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摩尔根

中国之摩尔根

中国学界对摩尔根的系统引介,开始于20世纪20年代。摩尔根的《古代社会》顺着三条渠道流入中国。第一条渠道是受马克思主义史学影响的中国史研究,包括蔡和森、杨贤江、吕振羽、郭沫若、杨东莼、范文澜、翦伯赞、李亚农等的著作。这些作品“试图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来研究中国历史,其中包括原始社会史,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就”[1]。其中,杨东莼的译述,集中对摩尔根的理论加以介绍与沿用。其他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则大多是通过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部作品间接地运用摩尔根理论的。中国史的进化论解释,是这些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共同关注的主题。但在运用社会进化史的理论框架时,不同的学者也发展出了不同的观点和方法。吕振羽和杨东莼的研究,从史前史向文明史的过渡出发,探索摩尔根所谓的“氏族社会”与“政治社会”的制度性差异及其在中国历史中的发展状况。其他的学者要么关注世界史的进化,要么关注“阶级社会”矛盾的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早在1930年即翻译、出版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的杨东莼,于1931年写就《本国文化史大纲》,运用摩尔根理论重新解释了中国史。1900年出生的杨先生,于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东渡日本,在那里认真研究马克思主义,除了大量阅读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原著外,也积多年之功译成《古代社会》(上海昆仑书店1929—1930年付梓)。该书正文分三部,包括“经济生活之部”“社会政治生活之部”和“智慧生活之部”,用典范的摩尔根进化史框架重新建构了中国社会从原始经济到近代商业、从氏族到政治社会、从神话经先秦诸子到新文化运动的历史进程。这部优秀的作品克服了摩尔根对所谓“美洲土著风俗资料”的滥用做法,将注意力集中于文化史的分析,在具体内容上从中国的角度补充了摩尔根对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政治史研究,至今仍为不可多得的中国文化史作品。

在马克思主义史学以外,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人类学家也开始深入地接触摩尔根的作品。燕京大学社会学开创人吴文藻先生曾于1932年为孙寒冰主编的《社会科学大纲》编撰“文化人类学”一文,用言简意赅的字句高度概括了摩尔根的思想。厦门大学林惠祥先生在1934年出版的《文化人类学》(商务印书馆)一书中,也系统地介绍了摩尔根等进化人类学家的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们所不同的是,无论是吴文藻还是林惠祥,在涉及摩尔根时都采取客观的态度。在肯定他是美国人类学奠基人、伟大的人类学家的同时,吴先生和林先生都比较完整地阐述了进化人类学其他代表人物的思想,他们也比较全面地陈述了进化人类学之后诸多对进化人类学的批评。尤其是吴文藻先生的“文化人类学”一文,特别关注到了后世对于进化学派的批评,尤其是对其历史假设、文化价值论和阶段论的批评,其中也提及波亚士、威斯特马克的观点。在文中,吴先生列举了进化人类学之后出现的几个流派,包括“播化论派”(德国、英国)、“批评学派”(美国)、“心理学派”(美国)和“功能学派”(英国)。[2]尽管吴先生漏掉了法国社会学年鉴派人类学的作品,但与他同辈的杨堃后来对此学派的大量述评补足了这一缺憾。[3]

可以想见,在1949年以前,中国知识界中的“摩尔根”这个名字包含着多种可能理解。在“摩尔根”这个名字背后,马克思主义原始社会史、中国文化史和人类学的诠释同时并存,各自为当时的中国史与中国人类学研究开拓着广阔的视野。1949年以后,知识的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世纪50年代初期,政府对民族学的教学与研究有很高期待,为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让他们带领少数民族融入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大家庭,民族学院系统得以创建。从1951年开始,思想整风运动在研究人员和大学教师中展开。在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中,摩尔根的《古代社会》跟随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著作成为必读的经典之作。自1950年6月开始,民族学家被派往少数民族地区访问,“除了宣传民族平等的基本政策外,中央访问团的任务就是要亲自拜访各地的少数民族,摸清各个民族名称(包括自称和他称)、人数、语言和简单的历史,以及它们在文化上的特点(包括风俗习惯)”[4]。尽管访问团的组织有些像美国民族学局的做法,但我们不能不注意到,几乎与此同时,在1950年8月,教育部制定了《高等学校暂行规程》,为了“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在各地撤销了社会学、民族学和人类学专业。在这个“规程”指导下展开的“院系调整”,按照苏联模式分化了民族学与(体质)人类学。中国的大学开始向资本主义世界关门,人类学研究从学术研究转为民族问题的政治实务研究,由综合研究向对少数民族的区域研究转变,文化的概念不再重要,取而代之的是苏联式的“民族定义”[5]。直到1955年前后,作为学科的民族学才逐步从低迷的状态走出来,接着,这门学科依据国家科学政策的定义逐步转向“原始社会史”的研究。在这个过渡过程中,“民族识别工作”起了关键作用。1954年全国性的民族识别工作正式开始,民族研究者逐步在民族政策纲领的指导下从大量自报的民族中筛选出官方承认的“少数民族”。为了培养这些少数民族的干部,急需一门学科来阐述它们的历史,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成为必要,“原始社会史”的研究与教学应运而生。同时,1956年,全国开始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接着,为了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历史教育,在这个时期,中国从苏联聘请专家指导研究和教学工作,使“原始社会史”的研究进入了一个“苏化”的时代。

