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收与管理

一、 个人所得税征收与 管理

(一)个人所得税的内涵

个人所得税指的是对在本国境内正常居住时间满一年的个人,根据个人收入征收一定比率的税额。事实上,个人所得税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由经济迈入新发展时期、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首先实行,进而被全球各国学习和实施。对个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数额虽然不大,但是由于每个人都要参与,整体数额还是非常可观的,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不仅能够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还能推动国内人民收入均衡化,从而维持宏观市场经济的和谐健康发展。可以说,高效精细化管理的个人所得税对促进国家发展非常有利。因此,我国对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征收工作都有明确规定,包括对税收调整的决定、税收组织系统性以及征收监督管理等方面,都由税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相应的税收制度,从而进一步优化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过程,提升社会性工资收入的公平性,减少贫富差距,促进共同富裕。

(二)推动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重要作用

1.调节社会收入

我国市场经济起步时间较晚,虽然经过几十年的经济发展改革,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收入不均问题仍然无法避免,这其实也是发展中国家不同程度都会存在的经济问题。20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实施市场经济制度,鼓励私营企业开放经营、走出国门,这使得国内经济发展速度突飞猛进,再加上国家相关商务部门对经济发展的大力扶持,让多数家庭摆脱了贫困,开始逐步走入小康社会,但是相对贫困人口仍然存在,当少数人开始富裕起来,社会矛盾就会进一步凸显,政府就需要出面加以调控,最大限度调节收入不均问题,个人所得税的出现和运用就显得很有必要。一方面,对收入较高人群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有效增加财政收入;另一方面,还可以让相对收入较低人群体会到社会公平,缓解收入差距带来的社会问题,从而进一步推动社会公平的最终实现。

2.优化纳税意识

虽然很多年前我国就已经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很多公民仍然对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征收信息一无所知,这也无形之中增加了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过程中的难度。因此,税务部门要有意识地强化对社会人群进行个人所得税知识宣传,让每位具有纳税义务的社会公民能够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对纳税的义务性和强制性有更深刻的自我认知,不断加强社会公民的纳税意识,从而营造出良好的知税纳税氛围,让社会公民主动履行纳税的个人义务,保障纳税工作的顺利进行。

3.增加财政收入

个人所得税虽然个人征收比率较低,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综合下来,个人所得税每年的征收金额也呈现出逐步增加的良好态势,甚至从近几年政府部门工作报告中可以看出,个人所得税的税收金额是目前我国所有税收种类中征收最为稳定的税收种类,对我国财政收入的增加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虽然目前看来,个人所得税已经遇到了一定发展瓶颈,但是在后续时间还会有较大发展空间,毕竟国内个人所得税具体实施标准和比率一直在动态调整,同时纳税群体也在逐步增多,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个人所得税在我国财政收入中的占比还会有所增长,为我国财政收入运营提供了一定保障。

(三)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1.税收收入方面

随着全球经济多样化的发展,社会群体收入渠道也开始增多,除了依赖固定的工资收入,社会人群一般还会通过各种副业来获取一定的额外收入,以此增加家庭收入,提高生活水平。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群体从副业中获取的经济收入就属于隐性收入。我国目前现有的税收制度无法获得完整的个人收入情况,很多收入来源过于复杂,也很难进行追溯,这无疑给税收监管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很多人也就会逃避纳税义务,从而产生漏税的社会问题。如此一来,不仅不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和积累,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贫富差距,个人所得税的最初纳税目的也就无法真正实现。

2.纳税管理方面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我国国内经济也在迅猛发展,根据经济发展情况,我国税务相关管理制度也在不断优化改进,尤其是在全国公民征收个人所得税方面,更是紧跟时代发展潮流和趋势,不断进行自我优化与改进,从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个人所得税的新标准和高要求,经济社会不断实现着自我的更新和完善。当国内税务相关管理规定不断自我更新的同时,税务部门也在关注纳税人的真实需求,根据工作反馈不断提升税务征收工作的服务质量,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与国内税务部门始终处于和谐有序的合作关系中。不过,纳税过程中仍然会出现不可忽视的问题。首先,大多数个人所得税征收基数来自纳税人的基本工资收入,税务部门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一般不与纳税人之间产生直接联系,而是由纳税人所在企业单位按照相应税率进行缴纳,如此一来,个人对自己承担的税务关系就不太了解。其次,税务部门更侧重于对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按照相应流程进行税费收缴,无法从根本上关心纳税人的真实需求。因此,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纳税管理工作都需要不断提升自身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协同征税方面

通常来说,对全国公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工作过程都比较复杂,需要耗费大量人力资源和工作时间,无法在短时间内实现高质量工作目标,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协同征税往往能够发挥出最佳作用。协同征税指的是在税务机构工作任务较重时,选取一些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下产生的税务中介,共同完成某项税费征收工作。不过,目前我国税务中介服务行业发展还不够成熟,需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致力于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从而进一步提升整体税务服务能力,优化推动我国税务行业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