思的滥用和曲解。限制奔放的想像,将一切表现手法都还原成几何学般的真理和精确,这将与批评法则背道而驰。因为,从普遍的经验来看,如此产生的作品是最平淡无奇、最令人厌烦的。虽然诗歌从来不会服从于精确的真理,但是,诗歌也必须受到艺术规律的制约,这些规律需要靠作家的天赋和思考发现。一些不拘细节、不守绳墨的作家也可以给人快乐,但绝不是因为他们违背了艺术规则——尽管他们破坏了一些规则,但却生出另一番美的滋味来,也符合公正批评的原则,这些优点的力量足以盖过一切批评,令人们心满意足,而不是对那些瑕疵心生厌恶。阿里奥斯托(Ariosto)是位讨人喜欢的作家,但并不是因为他那些奇思怪想、不切实际的虚构,不是因为他把严肃风格和喜剧风格奇妙地混合在一起,或者故事缺乏连贯性,讲述时断时续。他的魅力在于语言明朗生动,随时都能创造各种各样的情节,在于他自然地描述各种激情,尤其是放荡热烈的恋情。虽然有些缺点也会削弱我们的满意度,但这些不会彻底破坏作品的美。即便我们的快乐的确来自于他那些被称之为瑕疵的细节,这也不能否定普遍的批评原则:它只能证明那些被看成瑕疵、并断言它们应该受到谴责的具体的批评原则不能成立。既然能给人快乐,就不能算作瑕疵,那就让它们带来的快乐永远如此出乎意料,如此难以解释。
尽管艺术所有的普遍原则都不过是源于经验以及对人性普遍情感的观察之中,我们也不应该认为,任何情况下人们的情感都会与这些原则相吻合。一些较为细腻的情感非常纤弱、敏感,需要很多有利的条件才能在一般规律和其天生的原则下灵敏、精确地运行。它们就像机械的精细发条,即便最小的外部阻力,或者最轻微的内部失调,都会扰乱它们的运转,进而扰乱整个机器的运行。如果我们想体验这种感觉的性质,感受美丑的力度,就必须选择恰当的时间和空间,想像自己置身于合适的环境和心理状态之中。心灵平静,思想集中,全神贯注于对象。如果这些条件缺少任何一项,那么,这种体验便是靠不住的,我们也无法判断广泛而普遍的美。至少,自然在形式(form)与情感之间建立的联系比较模糊,还需要进一步精确地追踪和观察。我们可以弄清楚这种联系的影响,不是依据每种美的个别效果,而是依据那种经久的赞美:作品只有历经各种变幻莫测的形式和时尚,经受无知和嫉妒误解的洗礼之后,才会赢得人们的赞美。
同一位荷马,两千年前在雅典和罗马受到欢迎,现在在巴黎和伦敦依然受到称赞。风土、政体、宗教、语言的变化,都不能磨灭他的光辉。威权和偏见会让一位糟糕的诗人和演说家风行一时,但他的名声永远不会持久,不会广为人知。当后人或外国人检视他的作品时,他的魔力便烟消云散了,而他的毛病也就原形毕露。相反,一位真正的天才,他的作品越持久,传播得越广,他越会受到由衷的赞美。嫉妒往往在小圈子内占去了很多位置,即便天才周围的熟人都会贬损他应得的赞美,但当这些障碍消除之后,作品的种种优点自然会激起怡人的情感,并立即焕发它们的活力,它们在人们心中的威信将与世共存。
由此可见,尽管趣味多种多样,变化无常,但总归还是有某些普遍的褒贬法则,一双细致的眼睛在心智的各种运行中也能追踪到它们的影响。某些人类内在的原始结构的具体形式或特性,是设计来让人感受快乐的,而另一些则让人感受不快。如果在任何情况下,这些形式或特性都没有什么反应,原因在于这一器官存在明显的缺陷或不健全。一个发烧的人无法让他的味蕾判断什么滋味,一个身患黄疸病的人也不能给颜色下定论。一切生物都有健全和不健全的状况,唯有前者能够告诉我们趣味和情感的真实标准。如果在器官健全的状态下,人们的情感完全或相当一致,那么,我们便可得出一种“至美”的观念,这和颜色的情形一样,即便颜色可能仅是感官的一种幻觉,但在一个健康人的眼中,事物在白天的颜色肯定就是它们真实的颜色。
