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性的高贵与卑劣

3.论人性的高贵与卑劣

知识界如同政界一样,都会在私底下形成一些派别,这些派别虽然有时不至于出现公开的对立,但导致各派人物思考问题的方式发生了不同的转向。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对“人性的高贵”持不同见解的派别。而这种差别,自古以来,似乎就一直是区分不同哲学家、诗人乃至神职人员的一个标准。有些派别将人类捧到天上,说我们人类是半人半神,来自天堂,还保留着那种血统的明显印记。另一些派别则强调人性的阴暗面,他们只看到人性的自大,认为人自以为比其他动物高级,鄙视其他动物,其实不过如此。如果一位作家能言善辩、妙笔生花,那么他通常属于前者;如果他惯于嬉笑怒骂、冷嘲热讽,那么他就是站在另一极端。

我绝不是说,所有那些贬低同类的人都是与美德为敌,他们揭露同类的缺点都怀有恶毒的目的。相反,我感到,一个人如果有强烈的道德感,再加上天生的坏脾气,就容易对这个世界感到厌恶,容易对一切人类事务产生愤慨之情。然而,我必须承认,那些倾向于从正面思考人类的人,其观点相比那些从反面思考人类的人,更有利于美德的发展。一个人如果认为自己生来就有着高人一等的地位与品格,他必然会努力按照那样的地位与品格行事,他会鄙视低贱或者邪恶的行为,觉得那样做会使自己堕落到理想的人格之下。由此我们发现,所有温文尔雅、追赶潮流的道德家们,都对这个话题津津乐道,都竭力证明人不应该干坏事,坏事是令人憎恶的。

我们发现,很少有哪种争论不是源于某种表达问题;有人对我说,当前的这场关于人性的高贵与卑劣的争论也不外如此。因此,有必要考察一下,在双方的争论中,什么是真正的分歧,什么只是措辞问题。

优点与缺陷、美德与邪恶、聪明与愚蠢,本来就是有差别的,对此,没有哪个理性健全的人会否认。然而很明显,在这些字眼上,我们附加了自己的褒贬取舍;我们这样做时,通常更多的是受到比较的影响,而较少考虑事物本身固定的、不可改变的标准。同样,人人都认为,数量、广度和体积都是实实在在的事物;但是,当我们称某动物“大”或者“小”时,总是在不自觉地将这种动物与其他动物相比,而正是这种比较,调整着我们关于大小的判断。一只狗与一匹马可能同样大,因为一个受人喜爱是因为它大,而另一个受人喜爱是因为它小。因此,当我加入一场争论时,我总会思考,双方争论的是否是一个比较的问题。如果是,那么辩论双方是在比较同类事物,还是在谈论毫不相同的事物。

在形成关于人性的观念时,我们习惯于将人与动物作比较。在我们的观念中,动物是唯一有思维的造物。当然,这种比较适合人类的口味。一方面,我们想像自己是这样一种造物:他们的思想不局限于时间或空间的狭小范围;他们的活动领域远及这个星球上最遥远的地区,甚至超出这个星球,到达行星和其他的天体;他们能回溯万物的源头,至少,能回溯人类的历史,还能放眼未来,思考自己的行为对后代的影响,以及后人在千年之后对自己将作何评价;他们能将事物的前因后果追溯到十分遥远、复杂的程度,能从具体现象中抽象出一般原则,能不断发现新事物,纠正错误,总结教训。另一方面,我们眼前的造物又与此种想像恰恰相反:它们的观察与推理能力都局限于身边那些可感知的事物,它们没有好奇心,没有预见;它们靠直觉盲目行事,毕成功于一役,然后就裹足不前。这两种造物何其不同!相比后者,我们当然会得出赞赏前者的结论。

在反驳这一结论时,人们通常采取两种办法:第一,片面地阐述事实,紧抓住人性的弱点不放;第二,重新悄悄地在普通人与智慧卓群的人之间作比较。人有很多独特的本领,其中之一就是,能够在自己的经验之外,构想出“完美”这个概念,超越自己对智慧与美德的理解。人能轻而易举地拔高自己的观念,想像更高级的知识;这样一来,相比之下,人现有的知识就显得不足挂齿,人的智慧与动物的智慧就相差无几了。世人无不认为,人的理解力若与完美的智慧相比,不知要逊色多少。这就是问题的所在。当我们作这种比较时,我们应该认识到,如果人的品格差别不大,就没必要辩个高低。人都不具备完美的智慧,甚至不懂什么是完美的智慧,就像动物不懂得人一样。然而,人的智慧与动物的智慧毕竟有很大的差别,只不过在与完美的智慧相比较时,人的智慧才显得微不足道。

我们还不妨在不同的人之间作比较。我们发现,称得上“智者”或者“圣贤”的人寥寥无几,这样,我们就容易得出结论,我们人类总体上是可鄙的。我们应该看到这种推理的缺陷。我们知道,智慧与品德的优良,并不取决于某个具体人物的智慧与品德的品质,而完全取决于我们对人与人所作的比较。当我们发现一个人智慧超群,我们就断定其为智者。因此,当我们说这个世界上智者寥寥,其实等于什么也没说,因为正是由于稀少,那些人才配得上那种称谓。即便我们当中最低能的人也与图利[1]或培根一样智慧,我们仍然有理由说智者寥寥;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提高智慧的标准,对于才智平平之辈,就不报以特别的赞许。同样,我听说,在没有思想的人看来,世间的“美女”寥寥无几,而相比之下,渴望美貌的女子实在太多。其实人没有考虑到,很多女人都有几分姿色,但他们只把“美女”一词加在那些更美的女子身上。同样程度的美,放在女人身上被称作缺陷,若放在我们男人身上,就可能是美了。

