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48:回风口的吸风速度过大增加噪声
,给使用人员带来不适
【规范规定】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7.4.13 回风口的吸风速度,宜按表7.4.13选用。
表7.4.13 回风口的吸风速度

【解析】
确定回风口的吸风速度(即面风速)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避免靠近回风口处的风速过大,防止对回风口附近经常停留的人员造成不舒适的感觉;二是不要因为风速过大而扬起灰尘及增加噪声;三是尽可能缩小风口截面面积,以节约投资。
回风口的面风速,一般按下式计算:

式中 v——回风口的面风速(m/s);
vx——距回风口x米处的气流中心速度(m/s);
x——距回风口的距离(m);
F——回风口有效截面面积(m2)。
当回风口处于空调区上部,人员活动区风速不超过0.25m/s,在一般常用回风口截面面积的条件下,从上式中可以得出回风口面风速为4~5m/s;当回风口处于空调区下部时,用同样的方法可得出表7.4.13中所列的有关风速。
实践经验表明,利用走廊回风时,为避免在走廊内扬起灰尘等,装在门或墙下部的回风口面风速宜采用1~1.5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