摩尔根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学界的地位不断上升。在中国古代史研究里,1949年以前马克思主义史学对中国古代史分期展开的热烈讨论得到了继续。如林甘泉等先生所言:

从50年代初到60年代中,古代史分期问题的讨论曾出现过非常生动活泼的百家争鸣局面。中国从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究竟始于何时?有主张西周的,有主张春秋的,有主张战国的,有主张秦朝的,有主张西汉或东汉的,有主张魏晋的。诸说并出,相互诘难,各有千秋。[6]

然而,“百家争鸣”围绕的还是一条历史过渡的线索,即五种社会形态的“进步史”。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进化原则,是斯大林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加以改造和政治化的结果。在这“斯大林化”的历史分期系列中,摩尔根的著述显然仅对于前三种形态有用。在中国古代史分期的辩论中,摩尔根所引起的关注并非很集中,他主要是通过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和斯大林的历史论述间接地被运用的。

在民族学研究中,摩尔根的地位则一直居高不下。1956年,民族学界将主要注意力集中于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当时,中国民族学家依然受研究‘野蛮人’的学科定位的影响,面对迅速变迁的少数民族社会与文化,自我意识到有一种应当承担的‘抢救’的天职”[7]。同时,中国民族学家也意识到,海外帝国主义人类学曾经对中国少数民族展开的研究,是服务于其“侵略目的”的。因而,进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也被当成维护国家统一、打击分裂势力的“一项极其重大的任务”。带着双重使命,调查于1956年开始,计划于七年内完成,从1958年起完成少数民族概况的编写工作,接着编写各民族的民族志,计划于1962年完成调查、研究和写作的全部工作。民族学家积极推动这个由国家指导的研究规划,而政府也鼓励他们通过扎实的民族学研究写几部人类发展史的新续篇。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和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被国家领导人直接定义为民族学的范本,民族学家“抢救民族文化”的使命,被当成新中国历史撰述的重要组成部分来看待。

参加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的民族学家,大多数是在1949年前受过严格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训练的学养深厚的学者,他们的学养和知识良知使他们自己和他们带出来的一批新一代民族研究者能够实事求是地对待调查研究中发现的资料,也使他们能够以比较开放的心态来对待正在逐步成为教条的理论。有这一大批学者的存在,民族学在20世纪50年代展开的民族志研究成就斐然,为后世留下了可贵的丰富资料。民族学家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尊敬之心,他们对一些人类学经典的深入把握,也堪称典范。可惜的是,这些学术的务实态度,不久便遭到了批判,在“反右”运动中,被指责是“资产阶级民族学”的基本特征。随之,任何与被奉为经典的“理论”不符的民族志描述和民族学观点,都被当成“右派思想”而清理。摩尔根的“母权”先于“父权”的叙说,成为打击民族学“右派”的棍子。

1958年5月,“大跃进”运动发轫。为了“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汉族地区展开粮食和钢铁的大生产,试图在中央的规划下使这两种产品的产量快速达到联合国“发达国家”的相关指标。在“大跃进”成为社会风潮的时期里,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遭受的冲击日益严重,中央依据在汉族地区实施的方针,制定了引导一些少数民族从“原始社会”跳过各种社会形态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纲领。与此同时,民族学界也出现了“学术研究大跃进”的潮流。同年6月,开始集中精力编写“各民族简史”“各民族简志”“各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三套丛书。8月,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进入第二个阶段,分16个小组,采取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群众运动”方式展开调查。当时的这些调查,目的除了“抢救历史”以外,更重要的是为少数民族制订“跃进规划”。至此,进化人类学辗转于不同的意识形态阵营,通过一条独特的渠道,由“资本主义革命”的理论,变为各种“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指导方针,反而成为“资本主义人类学”自身的敌人,终于在一个“东方社会”中成为一个信条。


[1] 童恩正,《摩尔根模式与中国的原始社会史研究》,第316页。

[2] 转见王铭铭编,《西方与非西方:文化人类学述评选集》,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第l—28页。

[3] 转见王铭铭编,《西方与非西方:文化人类学述评选集》,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第149—218页。

[4] 费孝通,《从实求知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第121页。

[5] 王建民、张海洋、胡鸿保,《中国民族学史》,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8,第68—77页。

[6] 林甘泉、田人隆、李祖德,《中国古代史分期讨论五十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第426页。

[7] 王建民、张海洋、胡鸿保,《中国民族学史》,第1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