通常,在获得关于我们人类的某种观念时,要么将人类与其他更高级或更低级的种类作比较,要么将不同的个人做比较;因此,我们通常是在比较人性中不同的动机或行为原则,以调节我们对人性的判断。实际上,它是唯一一种值得我们注意的比较,甚至决定了我们这里所讨论的人性问题的一切。如果真的像某些哲学家所声称的那样,我们的自私与邪恶大大超过了我们的友善与邪恶,那么,我们无疑就会得出人性可鄙的结论。[2]

这种争论大多是用词之争。当一个人否认人对国家与社会的一切公共精神或感情的真诚时,我不知道该如何去想他。或许,他从未清楚真切地体会过这种感情,因此他无法消除自己对这种感情的力量与真实性的怀疑。但是,如果他不是出于任何自利或自爱的目的拒绝一切私人友情,那么我相信,他一定是用词不当,或者是概念混淆了,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如此自私,甚或如此愚蠢,看不出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不愿意向自己所心仪或赞赏的品格学习。我要问,他对于愤怒难道也能像对于友谊那样,假装着无动于衷?伤害与冤屈对他的影响,难道能与友善与恩惠一样吗?不可能。他忘记了自己,忘记了自己内心的感动;或者说,他使用的是与自己同胞不同的语言,他没有用恰当的名词来称谓事物。(有人问,)什么是人之常情?它是否就是一种自爱?(我的回答是,)是的,人人都会自爱。你爱你的孩子,只是因为他们是你的孩子;你爱你的朋友,道理也是一样。你报效祖国,只是因为它与你本人息息相关。没有了对自我的关注,就没有什么能打动你,你将变得麻木无情。(有人说,)即便你让自己被打动,也是出于虚荣,出于对自己的荣耀和声望的渴望。对此,我的答复是,只要你能面对现实,我愿意接受你的这番解释。有一种自爱表现为对他人的关爱,你必须承认,它极大地影响着人的行为,很多时候甚至比原初形态的自爱影响更大。一个人有了家庭,有了孩子和亲戚,却不愿意把钱花在养家和教育孩子上,只顾自己玩乐;这样的人,岂不很少?实际上,你也看到,这都是出于自爱,因为家人和友人都是他们的部分幸福或者主要的幸福所在,也是他们主要的荣耀所在。如果你也是这样的自爱之人,一定能得到大家的好评和祝愿。不要以为这是在夸大其词,每个人的自爱之情,其中也包括我的自爱之情,驱使我们为你服务,给你夸奖。

依我之见,一些哲学家之所以坚信人是自私的,主要是因为在两个问题上误入歧途。第一,他们发现,每一件合乎美德或者友爱的行为都伴随着隐秘的快乐。由此他们得出结论,友谊与道德都不可能是不自利的,这个结论显然是荒谬的。合乎美德的情操或者激情带来快乐,而不是源于快乐。我因为帮助朋友而感到快乐,因为我爱他们;但是我爱他们并不是为了快乐。

第二,他们发现美德之人不避赞誉,因此说他们是一群沽名钓誉之徒,一心只想得到他人的夸赞。这种说法也是荒谬的。他们在一件值得称赞的行为中发现了虚荣心,就贬低那个行为,甚至认为它全是出于虚荣心的作用;这样说是很不公道的。虚荣心不同于人的其他激情。当贪婪或者仇恨渗入一个看似美德的行为中时,我们很难分清其中到底包含了多少贪婪或仇恨的成分,自然会认为,贪婪或仇恨就是那一美德行为的全部动因。但是,虚荣心与美德如此紧密相连,而热爱可嘉行为所带来的赞誉与热爱可嘉行为本身如此接近,以至于相比其他感情,这两种感情更容易混在一起,我们不可能只要后者,一点都不要前者。由此我们发现,对荣誉的这种热爱,总是被人们根据热爱荣誉之人的具体品味或性情误解或歪曲。尼禄驾驭战车时的自豪感,与图拉真依靠正义与才干治理帝国时的自豪感,是一样的。[3]热爱美德行为所带来的光荣,就是热爱美德的有力证据。

[1][在英语文献中,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有时又被称为“图利”(Tully)。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沃卢兰第一男爵及奥尔本子爵,有很多官方职位,包括监护大臣和掌印大臣。休谟在其《人性论》(Treatise)中称赞培根为科学领域新的“推理试验法”的创始人。]

[2][见休谟《道德原理研究》(Enquiry Concerningthe Prtnciples of Morals),特别是其中的附录二“论自爱”(Of Self-Love);在这些文章里,霍布斯与洛克被说成是“道德自私论”(the selfish system of morals)的现代提倡人。]

[3][尼禄(Nero)是罗马皇帝(公元54-68年在位);图拉真(Trajan)也是罗马皇帝(公元98—117年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