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业
康氏对商业的基本论点前已提及。与工农业一样,他认为政府的领导不可少,而私人企业才是经济发展的主力。他与同时代人一样,注重外贸。
长久不平衡的贸易使中国财源不断流出,以至于经济枯竭。为了反击外国的商战,康氏呼吁政府鼓励、开导,以及保护商人,以使其能以当地土产售于国际市场,平衡进口的外国货。他的议论使人想到“重商主义”,虽说他的经济理论似乎主要得之于工业革命。
政府可在几处起作用。他自近代西方与明治日本的经验中,得知设置商业学校,发行商报,以及提倡商学比较场(译案:即博览会)的重要。这一些措施都可加速近代商业知识的流通,并培养发明与竞争的精神。在京城里还要设立商部,以处理全国商业事务。商会须在全国各地设立,以有利于企业人士。商税须轻,商法须立,还要有保险公司,在外国设领事、海军武官以保护本国商业利益。他认为这一切将给企业家们以便利与安全。如此,政府与商界可有顺利的合作,最后可产生富庶国家的富裕人民。官员蔑视商人,商人不信任官员的情形便不会发生。[406]
为了促进政府与商界的合作,康氏建议在各省设商务局。每一局由商人之间选出有才干的人来主持,具有设立商业学校、发刊商报,以及组织商会的义务。假如政府一时认为不宜设置商业部,总理衙门应有权来管理这些局。康氏参考明治日本的政策[408],吾人可见两者相似之处。他一定会觉得不难与日本自由党人(在1887年组织了亚细亚贸易商会)共同宣称:“让我们成为东方的北佬(Yankees)。”[407]
康氏可能还受到明治维新后经济发展(以及工业化西方)的启示,认为少数人经营的小企业在近代外贸中不易扮演有力的角色。中国必须要有大公司,由股票持有者支持,由政府协助,然后才能有足够的财力有效地在外国经商。[409]
这种商业巨无霸与旧时家庭式小公司大不相同。康氏之意乃在反对国营企业,以及“官督商办”的方式。[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