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台诗案

乌台诗案

自从三十六岁时离开汴京,将近十年间苏轼一直在地方任职。继杭州通判之后,又先后转任密州(在今山乐)、徐州、湖州知州。苏轼的地方任职生涯可以说颇有建树,每当他离开旧的任所,百姓们都恋恋不舍,簇拥在他的鞍前马后依依相送。他对于自己的政绩自然也很感欣慰。从他来说,请求外任本来是为了躲避朝政中的是非纠葛,然而这是怎么也躲不过的。元丰二年(1070)七月,他转任到湖州不久,突然被朝廷差遣来的特使鹰擒燕雀般地缉拿而去,引得湖州地方的官员百姓惊恐万分,不晓得这位新太守犯下了什么弥天大罪。祸患的起因在于朝堂内的倾轧相争。由于苏轼对变法曾经表示过反对意见,离开朝廷到地方任职后,也不断地关注变法问题,把自己对于新法施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的思索写在诗文中,本来想以此对朝政提供一些裨补,引起君王和宰执对于这些问题的注意。然而自从王安石罢相之后,继任者已经把变法运动当作谋求个人权势的途径,结党营私,打击异己。于是就有一些阿附投机之人抓住苏轼诗文中的片言只语来罗织罪名,弹劾苏轼“谤讪朝政”之罪。御史何正言、李定等人将苏轼的诗辑录成册,上呈皇帝,要求将苏轼“明正典刑”。皇帝命令御史台缉拿严讯,苏轼因此落入诏狱。这就是北宋一次著名的文字狱“乌台诗案”(乌台是御史台的别称)。由吟诗而获罪,本属罕见;身为官员却骤然沦为阶下囚,这一打击也实在太过突兀。这场飞来横祸使苏轼亲友四散、家人震恐。在御史台狱里,苏轼受到强加以罪的指斥与狱吏的呵斥折磨,感到自己已经面临杀身之祸:“梦绕云山心似鹿,魂惊汤火命如鸡。”他绝望地给弟弟写下了诀别诗:“是处青山可埋骨,他时夜雨独伤神。与君世世为兄弟,又结来生未了因。”幸而朝中有一些大臣极力救护,加上皇帝还并不想要他的命,他总算得到从轻发落,结案出狱,被贬到黄州(今湖北黄冈)去做团练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