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气压焊安全措施

二十、钢筋气压焊安全措施

1)供气装置的使用应严格遵照国家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督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施焊作业应遵循《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中气焊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氧气的工作压力不得超过0.8MPa,乙炔的工作压力不得超过0.1MPa。

2)氧气瓶、乙炔瓶阀应保证严密不漏气,瓶上严禁粘油;氧气瓶工作前应开气吹掉污物,氧气表与瓶阀连接要紧密,以免跑气或脱落伤人。

3)氧气瓶、乙炔瓶、氧气表、乙炔表及皮管有漏气时,要及时修理,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压接设备要定期检查鉴定,有毛病的工具和设备不得使用。

4)作业地点及下方,不得有易燃品、易爆炸品。施工现场使用氧气瓶、乙炔瓶、压接头钳时,三者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如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遮挡措施。不得将点燃的焊炬随意卧在模板或挂在钢筋上。

5)每个氧气瓶、乙炔加压器只可装一把焊炬。安装夹具前要检查,若发现夹具、顶丝有裂缝和损坏要禁止使用,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6)焊炬火焰熄灭,或发生回火时,均应先关闭焊炬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7)施焊现场应设置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龙头等,但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8)焊接操作人员应配戴气焊防目镜、手套、安全帽。雨雪天应有防滑措施。高空作业时,脚手架要支设牢固,并设护身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