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与朋友的交往

曹雪芹

十八世纪下半叶,在中国文坛上诞生了一部光焰万丈、辉耀千古的奇书——《红楼梦》,它的问世,不但把我国古典小说的创作推向了顶峰,而且它也代表了我国古典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可以说,如果没有《红楼梦》,那么,我国古代文学宝库就失去了一颗最为珍贵的明珠,那将是中国文化领域的一个莫大的损失。

曹雪芹的青少年时代

《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他名瞮,字梦阮,雪芹是他的号,此外,又号芹圃、芹溪。他的祖先原是汉人,但很早就入了旗籍。他的高祖曹振彦以“包衣”(也就是家奴)的身份跟随多尔衮入关进京,可能在作战中有功于主子,从而使他由“包衣下贱”一跃而上升为“从龙勋旧”。曹雪芹的太祖父曹玺,其夫人孙氏当过康熙的奶母。从曹玺开始,到曹雪芹的父辈一代,曹家父子兄弟相袭,共做了六十多年的江南织造,这是专门负责为皇室收管江南织造业税务、同时也负有为皇帝监视地方大员任务的官职。曹家最兴盛的时期是曹寅一代。曹寅同康熙的关系非常密切,幼年时曾做过康熙的伴读,康熙皇帝五次南巡,曹寅和他的内兄李煦两家,共同在苏州、南京接驾四次,“把银子花的淌海水似的”,这就使得曹、李两家透支了数额十分惊人的公款,怎么也无法还清,只是康熙心知其情,并不追究而已,所以终康熙一朝,曹、李两家都是富贵显荣,非常得势。但康熙一死,情形就完全不同了。雍正上台后,对他的政治对手,以及康熙重用和信宠的朝臣、家奴,一律实行残酷清洗、无情打击的政策。于是先是李煦被罢官,接着曹家也被严令补赔以往的亏空。这时曹寅已卒,曹寅的独子曹閧也因病故去,而由奉康熙之命过继的侄儿曹瞓接任江宁织造,曹瞓也就是曹雪芹的生身父亲。曹雪芹就出生在这样一个已然走上衰败之路的大户人家里。

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即公元1715年,这时的曹家状况,正像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所描绘的那样:“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没很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他的祖父曹寅最先预感到了“家业凋零”、“金银散尽”、“各奔前程”的悲凉下场,一种坐在火山口上、时刻面临灭顶之灾的不祥之兆始终笼罩在他的心头,以致常常把“树倒猢狲散”这句话挂在嘴上,并在临终时发出了无可奈何的“哀鸣”。但这并不影响曹雪芹少年时过着锦衣纨绔、饫甘厌肥的公子哥儿的生活,这样的日子一直维持到他十三岁那年。这一年是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曹家被奉旨查抄,查抄的直接原因是由于驿站骚扰案,但很可能还有更深刻的政治斗争因素,因为不久以前,早就罢官了的李煦被发现曾于康熙五十二年花八百两银子买了五个苏州女孩送给了皇子胤,而胤则是雍正的死对头,这就成了“奸党”了,尽管此时李煦已过古稀之年,还是被残酷地流放到了黑龙江;而李家与曹家的关系实在是太密切了,就是没有别的原因,仅李煦一案,曹家也不能不跟着倒霉,这就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抄家以后,曹瞓被枷号看押,而其“京城家产人口及江宁家产人口,俱奉旨赏给隋赫德。后因隋赫德见曹寅之妻孀妇无力,不能度日”,又从赏给他的家产人口中,在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拨出住房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与曹寅之妻孀妇度命。这是曹雪芹从出生以来所经历的第一次家庭劫难。

经过这样一场祸变之后,曹家的状况急转直下,但还没有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这一方面是因为在雍正看来,曹瞓毕竟不是政治斗争格局中的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尚不需要对他狠下死手,所以抄家过后,事态也就缓和下来了;另一方面,则同曹寅的个人因素有关,曹寅在日,人缘最好,曹家出事,想为之说话的人还是不少的,在事态发生的风口上,这些人暂时不便讲话,一旦趋缓,就会站出来帮忙说点好话,因此,曹家又得以苟延残喘五六年。然而,“流水落花春去也”,在巨大的政治斗争漩涡的裹胁下,曹家这条已经百孔千疮了的破船,终于无法避免地彻底沉没了。这次风浪的具体原因现在已经很难弄清,但估计不外乎是为某些政治、经济案件所株连。经过这次打击,曹家从根本上被抛出了贵族圈子,财产尽没,家仆被卖,成年人都被收监,后来虽然被释,却已无家可归,只能“飞鸟各投林”,各谋各的生路了。这就使曹雪芹从一个娇生惯养、鲜衣美食、在众多男女仆人照料下生活的贵家公子,一下子沦落到一贫如洗、与市井平民为伍的境地。这种巨大的落差,使他对世态的炎凉、人间的冷暖有了更为透彻的认识;这种巨大的落差,也使他尝尽了世间的苦头,受到了旁人难以想象的磨难。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没有经过艰苦生活磨砺的人,是很难有大的作为的。

