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主要类型

二、消费税的主要类型

(一)依据消费税税负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划分

1.直接消费税

直接消费税是一种对个人的实际消费支出进行的课税,直接向消费者进行消费税的课征。在税收工作开展期间,纳税人和负税人都是相应的消费者。在西方,很多经济学家也将其称为消费支出税或个人消费税,其主要是以一定时期内消费者个人的实际能力作为课税的标准,这一消费税类型主要是根据纳税人的综合负担能力设置的课税。

2.间接消费税

间接消费税又被称为流转税或间接税,其是以商品的成交量和交易的成交数额作为依据而进行的一种课税。在此过程中,这一消费税类型主要向商品的经营者进行税款的征收,征收的税款可以通过价内税或价外税等形式向消费者进行转嫁。因此,在这些纳税形式下,消费者往往是间接的纳税人和税负的实际承担者,因此,经济学者将其归纳为间接税的范畴中。就目前而言,在税收工作开展期间,部分国家尝试过进行直接消费税的改革,但是均以失败告终。由此可见,直接消费税仍处于一个理论的探索的阶段,并未得到充分的应用和推广。现阶段,世界各国在税款实施过程中主要以间接消费税作为主要实施模式。

(二)依据课税范围与目的划分

1.一般性消费税

从理论的角度分析,一般性消费税涉及的对象是所有最终消费品,其具有税率统一和税收范围宽泛等特征。从目的的角度来看,一般性消费税的实施目的主要是为了帮助政府取得相应的税收收入,以便有效实现国家财政水平的提升。因此,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一般性消费税的所得税收入过程中需要尽量确保税收中性原则的合理践行,即税收工作不可对经济活动造成较大干扰。(https://www.daowen.com)

2.选择性消费税

选择性消费税是指选择部分消费品对其进行消费税的课征,其税收范围相对较为狭窄,且在设置的过程中通常具有一定的选择性和限制性。与此同时,在对相关课税进行征收的过程中,选择性消费税的税率通常具有相应的差异性,例如汽油税、酒税、烟草税以及盐税等,这些均可以被视为选择性消费税。与此同时,从政府税收政策意图的角度分析,选择性消费税通常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政策目标而使用的一种方法与政策工具。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选择性消费税可以充分体现政府的内在政策意图,其有利于帮助政府以税收的形式对经济进行合理调控。因此,选择性消费税的本质属于一种矫正性的税收。在研究工作开展期间,通过对征税的范围和宽度进行分析,选择性消费税被进一步划分为扩展型选择性消费税、中间型选择性消费税以及有限性选择性消费税等三种税收类型。其中,扩展型选择性消费税的扣税范围较为广泛,涉及的消费品多达数十种且实施期间征税范围扩展至消费品及相关资料范畴中。中间型税收的范围扩展至相应的食品,如对谷物制品和奶制品等进行课税的征收,通常情况下,其涉及的消费品数量在15~30种。相对而言,有限性选择性消费税涉及的内容相对较狭窄,其主要包括石油、机动车、烟草以及含酒精饮料等应税消费品,一般不会超过15种。

(三)依据课税地域的角度划分

1.国内消费税

国内消费税通常是指在国境内课征的除关税以外的其他所有消费税的总和。在这一问题上,国内消费税主要是指本国政府对于国内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后设置的相应消费税内容,其涵盖了国内各项产业和商品的诸多方面。

2.国境消费税

国境消费税是与国内消费税相对的另一种税收形式,其主要是指在国境课征的各类关税。大量研究资料表明,在国际交易工作开展期间,国外的货品在进入本国市场时,国家往往会对相关商品设计一定的税收标准,其均属于国境消费税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