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安家的曹雪芹
宗学毕竟不是曹雪芹的久居之地,在教习宗室子弟的地方,有一位桀骜不驯、诗酒狂放的当差者,肯定也不会为宗学主管所喜,也许是曹雪芹越来越同自己的上司合不来,也许是原来的上司休沐后,新任上司不能容他,大约在乾隆二十一年前后,他离开了宗学,开始另觅立锥之地。他找到了北京西郊靠近香山的一个叫做黄叶村的小村庄,这是一个地处偏僻的村落。他的朋友们是这样描写这一村居的:“碧水青山曲径斜,薛萝门巷足烟霞”;“于今环堵蓬蒿屯”,“庐结西郊别样幽”;“野浦冻云深,柴扉晚烟薄;山村不见人,夕阳寒欲落。”透过这些诗化的语言,我们可以知道,曹雪芹的这个新居,坐落在一个幽僻而荒凉的山脚下,屋前有水,房舍的四周长满了高高的蒿原,是名副其实的山村蓬屋。曹雪芹从来没有做过农活,不会像陶渊明那样躬耕垅亩,戴月荷锄,那么他将何以为生呢?他是有家有口的啊!从敦诚给他的一首诗中,我们可以看出一点端倪:“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这似乎是说,他曾经有过一段投亲靠友和为人作馆作幕的经历。曹家毕竟是个大户人家,过去阔的时候,也没少资助和帮助过别人,而且亲戚朋友应该是很多的,曹雪芹在走投无路、生计无着的时候,也可能去登门求助或求贷过,当然不会一点收获都没有,但受到人家的冷遇和白眼也是肯定的。他把自己的这些遭遇讲给了好朋友敦氏兄弟听,于是才会有上述那首诗。
不管怎么样,曹雪芹是在京郊西山的一个小山村里安下了家,这里虽然荒僻了些,但却远离“帝都皇城”那一是非之地,而且山水清幽,野趣盎然,令人心清气爽,这就可以使他更加集中精力地致力于文学创作事业。但是,贫穷困苦却如影随形地一直压迫着他,这是可以想见的。潘德舆在《金壶浪墨》中就曾记载说:“或曰传闻作是书(《红楼梦》)者少习华庑,老而落魄,无衣食,寄食亲友家,每晚挑灯作此书,苦无纸,以日历纸背写书,未卒业而弃之,末十数卷他人续之耳。余曰苟如是,是良可悲也!吾故曰其人有奇苦至郁者也。”奉宽在《〈兰墅文存〉与〈石头记〉》注十一中也说:“古老相传,撰《红楼梦》人为旗籍世家子,书中一切排场,非身历其境,不能道只字。作书时,家徒四壁,一几一杌一秃笔外无他物。”这些记载,都不会是望风捕影的瞎说。他的朋友敦诚就说他:“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在穷困的逼迫下,他只好靠卖画来维持生计。曹雪芹多才多艺,诗画双绝,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画几张画卖点钱,倒也可以聊补无米之炊。敦敏就说过:“题诗人去留僧舍,卖画钱来付酒家。”可见卖画确实是他生活费用的来源之一。依据他的一些友人留下来的诗句来推断,曹雪芹比较擅长画山水,也善画石。敦敏有《题芹圃画石》一诗:
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
醉馀奋扫如椽笔,写出心中块垒时。
从诗中我们可以想见曹雪芹的画并非等闲之作,而是他胸中郁勃之气的倾吐,他借用石头的奇姿硬骨来表达自己傲世抗俗的性格和“无才补天”的愤懑;同时,我们也可以知道曹雪芹画画时的风采;酒酣挥豪,兔起鹘落,顷刻而成,掷笔傲然,真是一位有性格、有气度的艺术家。
曹雪芹安家山村,确实穷得可以,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家徒四壁,瓮无储粮,偶尔有好友从城里跑来看他,他也没有很好款待客人的能力,而往往是朋友们自带酒肉,或者是“司业青钱留客醉”,现去人家借钱买酒招待。这种窘迫境况朋友们都是知道的,因而也常常施以援手,时加接济,这也是曹雪芹的生活来源之一。虽然如此,他却并没有为这种艰难的境况所压倒,依然是狂歌自得,孤标傲世,其潇洒开朗、诙谐戏谑的性格和风度,一点也未消减。他看到情投意合的人,便诗酒流连,抚掌而谈,而对那些不入眼的俗物,却毫不客气,白眼以待,一点也不给面子。敦诚说他“狂于阮步兵”,贫而不谄,贫而益骄,这就是曹雪芹!
