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与求真:严谨的科学态度

第三节 实证与求真:严谨的科学态度

图2—27  中科院古脊椎动物研究所徐星教授给清华附中的学生们讲“古盗鸟”的故事

“古盗鸟”化石不但使得有百年盛誉的美国《国家地理杂志》颜面扫地,在中国国内也引起古生物学家们的一场争论。 在这场风波中有关的纷争或许只是事情的表面,而后面带给人们的思考却意味深长。

“古盗鸟”是一块化石,它产自中国辽宁西部。是谁把它挖出来的,没有人说得出,但肯定是当地的一位农民。这块化石在出土的时候,一定是一堆的化石碎片,这些碎片后来被人粘在了一起,于是,它有了鸟的头,恐龙的尾巴。这块化石在神秘的地下渠道中悄悄流动,最后,出现在美国。

图2—28 古盗鸟的“发现”(上:恐爪龙类的尾巴 左:古盗鸟化石 右:会飞鸟类的身体)

1999年的2月初,一对美国夫妇,犹他州布兰登恐龙博物馆馆长柯泽克斯和他的妻子在一个化石贩子手上看到了这块化石,他们一见便激动得不能自已:当下关于“鸟类起源于恐龙”的理论正如火如荼,正是苦于缺少证据,这块化石怎么这么合适,一半是恐龙,一半是鸟,简直是为支持这一理论而生的!(图2—28)当下,他们拍下了8万美元,买下这宝贝化石。他们把它命名为“古盗鸟”,作为连接恐龙和鸟类的一个缺失环节,为“鸟类起源于恐龙”提供了“证据”。

但是柯泽克斯夫妇并不是研究恐龙的专家,他们就找到了他们的一位朋友,加拿大古生物学家菲里普·科瑞(Philip Currie)。

这位科瑞先生是当今研究恐龙的顶尖学者。科瑞先生当然对此很感兴趣,但是他名气太大,也太忙了,竟然有好长时间奔波在世界各大洲参加各种活动,没有坐下来好好看看这块化石。

还有一个问题:这块化石是从中国走私出来的。按照国际学术界不成文的规矩,是不允许以走私化石作为研究对象发表学术论文的,除非你取得化石产出国的同意,或是与该国的同行合作来发表这篇论文,否则你的论文就是非法的。这是为了打击走私。于是,美国方面就开始与中国同行联系,询问是否可以合作研究。他们找过地质博物馆和科学院的古脊椎动物所,最终与后者达成合作意向。古脊椎动物所提出的条件之一就是这块化石在研究完成之后必须归还中国。达成了这项协议,这就有了后来徐星的美国之行,他是作为合作研究者去的。

图2—29 古盗鸟“化石”

图2—30 古盗鸟复原图

徐星在1999年10月抵达美国。这时他才第一次看到了“古盗鸟”化石。虽然时差还没有倒过来,他已看出这化石有问题:它显然是一块拼接在一起的化石,“而且有的地方甚至正反面都拼倒过来了”。但是,问题在于,它是同一块化石破碎后拼接在一起的,还是不同动物拼接在一起的?如果是前一种情况,则不会影响古盗鸟化石的科学价值;但如果是后一种情况,那么性质就完全不同了。实际在此之前,美国人也不是没有人怀疑过,比如得克萨斯大学的蒂莫西·罗(Timothy Rowe)教授,这是一位搞CT扫描的专家,他在对“古盗鸟”化石长达100多小时的扫描和拍照过程中,发现它身上有大量的裂缝,一共分成88个碎片。他觉得“标本的身体和它的尾巴不像是属于一个动物的”。但是,出于对科瑞先生的权威的尊重,也许也因为自己也已成为了论文的合作者之一,他终于没有向科瑞提出自己的质疑。

从美国回来以后,徐星教授像往常一样,又去辽宁进行野外考察了。11月,一次在辽西北票的野外考察中,他碰巧在一个当地农民家看见了一件非常有意思的小型恐龙化石;随后,这块化石被送到了中科院古脊椎所。徐星在研究这块化石的过程中,突然意识到这块化石的尾部和“古盗鸟”非常相似。通过和古盗鸟照片反复地核对,天啊,竟会有这样巧的事,这正是那块“古盗鸟”化石下半部的另一面!

