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画中的佛教伦理思想
(一)避苦求乐的人生观
从佛教的创建起,佛教的基本教义便是避苦求乐。佛教创建者悉达多(释迦牟尼)之所以出家修行,据佛经《修行本起经》记载,他太子时,久在深宫,思欲出游,一出东城门,便见一“头白齿落,皮缓面皱,肉消脊偻,支节萎曲,眼泪鼻涕,涎出相属,上气喘息,身色黧黑,头手疣掉,躯体颤慑”,踞于道旁的老人,于是感叹:“人生于世,有此老患,愚人贪爱,何可乐者?”出城南门,又见一“身瘦腹大,躯体黄熟,咳嗽呕逆,百节痛毒,九孔败漏,不净自流,目不见色,耳不闻声,呻吟呼吸”的病人;出西城门,则见一“肉坏血流,膖胀烂臭,无一可取,身中有虫,虫还食之,筋脉烂尽,骨节解散,髑髅异处,脊胁肩臂、脾胫足指各自异处,飞鸟走兽竞来食之”的死人,于是更加“愍念众生有老病死苦恼大患”。而一当出北城门,看见“行步安详”、“已免忧苦”的僧人,便禁不住内心那避苦求乐的心情:“善哉!唯是为快!”莫高窟北凉第275窟南壁所绘《太子出游四门》的故事画便描绘了有关内容(图74)。
图74 北凉第275窟南壁 太子出游四门(局部)
悉达多为避苦求乐出家修行,而在具体的修行过程中,本来也想同一些苦行僧一样,以毒攻毒,以苦行的办法来摆脱苦境,谁知在六年的苦行中,由于仅喝一点豆羹赖以活命,弄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于是“欲求好食”向村女乞求营养丰富的牛乳来滋补身体。这以后在有了健康的身体和愉快的精神的基础上,才一下子在菩提树下悟出“四谛”,佛教也才由此而生。
从悉达多出游四门所遇所感和出家修行之目的,又从悉达多本人在最初的修行(并非佛教的修行)中由苦行改为非苦行,均可看到佛教既不主张苦行,也不主张弃乐求苦,而是恰好相反。
再从佛教的基本教义“四谛”来看,也是如此。所谓“四谛”,即“苦、集、灭、道”四谛,“谛”是“真理”的意思。佛教认为,人世间一切皆苦,具体为“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等等。这是人对自身周围的一种认识,也是一种对现实的不满。由不满自身周围之苦状,进而探究其因,这“因”便是“集”;探求苦闷之目的是为了摆脱苦境,希望由“不满”而变为“满”,即努力“避苦”、“弃苦”,弃苦后的最高境界为“涅槃”,这就是“灭”;为达到“涅槃”境界而进行的修行方法,便谓之“道”。“四谛”是要求人们在认识了自己的“苦”境以后,利用修“道”的方法,消除烦恼之因,达到“寂灭为乐”的“涅槃”境界。所谓“涅槃”,又叫“入灭”、“灭度”、“圆寂”等,是佛教所宣扬的人们靠修行达到的最高境界。人们一谈到“灭”,一谈到“涅槃”,便立即联想到“死”。在世人的心目中,“死”是最大的痛苦,许多人都想长生不老,都想避死,都想避开这最大的痛苦,于是一般人便以为佛教“弃乐求苦”。
从现象来看,佛教所追求的“灭”,所追求的“涅槃”境界,确实具有“死”的形式,并且在具体的实践中,通过修道达到“灭”或“涅槃”的境界时,人确实便要“死”去。因此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佛教确实追求“死”。但是从本质上看,四谛之“灭”,以及所谓“涅槃”之境界,虽然在一定形式上确实包括了人们常说的“死”在内,但由于佛教教义之根本,包括“四谛”之根本,是因果关系,即佛教把整个宇宙的一切都看成是因果循环,故从佛教基本教义出发而论,所谓“灭”,所谓“死”,不过是某一事物在其因果循环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已。“死”是“涅槃”的一种形式,但“死”不等于“涅槃”,“死”是到达“涅槃”境界途中的一个环节,通过“死”可以到达“涅槃”境界,但“死”后不一定到达“涅槃”境界,“死”后还可能变为畜生、饿鬼,降到更低精神境界。佛教追求的不是通向更低精神境界的死,而是追求通向更高精神境界之死。显然,这是追求一种“乐的境界”。佛教认为通向“涅槃”境界的“死”这个环节对于人生来说,并非痛苦的环节,而是摆脱痛苦的环节。这就如同现代许多国家研究的“安乐死”问题一样。我们既不能把寻求“安乐死”的病人说成是“弃乐求苦”,更不能把主张让病人“安乐死”的医生或学者说成是“弃乐求苦”。佛教教义中的“灭”,实际上就如同这种“安乐死”。
