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

肖像

你很丑,但这仅限于外貌。

——戛尼翁舅舅对年轻的亨利·贝尔如是说

黎歇留大街的这个小阁楼里,夜色浓重。书桌上燃着两支蜡烛,从中午起,司汤达就在写他的长篇小说。现在他一下子扔掉手里的羽毛笔:够了,今天就写到这里!此刻休息一下,出去走走,好好吃上一顿,在社交圈子里,开开心心地和人交谈,和妇女厮混,使自己生气勃勃。

他做好准备,穿上外套,戴好假发:现在再赶快往镜子里瞅上一眼!他打量自己,立刻就有一道讽刺的皱纹把他的嘴角扯弯:不行。他不喜欢他这张脸。这是一张什么样的斗牛犬似的脸,圆滚滚的红脸膛,毫不俊俏,粗里粗气,肥头大耳,市民气十足,唉,那个鼻孔很大的鼻子,厚厚的一大团,叫人恶心,搁在这张乡里乡气的脸庞中央!虽说那双眼睛长得还不赖,小小的黑眼睛闪闪发光,充满了闪烁不定的好奇心,可是在那沉重的轮廓分明的正方形额头下面,眼睛在浓重的眉毛底下陷得太深,显得太小:当年别人在团队里就因为他眼睛太小,嘲笑他是个中国人[8]。那么,在这张脸上还有什么可以称道的呢?司汤达望着镜中的他,暗自发火。没有什么可以称道,没有清秀文雅的线条,没有灵气十足、朝气蓬勃的神气,整个脸都显得粗笨、庸俗,最最糟糕的市民阶级的模样。只有那个长着一副褐色络腮胡子的圆滚滚的脑袋,也许可以算是这个令人厌烦的身体上面最好的东西了;因为从下巴往下,脖子太短,就拧巴在一起。再往下,他简直都不敢再往下看,因为他痛恨他那傻气十足、实在过分夸张的肥胖肚子和实在难看的两条短腿,如此艰难地承载着亨利·贝尔这个沉重的大块头,所以他中学同学都管他叫“活宝塔”。司汤达还一直在镜子里寻觅一点什么安慰。一双手还行,是的,手还过得去,像女人的手一样娇嫩、灵活、柔软,手指尖尖,指甲修剪得非常光滑,透着些许灵气、贵族气派。再就是皮肤,像少女的娇嫩肌肤,敏感而又柔和,泄露出柔情脉脉的思绪,多少含有些许贵族的风采和纤细的感情。可是谁会看到、谁会注意到一个男人身上的这些女性的细节?女人总是只问脸长得怎么样,身段如何?而这些东西,他已经清楚知道了五十年之久,这些东西都粗俗不堪,无可救药。奥古斯丁·费龙[9]说他的脸只配裱糊匠的脑袋。蒙色莱[10]说他是个“长着小铺老板脸的外交官”;可是即便是这样的鉴定,他觉得都还过于友好,因为司汤达现在心情懊恼地直盯着铁面无私的镜子,在作出自我判断:“意大利的屠夫”[11],整个一张意大利屠夫的脸。

但是倘若他,这个身体肥胖结结实实的大块头,至少举止粗暴,男性十足那也不错啊!有些女人就服那些虎背熊腰的壮汉,一个哥萨克在有些时候比一个花花公子更容易讨她们的欢心。可是卑鄙的是,他知道,这个粗壮的农夫一样的身材,他身上血脉偾张,脸庞通红,仅仅只是装装样子的假货,是血液发出的虚假情报。这个庞然大物般的男子身体里面却是一束纤细灵敏、几乎可说是病态般敏感汇成的神经。所有的医生都不胜惊愕地称他为感觉灵敏的怪物[12]。这种像蝴蝶一样轻佻的心灵却偏偏缝在这样一堆肥肉之中——这可真是灾难!不知道哪一个夜魔在摇篮里把他的肉体和灵魂给偷偷地换掉了,因为这一病态的过度敏感的心灵在它那粗蠢的皮囊里面,稍一激动就如何地冷得发颤、不断发抖。隔壁房间里有扇窗户没有关上,这布满纤细血管的皮肤上面就立刻激起一阵寒噤。有扇房门砰地一下关上,他的神经就猛地一震,激起锥心的痛苦。要是飘来一股臭味,他就马上头晕。一个女人走到跟前,他就六神无主,心惊胆战;或者因为恐惧,反过来变得粗鲁不堪或者做出有伤风化的动作。这种肉体与神经的混合真叫人难以理解!干吗长这么多肉,长这么多肥肉,挺这么大个肚子;干吗这粗壮的马车夫一样的骨头架子缠绕着蛛丝般细密、脆弱的感情;干吗要给这样粗蠢、不讨人喜欢、笨重的身体配上一个这样繁复过敏的灵魂?

