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法律责任
2025年09月26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本章重点法条索引
【构成犯罪的,需要移送。移送的规定,见附录五】
1.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03年12月2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57号,2014年11月17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4年12月6日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或者职工采取违法手段,妨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西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12年9月12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9月13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3号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社会保险法》和《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