内感官也会常常出现各种毛病,妨碍或削弱一般原则的影响,而我们对美丑的判断恰恰依赖于这些原则。虽然有些事物,依靠知觉的构造,自然地能引起快感,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感受到这种快感。往往会有一些特殊的事件,特殊的情况,给人产生一种假象,或不能将真相传给想像以得出正确的情感和理解。
多数人之所以不能体会到美的正确情感,一个明显的原因是缺乏敏锐的想像力,而这正是传达更敏感的细腻情感所必需的。每个人都自称具有这种敏感性,每个人都在谈论这种敏感性,都想把各种各样的趣味或情感归入趣味的标准之下。但既然本文的宗旨在于结合理解力来解释各种情感知觉,那么,它将给出比迄今为止那些努力更精确的界定。我们不必谈什么深奥的哲学,只要看看《唐·吉诃德》中一个著名的故事就行了。[7]
桑丘对他那位大鼻子侍卫说,他有十足的理由证明自己对酒有鉴别力,这是他们家族祖传的。有一回,桑丘的两个亲戚被人叫去品尝一大桶酒,据说是上等货,是陈年佳酿,上好的葡萄酒。一个人尝了尝,深思熟虑之后说,酒是好酒,要是没有一点皮革味就更好了。另一位仔细地品尝了之后,也给出了他的结论,说酒是好酒,只是有一股明显能尝出来的铁味。你想像不出他们的判断遭到了怎样的讥讽,但是谁笑到了最后呢?当酒桶倒空之后,人们发现底部有一把旧钥匙,上面拴着一根羊皮绳。
精神趣味和饮食趣味之间巨大的相似之处很容易教我们运用这个故事的道理。尽管可以肯定,美丑不是事物的特性,这与苦甜不一样。美丑完全属于内在和外在的感觉,必须承认,事物中存在某些特性天生适合激发某些特殊的情感。这些特性在成分比重小、或者彼此混合在一起的时候是可以被感知的,但往往是,当各种味道混合在一起的时候,趣味无法感觉如此微妙的特征,也就是说,趣味无法分清所有具体的味道。不过,有些知觉器官非常灵敏,不会漏掉任何一种味道,同时能准确捕捉到混合物中的每一种成分,这就被我们称为敏锐的趣味——无论是从字面意思还是从引申义来说。那么,美的一般规律便能充分展示了。这些规律可以从公认的例子、从那些集中表现出快感或不快的观察中汲取。如果相同混合物中成分较少的时候,有人却无法对这种特性敏锐地感受到快乐或不安,那么这个人就不具备那些足以令人骄傲的敏锐趣味。提出这些一般性规律,或者说出混合物中的成分,就像寻找那把拴着皮革的钥匙。正是这把钥匙证明了桑丘亲戚的结论是正确的,也正是它迷惑了那些指责他二人的假行家们。即便酒桶并没有倒空,他们的趣味仍然不失敏锐,而其他人依旧趣味迟钝;但要证明前者比旁观者高明就有些困难了。同样,文章之美虽然还没有系统化,没有归纳为普遍的规律,尽管还没有绝佳的典范为人们接受,但依然存在趣味的高低之分,这个人的判断比另一个人更可取。但是,要让一个糟糕的批评家闭嘴却不那么容易——他总是坚信自己的具体感受,拒不承认对方的判断。当我们向他指出一条公认的艺术法则时;当我们用具体的例子形容这条法则——从他自己的具体趣味看,这条法则他自己也承认;当我们证明同样的法则也适用于现在的例子——而在这个例子中,他没有察觉或感受到这条法则仍然起着作用,那么,他必须承认,错误完全在于他自身,因为他缺乏这种敏锐性。正是这种敏锐性才使他得以敏锐地体味到文章或演说的每一种美或瑕疵。
