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

英雄

那时,我是一个片警,生活在一个最不起眼的小城。小城春夏秋冬,人们生老病死。我以为这是个没有伟业也绝无英雄之地。但是我错了,英雄就在我们身边,因为这是个英雄辈出的时代,这里是英雄诞生之地。

在此之前我并不是个片警,警校毕业时我的专业成绩年级第一,作为后备干部培养人直接分配到市公安局政治部工作,对于一个刚刚毕业的年轻人来说——金光大道,前程似锦。

我之所以成为一个片警说到底是我的错。我朝我们主任甩了一个杯子,在这之前他泼了我一脸水——因为我说他小舅子是黑社会,用“五连发”轰折了卖瓜小贩的一条腿。这是尽人皆知的事情,可是只有我说了出来,我以为我是英雄,其实我是个傻逼。

半年后的一天,部里开会宣布我上班迟到三次,开会睡觉四次,公文书写两次有误,应承担事故责任,这些事情我都不记得,但这都不重要。宣布处理结果时,部里的五十一名同事都举手表态拥护单位的处罚决定。这其中有我最好的朋友和同学。我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分配到最偏远的乡村做了一名片警。

在那遥远之地我几乎和外界断绝了联系,尽管孤独,我仍把自己视作一个悲情英雄。其实我哪里知道,英雄在我身边俯拾皆是,我不过是个有妄想症的傻瓜,还好我在这条妄想的道路上走得不远。多年以后我与主任重修旧好,调回市局,走上金光大道。

这要感谢一个人——“狗剩”,后来人们叫他“狗圣”。

我是在一次强制拆迁的行动中见到“狗剩”的。

我做片警后的某一年,接到一个任务,各执法单位配合开发商强拆一处民居。这是这片土地上的最后一户人家,户主从前做过猎户,家里养了八只烈狗,其中有只狗王是纯种的藏獒,体重三百多斤。据说一次在山中狩猎碰到了黑熊——这种山林中最凶猛的动物连老虎都惧怕它三分——狗王率领众狗拼死保护主人,咬伤了黑熊,救下了主人。

这群凶悍无比的狗让强拆的人吃尽了苦头。只要强拆的人一来,主人就在院子里放开狗的缰绳,任你城管、公安、防暴队,警棍、电棍统统没用,不少拆迁的人被咬伤,甚至差点咬死,强拆的人谈狗变色,尽管拿着家伙,人多势众,很多人还是没等进门,听到狗的狂叫就吓尿了裤子。

在一筹莫展之时,有人想到了“狗剩”。

据说“狗剩”原是乡间的一个地痞,其貌不扬,其瘦无比,一把年纪了还没个正当事儿做,迫于生计就拜了个杀狗的师傅学杀狗。“狗剩”虽是地痞却生来胆小,平日只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杀狗却不敢,起初连看也不敢。但跟着师傅多年下来杀狗上万,渐渐对狗已无惧怕之心,刀法也日渐纯熟,只是每次杀狗,狗必垂死抵抗,总要费一番周折。

多年后,杀狗师傅老去,临终前授之以杀狗绝学,告知:杀一只狗难,杀一群狗易。杀狗的最高境界不在刀法而在摧毁狗的内心。摧毁它们拼死抵抗、求生的最后一道防线。

从此,“狗剩”不再杀单狗。或两只一杀,或成群杀之。杀狗时也不再用快刀,而是用实心铁棒。杀一只狗时让拴好的另一只狗,或一群狗观看。可以一棒打死的,但绝不一棒打死——不击中狗的要害,在狗身、狗头上一顿猛砸,将活蹦乱跳的狗砸得血肉模糊。

旁边观看杀狗的狗,看着同类被杀先是眼中冒血、拼死挣扎、狂啸,好像恨不得马上咬死杀狗的人。“狗剩”丝毫不为观看杀狗的狗的咆哮所动,轻蔑地看着它们,继续他的杀狗游戏。观看杀狗的狗每咆哮一声,他就用铁棒朝被杀的狗猛击一棒,鲜血和脑浆就一汩汩地从狗的身上、头上冒出来,直到把狗的脑袋砸得粉碎。观看杀狗的狗由开始咆哮,变成轻吠,变成一丝丝低声哀号,然后吓得淌了尿、瘫在地上,最后解了绳索也站不起来了,软软地瘫在那里,用绝望和哀伤的眼神望着杀狗人,任凭他处置了。

一些看过“狗剩”杀狗的人都觉得叹为观止。从此,“狗剩”名声大振,人们谓之“杀狗英雄”,颇有武二郎当年的风采。很多人慕名来看“狗剩”杀狗。食客们先前是为了吃狗而杀狗,后来是为了看杀狗而吃狗,有时还一边吃狗一边看杀狗。

“狗剩”视狗如草芥,狗类视他为魔鬼、国王和圣人。只要在风中嗅到他的气息便伏倒在地,顶礼膜拜,任凭杀剐。“狗剩”成为了“狗圣”。

那天我真的看到了“狗圣”,尽管风烛残年,重新出山的他还是有一种独特的英雄之气。干瘪的身材、佝偻着背,鸡爪一般的手中牵着一只大狗,拎着一根铁棒。强拆大队的人马在离那座孤零零的院子一百米的地方目送“狗圣”。在他推开那扇院门的一瞬间,所有的狂吠戛然而止。

十分钟后,推土机推开院墙,院子里躺着九具狗的尸体。

雪地里的狗(油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