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教育原则

第八章 教育原则

6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指导,遵照国家对小学生思想品德素质的基本要求,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63、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尊重学生,热情爱护并全面关心每一个学生。特别要关爱缺点较多和有特殊情况的学生。

64、要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点,遵循小学生心理发展的基本规律,运用生动感人的题材和形象化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要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提出不同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坚持因材施教。

65、要对学生进行耐心细致的正面教育,坚持正面启发,积极诱导,使学生掌握正确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标准,调动学生的积极因数。对有缺点的学生更要鼓励他们积极向上,坚持以表扬为主。

66、在教育过程中,既要重视正面灌输,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同时也要提出一些合理、适度、具体、明确的行为要求,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行为训练。

67、要注意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是每个教师的责任,全体教职员工要树立教书育人的思想,把言传身教和教书育人结合起来。教师要以身作则,使学生从教师的形象中感受到所学的道德准则可信,从而激励他们积极行动。

68、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是长时间多方面教育影响的结果,各个年级的教育要注意承上启下,互相衔接。各条教育途径要互相联系,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