不过,佛教所宣传的“灭谛”和其追求的“涅槃”境界,和现代医学界中所说的“安乐死”亦有所不同。“安乐死”之死意味着一个人的生命之结束,而佛教之“灭”或“涅槃”则意味着一个人的生命中的一个阶段;“安乐死”意味着就此了结,“灭”或“涅槃’”并不意味着就此了结,而把着眼点放在那“了结”之后:概言之,一个追求“安乐”之“死”,另一个追求“死”后之“安乐”。
不管是佛教的“灭”或“涅槃”也好,还是国外医学伦理学中的“安乐死”也好,有一个共同的本质,便都是“避苦求乐”。
另外,人们追求的西方极乐世界,更是反映了佛教和广大民众的避苦求乐思想。
有了正确的人生观,才可能有正确的人生目标和行为。避苦求乐的人生观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它是佛教的自利利他道德原则的思想基础。它不仅指导个人的行为,同时也指导如何处理个人和社会的关系,所以具有很重要的普济于世的意义。
(二)自利利他的道德原则
众所周知,佛教宣扬的阿罗汉果强调自我解脱,而菩萨果则一方面考虑自我解脱,另一方面要求帮助众生也获得解脱。从道德基本原则,即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而论,罗汉是以利己为根本目的,菩萨果是自利利他,即两者兼顾。如《佛说无量寿经》认为:“自利利人,彼我兼利”。丁福保《佛学大辞典》有所谓“二利”的概念,里面明确指出:“上求菩提为自利,下化众生为利他。小乘之行,唯为自利,菩萨之行,乃兼利他。”按照大乘佛教的要求,菩萨的修行方法可以归结为六种,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等所谓六度。就个人与他人的关系而言,在六度中,尤其注重“布施”,因为“布施”是所谓“自利利人”、“即帮助自己解脱,又帮助众生解脱”的最直接体现。布施的原则是:“若有来求而不爱惜,辄能尽施。”[13]例如据佛经说,有一个叫须达拏的太子,喜好布施济度,不仅将国家的库藏施舍一空,甚至将涉及国家生死存亡的镇国之宝白象也毫不犹豫地施与敌国,更有甚者,连亲生骨肉也不顾,把两个儿子送与恶人为奴仆(敦煌壁画中描绘有须达拏太子亲自以绳缚二子交给恶人,二子依恋父母不肯离去,太子皆以鞭抽打,二子血流于地等感人泪下的生动形象)。
值得注意的是,“布施”并不是纯粹利他的,利他的同时也利己。施出的愈多,将获得的也就愈多。如上述须达拏太子慷慨将一切都布施后,便因此感动上天,不仅使太子复获大富,全家团聚,并且敌国也为之感化,遣使送归宝象,两国结好,太子还由此成了佛。敦煌壁画中有不少类似的佛经故事,如北凉第275窟“尸毗王割肉贸鸽”故事中,尸毗王为了拯救鸽子,不惜割取自己身肉,而此行为使天地震动,天神则以神通力,使尸毗王身体复原完好(图75);“快目王施眼”故事中,快目王将自己的双眼挖出,施与敌国间谍后,眼眶里又长出了比以往更加明亮、美丽的眼珠;“月光王施头”故事中,月光王将头施与恶人劳度叉后,上天诸神从天而降,同声赞叹:“月光大王,以头布施,功德道行,都已圆满。”而恶人劳度叉却被人人唾骂痛斥,最后心碎肝裂,吐血而死(图76)。最悲壮的是北魏第254窟“萨埵太子舍身饲虎”的故事,萨埵出游山林,见一母虎带数幼虎,饥渴交迫,行将死去,萨埵便以竹刺喉出血,投崖饲虎,让饿虎舐血啖肉。这一行为不仅立即使层层天神为之感动,为之祈祷赞颂,太子亦因此成佛上天,并且长期以来为世人称叹,成为千古美谈(图77)。
图75 北凉第275窟北壁 尸毗王本生
图76 北凉第275窟北壁 月光王本生
从以上所举数例可以看出佛教的“布施”行为,从思想动机来看也是自利利他。如《阿差末菩萨经》卷2所云:“以手施人,后为一切道法之首;耳鼻施者,后身具足,无一缺漏;以眼施者,后逮法眼为一切首道法之眼;以头施者,后所生处,三世特尊,独步无侣,诸通敏慧;肌肉施者,后成佛道,人来听经;破骨以髓施者,后得佛身,身如金刚,无能动摇”。“施手”是为了成为一切道法之首,“施耳鼻”是为了后身具足,“施眼”是为了得法,“施头”是为了成为三世特尊,“施肌肉”是为了成佛道,“施骨髓”是为了得佛身。
