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9 低辐射镀膜玻璃
2025年08月10日
2.3.9 低辐射镀膜玻璃
(一)分类
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分类见表2-345。
表2-345 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分类
(二)弯曲度
1)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弯曲度不应超过0.2%。
2)钢化、半钢化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弓形弯曲度不得超过0.3%,波形弯曲度(mm/300mm)不得超过0.2%。
(三)光学性能
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光学性能包括:紫外线透射比、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光直接反射比和太阳能总透射比。这些性能的差值应符合表2-346中的规定。
表2-346 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光学性能要求(%)
注:1.对于明示标称值(系列值)的产品,以标称值作为偏差的基准,偏差的最大值应符合本表的规定。
2.对于未明示标称值的产品,则取三块试样进行测试,三块试样之间差值的最大值应符合本表的规定。
(四)颜色均匀性
低辐射镀膜玻璃的颜色均匀性,以CIELAB均匀空间的色差ΔE*ab来表示,单位为CIELAB。
测量低辐射镀膜玻璃在使用时朝向室外的表面,该表面的反射色差ΔE*ab不应大于2.5CIELAB色差单位。
(五)外观质量
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347中的规定。
表2-347 低辐射镀膜玻璃的外观质量
(续)
注:1.针孔集中是指在φ100mm的面积内超过20个。
2.S是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允许数量及允许条数为各系数与S相乘所得的数值,按《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2008)修约至整数。
4.玻璃板的中部是指距玻璃板边缘75mm以内的区域,其他部分为边部。