众所周知,每种完善的知觉和机能,能够准确地察觉到最细微的对象,不会让一丝一毫从人的注意和观察中溜走。眼睛所能感受的对象越小,则视觉器官越灵敏,其构造和组织便越精细。良好的味觉不是靠浓烈的滋味试出来的,而是靠那些混在一起的细小成分——尽管这些成分非常细小,并和其他成分混在一起,我们却依然能够敏锐地分辨出每种成分。同理,对美丑迅速准确的感知足以证明我们完美的精神趣味。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没有体会到一篇文章的优点或瑕疵,那么他也不会满意自己的趣味。在这种情形下,人的完美和知觉感官的完善结合在一起。大多数情况下,特别敏感的味觉对他本人和朋友来说都会带来很多麻烦,但对才智或美的敏感的趣味却往往是令人向往的,因为这种趣味是全体人类都能接受的最快乐、最纯净的快乐之源。在这种决断能力上,人类的情感是一致的。任何情况下,只要确定一种敏锐的趣味,就会得到众人的赞同。而确定这种趣味的最好方式,是诉诸那些由各民族、各时代的共同认可、共同经验所形成的典范和规律。
但是,就敏感性来说,人与人之间天生就存在很大的差异,除了在具体艺术领域进行实践,经常观察或思考这一艺术领域的美,此外没有什么能增加或提升这种天分。任何事物,当它第一次呈现在眼前或想像之前的时候,它们给人的情感是模糊的、混乱的;在很大程度上,人的心智无法正确地说出优缺点。趣味也察觉不到它所呈现的卓越之处,甚至分辨不出每处优点的具体特征,更弄不清楚它的特性和程度。如果人们只能大致上断言它是美或丑,那么,它的美丑就只是人们想像的大致程度,即便没有经验的人也能在犹豫和保留之下给出这样的判断。但如果让这个人多体验一下,那么他的感觉将会变得精确和敏锐得多:他不仅能察觉到每一处美、每一处缺陷,还能指出并分清美丑的性质,给予恰当的褒贬。在他的整个观察过程中,一种清晰的、明确的情感始终贯穿其中;他能体会到事物每个细节天生散发出的赞美或嫌恶的程度和种类。上述情形中判断左右逡巡的迷雾消散了,知觉器官在其运行过程中得到了较好的完善,并能准确无误地断言每种性能的优点。总之,创造作品的实践中的本领和技巧,在品鉴作品时也同样需要。
实践对于美的鉴别力益处多多,所以,我们在对任何重要作品作出判断之前都需要实践:每部作品都需要我们不止一次的细读,并且要从不同角度仔细研究。初次接触一部作品,思维往往是躁动仓促的,分不清什么是真正美的情感,无法观察到细节之间的联系:不同风格的真实特征几乎被忽略了,优点和缺点裹在一团混沌之中,模模糊糊地传达给想像。当然,我们无需提及另一种华丽而浅显的美,它一眼就能给人快乐,但它不适合表达恰当的理性或激情,很快就对趣味丧失了吸引力,也就只能被人轻蔑地抛弃,至少被认为价值不大。
总是思考一种美的秩序,而不经常比较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美,评估各种美的比例关系,也是不能接受的。一个人若没有机会比较不同的美,实际上就完全没有资格对摆在他面前的任何作品发表意见。只能通过比较,我们才能给出褒贬之词,并学会如何指出每种优点应有程度的美。最粗糙的涂鸦都包含一些闪光的色泽和某些精确的模仿,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美,它们也能打动农夫或印第安人的心灵,甚至会获得最高的推崇。最粗俗的歌谣也不是完全缺乏和谐和天然之美,谙熟高雅之美的人会认为这些美粗俗而无趣。低俗之美给一个精通高雅之美的人带来的是痛苦,因此被他看做丑。我们熟悉的最完美的对象,天生就应该达到完美的极致,应该享受最高的赞美。常常观察、研究和评估每个时代、每个国家推崇的各种杰作的人,才能评价他眼中作品的优点,赋予它在天才之作中的恰当位置。
