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行政行为法对多样化治理行为的规制困境

第三节 传统行政行为法对多样化治理行为的规制困境

行政行为是行政法学对政府活动的理论概括,是行政法学的核心范畴和概念工具。政府治理行为是政府完成行政任务的活动方式,本质上涉及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因此它属于行政行为理论的研究范畴。伴随政府治理变革,公法关系和政府活动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在以命令与服从关系为特征的高权公法关系之外,产生了协商与合作为特征的互动平权关系。因此,与政府管理相契合的传统行政行为法,无法为政府治理提供充分的合法性和民主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