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主义的危机——议会民主制的危机

八 历史主义的危机——议会民主制的危机

此前,德国国家宪法和国家思想的综合被认为是成功的,但我们可以观察到,历史的进程促使梅尼克和特洛尔奇开始怀疑这种综合,受议会制管理的胜利的西方国家对此不无作用。因此,兰克学派所致力于实现的立宪君主制就渗透到了历史主义的危机之中。梅尼克曾说,1918年之后历史主义的危机其实表现为对旧理念感到迷惑,并不安地探寻新理念。这场危机意味着从幻想和狭隘中解放出来,但是,谁如果能在平静的审视中经受住这场风暴的考验,他就能看到历史主义的基本思想熠熠生辉。[186]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梅尼克和特洛尔奇个人政治信仰的危机构成了时代危机的一个缩影。我们的思考最后汇入一个问题:一方面,史学家们经常证实历史主义危机的存在,并觉得自己受到了危机的影响,比如德希奥(Ludwig Dehio),[187]另一方面,议会制的危机同时出现,也受到梅尼克、特洛尔奇和韦伯的推动,那么历史主义危机和议会制危机之间究竟有何关联——无论是一种因果上的关联,抑或是两者都在反思另外一个问题?[188]

显然,世界大战也对这场民主制的危机,尤其是议会民主制的危机负有责任,因为战争有利于威权世界观的滋生。进一步说,危机的积累能够堵死德国向议会君主制及民主制过渡的道路,从而使这种政府体系仍然不能在历史主义母国的政治思想中扎根吗?或者,德国建立西方式政府的意愿很低,是否因为在某一点上,原先条件完全不同的历史主义危机和议会制危机合流,使得历史主义和议会制这两种元素的共同作用无法继续?德国之所以没有议会制理论,是因为议会制体系本身受到了威胁或者被认为受到了威胁(议会制危机),而议会制的精神对手(历史主义曾经参与抵制议会制在德国的渗透)——历史主义虽然在政治基础上被动摇(历史主义危机),但却仍有能力遏制议会制?

如果确实如此,那么就意味着,历史主义在凭借自身力量克服危机的时候制造出了一种新的政治方案,考虑到了新的要求,但没有太多地顾及它的对手——议会制。当立宪君主制失去吸引力之后,梅尼克与特洛尔奇的确试图为历史主义奠定一个新的基础,创建民主制的德国形式。但在他们为应对历史主义和议会制危机而提出的纲领之间,还出现了许多有意思的变体。

受制于内容,以上论述不得不如此抽象,但如果关注为梅尼克和特洛尔奇的思想提供启发和素材的那些事件,上文的抽象论述就会变得容易理解。

因为在一定程度上,议会制体系的引入是1918/1919年德国国家结构转变的唯一可见的表达方式,而我们这些学者政治家的改革意愿可以代表“从俾斯麦到魏玛”的过渡阶段中市民阶层观念的形成,因而他们对待当时政府的态度具有实践意义。毕竟,梅尼克和特洛尔奇的思想应该能让我们了解1871年向1933年过渡时期的那些意图和动机。如果把这些学者的思想工作与因果论的阐释方式混杂在一起,在进行思想史分析时就很容易产生一种带倾向性的历史书写的危险。为了避免这种危险,我们尽力揭示梅尼克等学者的论述中真实存在的复杂性,并探寻这种复杂性的动因。我们的关注点还包括这些学者如何在精神上处理他们时代的情况。但是,至于他们的思想是否推动了后来的一系列发展,我们认为不能下定论,因为我们感兴趣的是他们如何驾驭君主制崩溃的困境,以及如何摆脱文化战争论点的束缚——这两方面的内容都直接涉及魏玛民主制的出发点和他们对纳粹主义的态度。

但议会制的引入也遭遇着障碍,梅尼克在其历史研究中认识到,议会制的障碍是德国历史的命运历程。由于社会—政治的特殊状况,德国政治家比其他人更有必要解决一个困难,那就是有针对性地为国家赋予一个新目标,而不是仅仅根据经验来革新实际的国家状态。[189]

梅尼克对思想史的兴趣恰好遭遇了这种现象。德国政治家相信,悄无声息地改变宪法将过渡到议会制的治理方式。他们把这个信念带入了十一月革命。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各种政治形式却不能使他们满意:由于内阁的构成与帝国议会主席团没有任何区别(即按照多数党的比例代表制而产生),且对政策方针负主要责任的总理在选择部长上不具备建议权,这种政治形式缺乏对负责领导的明确规定。正如巴登大公马克西米连抱怨的那样,这群部长就是政府部门里各派别的代表和看门狗。[190]政府与议会之间出现了新的不平衡,鉴于对这一具体事实的认识,早先反对议会统治的观念(如1914/1915)又占了上风,各种现实考量几乎毫无差别地强化了自由保守主义立宪派在伦理上对议会制的保留态度。

在关于巴克尔(E. Barker)[191]和斯门德分别代表的英国和德国政治思想的介绍中,我们已经表明,转向党派国家曾经可能意味着一条出路,可以摆脱兰克—黑格尔传统的非政治的国家和社会学说造成的困境。但是,所谓“议会党团比例制内阁”不是恰恰刺激了人们对党派民主制的反感,强化了产生一个国家威权政府的愿望吗?改革打算摆脱专制国家,但既要修正宪法现实中已经初现端倪的走向议会制的趋势,又要克服专制国家的缺陷。如果不以国家意义的理念和国家理性的学说为支柱,这种纠偏之举又能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呢?就对国家理性而言,当务之急是找到一种新的带民主色彩的作用形式,既要清楚俾斯麦政治艺术的模式,又愿意因时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