“布施”、“持戒”等六度的目的,在于为菩萨积累觉悟成佛的功德,亦简称“植德本”。“功德”包括一切可以获得后福和成就佛的思想与行动。具体而言,“功谓功能,善有资润福利之功,故名为功,此功是其善行家德,名为功德”。[14]“德”也释作“得”,如《胜鬘经宝窟》说:“恶尽曰功,善满称德,又德者得也,修功所得,故名功德也。”丁福保《佛学大辞典》云:“施物名功,归己曰德。”显然积功德符合自利利他的原则,更是普济于世的思想和行为。
再以福田思想而论,也是利他的同时也利己,为人们称道的佛教徒所做的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如植树、修桥、筑路、治病等,便主要源于福田思想。《佛说诸德福田经》中,对福田的内容作了叙述:“佛告天帝,复有七法,广施名曰福田。行者得福即生于梵天。何谓为七?一者兴立佛图,僧房堂阁;二者园果浴池,树木清凉;三者常施医药,疗救众病;四者作牢坚船,济渡人民;五者安设桥梁,过渡羸弱;六者近道作井,渴乏得饮;七者造作圊厕,施便利处。”所谓“福田”,即福之田,指能生长幸福的地方。也就是说,只要就一定的对象布施,就能积聚功德,成就佛果。悲田指一切贫困者,也包含畜生。佛教认为对贫穷孤老乃至饿狗虫蚁救济,也将获“最胜功德”,也符合自利利他原则,是普济于世的思想和行为。
图77 北魏第254窟南壁 舍身饲虎
关于大、小乘之间的区别,有许多人认为大乘是自利利他,而小乘是自利,便认为小乘的阿罗汉境界太低。对此,中国当代高僧、著名佛学家、四川省佛学院院长遍能法师则有不同看法:“什么大乘小乘的?佛教的本身并没有大小乘的分别,缘起中道是佛教惟一的正见……其实,在佛教的修持实践上,所谓的北传大乘佛教,未必体现出真正的大乘佛教精神之伟大和崇高,南传的所谓小乘佛教的行持,未必都是只求自我解脱、不利益众生的自私自利。大乘的精神境界是度尽一切众生,小乘的精神境界的确是自利自度。发心尽管不同,但都是释迦牟尼佛的正信弟子啊!不能自觉,岂能觉他;不能自利,岂能利他。”[15]
佛教所宣传的自利利他或自利的道德原则,给人们提供了切实可行、于己于社会都有利的行为目标。北周第296窟窟顶北披东段所绘的《福田经变》,便鼓励人们多做公益事业,宣传利人可以利己的伦理思想。
(三)两大眷属的家庭观念
世人多以为佛教无家庭观念,其实不然。佛教的家庭观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传宗接代的重视和对两性关系的认识。我们知道: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为两种生产,其中一种生产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16]。佛教对“种的蕃衍”也是十分重视的,据《过去现在因果经》记载,悉达多太子决意出家时,父王曾对太子说:“国嗣既重,属当相继,唯愿为我,生汝一子,然后绝俗,不复相违。”太子于是心想:“大王所以苦留我者,正自为国无绍嗣耳。”便对父王说:“善哉如敕。”然后“即以左手,指其妃腹,时耶输陀罗,便觉体异,自知有孕”。这与中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颇为相似。
佛学中有“男女二根”的概念,男根指男性之生殖器,女根指女性之生殖器。亦有佛经专门论及男女性交与生育之关系,其论述近似于现代的优生学理论,如《增壹阿含经》卷12中谈到,若“父母共集一处,尔时父欲意盛母不大殷勤,则非成胎……母欲炽盛父不大殷勤,则非成胎……父有风病母有冷病,则不成胎……母有风病父有冷病,则非成胎……父身水气偏多母无此患,则非成胎……父身遇重患……(或)母身得重患……(或)父母身俱得疾病,则非成胎”。文中反复出现“父母集在一处”的话(引文中已删)是对“种的蕃衍”的最基本条件的客观认识,如结合引文中所述父母身心健康对受孕的影响,可以看出佛教对生育的认识含有唯物的、科学的成分。
2.对婚姻关系的认识和注重。《起世经》曾明确指出:“阎浮提人、瞿陀尼人、弗婆提人,悉有男婚女嫁之法……诸龙金翅鸟阿修罗等,皆有婚嫁,男女法式,略如人间。四天王天、三十三天、夜摩天……皆有婚嫁。略说如前。”敦煌壁画中有大量关于“弥勒世界”的形象描绘,里面的婚礼场面,虽然是以唐、宋时期现实生活为蓝本,但表现的却是佛教的某种理想社会。佛经说,在弥勒世界里,人寿极长,能活到八万四千岁,因此女人要到五百岁才出嫁。壁画表现的就是这种男婚女嫁。
