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产权界定

第二节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产权界定

从我国民办高校整体发展状况及其现有的政策设计、实践探索来看,当前我国政府仍以鼓励和引导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为主流。一直以来,由于我国民办高校特殊的成长环境和发展轨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产权制度尽管整体上以非营利性法人为假设条件,并以捐资办学作为制度设计的逻辑前提,但由于忽视民办高校以投资办学为主的本质特征以及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现实需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产权徒具“非营利”之名,而难具“非营利”之实。因此,结合我国现有的制度设计和运行实践,以非营利性法人为研究视角,对我国民办高校产权的应然状态和实然状态进行客观分析,并对非营利民办高校的产权制度构建加以研究实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