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2025年09月27日
二、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在混凝土结构构件中,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称为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的规定,构件中受力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混凝土结构,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表1-2的规定。
表1-2 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c (单位:mm)
注: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大于C25时,表中数值应增加5mm。
2.钢筋混凝土基础宜设置混凝土垫层,基础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从垫层顶面算起,且不小于40mm。
3.对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结构,最外层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表中数值的1.4倍。
当有充分依据并采取下列措施时,保护层厚度可适当减小。
1)构件表面有可靠的防护层。
2)采用工厂化生产的预制构件。
3)在混凝土中掺加阻锈剂或采用阴极保护处理等防锈措施。
4)当地下室墙体采取可靠的建筑防水做法或防护措施时,与土层接触一侧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可适当减小,当不应小于25mm。
当梁、柱、墙中纵筋保护层厚度大于50mm时,宜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当在保护层内配置防裂、防剥落的钢筋网片时,钢筋网片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