佛教不但不回避谈婚姻问题,对其中诸如议婚、求婚、争婚等具体细节也很关注。例如《修行本起经》便以大量篇幅详细叙述了太子悉达多的婚姻过程,说是悉达多长大成人后,其父净饭王便召群臣为其议婚,有臣就说:“太子已大,宜当妻娶。”于是欲聘邻国须波佛王之女裘夷为媳。而裘夷闻悉后,向父王建议所有求婚者必须竞技,优胜者许婚。而悉达多太子为了娶裘夷为妻,与优陀、难陀、调伏等人进行了精彩的掷象、相扑、射箭等比赛,莫高窟北周第290窟窟顶人字披所绘《佛传》故事画便形象描绘了有关内容(图78)。其中还有与我国抛绣球择婚类似的活动,说是太子抛掷珠串,直落裘夷身上,将求婚过程推向高潮。由此亦可看到佛教对婚姻形式的注重。另外,佛经还记载了护佛神天龙八部中的帝释天、阿修罗因婚姻矛盾大战的故事,亦被佛教界长期传为佳话。
图78 北周第290窟 佛传·相扑
3.如何对待具体的家庭关系。具体的家庭关系可以分为夫妇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关系、亲属关系等,而由这些关系必然会引申出与此相关的一系列道德规范问题。佛教没有回避这些问题,并有其自己的一套主张。
夫妇关系。佛教清楚地懂得不能脱离现实去处理具体问题,因此针对夫妇关系,一方面要求女方对男方有如仆事主的屈从,另一方面也要求男方对女方有一定的义务和责任。《佛说尸迦罗越六方礼经》说:“妇事夫当有五事。一者夫从外来,当起迎之;二者夫出不在,当炊蒸扫除待之;三者不得有淫心于外夫,骂言不得还骂作色;四者……所有什物不得藏匿;五者夫休息,盖藏乃得卧。”也有认为妇当以十四事事于夫的,其增加了“晨起”、“夜息”、“先起”、“后坐”等条目。对丈夫的要求为:“夫视妇亦有五事,一者出入当敬于妇;二者饭食之,以时节与衣被;三者当给与金银珠玑;四者家中所有多少悉用付之;五者不得于外畜传御。”
父母子女关系。许多研究佛教者认为,佛教的孝道思想是中国佛教徒杜撰加上的,并认为许多载有孝道思想的佛经是伪经。这其实是仅凭少许材料而作出的主观臆断,或者是根本未读过佛经而借用他人材料、观点的以讹传讹。佛经中关于孝道的论述实际甚多,有所谓“四恩”、“五逆”的概念。《大乘本生心地观经》谓:“恩有四种,一父母恩,二众生恩,三国王恩,四三宝恩。”《大乘义章》卷7云:“言五逆者,谓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四恩之第一恩便是父母恩;五逆之第一逆便是杀父,第二逆为杀母。
同对待夫妇关系一样,佛教对父母和儿女双方也各有具体的要求。《佛说尸迦罗越六方礼经》道:“子事父母,当有五事:一者当念治生;二者早起勅令奴婢,时作饭食;三者不益父母忧;四者当念父母恩;五者父母疾病,当恐惧求医师治之。父母视子,亦有五事:一者当念令去恶就善;二者当教计书疏;三者当教持经戒;四者当早与娶妇;五者家中所有当给与之。”
兄弟关系。早期佛教经典里,很少直接论述兄弟之间的关系,但从其他角度反映兄弟之间矛盾的内容却很多。例如《杂宝藏经》卷七《兄常劝弟奉修三宝弟不敬信兄得生天缘》在谈论信佛的好处时,援例说:“昔舍卫国,有兄弟二人。而第一者,奉修佛法。第二之者,事富兰那。兄常劝弟使事三宝,弟不随顺,恒共斗争,情不和合,各便分活。”志趣的不同,导致思想上的隔阂,继而进一步导致经济关系的分裂——“分活”。家庭中的政治、经济矛盾由此可见一斑。
同辈嫉妒心是非常强烈的,《杂宝藏经》卷三《兄弟二人俱出家缘》对此作了深刻的揭露。它谈到曾有兄弟二人出家修道。道成,其弟先被一辅相聘为门师,颇受器重。不久,弟向辅相推荐其兄,不料其兄却受辅相倍加青睐。弟旋生嫉妒心,想尽千方百计害兄。这个故事颇像我国战国时期庞涓和孙膑的故事,只是一个谈的是兄弟相妒,另一个谈的是同学相妒。
由于政治、经济利益的相争,使兄弟之间的关系难以和谐,佛教为此而哀叹,并将其归为人生苦缘之一。如《佛说苦阴因事经》说:“兄说妹非,妹说兄非……是今现苦阴。”《佛说释摩男本四子经》说:“兄与弟争……是为三苦。”
