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三监的设置及其作用-西周史

三监的设置及其作用-西周史

时间:2023-09-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前面已经谈到,武王克殷以后,殷贵族在原来王畿的势力还很强大,为了加以安抚笼络,从王畿分割出一部分地区作为王子禄父(即武庚)的封国,同时设置“三监”加以监督控制。第三种说法,在继续分封武庚于殷的京师的同时,分商代王畿为邶、鄘、卫三部,使管叔、蔡叔、霍叔为三监。孙诒让《邶鄘卫考》也采用此说,认为管叔、蔡叔为正监,霍叔相武庚别为副监,史料上三监说法的分歧,是由于“诸儒各以意为去取”。

三监的设置及其作用-西周史

前面已经谈到,武王克殷以后,殷贵族在原来王畿的势力还很强大,为了加以安抚笼络,从王畿分割出一部分地区作为王子禄父(即武庚)的封国,同时设置“三监”加以监督控制。这种安抚和监督兼施的方法,到春秋战国时还有采用的。例如春秋初期郑庄公攻克许国,许庄公奔卫。“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杜注:许叔,许庄公之弟)”,对百里说:“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吾将使获(指公孙获)也佐吾子。”“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左传·隐公十一年》)。又如战国中期秦惠王灭亡蜀国,杀死蜀王,因为“戎伯尚强”(《华阳国志》卷三《蜀志》),一方面分封蜀王后裔,“贬蜀王更号为侯”,作为秦的属国;另一方面又“使陈庄相蜀”,并“以张若为蜀守”,运用政治力量和军事力量从旁加以监督,防止发生叛乱。

关于武王设置三监的事,因为缺乏原始史料,出于后世传说,就不免有分歧的说法。但是经过我们的比较和分析,还能够看出个眉目来。

关于武王设置三监的传说,有下列四种:

第一种说法,把商代王畿分为“殷”和“东”两部,在继续分封王子禄父(即武庚)“俾守商祀”的同时,封管叔于东,封蔡叔、霍叔于殷,“俾监殷臣”,见于《逸周书·作雒解》。

第二种说法,把商代王畿分为邶、鄘、卫三部,封武庚于邶,管叔于鄘,蔡叔于卫,“以监殷民,谓之三监”。见于《汉书·地理志》。

第三种说法,在继续分封武庚于殷的京师的同时,分商代王畿为邶、鄘、卫三部,使管叔、蔡叔、霍叔为三监。“自纣城以北谓之邶,南谓之鄘,东谓之卫”。见郑玄《诗谱》。

第四种说法,认为“自殷都以东为卫,管叔监之;殷都以西为鄘,蔡叔监之;殷都以北为邶,霍叔监之,是谓三监”。见皇甫谧《帝王世纪》(《史记·周本纪》正义引)。

这四种说法各不相同。《逸周书》只把商代王畿分成殷、东二部,其余三说都分成邶、鄘、卫三部;《汉书》认为武庚是三监之一,三监是武庚、管叔、蔡叔而没有霍叔,而其余二说都说三监是三叔而没有武庚。《汉书》说武庚封于邶,而《帝王世纪》又说霍叔封于邶;《汉书》说管叔封于鄘,而《帝王世纪》又说蔡叔封于鄘;《汉书》说蔡叔封于卫,而《帝王世纪》又说管叔封于卫。《逸周书》又说管叔封于东,蔡叔、霍叔封于殷。《诗谱》又没有明确标明三叔封国所在。《诗谱》和《帝王世纪》都说邶在北方,卫在东方,但是《诗谱》定鄘在南方,《帝王世纪》又说在西方。王肃、服虔也说鄘在“纣都之西”(《诗谱》正义引)。

为了便于分明起见,我们把武庚和三叔封国不同之说,列表如下:

清代有不少学者对此作过探索,提出了各种不同看法。王引之从《汉书》之说,肯定三监是武庚、管叔、蔡叔而没有霍叔。他认为先秦古书如《左传·定公四年》、《吕氏春秋·开春论》等,都只谈到管、蔡叛乱,《史记》的本纪、世家也都这样;《逸周书》有霍叔而称为“三叔”,是出于后人依据伪《古文尚书》增改(《经义述闻》卷三“三监”条)。崔述《丰镐考信录》也有同样的主张,只是没有谈到《逸周书》。(www.daowen.com)

