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用药特点和基本原则
妊娠期是女性的特殊生理时期,对于月经规律的女性而言,一般在末次月经结束后的第14天会进入排卵期,如果这个时候精子与卵子相遇,就形成受精卵,之后会经历胚种期(0~2周)、胚胎期(3~8周)和胎儿期(9~38周)直至胎儿分娩。几乎每个妊娠期妇女都会面临服用药物的抉择,然而我们对妊娠期服用大多数药物的影响知之甚少,因为妊娠期妇女通常不参与药物安全性的研究,相关临床数据十分有限。妊娠期用药关系着母婴安全,妊娠期妇女选择药物时要考虑胎儿是否能耐受,用药选择需特别谨慎。

下文将介绍妊娠期用药特点和基本原则,帮助读者加强对妊娠期合理安全用药的了解。
1.妊娠期用药特点
(1)妊娠期妇女生理特征发生变化:体重增加导致药物分布容积相应增加;胃肠活动减弱导致药物吸收减少;早孕呕吐可造成口服药物流失,影响疗效;妊娠期雌激素、孕激素等激素水平高影响药物代谢;妊娠期肾脏血流量增加,药物经肾脏的消除速度加快,药物作用时间缩短。
(2)药物本身的理化性质决定其是否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高脂溶性的药物容易通过胎盘,低脂溶性的药物不易通过胎盘;大分子量的药物不易通过胎盘,小分子量的药物容易通过胎盘。胎儿肝肾功能发育不完善,影响药物的代谢和排泄,易造成药物在胎儿体内蓄积。
(3)妊娠期不同阶段对药物的敏感性不同:受精后14天左右,药物对胚胎的影响为“全或无”,即胚胎要么死亡流产,要么存活发育。受精后3~8周,此阶段为致畸高度敏感期,用药不当可导致胎儿脏器形态异常而出现畸形。受精后9周至分娩,此阶段胎儿对药物相对不敏感,但有些药物会对胎儿的脏器功能、神经系统、生殖系统等产生影响。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FDA)依照药物对胎儿的危险性将药物分级为A、B、C、D和X级(表1-1)。一般A级和B级药物相对安全,用药指征明确时可遵医嘱使用:正常剂量的维生素属于A级药物,部分头孢菌素属于B级药物;C级药物需要仔细权衡利弊后使用;D级药物一般不建议使用,如丙戊酸钠等;X级药物禁用于妊娠期妇女,如利巴韦林、碘甘油等。
表1-1 美国FDA药物妊娠期分级

2015年6月30日,美国FDA制定了新的妊娠/哺乳期用药规则(简称PLLR)。新规则要求在原说明书中删除妊娠期用药五级分级相关信息,提供针对孕妇、胎儿及哺乳期婴儿更多的有效信息,包括药物是否泌入乳汁、是否影响婴儿等。这项工程可能会持续数年之久,数千种药物将根据最新的研究信息修订说明书,让医务人员及妊娠期妇女对治疗用药更加了解。
2.妊娠期用药基本原则及常见禁用药物
(1)基本原则:请记住“一个坚持,两个必须,三个尽量”原则。
①坚持不用妊娠期禁用药物。
②必须有明确用药指征,权衡利弊后方可用药;必须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处方药或非处方药。
③妊娠3个月内尽量避免使用药物;尽量单一用药,避免联合用药;尽量选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老药”,而非“新药”。
(2)常见禁用药物:部分常见的妊娠期禁用药物如表1-2所示。
表1-2 部分常见的妊娠期禁用药物

(崔 舟 李亮霞 杜宏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