亲属关系,或谓亲族关系。它是在家庭关系基础上的进一步展开;它和家庭关系有着一种很难分开的联系。其原因就在于都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在生产力比较低下的历史阶段,人们需要更多的相互协作,故特别注重亲属关系。佛教对此有比较深刻的认识。《佛说尸迦罗越六方礼经》说:“人视亲属朋友。当有五事。一者见之作罪恶。私往于屏处。谏晓呵止之。二者小有急。当奔趣救护之。三者有私语。不得为他人说。四者当相敬难。五者所有好物。当多少分与之。”总之,佛教对亲属关系的认识和要求说明了在一定历史阶段,必须“以群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人自卫能力的不足”[17]。
4.两大眷属的概念及其意义。据佛经说,释迦牟尼有两大批眷属,一批为内眷属,一批为大眷属。所谓内眷属,是指释迦牟尼未出家前的第一夫人裘夷、第二夫人耶惟檀、第三夫人鹿野以及宫中诸彩女和他最亲近的侍从车匿等人;亦指释迦牟尼出家后的最亲近侍从阿难、密踪力士等人。而所谓大眷属,则指释迦牟尼的门徒舍利弗、目犍连等弟子和部属弥勒、文殊等菩萨。
内眷属和大眷属概念的出现,是佛教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为“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家庭”[18]。释迦成道以及创建佛教,与印度社会当时的生产关系、阶段矛盾有关;有许多人追随释迦,是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利益,和生产、交换、消费有关。释迦及其追随者为了共同的利益,抛弃了原有的家庭;但又鉴于新情况的需要,构成了一种新的、特殊的家庭——以极少数心腹为内眷属,以许多组织骨干为大眷属的一种以政治、经济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但是,“剪不断,理还乱”,在现实社会里,每一个人,不论是不是佛教徒,都无法割断自己与那成为旧家庭基础的婚姻、血缘关系之间的联系。于是佛教便通过内眷属概念以及其他途径承认、肯定佛教徒与世俗家庭的血缘关系,这也就为在家佛教徒和一般世俗人保持旧家庭形式提供了依据。
从现实意义上看,鼓励一部分佛教徒出家,建立无血缘关系的新家庭(一个寺院就等于一个大家庭),对建设、巩固一种政治集团(佛教实际上是一种政治集团)有其重要的意义;而承认和鼓励一部分佛教徒在家,保持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旧家庭,则不仅解决了人类延续后代的问题,同时也争取了更多人对佛教的支持。例如拥有妻妾的维摩诘居士既为中国士大夫阶层视为楷模,又为佛教界所容忍并高度肯定。又如佛教一方面鼓励人们出家为僧,一方面又鼓励人们向观音乞求生儿育女等等。这些看来矛盾的现象,其理论依据实际出自“两大眷属”的概念。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佛教的家庭观念既有其理想性,也有其现实性,更有其社会的广泛性。
(四)孝亲、忠君、善恶有报的思想
北周时期还出现了一个完全以“孝道”为主题、与中国本土传统伦理思想吻合的故事画,即著名的《睒子本生》。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题材在北周时期的第299、301、438、461窟四个洞窟中同时出现,可见其受欢迎之程度(图79)。
图79 北周第299窟窟顶北披睒子本生(局部)
据佛经说,迦夷国有一对盲人夫妇,生一儿子取名睒子。睒子自幼便“至孝仁慈奉行十善”,“奉事父母如人事天”。睒子成年后随父母进深山修道,结草庐而居,采野果汲流水以供饮食。睒子“以蒲草为父母作屋施置床褥,不寒不热恒得其宜”,父母饥饿时,便去摘“取百种果蓏”,父母口渴时,便身“着鹿皮衣提瓶行取水”。睒子还常常与“獐鹿众鸟”一起嬉戏歌唱,“以娱乐盲父母”。但有一天,迦夷国王进山狩猎,追赶鹿群至溪边,正遇睒子披着鹿皮衣在溪边汲水,国王拔箭射鹿,误中睒子。睒子大呼:“谁持一毒箭射杀三道人?”国王闻声,立即下马来到睒子面前。看见自己射的是人,又听睒子讲述了与父母在山中修行二十余年的经过,国王更是悔恨自责。睒子原谅国王,但说自己身命虽然不足惜,只是死后留下衰老且双目失明的父母无人照顾,甚是放心不下。国王长跪向睒子悔过,并说如果睒子命终,自己便不再还国,一定留在山中供养睒子的盲父母。睒子听国王话之后,释然闭目。国王随即入山向盲父母报告睒子被射之事,并引双亲到睒子处。盲父母见睒子已死,伏尸恸哭,痛不欲生。由于睒子孝顺父母,感动天地,天神来到睒子跟前,以神药灌入睒子口中,顷刻之间,毒箭自拔,睒子复活。同时,盲父母的眼前也呈现一片光明。显然,是睒子的至孝,国王的仁爱,感动了上天,让睒子重生,父母复明。自此以后,迦夷国人“悉奉五戒修行十善”,该地区也风调雨顺,国富民安,昌盛太平。