但若让一位批评家更好地践行这项任务,他就必须让自己摆脱一切偏见,心无杂念,只有他要审视的对象。我们注意到,为了在人们大脑中产生相应的影响,每件艺术品必须要从一个特定的视角去观察,而不能完全依据个人口味。个人的情形——无论是他真实的口味,还是想像的趣味,不一定完全和艺术品的趣味一致。一位演讲家要向一群特定的观众发表演说,他必须考虑到观众的特征、兴趣、观念、激情和成见;否则,他想支配观众的决定、鼓动观众情绪的希望就会落空。观众甚至还会对演讲者有先入为主的偏见,即便这种偏见是非理性的,演讲者也必须忽略这种不利之处;但是,在他进入主题之前,必须努力安抚他们的情绪,使他们获得良好的印象。不同时代或不同国家的批评家,在细读这篇演讲时,必须将这些情况都考虑进来,必须让自己处于观众同样的位置,以便对这篇演讲词形成最真实的判断。同样,任何一件作品呈现给公众时,尽管我对作者抱有友好或敌对之情,我也必须排除这种情形,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人,如果可能的话,要忘记自己的存在以及具体的环境。一个受偏见影响的人做不到这一点,只是固执己见,而不是将自己置于那种情形的立场中。如果这件作品是写给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人的,那么,作者应该摆脱特定的观点和偏见,只是,他所在的时代和国家,将会轻率地谴责那些只考虑内容并认为值得推崇的作品。如果这件作品由公众评判,那么,作者从来不敢施展他的理解力,也不会忘记朋友或敌人、对手或评论者的影响。如此一来,他的情感就被败坏了,同样的美丑对他产生的影响也被曲解了,就像他违背了自己的想像,一时间忘记了自己。从这种情况来说,他的趣味显然偏离了真正的标准,结果失去了荣誉和威权。
众所周知,在理解力的各种问题中,偏见足以毁掉正确的判断,颠倒所有心智机能的运行:它不仅与良好趣味相反,而且还会影响和腐蚀我们对美的情操。美的情操属于良好的感官,足以纠正上述情况的恶劣影响;和其他方面一样,理性在这方面如果不是趣味的基本因素,至少在后一种机能的运行中也是需要的。在所有高尚的天才作品中,各部分之间相互联系,彼此呼应。如果一个人不能察觉到其中的优点或缺陷,那么他也不能理解所有的构成部分,不会将这些部分进行比较,以便获得整体的连贯性和一致性。每件艺术品,当它创造出来时,都有一种特定的宗旨或目的,多多少少有些闪光点,正如这种作品多少都会达到它的宗旨一样。雄辩旨在说服,历史旨在教育,诗歌凭借激情和想像旨在怡情。当我们细读每部作品时,我们须始终牢记这些宗旨。我们必须判断,作品所使用的方式在多大程度上适应了它们各自的宗旨。而且,每种文体,即便是最诗意的文体,都有一系列的命题和论证——尽管并不总是最合适、最精确,甚至在想像的掩饰之下显得有些似是而非、自相矛盾。悲剧和史诗中的人物,必须表现出适合他们性格和环境的论证和思考、结论和行动。没有判断、趣味和创造,诗人不可能完成这项精密的任务。更不用说,上述这些有益于促进理性的优越才能、清晰的概念、精确的定义、活跃的理解力,对纯正趣味的运行都是必不可少的,也是纯正趣味的可靠品质。一个具有判断力和艺术经验的人,却不能判断美,这种情况非常少见,几乎不可能;一个有着正确趣味的人却没有健全的理解力,这种情况也是极为罕见的。