在天气和心情好的时候,他也喜欢进山转一转,观巍峨的群山,赏芬芳的花草,并顺便探访周围的古寺。西山一带颇多寺庙,大大小小,遍布于林峦泉壑之间,有的兴盛,有的破败,也有一些高人才子看破红尘隐居于此,曹雪芹有时访访他们,看两页经书,作半日清淡,也很感惬意。正如敦诚所说:“暇时阅两三贝叶,或与一二老宿相与啸傲于荒林古刹中,以少息世缘耳。”更多的时候,他只是独自寻游于破寺败庵之中,凭吊残踪,寄托感慨,有时兴来难抑,就随口吟诗,以抒心胸,“君诗曾未等闲吟,破刹今游寄兴深”;“蝉鸣荒径遥相唤,蛩唱空厨近自寻”。那种荒山野岭,农人不去,公子不游,“寂寞西郊人到罕,有谁曳杖过烟林”,只有曹雪芹一人时常前去徘徊瞻顾,兴发无端。
除了山中漫游,曹雪芹经常去的地方就是附近的小酒馆,过几天就去沽点酒,提回家慢慢消遣,有时兴致来了,就在酒馆要一碟小菜,自斟自饮,怡然自得。当然,他手中有闲钱的时候少,大部分情况都是赊账,待到攒到一个时期,或卖画得几个钱,或有朋友赠予了几个钱,他就前来销账,据说在卧佛寺东南佟峪村的关圣庙前有个小酒馆,曹雪芹就常常光顾这里。
乾隆二十八年,即公元1763年,这一年春季,天旱无雨,农户连庄稼都种不上,曹雪芹的家里就更加困难了,他身体也日渐衰弱,以致敦诚三十岁生日时请曹雪芹过去吃酒,他都没能去。春末夏初,北京周围又痘疹流行,几乎半数的家庭都有人染疾,其中尤以小孩为甚。当时有人用诗记下了这场灾难:“三四月交十月间,九门出儿万七千。郊关痘殇莫计数,十家襁褓一二全。”曹雪芹只有一个儿子,是已经去世的妻子所留下来的。他对孩子爱之甚深,这也是他唯一的希望所在。在痘疹流行的时候,曹雪芹天天提心吊胆,生怕自己的孩子也得上这种要命的病。然而,酷霜偏摧独根草,就在夏天快要过去,曹雪芹正在庆幸总算逃过了这场灾难的时候,孩子却染上了痘疹,他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眼看着儿子的病势一天天地沉重,终于不救。他的身心被彻底地摧垮了,整日默默地流泪,哀伤欲绝,最后自己也病倒了。一个有衣食之忧的人,在大灾之年,不要说拿不出钱来治病,就是想吃一顿可口的饭菜也不可得。就这样,一个旷世的才子,世界级的文学巨星,再也未能起来。几个月后,在当年的除夕之日(这已进入公元1764年2月),正当人们燃放鞭炮、送旧迎新之时,曹雪芹竟极其凄惨地离开了人世。曹雪芹死后,身后只遗下一位续弦的妻子,几束未竟的书稿,笔砚零落,备极凄凉。三五好友凑资为他置办了棺衾,草草葬了。一代文豪没有活到五十岁,就过早地被黑暗的时代夺去了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