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41:输送超过
80℃空气的通风管道未采取保温隔热措施
【规范规定】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6.6.14 输送空气温度超过80℃的通风管道,应采取一定的保温隔热措施,其厚度按隔热层外表面温度不超过80℃确定。
【解析】
当输送温度高于80℃的空气或气体混合物时,风管穿过建筑物的可燃或难燃烧体结构处,应设置不燃材料隔热层,保持隔热层外表面温度不高于80℃;非保温的高温金属风管或烟道沿可燃或难燃烧体结构敷设时,应设遮热防护措施或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目的是为防止高温风管长期烘烤建筑物的可燃或难燃结构发生火灾事故。
隔热层外表面温度不超过80℃仅仅是出于安全考虑。实际工程应根据周围环境的需要,考虑舒适、节能等因素,采取相应的隔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