不仅敦煌石窟的北周时期绘有不少《睒子本生》故事画,新疆克孜尔石窟、天水麦积山石窟、云冈石窟等地区北朝时期也绘刻有不少《睒子本生》故事画。《睒子本生》之所以在这一时期大量出现,是佛教为了协调与本土统治者的关系,争取广大民众的支持,就从佛经中选择具有忠君孝道内容的故事,绘制、镌刻在佛教石窟中,大力宣扬,借此证明佛教也是主张忠君孝道的。佛经中,有关睒子的故事显然最具忠君孝道思想。
莫高窟北周第296窟的窟主与画家,在该窟里描绘了主题为“忠孝”和“善恶”的两幅佛教故事画,尽可能地和本土民族伦理观念相结合。
宣传“忠孝”思想的故事画,是位于北壁下方的《须阇提本生》。据佛经说,特叉尸利国王有十个儿子,各领一小国。时有一大臣罗睺突然谋反,杀死国王,自立为王,并派兵消灭各小国王子。国王最小的儿子名叫善住,在最边远的小国为王。一日夜里,药叉神突然出现,告诉他老国王及其他九位哥哥的死讯和罗睺已发兵前来的消息。善住国王闻讯后惊恐万状,匆忙准备了七日干粮,携带妻儿,趁夜仓皇逾城,欲逃往邻国,借兵平乱。慌乱中误入需走十四天的道路,缺粮七日。中途粮尽,陷入绝境。善住为了复国报仇,欲杀王妃充饥以保全自己和小太子须阇提的生命。太子须阇提见父王拔剑,便哀求父王:“勿杀我母,愿以己肉,供大家充饥。”于是,每日在身上割肉三块,奉献父母两份,自己食一份,继续往邻国逃亡。后来,邻国听说太子割肉奉亲,孝慈忠义,十分感动,便派兵马护送善住国王及妻儿返国,诛灭反叛;臣民拥戴须阇提太子为王。
宣传“善恶”思想的故事画,是位于窟顶西披南段和南披、东披的《善事太子入海品》(图80)。据佛经说,波罗奈国国王有两个儿子,一个叫善事,一个叫恶事。兄弟二人虽为同胞手足,但秉性悬殊,善事温顺仁慈,恶事狡诈残忍。一天,善事出游,见穷人、病人心生怜悯,又见民众劳苦,众生相残,于是生慈悯之心,便求父王将王宫财物,布施百姓。不久国库将空,善事听说海底有摩尼宝珠,能变出人们所需之物,于是决定入海向龙王求此宝珠。恶事闻说要求同行,二人便率领五百人分乘两条船前往大海深处寻宝。历经艰辛,到达金山、银山,恶事贪财且不愿吃苦,掘金挖银装满大船后,便与善事分手返航。善事坚持前进,终于到达龙宫,龙王钦佩善事的救世热情和坚忍不拔的精神,不仅赠送摩尼宝珠,还派部下将善事送回海岸。在岸边,善事遇到因贪婪超重,导致船破宝沉,只身一人侥幸活下来的恶事。恶事闻悉善事取得宝珠,心生嫉妒,趁善事熟睡时,用毒刺刺瞎善事的双眼,夺走宝珠。后遇一牧牛人赶牛经过,牛用舌头舔出善事眼中毒刺。善事随牧牛人流落异国他乡,因眼睛已盲,便请牧牛人为他做了一把琴,然后独自弹琴乞食为生。后帮助看管国王的果园,拉铃赶鸟,树下弹琴自娱自乐。有一天,公主入园游玩,遇善事一见钟情,结为夫妇。二人表爱心互相发誓,善事因此双眼复明。白雁传书,波罗奈国国王获知善事被恶事残害夺宝的真相,将恶事关进监狱。善事携妻回到故国,求父母宽恕恶事,找回隐藏的宝珠,焚香供奉,为人民企求所需各种物品。从此,波罗奈国繁荣富强,人民丰衣足食。
图80 北周296窟窟顶南披 善事太子入海品·杀牛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佛教所宣传的因果报应思想。但第296窟两个故事中宣传的割肉奉亲、孝慈复国,以及对善事的同情、褒扬,对恶事的谴责、鄙弃,显然符合本土传统文化中有关忠孝和善恶的伦理思想。入乡随俗,择有利而行之。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变则通,不变则休矣。
(五)多元化、多层次的理想人格
