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结语

在一部涉及人类学理论的名著里,人类学家萨林斯这样形容了摩尔根和摩尔根的解读者的各种评价:

就像每一个奠基之父一样,摩尔根的思想与后来由它变异而来的那些观点相比,更具普遍性,其自身包含着几乎每一种后来立场的“萌芽”。这意味着,人们可能会屈从于许多理论性解读,而其中任何一种解读,恰恰因为成为当前争论的宪章,其错误都在于没有充分考虑其本来的普遍性。因而,摩尔根同样也被后来的学者纳入了各种各样的归类:或者说他是一个“唯心论者”,因为他强调要揭示最初的“思想萌芽”;或者认为他是一个“唯物论者”,因为他坚持要探索人类生存方式的社会进化过程;甚至他还会被看做是一个“哲学二元论者”,因为他自觉不自觉地同时依赖着这两者。因他间接地提到了“心灵的自然逻辑”,这又导致了某些人把他视为一个“精神论者”,而其他人则指责他有“种族主义”的倾向,因为他把文化等同于有机体(包括众所周知的以“血统”论述风俗的传承)。[1]

萨林斯之所以硬将摩尔根推向“欲望”“功能”的那一派,可能是因为他那接近新康德主义的立场所致。但是,他概述的后世对这位人类学家的不同归类却精彩地说明,任何经典作家都必然要遭受解读者的再解释。

在这本书里,我也试图赋予摩尔根的人类学一种自己的解释,而在解释中我更多地倾向于从摩尔根著述里包含着的各种可能性本身出发。因而,在概述摩尔根及其模式的运用者的武断时,我试图避免做出武断的评价;在对待摩尔根的作品时,则尽量从他的内容本身出发。我知道摩尔根的伟大,但也使自己确信,与我们每个人一样,摩尔根是一个人。他在生活中逐步发展起来对于非西方民族的兴趣,在工作中依据自己的兴趣和研究撰写了一些书籍。我知道摩尔根的本意是试图“客观地反映”他观察到的社会生活,更知道这位美国人类学的奠基人一生努力的目标,并非是要提出一个耸人听闻的“主义”来。与此同时,我不排斥摩尔根著述的采用者对这些著述加以再解释的权利。事实上,我从自己的经历中体会到,对摩尔根著述感兴趣的人和机构,权力如此之大,以至于他们通常可以置其原作者思想的本来面目于不顾。这使我从一开始就想将摩尔根模式之成为模式的过程放在一个相对化的世界人类学情景里去考察。

对于专业的人类学家来说,摩尔根一生的著述中最吸引人的,是他的民族志《易洛魁联盟》,而非我这里费了这么多文字重述的《古代社会》。尽管被翻译过来的作品还是《古代社会》而非其他,但翻译者和接受《古代社会》一书基本理念的一代中国人类学家也早就知道《易洛魁联盟》的精彩之处。遗憾的是,时至今日,这部杰作的中文版竟告阙如。

我这样说的意图不是出于自己对翻译这本厚重、难译的书有兴趣,而只是为了表明,在摩尔根人类学生涯的起点上,那一跨文化理解的苦恼早已为他的后期作品埋下了种子。一如特劳特曼指出的,“有三个主要成分融入《易洛魁联盟》的制作中”[2]

其一,摩尔根是一个律师,在他学习法律的过程中,培养了一种看待事物和生活的特殊眼光。而这一点,似乎是摩尔根时代所有人类学家共有的。梅因是法制史教授,兼任英属印度总督府的法官;巴霍芬一生献身于罗马法的研究;麦克伦南则也是一个从事实际法律事务的律师。其他对19世纪中期人类学的创建有贡献的学者,也存在非法学出身的,但他们大多对法制史感兴趣。对于当时的人类学家来说,罗马法是欧洲法律的开端,是文明国度的法律。而在罗马法里,人类学家发现一系列他们能够借用来追溯法律起源的概念,它们都属于以“我”为中心的“亲属称谓”。在罗马法中,甚至可以发现人类学家用来编制亲属关系图谱的方法。罗马法是父系的、个人中心的、家庭主义的,这与人类学家看到的“异文化”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怎么解释不同的关系分类体系之间的差异与联系?那一代人类学家花尽了心血,而摩尔根正是这群人中具有天生的敏感性的一员。

