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培养目标

第二章 培养目标

4、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和良好品质。

5、培养学生具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

6、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

7、培养学生具有自己管理自己,帮助别人,为集体服务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使他们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初步的良好的思想品德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