前面谈到,人们创建和信仰佛教是出于避苦求乐思想,而基于这种思想人们又设计(幻想)了各类佛国社会。我们知道,所谓社会理想,主要是指一定时代一定阶级的政治理想,“它包含着对社会制度和政治结构的性质和特征的要求和设想,……包含着对一定的理想人格的选择标准。”[19]
那么,所谓佛国社会的理想人格究竟是什么,是否也包含着一定的选择标准呢?同佛教的社会理想一样,由于历史背景的不同,其理想人格也相应不同。例如小乘佛教与大乘佛教的理想人格便有所区别。小乘佛教是以能断尽烦恼、自我解脱的阿罗汉为理想人格,大乘佛教则以既追求自我解脱,同时发誓“救度一切众生”的菩萨为主要理想人格。但不管是小乘还是大乘,所设计的理想人格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具有适应人们需要的多层次的选择标准。
以早期佛教而论,小乘努力追求的阿罗汉果位,便必须经过四个层次:断除了见惑的叫做须陀洹果(初果),即第一层次;进而断除了欲界九地思惑中前六品的叫做斯陀含果(二果),即第二层次;断尽欲界所有思惑的叫做阿那含果(三果),即第三层次;见惑思惑都已断尽,证得涅槃,应受人天供养的才叫做阿罗汉果(四果),即第四层次,也是最高层次。其中获得初果者谓作须陀洹圣者,获得二果者谓作斯陀含圣者,获得三果、四果者如是。这有点像国外企业管理中颇有效的“一分钟目标”、“一分钟称赞”之类,给人们设立一个个渐进有序并可能达到的目标,并分阶段地及时给予必要的肯定,以诱导人们为获得阿罗汉果位而不懈地努力。
大乘佛教的前身大众部,主要以既追求自我解脱,又努力济度众生的菩萨为理想人格,同时将上述阿罗汉列为较低层次,又将佛陀列为更高层次。在这阿罗汉、菩萨、佛陀三大层次里,还有一些小的层次,如阿罗汉仍包含原有的四个层次,由此佛教的理想人格的层次更为丰富。
大乘佛教初期,曾特别强调菩萨这一理想人格,例如敦煌第158窟壁画《涅槃经变》中,菩萨形象肃穆、端庄,神气中表现对尘世的超脱、鄙弃,罗汉却沉痛哀伤,对尘世甚为留念,以证罗汉的修行低于菩萨(图81)。这时候,佛教的理想人格主要为菩萨,而菩萨的层次乍看上去,似乎只有一个:只要能将自己和一切众生从苦恼、愚痴中解脱出来,得到所谓究竟安乐、彻底觉悟的人,都叫做菩萨。但是在这个简单的定义里面,却包含着甚为复杂、丰富的层次。例如《大智度论》云:“诸菩萨二种,若出家若在家。在家菩萨总说在优婆塞优婆夷中,出家菩萨总说在比丘比丘尼中。”明确指出菩萨有两种,一为居家菩萨,二为出家菩萨。如果说”居家”与“出家”是一低一高的两个层次,那我们是不能将它们冠之以“复杂”、“丰富”的。妙就妙在这是两个大致并列的层次,不管出家菩萨,还是居家菩萨,各自都有“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严格地说,这是两个多元化的概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具体地说,上层僧侣和上层居士的地位是平等并列的;下层僧侣和下层居士的地位,一般说来前者略高于后者。关于上层居士的地位,稍有一点佛教常识的人便知道,佛典中有一部影响极大的《维摩诘经》,里面塑造、宣传的“居家菩萨”维摩诘这一人物,敦煌莫高窟初唐第220窟亦有其生动的形象描绘,其也是中国士大夫们竭力推崇、效仿的理想人格,如唐代诗人王维,不仅言行以维摩诘为楷模,甚至还将自己的字也谓之“摩诘”。居家菩萨维摩诘的影响,圣严法师曾评述道:“维摩居士,虽处于尘世,却越超于世俗之上,发挥了伟大人格的力量,乃是菩萨身份的典型。他现身说法,振作了在家信者的意志。”[20]从这里可以得知“居家菩萨”这一理想人格的出现,在佛教伦理思想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至于“出家菩萨”的意义,主要在于继续鼓励、引导一部分人出家为僧;整个佛教是由佛、法、僧三个部分构成的,而巩固、发展佛教僧侣队伍也是非常重要的。“居家菩萨”和“出家菩萨”里面还有许多小的层次,此处不再述评。
图81 中唐第158窟北壁 各国王子举哀图