我们认为,王氏此说不足以作为定论。《逸周书·作雒解》既说:“建管叔于东,蔡叔、霍叔于殷”,又在叙述叛乱发生和平定的过程中两次提到“三叔”。而且先秦古书也有提到霍叔的,如《商君书·赏刑》说:“昔者周公旦杀管叔,流霍叔,曰犯禁者也。”而且把武庚连同管叔、蔡叔一起作为“三监”,“以监殷民”,显然和当时政治斗争的形势不合。当时武王之所以要设置三监,应该如《逸周书》所说“俾监殷臣”,和封武庚而“俾守商祀”,性质根本不同。《尚书·多方》记载成王告诫殷和方国的“多士”,还说:“今尔奔走,臣我监五祀”,明白指出这些殷贵族曾经臣服于周朝的“监”有五年[5]。武庚应该包括在被监督的“殷臣”之内,是被监督的对象,怎么可能列为三监之一而“以监殷民”呢?

陈启源《毛诗稽古编》又有不同看法,他赞同《帝王世纪》霍叔为邶监之说和《逸周书》孔晁注的解释。孔晁说王子禄父“封以郑,祭成汤”(“郑”字当是“鄁”字之误,或者是“鄁鄘”二字的脱误);又解释“东”和“殷”说:“东谓卫,殷,鄁、鄘。霍叔相禄父也。”陈氏根据孔氏之说,认为“盖二叔监之于外,以戢其羽翼;霍叔监之于内,以定其腹心。当日制殷方略,想应如此。厥后周公诛三监,霍叔罪独轻者,良以谋叛之事武庚主之”。这一说法曾为清代多数学者赞同。孙诒让《邶鄘卫考》(收入《周书斠补》和《籀庼述林》)也采用此说,认为管叔、蔡叔为正监,霍叔相武庚别为副监,史料上三监说法的分歧,是由于“诸儒各以意为去取”。

近人刘师培《周书补正》又反对孔晁的解释而另立新说。认为“殷卫本即一字”,引用《吕氏春秋》中多次讲到的“郼”即是“殷”为证,并且指出《逸周书·作雒解》所说周公平定三监之乱以后,“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东”,就是说封康叔于卫;《逸周书·作雒解》讲到周公出师,“临卫政(征)殷”,殷卫并言,足证其为一地。刘氏还把《汉书》和《逸周书》三监之说作比较,认为武庚别封于邶,蔡叔封于卫,管叔所封的鄘即是《逸周书》所说的东,而《逸周书》所说的殷应包括邶和卫。

近人王国维更另创新说,他有《北伯鼎跋》一文(《观堂集林》卷十八),认为西周铜器有“北伯”和“北子”的器,即邶国制作;北伯器数种光绪庚寅(一八九○年)出土于河北涞水张家洼,可以证明“邶”即是“燕”;而“鄘”与“奄”声相近,“鄘”即是“奄”。“北伯”和“北子”的铜器确是邶国制作,清代学者许印林(《捃古录金文》引)、方濬益(著《缀遗斋彝器款识考释》)早有此说,但是我们认为不能因为北伯之器出土于河北涞水,就武断说“邶”即是“燕”。因为光绪年间河北涞水出土“北伯”之器,并非出于科学发掘,不能证明这些铜器即出土于北伯墓中,铜器可以因种种原因远迁。一九六一年湖北江陵万城曾出土“北子”三器,为江陵文化馆征集所得,也该由于特殊原因而远迁到楚的。武王设置三监的目的在于加强控制商代原来王畿,当时周的势力,北既不可能远到燕地,东也不可能远到奄地。奄在今山东曲阜,曾一度为商的国都(盘庚迁殷以前的国都),这时为嬴姓的奄国所在,在周公平定武庚、三监和徐、奄等国的叛乱之前,周朝还不可能在那里建立新的封国。但是王氏把鄘定在东方,这和刘师培主张“鄘”即是“东”之说相合。[6]

在卫、邶、鄘三国中,卫的地望是明确的。后来康叔就封于卫。刘师培以为卫即是郼,沿用旧称,是毫无疑问的。“卫”和“郼”,都是从“韦”得声,都和“殷”声同通用[7]周人把商代国都“殷”的周围地区的封国称“卫”,确是沿用原来名称。