曹雪芹从小就“天分高明,性情颖慧”,而曹家除了给他提供了别人难以企及的生活条件外,还给他提供了别人难以企及的学习条件。史料证明,曹雪芹的曾祖曹玺,就是一个很有文名的人士。而他的爷爷曹寅更是个才华横溢的读书人,学养极高,尤其是诗词写得相当好,以致有人甚至认为,其文学成就应不在纳兰性德之下,只是人们对他的关注和研究不够罢了。曹寅还是一个大编辑家和出版家,著名的《全唐诗》就是由他主持编刻的。他还对宋诗很感兴趣,收集了很多宋朝诗人的集子,如果天假以年,恐怕他还会编刻《全宋诗》。曹家的几代主人既然那么爱好文学,加上又是巨富,因而藏书异常丰厚,不但经史子集样样俱全,其他杂书也应有尽有。曹雪芹少年时候父亲忙于公务,很少有空对他施以管教,祖母又对他特别溺爱,这就使他能够由着自己的性子“杂学旁收”,随意翻拣家里的藏书,从而造就了良好的文学功底和文学素质,为日后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基础。

沦落为贫民的曹雪芹

曹家彻底败落以后,年轻的曹雪芹被迫沦落于平民之中,与众多的破了产的八旗子弟为伍。满清统治者对八旗人是有一些特殊的优待政策的,如定期发放口粮,喜丧年节另有恩赏等等。但由于这些子弟惰于从事劳作,只知一味地游手好闲、吃喝玩乐,因此朝廷的这点救济并不能改变他们的贫困状况,反而助长了他们的依赖性和挥霍性。这些八旗子弟实在是一些不肖子孙,凭着他们的“天恩祖德”和特殊条件,每日只是游荡戏耍,饮宴、赌博、听戏、唱曲、斗鸡、走马,甚至嫖女人、狎“相公”,无所不为。当然,其中也有一些高雅分子,他们虽然也是玩家,但却能玩出文化来,玩出名堂来,成为画家、书法家、诗人、学者、艺术家、文学家、古玩鉴赏家、工艺制作家等等。曹雪芹就属于这种高雅玩家中的一员。他的爱好是什么呢?是演戏。周汝昌先生曾从一旧本《红楼梦》中找出一则批语:

曹雪芹,为楝亭寅之子,世家,通文墨,不得志,遂放浪形骸,杂优伶中,时演剧以为乐,如杨升庵所为者。

“为楝亭寅之子”当是楝亭寅之孙之误。自元代以来,一些沉沦下潦的知识分子往往混迹于勾栏瓦舍之中,与优伶为伍。在过去,这是一种极为放荡、极为丢身份的行为,因为当时优伶的社会地位极低,仅略高于娼妓而已。曹雪芹这样做是对封建礼法的一种蔑视和反抗,也是对自己不为“圣朝”所容的一种不满情绪的宣泄。在《红楼梦》中,作者写了那么多与演戏有关的事,而且写来驾轻就熟,游刃有余,看来确实是有生活积累的。

在社会上浪荡了一段时间之后,可能是为生计所迫,曹雪芹开始在宗学里当差。宗学是专门为宗室所设的官办贵族学校。据周妆昌先生考证,曹雪芹在宗学里还不是做教习即老师,而是做抄抄写写、助理文墨的高极杂役,以他家获罪的身份和本人没有取得举、贡资格的情况,要当上教习将是很难的。那么,为糊口计,在宗学里当当冷差,拿点薄俸,也算是一个只好如此的选择了。曹雪芹在宗学里呆了多长时间,估计当在他三十多岁到四十多岁的十年左右的时间。在那里,除了必办的公事而外,他喜欢和敦敏、敦诚兄弟二人在一起海阔天空地高谈雄辩,更多的时候可能就是写作《红楼梦》了。

