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谈判时,要坚持“循序渐进、对等协商”原则

64.合同谈判时,要坚持“循序渐进、对等协商”原则

在合同关系中,合同双方具有共同的合作目的,但同时也存在利益冲突。合同谈判所要解决的正是双方的利益冲突问题。许多老板面对利益冲突,往往不愿意“据理力争”,认为这样会伤了双方的和气,更愿意通过谈感情等方式,模糊化处理双方分歧。这种做法,将会给合同履行埋下隐患。

那么,老板们的观念错了吗?没错,但做法错了。“和气生财”的道理中国人都懂,人与人之间的“互信”是合作成功的基础。因此,任何时候都应当避免伤及互信基础,但是在利益面前还是应当“先小人,后君子”。(https://www.daowen.com)

在合同谈判中,只要遵循“循序渐进、对等协商”原则,就可以避免利益之争伤及双方“和气”。“循序渐进、对等协商”原则的第一步,由双方老板首先确定合作的原则和框架;第二步,分别派出分管部门中职务对等的员工“争利”;第三步,在双方充分表达各自利益诉求的基础上,派出管理层人员与对方协商,扩大共同利益,缩小双方利益分歧;最后,再由双方负责人当面解决最后的分歧,签署协议。

这种“循序渐进、对等协商”的原则,既能够保障双方充分交换意见,充分表达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又可以避免伤及“和气”,损害到双方互信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