司汤达扭头离开镜子。这个外表已无法挽回,他从青年时代起就知道这点。即使让魔术大师充当裁缝,在他的背心下面添加一件紧身马甲,把他沉重下垂的肚子巧妙地往上一挤,给他用里昂的丝绸制作一条出色的齐膝裤子,遮住他可笑的短腿,也无济于事。染发液在他早已花白的鬓角上,把一道富有男子气概的浓眉染黑,这也无济于事。一顶时髦的假发遮住他业已光秃的头顶,再加上绣着金线的公使礼服和精致修饰过的微微发光的指甲,这一切全都无济于事。这些巧妙的手段和修饰,只能对他稍加拾掇,掩饰了他身上的肥肉和一身的衰败。可是,在马路上没有一个女人会转过头来向他张望,没有一个女人会怀着狂喜的心情注视着他的眼睛,就像德·瑞纳夫人[13]凝视她的于连,或者德·夏斯德莱夫人[14]凝视她的吕西安·娄凡一样。没有,她们从来也没有注意到他,即使当他还是一个年轻的少尉时,她们都没注意他,更何况现在,他的灵魂已陷在厚重的油脂里,年龄已使他额上布满皱纹。完了,一切全都玩完了!凭着这样一张脸不可能在女人那里鸿运高照,此外别无其他幸运!

于是只剩一途:放聪明点儿,变得机智灵活,在精神上吸引人,显得有趣,把人们的注意力从脸上引到内心,通过出人意表的言谈举止来使人目眩神迷,蒙蔽人们。天才可以弥补美貌的缺失。必要时,机灵巧妙可以取代相貌美丽。既然相貌这样不讨人喜欢,无法从审美的角度来打动女人的感官,那就只好凭聪明才智来吸引女人。于是在多愁善感的女人那里就装出一副抑郁忧伤的模样,在轻浮佻达的女人那里就摆出玩世不恭的神气,有时候就要反过来,永远提高警惕,永远俏皮风趣。博得一个女人的欢心,你就能得到她。聪明地抓住女人的每一个弱点,即使自己冷静异常,也要装出感情炽烈。倘若自己欲火中烧,也要装得冷若冰霜。用情绪变幻来使女人目瞪口呆,使出各种花招使女人晕头转向。永远要显示自己与众不同。尤其不要错过任何机会,要百折不挠,不怕失败。因为有时候女人会忘记一个男人的脸,在稀奇古怪的仲夏夜里,不是连蒂泰妮娅[15]也会亲吻一个驴头吗?

司汤达戴上了时髦的帽子,拿起黄色的手套,在镜子里试着摆出一副冷漠的、嘲讽的微笑。是啊,今天晚上他就带着这副神气去出席德·T.夫人的晚会,冷嘲热讽,玩世不恭,轻浮佻达,冷如山岩:得使人惊讶,引起人们的兴趣,使人神魂颠倒,让话语像一张闪闪发光的面具,套在令人憎恶的这张脸上。只有一上来就使人目瞪口呆,一下子就引人注意,这是最妙的绝招,在大声喧哗后面隐藏着内心的胆小怯懦。在他走下楼梯的时候,他已经给自己想出了一个声音响亮的进入沙龙的场景:他要仆人今天在沙龙里通报,他是商人凯撒·邦贝先生,然后他才走进沙龙,佯装一个健谈已极、大声讲诉的羊毛商人,不容任何人插嘴说话,把他那虚构的生意说得花里胡哨、放肆大胆、冗长不堪,直到那些哈哈大笑、好奇心切的人全都一股脑儿地为他征服,妇女们都习惯于他这张面孔。然后再像放烟火似的,说上一通趣事逸闻,内容刺激,趣味盎然,说得妇女们的感官全都轻松活跃起来,然后找个阴暗的角落,有助于把他肥胖的身躯遮掩一二,再喝上几杯潘趣酒:说不定,说不定,到午夜时分女人们还会觉得他颇为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