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导言

康有为在历史上占一席之地,部分(也可能主要)是因他在戊戌变法中扮演了主导的角色。他之公开反对辛亥革命,抨击民国,以及极力呼吁“保存国粹”,使许多1910年代与1920年代的年轻知识分子认为他是一个不可救药的反对派。不过仔细检视他在民国时代的言论,可以发现即使在此一时期,虽然历史环境已大非戊戌时代可比,他基本上仍然是一个改革者。[1]

在1880年代和1890年代,他致力于重整帝国体制及其过时的思想和社会部分;而民国之后,他试图纠正他所认为愚蠢错误之处。然时代的改观使他晚年不再公开地过问国家事务。[2]

但毕竟由于他对中国前途的深切关怀,他仍然不断地严厉批评当时人的办事方法,热心祈望思想上改弦更张,以及政治上的补过求善,一直到1926年,他死前一年为止。

在四十年中,康氏努力改革的中心目标,未尝稍变。简言之,其目标乃以西方为主要模式以求中国政治、经济以及学术思想的改变。他要达到目标的方法也未尝稍变,即按照近代西方的样板,以缓进的步调,使古老的中国传统进入共同的近代世界的价值系统——他认为近代西方的样板适合同一时期发展中的所有国家。

中国的专制必须结束;但考虑到政治发展的阶段,她必须先经过君主立宪的中间阶段,然后才能达到完全的民主。她的落后农业经济必须改为工业经济;私有资本主义,而非社会主义化,才是其原动力。在近代生活方式到来之前,必须先有社会与思想上的准备;但本土文化中的有效因子不能一概扫除。[3]

因此,重点在于渐进。不过,可以指出的是康氏变法的目标超过中国的近代化。把中国置于列强以及明治日本并驾齐驱的地位,只不过是构成世界社会的第一步。世界社会完成后,人类的关切不再是为国家生存的富强,而是全人类同享自由与平等的永久和平。因此,在康氏变政的大计划中,使中国近代化不仅仅是给众多的国家之间增加一强国,而是要使一落后的国家参与通向世界和睦与人类幸福的大道。在此,渐进的原则仍需维持。“大同”,不是摧毁不完善的,而是努力以求完善;不是去攫取遥远的目标,而是尽量使现有的做得最好。简言之,必须一直留心现在与未来。我们知道,康氏曾阐明其乌托邦思想的特征,以及达到此目标的每一阶段。[4]

在同一精神下,他在1891年把他的灵感告诉他的一些得意门生:

养我神明,救我氓蒙;

推极识界,诸天无穷;

区区大地,岂有西东;

先爱同类,无忘族邦。[5]

然则,在康氏的想法中,就像君主立宪应是自专制到民主的过渡,爱国主义或民族主义乃是世界主义的先声。果真如此,则中国的改革不应止于君主立宪的完成,而通向人类完善之路也不止于中国的近代化。在共和主义于一个国家中实施,以及全人类统一之前,变革仍须继续进行。[6]

此一最终信念使康不仅与同、光时期的自强派有别,也与戊戌变法时他的合作者不同。因为,他们对中国近代化的见解尽管不同,却都同意一点,即他们都是国家主义者,他们的唯一目标是帮助中国获得“西方文明中的浮士德性格”。[7]

正因为康有为是一个富于想象的理想主义者,在思想上敢于无所顾忌;同时又是一个不可救药的渐进主义者,在行动上拒绝冒进;他因而成为保守派(反对变革)和激进派及革命派(主张快变)共同鄙视的恶徒。他曾在1925年评估他作为这样一个改革派所付出的代价:

自戊戌以来,旧则攻吾太新;新则攻吾太旧。革党又攻吾保皇。[8]

这些攻击大部分可追根于对康氏理论的误解,他既不冒进,也不保守,而是持续不断的改革派,相信可以逐渐进步到完善的可能性。

以下将叙述几点:(一)康氏虽然反对辛亥革命,他仍然致力于经由制度的逐渐民主化而使中国政治近代化;(二)从历史上看,他的变法思想可理解为解救中国的另一种可行方案;(三)虽然他的变法努力未达预期的效果,仍对近代中国史有重要的影响。关于康有为的经济和思想改革将另有专章讨论[9],此处只谈政治改革。戊戌变法的史事,论者已多[10],因此有关戊戌前后事件,本文仅就讨论所及加以引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