西山安家的曹雪芹

宗学毕竟不是曹雪芹的久居之地,在教习宗室子弟的地方,有一位桀骜不驯、诗酒狂放的当差者,肯定也不会为宗学主管所喜,也许是曹雪芹越来越同自己的上司合不来,也许是原来的上司休沐后,新任上司不能容他,大约在乾隆二十一年前后,他离开了宗学,开始另觅立锥之地。他找到了北京西郊靠近香山的一个叫做黄叶村的小村庄,这是一个地处偏僻的村落。他的朋友们是这样描写这一村居的:“碧水青山曲径斜,薛萝门巷足烟霞”;“于今环堵蓬蒿屯”,“庐结西郊别样幽”;“野浦冻云深,柴扉晚烟薄;山村不见人,夕阳寒欲落。”透过这些诗化的语言,我们可以知道,曹雪芹的这个新居,坐落在一个幽僻而荒凉的山脚下,屋前有水,房舍的四周长满了高高的蒿原,是名副其实的山村蓬屋。曹雪芹从来没有做过农活,不会像陶渊明那样躬耕垅亩,戴月荷锄,那么他将何以为生呢?他是有家有口的啊!从敦诚给他的一首诗中,我们可以看出一点端倪:“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这似乎是说,他曾经有过一段投亲靠友和为人作馆作幕的经历。曹家毕竟是个大户人家,过去阔的时候,也没少资助和帮助过别人,而且亲戚朋友应该是很多的,曹雪芹在走投无路、生计无着的时候,也可能去登门求助或求贷过,当然不会一点收获都没有,但受到人家的冷遇和白眼也是肯定的。他把自己的这些遭遇讲给了好朋友敦氏兄弟听,于是才会有上述那首诗。

不管怎么样,曹雪芹是在京郊西山的一个小山村里安下了家,这里虽然荒僻了些,但却远离“帝都皇城”那一是非之地,而且山水清幽,野趣盎然,令人心清气爽,这就可以使他更加集中精力地致力于文学创作事业。但是,贫穷困苦却如影随形地一直压迫着他,这是可以想见的。潘德舆在《金壶浪墨》中就曾记载说:“或曰传闻作是书(《红楼梦》)者少习华庑,老而落魄,无衣食,寄食亲友家,每晚挑灯作此书,苦无纸,以日历纸背写书,未卒业而弃之,末十数卷他人续之耳。余曰苟如是,是良可悲也!吾故曰其人有奇苦至郁者也。”奉宽在《〈兰墅文存〉与〈石头记〉》注十一中也说:“古老相传,撰《红楼梦》人为旗籍世家子,书中一切排场,非身历其境,不能道只字。作书时,家徒四壁,一几一杌一秃笔外无他物。”这些记载,都不会是望风捕影的瞎说。他的朋友敦诚就说他:“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在穷困的逼迫下,他只好靠卖画来维持生计。曹雪芹多才多艺,诗画双绝,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画几张画卖点钱,倒也可以聊补无米之炊。敦敏就说过:“题诗人去留僧舍,卖画钱来付酒家。”可见卖画确实是他生活费用的来源之一。依据他的一些友人留下来的诗句来推断,曹雪芹比较擅长画山水,也善画石。敦敏有《题芹圃画石》一诗:

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

醉馀奋扫如椽笔,写出心中块垒时。

从诗中我们可以想见曹雪芹的画并非等闲之作,而是他胸中郁勃之气的倾吐,他借用石头的奇姿硬骨来表达自己傲世抗俗的性格和“无才补天”的愤懑;同时,我们也可以知道曹雪芹画画时的风采;酒酣挥豪,兔起鹘落,顷刻而成,掷笔傲然,真是一位有性格、有气度的艺术家。

曹雪芹安家山村,确实穷得可以,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家徒四壁,瓮无储粮,偶尔有好友从城里跑来看他,他也没有很好款待客人的能力,而往往是朋友们自带酒肉,或者是“司业青钱留客醉”,现去人家借钱买酒招待。这种窘迫境况朋友们都是知道的,因而也常常施以援手,时加接济,这也是曹雪芹的生活来源之一。虽然如此,他却并没有为这种艰难的境况所压倒,依然是狂歌自得,孤标傲世,其潇洒开朗、诙谐戏谑的性格和风度,一点也未消减。他看到情投意合的人,便诗酒流连,抚掌而谈,而对那些不入眼的俗物,却毫不客气,白眼以待,一点也不给面子。敦诚说他“狂于阮步兵”,贫而不谄,贫而益骄,这就是曹雪芹!