由此看来,虽然趣味的原则普遍存在,在所有人中间几乎——如果不是完全——是相同的。但是,仍然很少有人能有资格对一件艺术品作出判断,将自己的感受建立在美的标准之上。内感觉的器官很少能完美到足以让这些原则充分发挥作用,并生发出与这些原则相应的情感。它们要么在有缺陷的情况下运作,要么是有些紊乱,运行时失效了,而在这些条件下激发的情感只能是错误的。一位不够敏锐的批评家,若不加区分的评判,只能从一些比较粗略和突出的特征中获得一些感受,而更细致的感触则被忽略了。如果没有实践,他的判断便只能是混乱而犹豫不定的。如果不进行比较,那些最琐碎的美——其实应该算作缺陷的优点,他都会推崇备至。而他若囿于偏见,所有天生的感受都会颠倒。缺乏良好的判断力,他就没有资格体味布局和推理的美——而这才是最高境界、最卓越之处。人们总是有这种或那种不完美,一些一般性原则发挥作用,进而观察到对优雅艺术的真实判断,即便在最文明的时代,这种情况都是很少见的。只有良好的判断力和敏锐的情感结合在一起,在实践中提高,在比较中完善,清除所有的偏见,批评家才能获得这样有益的品格,如此情形下,无论他们给出怎样的断言,都是趣味和美的真正标准。
但哪里才有这样的批评家呢?他们都有怎样的特征呢?如何将真正的批评家和假冒的批评家区分出来呢?这些问题令人困窘,似乎又将我们推到本文试图挣脱的不确定性问题那里。
如果我们正确地看待这个问题,它们就只关涉事实,而无关情感。一个人是否具备良好的判断和敏锐的想像,又不受偏见沾染,这样的人往往是有争议的,往往会出现很多争论和质问;但具备这样品性的人,人们会一致认为他是值得钦佩和尊敬的。如果产生了这些怀疑,人们便只好讨论其他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从属于理解力:他们必须提出能够证明自己观点的最有力的论据;他们必须承认,某种程度上肯定存在一种真实明确的标准,也就是说,它真实存在,并的确是事实;在诉诸这一标准时,他们容许不同意见的存在。如果我们能够证明,人们的趣味立足点不同,有些很普通的人——虽然他们很难被挑选出来,但被人们公认具有优于他人的能力,这就足以证明我们现在所说的这个观点了。
不过在现实中,即便以寻找具体的趣味标准而论,困难也没有人们想像得那么大。虽然我们在推论的时候很容易承认科学中的一项标准,却否认情感上的这一标准,但在实践中,事实是人们承认科学标准要比承认情感标准要困难得多。抽象的哲学理论,深奥的神学体系,在某个时代可能风靡一时,但在接下来的时期中,这些理论又会被普遍推翻:它们的荒谬之处悉数洞察;另外一些理论和体系又会取代它们的位置,再次成为它们的后继者——没有什么比这些所谓的科学结论更能顺从于机会和风尚的变革了。但这一情形并不适用于雄辩和诗歌之美。对激情和天性的合理表述在短时间之内能获得众人的认可,也将永远获得这种认可。亚里士多德[8]、柏拉图、伊壁鸠鲁[9]、笛卡尔的地位可能会前后相续,但泰伦斯、维吉尔却在人们心中占据着共同的、无可争议的地位。西塞罗的抽象哲学失去了它的声誉,但他热烈的演说却仍然值得我们推崇。
趣味优雅之人毕竟很少,但这样的人思维之健全、才能之卓越,超乎常人,因而很容易被世人发现。他们所享有的优越地位,足以使他们的天才之作带来的热情洋溢的赞美流芳百世。很多人如果单凭本人,对美的感受是模糊和不确定的,一旦经人指点,他们也能品味到其中的妙处。人们转而推崇真正的诗人或演说家,这正是新转变的原因所在。虽然有些偏见可能会流行一时,但它们永远无法联合起来构成真正天才的对手,最终臣服于自然和纯正情感的力量。因此,一个文明国家在选择他们尊敬的哲学家的时候可能会轻易弄错,但在选择他们喜欢的史诗诗人或悲剧作家时绝不会永远出错。