其二,摩尔根参与组织的“大易洛魁社”,是使他对易洛魁氏族社会产生如此浓厚的兴趣的原因。在其自传体的著述里,摩尔根从来没有提过自己是“大易洛魁社”的核心分子,而给人一种印象,似乎他只是其中的一个成员。事实上,对于“大易洛魁社”的组织,摩尔根不仅尽心尽力,而且起着实际的推动、引导作用。摩尔根不敢多提自己的作用,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由青年学子组成的秘密社团,对于它的后果,摩尔根自己很难把握,于是他给自己留下随时“撤离”的余地。这个社团的活动目的,是促进“白种人”与“红种人”之间的感情。在此过程中,摩尔根有了许多令他愉悦的意外发现。其中最重要的,便是易洛魁人的亲属称谓、氏族组织和图腾制度。

其三,也许是因为摩尔根对印第安人有亲善态度,所以在他的人类学生涯的开端,他结识了对他的研究有着巨大贡献的印第安少年派克。1844年,在书店看书时,摩尔根遇见塞内卡族青年派克(印第安名为Hasaneanda),那时这位少年刚16岁,因受过教会学校的良好教育,能讲流利、优美的英语,正为托纳万达保留区的酋长代表团充当翻译。派克的家庭是个进步的印第安之家,他的父亲早已从事农耕,并逐步改变了旧有的被妇女照顾的习惯。他的兄弟姊妹都受到非常良好的英语教育,也正在成为基督徒。总之,派克的家庭“是耕作农业、教育与宗教文明化效果的活证据”[3]。在他们的帮助下,摩尔根比其他任何人更易于深入到易洛魁人的社会中从事研究。

在同时代的所有人类学家中,摩尔根的研究最具备“直接观察”“参与生活”的特征,这与他在“大易洛魁社”及在那家书店里与印第安人的偶遇有关。从《易洛魁联盟》到《古代社会》,摩尔根受时代制约必须走一条漫长的道路。在《易洛魁联盟》里,摩尔根已经表达出对“法理学”在土著社会研究中的意义确信无疑。但是,资料的丰富性、对土著生活的贴近,使这一信念遭到暂时的压抑。随着时间的推移,到摩尔根写作《古代社会》时,他所处的社会和从这个社会内部理解的宗教,将他人类学生涯早期的那些偶遇推到了脑后,使本来至少还有点“人情味”的叙述,退让于“臆想的历史”的宣言。

通过重读《古代社会》,我也重新认识了摩尔根。曾经,摩尔根这个名字象征的,几乎是一个无可救药的“话语霸权”,他与某些“主义”糅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阅读他的作品,有令我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在一个“后摩尔根时代”来重新阅读他的代表作,我看到一个相对真实的摩尔根走近了。在我的这一认识中,摩尔根的田野工作乃是初创,因而不如20世纪初期以来人类学的同类工作做得那么扎实。然而,他那一探索陌生世界的好奇心,使他成为有文化良知的田野人类学的最早实践者。他没有强迫被研究者扮演“信息提供者”的角色,而是早已试图通过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来理解他们的生活世界。在构筑他的理论大厦的时候,摩尔根仍然坚持着这种“参与式”的思考方式。他没有将被研究的印第安人当成与自己极端不同的“异己”来看待,而是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些原始民族与发达的欧洲文明之间的“同祖关系”。我阅读摩尔根的著作时,对于他在行文中流露出来的这种文明的谦逊深有体会,也倍加赞赏。

