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含油气大区评价
各个国家为了制定国家油气资源的战略方针和策略,往往在全国范围内划分出若干个评价区。我国在第一次全国油气资源评价中,以油气地质特征和分布规律为基础,结合行政区划、经济地理条件和能源供销规划配置,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区、华北区、江淮区、南方区、西北区、青藏区和海域七个评价区。
含油气大区可以是一个大的地质构造单元,也可以是一个地质、地理甚至与行政区划有关的单元,还可以指一个巨型盆地或一群盆地,这些盆地在地质成因结构或含油气层系上具有一定相似性,也可以是石油经济地质有共性的地区。
含油气大区评价是一个石油大国或大的跨国公司为制订远期勘探规划而提出的,其目的在于分析含油气大区的含油气特征与对比选择。含油气大区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石油地质综合研究、资源量预测和经济决策分析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