尽管我们在努力确定趣味的标准,以协调人们并不一致的理解,但仍然有两种变化的根源,虽然不足以混淆美丑的界限,却往往让我们的褒贬程度产生分歧。一种是每个人不同的气质,另一种是时代和国家的风俗和观念。趣味的一般法则是人性中共同的法则:人们会有不同的判断,原因通常是机能的缺陷或异常;又或者源于偏见,要么缺乏实践,或者缺乏敏锐性。而赞成一种趣味,反对另一种趣味,都有正当的理由。但是,人们不同的内部体格或外部处境,完全可以谴责这两种观点,让人无法说出孰优孰劣。在这种情形下,判断中一定程度的多样性是不可避免的,而我们寻求一个能够协调不同情感的标准便只能是徒劳。
激情洋溢的年轻人更容易被含情脉脉的画面所感染,年龄较大的人则更喜欢持身处世、克制激情的睿智而达观的思考。20岁的时候喜欢奥维德,40岁的时候喜欢贺拉斯,50岁的时候可能喜欢塔西陀。在这种情形下,附和别人的感受,消除我们本真的天性,是徒劳无益的。我们依据性情和脾气选择自己喜欢的作家,就像选择朋友一样。快乐或激情、感伤或思考,这些因素无论哪个在我们气质中占支配地位,都会让我们和气质类似的作家产生特殊的共鸣。
有人喜欢崇高,有人喜欢温情,有人则喜欢戏谑。有人对缺陷非常敏感,极为热衷矫正。有人则对美有更敏锐的感触,为一处雄伟或悲壮可以宽恕20处谬误或缺陷。有人的耳朵只能听进简明、有力的词句;有人则喜欢丰富多彩、和谐一致的辞藻。有人喜欢简约,有人却喜欢繁复。喜剧、悲剧、讽刺诗,抑或颂诗,皆有其支持者,每个人都可以偏爱一种特殊的文体。批评家如果只称赞一种文体而贬斥其他所有文体,这显然是错误的;但若不偏袒与自己性情脾气相投的文体也是不可能的。这种行为没什么错,也是不可避免的,不能作为争论的对象也是合情合理的,因为没有什么标准能确定谁对谁错。
同样的理由,我们在阅读文章时,可能更喜欢那些类似我们时代和国家的描写和人物,而不是那些风俗完全迥异的描述。我们也需要花费一番心思才能接受古代风俗的简朴:公主们从溪边汲水、王公和英雄们自己煮食。总体上,我们认为如此描述不是作家的错误,也不是篇章的缺憾,只是我们不太容易打动我们的情感。正因为如此,喜剧不太容易代代相传,也不太容易从一个国家移植到另一个国家。法国人或英国人不喜欢泰伦斯的《安德罗斯女子》[10],或马基雅维利的《克里兹亚》[11],因为在这两部戏剧中,那位优雅的女士——所有剧情都围绕她展开——却一次也没有向观众露面,只是躲在幕后,这种构思适合古希腊人和当代意大利人矜持的风格。学识渊博、善于思考的人能够容忍这些特殊的风俗,但一位普通的观众却不会抛弃自己平常的观念和情感,而去欣赏与自己毫不相干的描写。
不过,这也激发了一种思考,它或许有助于我们反思那场著名的古今之争。我们常常发现,崇古派将古代各种明显的荒谬归为时代的风俗;而尚今派却拒不承认这些借口,最多认为是作者而不是这种行为的理由。在我看来,这一问题的正确界限几乎不会定在令双方都满意的地方。无论描写哪些单纯的风俗——如上所述的,都应该给予承认;对此感到震惊的人,显然说明了他的敏感和文雅都是假的。如果人们不允许风俗和习惯的不断演变,除了那些一直盛行的风尚,别的什么都不承认,那么,诗人那“比黄铜还耐久的纪念碑”[12]也会像普通的砖石一样轰然坍塌。难道因为祖先的环状皱领、鲸骨衬箍,我们就必须将他们的画像扔掉么?不过,道德和行为准则随着时代不断变化,邪恶的风俗也会被记载下来,并且不加适度的褒贬,这只会毁掉诗歌的意义,成为真正的缺憾。我不能,也不应该,附和这样的情感;虽然我可以因为诗人所处时代的风俗而原谅他,但我绝不会对这篇文章回味无穷。有好几位古代诗人,甚至是荷马和古希腊的悲剧作家,描写的人物都显然因为缺乏仁爱和正派的观念,而大大贬低了这些人物高贵行为的意义,而让超越他们的机会留给了当代作家。我们对这些粗犷的英雄们的机遇和情感不感兴趣;我们也不愿意看到邪恶和德性的界限如此混乱,无论我们怎么宽容作者的偏见,我们仍然不能让自己的感受和作者一样,忍受那些显然应该谴责的人物。