然而,矛盾的是,充当人文世界“裂缝间的桥”的摩尔根,在他踏上跨文化人类学之旅时,在他一脚踩进易洛魁人的领地时,他的身心已很难摆脱文明的裂缝带来的困境。在尊敬原始人与现代人的共同智慧的同时,由于过于强调原始人的政治智慧与现代政治社会的政治智慧的一致性,摩尔根削弱了自己的著作对于自己的文明的反思力。摩尔根赋予与现代政治社会构成明显反差的“氏族共产主义”特殊的价值,甚至认为希腊时期的民主政治恰是“氏族共产主义”在文明时代的化身。这表明他作为一个“资产阶级革命的产儿”,未能摆脱“资产阶级革命”给他的认识论制约,从而使他的具体研究没能真正融入到被研究者的世界观里。他在从事研究时已尽力接近被观察的社会生活,但一旦进入资料的整理和分析阶段,欧洲中心的、近代主义的、“资产阶级革命的”等所有一切被宣扬为“思想解放”的力量,跃然成为支配他的思想的条条框框。

其结果是,尽管摩尔根阐述的诸多社会形态属于古老的“原始社会”,但他真正关怀的社会形态却是近代社会。试想摩尔根为我们呈现的从氏族社会向政治社会的转变,与社会学奠基人对“共同体”向“法理社会”的近代转型的描述何等相似!人类学家与社会学家一样,真正关注的是那些在他们生活的时代被逐步舍弃的制度如何印证近代新发明的制度的正当性。欧洲社会学家在阐述这一转变和转变的正当性时,入手的地方往往是欧洲本国农村。在他们的历史意象里,以血缘为纽带构成的“俗民社会”,是近代化以前欧洲社会的基本特征。随着近代化的拓展,血缘主义的共同体渐渐地为“法理社会”的地缘政治地理、科层制度、社会再生产方式所取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研究有一个传统分工,即社会学研究近现代工业化社会,人类学研究原始的非西方社会。尽管摩尔根在奠定人类学的基础时也遵循这一学科分类的逻辑,但与早期人类学家一样,他的思路绝对没有脱离社会学的近代关怀。于是,《古代社会》一书论述的转变,虽发生于数千年前早期国家的兴起过程中,但转变的模式却也是共同体向“法理社会”的演化,所不同的无非是,他的资料来自部落社会,他定义的“共同体”是“氏族”。

在重读《古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不禁深受摩尔根展示的易洛魁氏族社会与雅典民主政治的连续性之鼓舞,我甚至觉得后世对于希腊民主政治和公共性的阐述极少超越摩尔根。我深深感到《古代社会》一书要阐明的最主要的一点,正是全人类民主政治的共同基础。然而,这一来自经典重读的印象,却为一个早期留下来的印象所冲淡。自从恩格斯将雅典民主政治的历史改编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的历史以后,摩尔根笔下的雅典民主便再也没有力量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幅批判性的历史图像,在这一图像中,文明史的所有内容变成了不公正、不合理的政治经济制度的历史。如此“反文明”的历史观,给后来的历史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因为所有存在私有制和国家的社会都被定义为不合理的,所以剩下的只有原始社会与它的“否定之否定”了。令人失望的是,文明史的否定并没有消除被想象的文明史的不公正。奠定在革命基础上的,还是具有支配力的国家;历史没有回到氏族社会的年代里,行政的、法律的、意识形态的、经济的势力,一如既往地蔓延于现代性中。

对摩尔根的误读,造就了一个时代或一个局面。在这个时代或局面中,人文世界的裂缝不再是西方与非西方、野蛮人与文明人、部落人与现代公民、共同体与“法理社会”之间的鸿沟,而是文明人的理想之争本身。摩尔根的幽灵被留在了裂缝的一边,在另一边则长期被拒之门外。在供奉摩尔根幽灵的这一边,《古代社会》既是过去也是未来;在驱除摩尔根幽灵的那一边,《古代社会》纯属于过去,它没有未来。前者没有意识到,《古代社会》预示的雅典民主政治的最终胜利,正是这个幽灵的告诫;后者没有意识到,同一种被预示的胜利,是他们存在的根基。终于,摩尔根成为一个教条与一种危险,随着时间的推移,被裂缝的两边都渐渐地抛弃了。于是,人类学家依然在寻找那座“裂缝间的桥”,并再次将这一工作看做是自己的使命。


[1] 萨林斯,《文化与实践理性》,第73页。

[2] Trautmann,Lewis Henry Morgan and the Invention of Kinship,1987,p.39.

[3] Trautmann,Lewis Henry Morgan and the Invention of Kinship,1987,p.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