在天气和心情好的时候,他也喜欢进山转一转,观巍峨的群山,赏芬芳的花草,并顺便探访周围的古寺。西山一带颇多寺庙,大大小小,遍布于林峦泉壑之间,有的兴盛,有的破败,也有一些高人才子看破红尘隐居于此,曹雪芹有时访访他们,看两页经书,作半日清淡,也很感惬意。正如敦诚所说:“暇时阅两三贝叶,或与一二老宿相与啸傲于荒林古刹中,以少息世缘耳。”更多的时候,他只是独自寻游于破寺败庵之中,凭吊残踪,寄托感慨,有时兴来难抑,就随口吟诗,以抒心胸,“君诗曾未等闲吟,破刹今游寄兴深”;“蝉鸣荒径遥相唤,蛩唱空厨近自寻”。那种荒山野岭,农人不去,公子不游,“寂寞西郊人到罕,有谁曳杖过烟林”,只有曹雪芹一人时常前去徘徊瞻顾,兴发无端。

除了山中漫游,曹雪芹经常去的地方就是附近的小酒馆,过几天就去沽点酒,提回家慢慢消遣,有时兴致来了,就在酒馆要一碟小菜,自斟自饮,怡然自得。当然,他手中有闲钱的时候少,大部分情况都是赊账,待到攒到一个时期,或卖画得几个钱,或有朋友赠予了几个钱,他就前来销账,据说在卧佛寺东南佟峪村的关圣庙前有个小酒馆,曹雪芹就常常光顾这里。

乾隆二十八年,即公元1763年,这一年春季,天旱无雨,农户连庄稼都种不上,曹雪芹的家里就更加困难了,他身体也日渐衰弱,以致敦诚三十岁生日时请曹雪芹过去吃酒,他都没能去。春末夏初,北京周围又痘疹流行,几乎半数的家庭都有人染疾,其中尤以小孩为甚。当时有人用诗记下了这场灾难:“三四月交十月间,九门出儿万七千。郊关痘殇莫计数,十家襁褓一二全。”曹雪芹只有一个儿子,是已经去世的妻子所留下来的。他对孩子爱之甚深,这也是他唯一的希望所在。在痘疹流行的时候,曹雪芹天天提心吊胆,生怕自己的孩子也得上这种要命的病。然而,酷霜偏摧独根草,就在夏天快要过去,曹雪芹正在庆幸总算逃过了这场灾难的时候,孩子却染上了痘疹,他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眼看着儿子的病势一天天地沉重,终于不救。他的身心被彻底地摧垮了,整日默默地流泪,哀伤欲绝,最后自己也病倒了。一个有衣食之忧的人,在大灾之年,不要说拿不出钱来治病,就是想吃一顿可口的饭菜也不可得。就这样,一个旷世的才子,世界级的文学巨星,再也未能起来。几个月后,在当年的除夕之日(这已进入公元1764年2月),正当人们燃放鞭炮、送旧迎新之时,曹雪芹竟极其凄惨地离开了人世。曹雪芹死后,身后只遗下一位续弦的妻子,几束未竟的书稿,笔砚零落,备极凄凉。三五好友凑资为他置办了棺衾,草草葬了。一代文豪没有活到五十岁,就过早地被黑暗的时代夺去了生命。

曹雪芹与朋友的交往

曹雪芹一生肯定结交了很多朋友,但由于没有留下什么文字资料,特别是曹雪芹的诗文已经全部散失,因而考察无据,这样与大部分朋友交往的情况就无从得悉了。现在只能从别人留下来的少数诗文中略知一二。