作为一种思辨观念,道德原则并不适用于这种情形,它们在不断地变迁和演化。子辈信奉的观点不同于父辈。几乎没人敢自吹自擂说自己的观点能够经久不衰、始终一致。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的高雅作品中,无论怎样的思辨性错误,它们都会——虽然不会大大——降低这些作品的价值。我们需要一种思维或想像的转变,才能融入那时流行的所有观念,体味到这些观念所衍生的情感和结论。不过需要破费一番周折,才能改变我们对风俗的判断,激发那些不同于心灵长期熏陶所谙熟的赞许或谴责、爱或恨的情感。如果一个人对自己判断的道德标准的公正性非常自信,他必然会精心维护它,一刻也不会扭曲他心中的情感而去迁就任何作家。
在所有思想性的错误中,最可被原谅的要数天才作品中的宗教因素;人们不能根据神学信条的粗野、文雅,去判断一个民族甚至个人的文明和智慧。同一种健全的感官,能在日常生活的事务中引导人们,却在宗教事务中不起作用,这应该被置于人类理性认知能力之外加以考虑。因此,那些试图公正评判古代诗歌的批评家,都必须忽略异教神学体系的所有荒谬之处。我们的后人也会同样宽容他们的前辈。宗教原则不应该归为诗人的错误,它们只是信条,在诗人心中不至于强烈到要加上偏执或迷信的罪名。但是,宗教原则扰乱了道德情操,改变了罪恶和德性的自然界限。因而,根据以上所述的原则,它们是无法消除的瑕疵,时代的偏见和谬论也不足以为它们开脱。
罗马天主教必然激发了每位信仰者心中对所有异教徒、伊斯兰教徒和其他异端的强烈仇恨,把他们视为神愤怒和报复的对象。这些情感虽然在现实中应该遭到谴责,但却被看作宗教团体中狂热分子的美德,在他们的悲剧和史诗中竟然代表着一种神圣的英雄主义。这种偏执已经败坏了两部非常优秀的法国戏剧:《波里厄克特》和《亚塔利亚》[13]。在这两部剧中,这种特殊崇拜的放纵狂热抵消了所有值得想像的宏伟形象,成为英雄们的主要特征。当高尚的乔德(Joad)发现约莎芭(Josabet)同巴尔(Baal)的祭祀马塔(Mathan)说话时质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大卫的女儿怎么能同背叛者说话?难道你不怕大地裂开,喷出火焰,吞没你二人么?难道不怕圣墙坍塌,压死你们?他的居心何在?这个上帝的敌人来这里,用他那令人讨厌的举止污染我们呼吸的空气?”这种情感在巴黎的剧院中赢得雷鸣般的掌声;但在伦敦,只要看到阿喀琉斯骂阿伽门农面目如狗,胆小如鹿,或者听到朱庇特恐吓朱诺说,如果她不闭嘴他就要揍她一顿,观众们就已经很开心了。[14]
宗教信条若是上升为迷信,渗透到人们的各种情感——无论这种情感和宗教多么不沾边,都将是任何高雅作品的诟病。诗人不能以其国家的习俗充斥着宗教仪式和惯例作为借口,更不能以此为由说他的作品逃不出宗教之“轭”。彼得拉克将他的情人比作基督耶稣总是滑稽可笑的[15];同样可笑的是,放荡不羁的薄伽丘非常郑重地感谢全能的上帝以及各位女士,帮助他抵御敌人免遭其害。[16]