图2—31 化石的阴模(凹面)和阳模(凸面)

这里要解释一下:在许多情况下,一块化石从横剖面分开后,是可以分成凹面和凸面(即阴模和阳模)的(图2—31),徐星找到的,正是“古盗鸟”下半部即尾部的另一面。他抑制住内心的激动,回到实验室又反复地核对,对着照片,一个特征一个特征地比较,最后认定:没有错!然而这块“古盗鸟”是连着身体部分的,从这块化石上不但可以看出它的恐龙尾巴,而且有恐龙身体,一个驰龙的身体,而绝不是那个状似鸟类的身体。没有比这更确凿的证据了。“我可以百分之百地确认,‘古盗鸟’是一块赝品”,他在12月20日发给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电子邮件中这样写道。

图2—32  驰龙类(上)、小型恐龙(左)和古盗鸟(右)

在此之前,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编辑们已经陷入尴尬与慌乱之中:11月号的杂志已将“古盗鸟”作为封面专题隆重推出,但预期中的《自然》杂志并没有同时刊登科瑞教授等人的论文。文章在8月20日就被退回来了,《自然》的编辑说得很客气:因为出版周期太紧(《国家地理》是计划与《自然》同时登出相关文章的),时间来不及。科瑞等人并不灰心,马上决定改投另一家著名的权威杂志,美国的《科学》。但是,《科学》杂志在审读了文章以后,也拒发了。他们的结论不太客气:“若要说明‘古盗鸟’的鸟类特征,还需要更多的证据。”

所以,12月份徐星发来的电子邮件,无疑是斩断了系着达摩克利斯剑的最后一根头发,那把剑冲着科瑞教授、罗教授和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头上掉下来了。

图2—33  1999年11号,国家地理以“霸王龙长羽毛了吗”为标题,报道了古盗鸟这项“重大发现”

2000年1月21日,美国国家地理协会的网站据此发布新闻,告诉公众,辽宁盗龙化石很可能是不同动物的化石凑成的,3月出版的《国家地理》杂志发表了徐星的来信,表示正在继续研究和用新技术鉴定,研究完成马上发表。2000年4月7日,美国国家地理协会网站发布了研究的结果:辽宁古盗鸟化石是拼凑的。

我们假设,如果徐星教授没有发现那块证明“古盗鸟”为赝品的证据标本,事情会怎么样? 2000年10月号的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刊登了一篇长达5页的文章《“古盗鸟”化石的来龙去脉》,这是该杂志一位特约资深记者对此事件进行的调查。文章说,如果到今天徐星仍没有发现那个证据,那么科瑞与他的合作者罗仍在享受着新的学术发现的成就,而买化石的柯泽克斯夫妇今天也将分得一份荣耀。

这是巨大的诱惑啊。为什么罗在扫描时已经发现了化石存在问题却仍然缄口不言?他是心存侥幸—这个谎言又怎么能那么巧就被人揭穿呢?证据并不是容易得到的。而对于科瑞,他是太愿意相信这块化石了。用古脊椎所董枝明教授的话来分析:“古盗鸟事件”本不应该发生,始作俑者可能是一位贪财的化石贩子,做得也不高明,研究者只要深加思考、仔细观察就能看出破绽,可他们没有看出。因为他们都是鸟是从恐龙进化来的倡导者或信仰者,坚信恐龙没绝灭,至今仍翱翔于蓝天白云之间。为了论证他们的假说,他们需要这样一个动物,贪财的化石贩子给了他们这个动物。他们先入为主,颠倒了是非,铸成终身遗憾。

经历了这次事件,科瑞教授痛悔地说:“这是我一生中犯下的最大的错误。”而另一位卷入此事的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编辑阿伦说:“非凡的观点需要非凡的证据,而我们只有非凡的观点,平庸的证据。”

徐星在经历了这一切以后,沉重地说:“我是在北大读的专业。我们班里17个同学,到今天坚持在做古生物研究的只剩下我一个。这是一个艰苦而寂寞的工作。我们常常没有周末,每天干到深夜,更不用说出野外了。我坚持下来,是因为我喜欢干这个,觉得,从事科学是一件相对简单的事。可是现在看来,它比我原来想象得复杂多了……”

在经历了这场风波以后,“古盗鸟”化石标本已于2000年5月25日回归中国,存放于古脊椎动物所。这是世界上第一次无偿归还我国珍贵脊椎动物化石标本。

对这段历史现在已经成为著名古生物学家的徐星教授说:“在整个古盗鸟事件过程当中,我们会看到,科学和人性,还有普通人和科学家这些之间的关系,这种感受是,大家会发现科学是一个很人性化的过程,普通人有的缺点科学家们也有,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作为科学家最重要的一点是一方面你是个普通人,但是另外一方面,你时时刻刻要记住你是个科学家,作为科学家最重要的一点是正视证据,勇于从科学的角度来审视这些证据。科学研究的过程需要根据现象提出假说,并通过各种手段来验证,也就是要得到证据,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证实假说从而上升为理论,但有可能证明提出的假说是错误的,那就提出新假说,继续找和新假说相关的证据。当然,科学研究中最核心的是研究者的训练、性格、利益和条件。研究者的主观愿望,研究者的定式思维,研究者的利益,研究者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