“北”或“邶”的得名,因在殷旧都之北,也是没有疑问的。《说文》说:“邶,故商邑,自河内朝歌以北是也。”《诗谱》说:“自纣城以北谓之邶。”《续汉书·郡国志》说:河内郡朝歌,“北有邶国”。商代在国都殷以北,确实有一块较大的直属统治区。《史记·殷本纪》说商王祖乙建都于邢,《世本》和《书序》都作耿,“耿”与“邢”音同通用,就在今河北邢台[8]。这一带有规模较大的早商文化遗址。我们认为,这时邶的封域虽然不能像王国维所说到达燕地,至少应该包括邢一带在内。这时把武庚别封于邶,而派霍叔相禄父,是可能的,目的就在于把武庚排挤到较远的北方去,免得威胁中原地区。《逸周书》说周公“降辟三叔”之后,“王子禄父北奔,管叔经而卒,乃囚蔡叔于郭淩”。武庚的“北奔”,也可以作为他封国在邶的旁证。

卫、邶、鄘三国中,地望有争论的,只有鄘国。前面已经谈到,鄘有东、西、南三说。看来不外乎在殷的东南地区或西南地区。因为殷的东南和西南,原来商代都有一大块直属统治地区。在殷的东南,有河亶甲建都的相,在今河南内黄东南。在相的东南,更有祖乙从邢迁去的国都庇,当即春秋时鲁西的毗或比,在今山东范县、郓城县境[9]。在殷的西南有商王广大的狩猎地区,有雍、盂、召、向、鄂(噩)、宁、凡等城,也是个商代直属的重要地区。陈逢衡《逸周书补注》引吴庆恩说,认为《逸周书》所说“东”,指鲁、卫间地,地在大河以东,秦汉的东郡便是沿用旧称。如果此说确实,按照刘师培“东”即“鄘”之说,鄘就应在殷的东南地区。但是,如果以王肃、服虔、皇甫谧所说鄘在西方和郑玄所说鄘在南方结合起来看,鄘就应在殷的西南方向。关于这个问题,古文献上没有明确资料可以论定。今本《诗经》所分的邶、鄘、卫三风,原本都是卫诗,“皆卫国之事,而山川土风亦无不同”(惠周惕《诗说》),可能出于《毛诗》的划分,不足以用来分辨三国的地望[10]。最近日本学者白川静著《诗经研究·通论篇》,根据殷墟卜辞所讲的“鄘”这个地名,和郑、雀、有关系,推定鄘在殷王畿的西南地区(见原著第一○○至一○一页)。关于鄘的地望还有待于作进一步的探索。

从目前所有文献和考古资料,我们还不可能把这个问题全部分辨清楚。但是我们已经可以看到,武王所推行的以三监为主的分封制,目的在于把新征服的商朝王畿分割开来,以便对原来有统治势力的殷贵族加以安抚和监督,从而消除他们的顽强反抗,巩固对这个重要地区的统治。事实上这个办法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效。等到武王去世,成王年幼,周公掌握政权,周朝贵族内部发生争夺王位的斗争,管叔和蔡叔就利用他们的权力和军事力量,转而联合武庚和东方的方国部族发动叛乱,而武庚和徐、奄等国以及淮夷的许多部落又图谋推翻周朝而恢复商朝的统治。周公通过艰苦的努力,经过三年的东征,才把这场大叛乱平定。周公这次东征虽然取得了胜利,但是商朝统治的基层势力,特别是各地贵族基层“士”的一级的社会势力还顽固地存在着。原来周武王推行的设置三监的分封制,既没有取得预期的镇服“殷臣”的成效,相反地,到一定时机,可以成为发动大叛乱的根源。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控制原来商代王畿以及许多强有力的方国,如何消除殷和方国“士”一级社会势力的顽强反抗,还是周公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武王设置“三监”,对于监督原来殷贵族曾经起一定的作用。《尚书·多方》说:“今尔奔走,臣我监五祀,惟有胥伯、小大多正,罔不克臬。”“胥伯”是指殷贵族中原有的官长,“小大多正”也是指殷贵族中的大小官吏。这是说,殷贵族曾经服从我的三监的监督五年,所有官长和大小官吏无不遵守周的法纪。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