[1][在休谟看来,趣味是我们对自然美和道德美判断的源泉。当我们判断一件艺术作品是否美丽或一件行为是否有德时,我们相信趣味,而非理性。趣味“赋予美丑、善恶的情感”《道德原理探究》。因此,趣味是道德和批评的基础。休谟原来计划在《人性论》的框架中讨论道德趣味和批评趣味,但在这部作品完成之前就放弃了该计划。他的《道德原理探究》充分论述了道德趣味或道德情感可以作为精神科学的基础。现在这篇文章主要是批评趣味,它代表了休谟对他所谓的“批评”的重要贡献。]
[2][弗朗索瓦·费奈隆(Francoisde Mothe-Fénelen,1651-1715),《尤利西斯之子忒勒马科斯历险记》(1699-1700),尤利西斯是奥德修斯这位荷马史诗中英雄的拉丁名字。]
[3][即《可兰经》,伊斯兰教的圣典,因其由先知默罕穆德透露出来,故穆斯林将其视为神谕。]
[4][约翰·奥吉比(lohn Ogilby,1600-1676),翻译出版了荷马和维吉尔的韵诗,以及伊索寓言。]
[5][约翰·班杨(John Bunyan,1628-1688)神学以及献身于神学的文学家,著有《天路历程》(1678)。]
[6][特内里弗,加纳利群岛的主体,是一座火山,其顶峰海拔一万二千英尺以上。]
[7][塞万提斯,《堂·吉诃德》,pt.2,chp.13.]
[8][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前322年),希腊哲学家,中世纪经院哲学的主要来源。]
[9][伊壁鸠鲁(Epicurus,公元前341-前270年),希腊道德哲学家,宣扬享乐主义,即快乐对人有益的观点。参见休谟《伊壁鸠鲁主义者》。]
[10][Terence,Andria.“安德罗斯女子”名叫克里塞蕾(Glycerium),是一位不断出现在戏剧中的年轻女子,默声演员,即她在舞台上一字不吐。]
[11][Machiavelli,Glizia.1525年搬上舞台,克里兹亚这位年轻女子一直没有出现,却是整幕的中心人物。]
[12][语出贺拉斯《颂歌》(Horace,Carmina(Odes),3.30.1)。]
[13][《波里厄克特》(Polyeucte),高乃依的悲剧,是关于一个亚美尼亚贵族的故事,他皈依基督教及其受难导致了他妻子波琳的皈依,以及其岳父菲利克斯这位罗马统治者的皈依,菲利克斯曾因波利厄克特背叛罗马神祇而判处其死刑。《亚塔利亚》(Athalia,1691)是拉辛的悲剧,以圣经故事(《列王记》11和《历代记》22-23)上帝的牧师战胜亚塔利亚的叙述为基础,亚塔利亚是犹太女王,是巴力的崇拜者。休谟描述的这一幕下面的文字出自《亚塔利亚》第3场第5幕。]
[14][荷马,《伊利亚特》(Homer,Iliad 1.225)描写了阿喀琉斯辱骂阿伽门农,1.56-67描写了朱庇特恐吓朱诺的场景。]
[15][休谟可能指的是彼得拉克(Petrarca,1304-1374)的《366首诗的歌集》,这本书没有确定的名字,不过以《歌集》闻名于意大利。这本诗集的大多数诗歌是关于彼得拉克对劳拉的爱情的,从1327年他第一次看到劳拉开始,一直持续到1348年劳拉去世为止。似乎是,劳拉是彼得拉克触不可及的,他只能远远地爱她,在诗中,彼得拉克对劳拉的爱成为他寻求拯救自己的象征,劳拉本人在其肉身死亡之后,复活成神圣的崇高理念。]
[16][薄伽丘《十日谈》(Boccarccio,Decameron,Introduction to“The Fourth 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