一是敦氏兄弟。敦敏、敦诚与曹雪芹结识于宗学。曹雪芹健谈,“风雅游戏,触景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这一点首先吸引了敦氏兄弟,产生了和他接触的愿望,后来时间长了,他们更发现了曹雪芹其他方面的非凡才能,如做诗、绘画等等,也发现了他那孤高傲岸、我行我素的狂放性格,以及嗜酒如狂,酒后吟诗、作画、谈论更为妙绝的特点。这样,曹雪芹就成了他们“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的好朋友。这种友谊一直持续到曹雪芹过世。曹雪芹离开宗学搬到西郊以后,他们相互往来仍然不少,多是敦氏兄弟去看望曹雪芹,这是因为他们出门总还是有马可骑,有车可坐,要比曹雪芹方便一些;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兄弟年纪要比曹雪芹小得多,理应多去看望曹雪芹。但曹雪芹偶尔也会进一次城,一般都是住在敦家。也有一次是例外,那就是曹雪芹曾长途跋涉回了一趟金陵老家,前后流连了大约有一年多。归京则暂在友人明琳家歇息,刚好敦敏神差鬼使也去明琳家玩耍,隔着院子就听到曹雪芹正在那里高谈阔论,不禁又惊又喜,急忙跑过去与之相见。并当场赋诗一首:

可知野鹤在鸡群,隔院惊呼意倍殷。

雅识我惭褚太傅,高谈君是孟参军。

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

忽漫相逢频把袂,年来聚散感浮云。

有一年秋末,曹雪芹进京来访敦敏,夜里天气突然变坏,下起雨来。曹雪芹很早醒来,正感到身有寒意,忽然看见敦诚从外披衣戴笠而至。二人相见,十分高兴,就边走边聊地出院到酒店吃酒,待到酒酣饭饱,两人谁都没有带钱,于是敦诚当场就解下了随身佩刀作押,这使曹雪芹大为开心,一首长歌脱口而出,从而为我们留下了一段佳话。可惜,曹雪芹的这首诗同他的其他诗文一样,没能流传下来。

二是村塾张宜泉。他自谓“家门不幸,书剑飘零,三十年来,百无一就”;而且嗜酒好吟,孤高愤激,诙谐放达,不为世容,这些都同曹雪芹有相似之处。加上两家相距不远,互相往来就比较多了。有时曹雪芹去访张宜泉,主人就留他住宿,两人“破灶添新火,春灯剪细花”,边饮边聊,直到深夜。有时张宜泉去访曹雪芹,往往携琴载酒,轻移小舟,悄然而至。有时张宜泉在家里找不到曹雪芹,竟赶到寺庙中相聚。而敦氏兄弟来看曹雪芹时,也往往邀张宜泉过来陪酒。可见他们的友谊是很深的。后来曹雪芹死后,张宜泉重睹故居,怀人不见,热泪沾襟,写下了痛悼的诗篇:

谢草池边晓露香,怀人不见泪成行。

北风图冷魂难返,白雪歌残梦正长。

琴裹坏囊声漠漠,剑横破匣影芒芒。

多情再问藏修地,翠叠空山晚照凉。

三是脂砚斋。曹雪芹的《红楼梦》创作,自始至终都得到了一个人的鼎力支持,这个人几十年来一直离曹雪芹不远,甚至可以说,他也在某种程度上参与了《红楼梦》的创作,他就是只留下一个别署的“脂砚斋”。从各个方面推测,“脂砚斋”有着和曹雪芹极为相似的经历,他的年龄应大于曹雪芹,他们两家至为亲密,彼此的家庭情况和遭遇都十分清楚。他很可能就是李煦的儿子李鼎。“脂砚斋”对《红楼梦》一书的贡献是相当大的,他不但对《红楼梦》创作的全过程了如指掌,而且还从多方面襄助《红楼梦》的创作,至于“脂批”对帮助我们阅读《红楼梦》的导引作用和加深理解的作用,则更非后来其他人的评点所能代替。因此,曹雪芹与“脂砚斋”的关系,不但是亲戚、密友,更是志同道合、心心相印的事业合作者,其感情的亲密程度,当非任何其他人可比。正因为如此,曹雪芹的逝世才使“脂砚斋”不胜悲痛,他多次情不自禁地在批语中表达自己的哀伤。如:“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如:“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又如:“今而后,唯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此外还有“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年”的诗句。我们有理由提醒读者,在阅读《红楼梦》一书时,千万不要忘了“脂砚斋”的贡献。

对于司马迁的《史记》,鲁迅曾给予了极高的评价,称这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可以说,《红楼梦》也是一部无韵的《离骚》,是中国古典小说的绝唱,自从《红楼梦》问世以来,中国古典小说就再也没有能出其右者,是真正的一部空前绝后、万古不朽的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