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化疗的注意事项

第五节 肿瘤化疗的注意事项

1.开始治疗前诊断必须明确,恶性淋巴瘤与其他各种实体瘤必须得到局部组织的病理诊断。脱落细胞学的检查不但能明确诊断,而且也能指导化疗药物的选择。

化疗药物一般不用作诊断性治疗,更不能作为安慰剂来使用,以免给病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患者一般状况较好,血象与肝、肾功能正常,才能耐受化疗。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慎重考虑药物的种类与剂量:

(1)年老体弱。

(2)以往经过多程化疗或(与)放疗。

(3)肝、肾功能异常。

(4)明显贫血。

(5)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https://www.daowen.com)

(6)营养不良,血浆蛋白明显减少。

(7)肿瘤的广泛骨髓转移。

(8)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9)有发热、感染或其他并发症。

(10)心肌病变等。

3.确定使用化疗后,应订出具体治疗计划,选用合适的药物、配伍、剂量、途径、方法与疗程。不可长期用药或盲目加大剂量,追求剂量强度。治疗中密切观察药物的效果与毒性,给予相应的处理。

4.疗程结束后进行长期随访,以观察缓解期的长短与远期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