一般而论,佛教的最高理想人格是佛陀。佛陀的意义是“觉者”或“智者”,主要有三种含义:①正觉(对一切事物的性状、本质,都无增无减地、如实地觉悟了);②等觉或遍觉(不仅自己觉悟,而且平等普遍地帮助别人也觉悟);③圆觉或无上觉(自己觉悟和帮助别人觉悟的智慧和功行都已达到最高的、最圆满的境地)。事实上,作为最高理想人格的佛陀并不是高不可攀、可望而不可即的偶像。《法华经》强调不仅菩萨可以并应该追求成佛,而且阿罗汉乃至人人也可以并应该追求成佛。在敦煌第285窟壁画中有一幅《五百强盗成佛图》,便描绘了五百“强盗”被官兵抓捕、剜眼后,大念“南无释迦牟尼佛,阿褥多罗三藐三菩提心”,然后出家修行成佛的故事,即所谓“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有佛性者,皆得成佛”(图82)。佛教的理想人格与现实紧密相连,正如太虚大师说的:“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
图82 西魏第285窟南壁 五百强盗成佛(局部)
概而言之,对佛教理想人格的层次性要从两方面理解。其一,佛教各个时期的理想人格本身具有层次性,如佛教初期小乘的由须陀洹初果到阿罗汉四果,大众部的阿罗汉、菩萨、佛陀三种果位论,佛教中、晚期大乘将菩萨分为居家菩萨和出家菩萨,等等;其二,从佛教史总的进程来看,由初期的阿罗汉,到中期的菩萨和后期的佛陀,有阶段性地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而突出强调某种理想人格,这种阶段性实质上也是一种层次性。在此,我们可以把某一时期的不同层次谓作横的层次,而把阶段性的层次谓作纵的层次。
佛教理想人格的多元化和多层次性,对于佛教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可以断言,如果没有这横与纵的多元化和多层次性的理想人格,佛教绝不可能长期地发展,和长时期地拥有那么多信众。
佛教理想人格的多元化和多层次性,具有非常科学的合理性和现实性,很值得我们今天研究和处理现代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时借鉴和参考。
【注释】
[1]傅天仇:《敦煌彩塑与环境艺术》,《1987年敦煌石窟研究国际讨论会文集·石窟艺术编》,辽宁美术出版社,1990版,第347、348页。
[2]恩斯特·海克尔:《宇宙之谜》,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38页。
[3]《释氏要览》,《大正藏》,第54册第288页。
[4]为了叙述方便和避免重复,敦煌彩塑的分类较细,敦煌壁画的分类较粗。
[5]胡素磬著、唐莉云译:《模式的形成——粉本在寺院壁画构图中的应用》,《敦煌研究》,2001年第4期。
[6]季羡林主编:《敦煌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220页。
[7]杨泓:《意匠惨淡经营中——介绍敦煌卷子中的白描画稿》,《美术》,1981年第10期。
[8]黑格尔:《美学》,第1卷第3章。
[9]《注维摩诘所说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58页。
[10]敦煌文献S.4474《张安三父子敬造佛堂功德记》。
[11]卡西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11页。
[12]《注维摩诘所说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84页。
[13]《阿差末菩萨经》卷2,《大正藏》第13册,第588页。
[14]《大乘义章》卷9,《大正藏》第44册,第649页。
[15]刘学文:《遍能法师传》,巴蜀书社,2001年版,第371页。
[16]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17]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
[19]罗国杰:《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39页。
[20]圣严法师:《印度佛教史》,福建莆田广化寺印,第1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